1、大力推进生态县建设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在十七大的基础上,提出了“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今年 5 月 2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了重要讲话。6 月 5 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 通知指出:必须用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方式去解决面临的复杂艰巨的生态环境问题,使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降到最小,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多赢,加快建设美丽云南,努力走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争当全
2、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玉龙县是全国唯一的纳西族自治县,是集 3 大世界遗产于一身的全国首批、云南唯一的“中国旅游强县” ,也是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革命老区县。近年来,玉龙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水能富县、旅游富民等“七大战略” ,着力打造生态、清洁能源、国际精品旅游和纳西文化产业“四大基地”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2012 年,完成国家级生态县规划编制,整治城市周边和面山砂石采挖,治理白沙非法采砂、采矿及违法建筑,治理水土流失 79.6 平方公里,封山育林 6.4 万亩,义务植树 168.7 万株,推广沼气池 2750 口、节柴灶 3700 口、太阳能 4428 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强资源
3、林政管理和森林防火,森林覆盖率达 72.3%。 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七彩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092020 年) 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和丽江市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玉龙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0) ,以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培育生态自信,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高度重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为成员的生态县建设工作
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环保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立若干专业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情况反馈、进展督查、工作考核制度,根据各部门和乡镇职能职责,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建设总目标分解为具体年度目标,对相关责任单位强化检查,严格进行年度考核。加大资金投入:把生态县建设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县财政安排专门经费;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 13 投入生态县建设;抓好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 ,由污染主体承担污染源治理资金;落实生活
5、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和产业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充分调动非公经济组织积极性,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生态县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干部培训和轮训等机会,举办环保和生态建设讲座;举办企事业环保培训班;深入宣传生态环保法规,大力普及人与自然,地球村,生态城市,生态人居环境,绿色产业、食品,绿色生活、工作、生产方式,绿色消费等生态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总体目标:到 2020 年,通过狠抓生态建设,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形成安全的生态格局;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形成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通过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形成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通过宣传
6、教育,形成俭约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通过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优美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考核标准,建成经济高效、环境优美、自然生态与社会文明高度和谐统一的生态县。近期目标(20112015 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60%的规模以上企业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使生态效益型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生态公益林和生态景观河道建设,有效遏制局部地区生态恶化趋势,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建成区绿地率,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城镇、绿色社区、生态村,创建黄山、拉市、白沙、石鼓 4 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 5 个市级生态村,改善人居环境;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
7、优化人口结构。中期目标(20162020 年):80%以上的乡镇达到生态乡镇建设要求,生态县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基本实现,通过国家验收;形成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生态产业为主体的高效生态经济体系,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抓好生态乡镇创建,城镇环境治理,拉市海、玉龙雪山、老君山综合保护,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等重点工作;突出玉龙县在长江上游保护中的重要生态屏障和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地位,有效保护好占全县总面积 13 的国家和省禁止开发区域和天然林、公益林区域。 分解指标,加快建设。国家对生态县建设考核指标有 22 项,其中经济发展类 4 项,生态环保类 16 项,社会进步类 2 项;16 项属
8、约束性指标,6 项属参考性指标。目前,全县已有 11 项指标达标,达标率 50%。发展生态农业: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形成完善的高稳产农业生产体系、农产品深加工体系和多种形式的农村经济体系,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 15%以上,2020 年达 1.4 万元;推广应用农业生态技术,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生态化程度、生产效率和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益,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发展特色绿色种植和名牌产品;到 2020 年,化肥施用强度(折纯)低于 250kg/hm2,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 0.69,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 95%以上,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达 75%以上,农产品认证
9、数量平均每年增加 2 至 3 个。发展生态工业: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主导产业资源利用率、能源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整体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形成以生态工业园区为载体,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文明工业体系。发展生态旅游业:强化旅游业的支柱地位,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稳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旅游业。发展生态服务业:把服务业纳入全县 3 大产业的物质循环过程,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结合加快城市化发展战略,着力打造旅游、文化、金融、仓储物流、加工贸易平台,调整服务业发展方向和结构,提升业态品质和服务质量,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旅游文化、商贸
10、流通、金融、信息、房地产等产业,加快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促进服务业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和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领域。优化生态人居环境:提高城镇化率,完善城乡污染物处置体系,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县域大气、水、声环境质量;到 2020 年,城镇化率达 4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 17m2 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0%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80%以上;增加投入,2015 年,把条件较好的黄山等 4 个乡镇率先建成省级生态乡镇,把 30%的村委会建成生态村,农村安全饮水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 95%以上;2020 年,把 80%以上的乡镇建成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环
11、境优美的生态乡镇,把 80%以上的村委会建成生态村,农村安全饮水率达 10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98%以上。弘扬生态文化:挖掘和弘扬纳西生态文化,把现代生态文化融入传统文化,丰富传统文化内涵,提升传统文化品质;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产和消费,培养具有现代文明生态意识和继承传统生态文化群体;创建绿色学校、企业、机关和家庭,树立关爱环境、保护绿色的现代生态文明价值取向,使科学发展观、绿色消费观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建设资源保障体系:围绕玉龙县“十二五”发展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土地基本国策,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农田,集约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落实水资源管理制
12、度,合理分配“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建立节水型生产和生活体系;到2020 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 80%,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耗水量降到18m3/万元以下,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加强森林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项目建设,建立成熟的林产品市场体系,生态保护与林业开发基本协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发能源资源,保障能源供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生态安全体系:有效保护各类保护区,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区域,提高森林数量和质量,增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巩固长江上游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屏障地位。 分段实施,力争命名。实施步骤分为 5 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 年 6 月 1 日至 7 月
13、31 日) ,召开创建省级生态县推进大会,广泛宣传动员,县政府与各牵头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部署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全面建设阶段(2013 年 8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31 日):实施玉龙县生态县建设规划 ,深入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等细胞工程创建工作,完成生态县建设重点工程,并通过考核验收。生态乡镇验收阶段(2013 年 8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完成全县 16 个乡镇中 13 个乡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工作,每年组织申报 2至 3 个乡镇并接受验收命名。生态县预验阶段(2017 年 12 月 1 日至2018 年 6 月 30 日):完成生态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技术报告的编写,生态县建设考核指标分类归档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接受上级预验和技术核查。考核验收阶段(2018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接受考核验收,力争获云南省生态县命名;总结创建经验,积极争取国家生态县创建和命名。 (作者系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