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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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促进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工作计划近年来,我市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儿童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等领域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我市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的县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县和贫困家庭的儿童,在健康和教育等方面与全市平均发展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为促进贫困县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省促进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工作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xx 政办发201683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坚持儿童成长早期干预基本

2、方针,以健康和教育为工作重点,以困难家庭为主要扶持对象,加大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和推进发展力度,实行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障贫困县区及贫困家庭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参与权益。 (二)实施范围。 1.横山区、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等 7 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边县(以下统称贫困地区)从出生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 2.市扶贫开发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儿童。 (三)总体目标。到 2020 年,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的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保障母婴安全。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 13/10 万,婴

3、儿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 7和10。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 保障儿童健康。5 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低到0.5%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 0.95%以下,贫血患病率降低到 2.45%以下。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并保持在 95%以上。中小学生体质基本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特殊困难儿童的福利、关爱体系更加健全。 保障儿童教育。巩固实施好十五年免费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5%,教育总体质量、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5%。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新生儿出生健康。 1.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4、逐步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继续加强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咨询工作。推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做好孕期健康管理,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和听力障碍等疾病的筛查服务,加强儿童残疾筛查与康复的衔接,提高筛查确诊病例的救治康复水平。(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强孕产妇营养补充。开展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营养指导,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等疾病,减少低出生体重儿。(市卫计局、市财政局负责) 3.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做好高危孕妇的识别与管理、早产儿的预防与干预,提

5、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到 2020 年,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 98%以上,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 90%,7 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 90%。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根据统筹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贫困地区孕产妇的补助政策,加大贫困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障力度,到 2020 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 98%以上。建立区域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立健全转诊救治网络,加强对口协作和技术支持。(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 4.加强优生优育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现场讲座、远程教育和多媒体专题辅导等方式,深入开展婚育新

6、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等各种宣传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生育观,向育龄妇女和孕产妇传授优生优育专业知识。结合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针对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的儿童发展特点,设计开发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出版物和宣传品。组织开展学生青春期教育和残疾预防宣传活动。(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残联负责) (二)儿童营养改善。 5.改善婴幼儿营养状况。加强母乳喂养宣传及相关知识培训,到 2020 年,0-6 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5%以上。推进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项目地区婴幼儿免费发放辅食营养补充品,扩大项目试点范围,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为重点,逐步覆盖到全部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预防儿童

7、营养不良和贫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负责) 6.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将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和新增的食品配送、学校食堂运行等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2016 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区和地方试点县区学校原则上全部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全过程纳入县区政务和学校校务公开范畴,确保受益学生数、补助资金收支、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留样、校长陪餐、人员培训、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提倡托幼机构成立膳食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膳食管理制度,保障学前教育阶段儿童营养需求。(市

8、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7.提高儿童营养改善保障能力。建立儿童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营养改善技能培训,提高预防儿童营养性疾病指导能力。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食堂从业人员及学生家长的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及其家庭形成健康饮食习惯。鼓励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积极参与儿童营养改善行动。(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儿童医疗卫生保健。 8.完善儿童健康检查制度。对儿童生理状况、营养状况和常见病进行常规检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本区域儿童体检档案,定期对身高、体重、贫血状况等进行监测分析。将入学前儿童

9、健康体检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基层医疗机构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中小学生健康检查基本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9.加强儿童疾病预防控制。切实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到 2020 年,国家免疫规划的 11 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 95%以上。开展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脊髓灰质炎、麻疹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充免疫或查漏补种工作。落实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地方病对儿童健康的危害。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新生儿健康和儿童疾病预防服务,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预防和控制视力不良、听力损失、龋齿、超重肥胖

10、、营养不良等疾病发生。(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10.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人口。根据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加大落实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苯丙酮尿症、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救治费用保障水平。为 03 岁儿童提供免费基本保健服务。规范农村儿童体检单位和体检内容。乡镇卫生院对儿童的体检增加心肺听诊、髋关节筛查、神经系统检查、儿童智力发育筛查等内容。(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11.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综合性医院妇产科、儿科和计划生育

11、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儿童常见病诊治、现场急救、危急重症患儿救治和转诊能力。加强助产技术、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培训和儿童临床疾病诊治及护理培训,提高妇幼保健人员、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和医护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托幼机构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xx 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设立卫生室(保健室),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寄宿制学校或者 600 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基本器材。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12.保障学生饮水安全和

12、学校环境卫生。结合实施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统筹考虑和优先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学校饮水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师生饮水条件,定期对农村学校饮水水质进行检测、监测,确保饮水安全。加强农村学校卫生厕所、浴室等生活设施建设,为学生提供健康生活环境,从小培养文明生活习惯。(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局负责) 13.加强体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学校阳光体育锻炼 1 小时制度,大力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体育活动和群众性的体育项目竞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到 95%以上。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制度,定期发布全市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建立健全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制度,重点加强对留守儿

13、童和孤儿、残疾儿童、自闭症儿童的心理辅导,加强班主任和专业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建设,使每一所学校都有专职或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市教育局、市卫计局负责) (四)儿童教育保障。 14.开展婴幼儿早期保教。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和支教点,为 3 岁以下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指导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早期保教知识,鼓励媒体开办公益性早教节目(栏目)。建立城乡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组织专家和有经验的志愿者到边远地区开展科学早教服务。(市教育局、市卫计局负责) 15.推进学前教育。按照建设、提升、管理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贫困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继续加强

14、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基本解决学前教育公办资源和教师编制不足问题。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标准,学前一年达到每生每年 2100 元标准,学前二年、三年达到每生每年 1900 元标准,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 750 元标准,补助学前三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建规局) 16.办好农村义务教育。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保障,村小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推动优秀校长、教学骨干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流动,逐步扩大交流人员比例。建立交

15、流轮岗保障机制,提高交流轮岗人员待遇。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管理改革,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强弱学校合作办学或合并办学,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联盟化、集团化和九年一贯制等办学方式改革,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让更多的农村学校、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推动送教下乡、校本研修、课堂教学视导等活动,不断提升农村学校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科学合理划分学区,确保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市教育局负责) 17. 扎实做好贫困家庭儿童的保学控辍工作。在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儿童较多的中小学校,有重点

16、的、有针对性地通过法治宣传、思想教育、政策救助、亲情关爱、重点帮扶等方式,保证贫困家庭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负责) 18.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程。将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20142018 年)。到2020 年,中小学校接入宽带互联网比例达到 100%,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 5M,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 10M;学校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普及率达到100%。开展 xx 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为教师和学生开通网络空间,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组织高校开展对口帮扶。(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负责)19.保障学生安全成长。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学校主体责任和各部门职责分工,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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