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大学生兼职中的权益保障状况的调查【论文摘要】近年来,兼职成为大学校园里的一股新潮流,但是,在兼职过程中大学生的权益遭到损害的情况也日益严峻。因此,对处于“真空地带”的大学生兼职群体的保障问题也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兼职;权益保障 当前,由于市场发展及大学生自身需要,兼职已经成为很多大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组成部分,如何给大学生兼职提供充足的制度保障和支持,促使大学生兼职现象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的个人利益,更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本文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分析了北京某高校大学生兼职中的权益保障状况。 一、大学生兼职情况调查及分析 (一)大学生兼职概况 1.
2、兼职比例。调查统计,83.15%的大学生做过兼职,说明兼职对于大学生来说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课外活动形式。其中,男生兼职的比例为 89.29%,女生为 80.33%,性别差异没有影响兼职的参与度。 2.兼职类型。调查显示,在企事业单位实习占 54.05%,促销、派发传单占 39.19%,校园代理占 20.27%,服务业占 17.57%,导游、家教类占6.76%,其他占 2.70%,技术职员为零。大学生兼职的类型虽然多种,但大部分集中在一些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行业,促销、派发传单、校园代理、和服务业总和达到 83.78%。这主要与学生本身的条件相关,这些兼职多以小时给付工资,工作时间比较短,风险较小
3、,是课余的较灵活选择; 3.兼职获取途径。调查显示,选择网络招聘的占 44.59%,其后是他人推荐占 28.38%,再后是中介机构占 24.32%,最后是学校就业信息和广告海报,分别占 17.57%和 12.16%。可以看出,第一,网络招聘成为被调查大学生获取兼职的第一途径,但网络上许多未经筛选的不可靠信息也相当泛滥;第二,他人推荐依然受到推崇,大学生一般认为这是比较可靠地兼职获取途径;第三,中介机构势头强劲。但目前中介市场鱼龙混杂,秩序也十分混乱,导致很多大学生在兼职中权益受损。 4.兼职报酬。调查发现 58.11%的兼职大学生的报酬在 5-10 元/小时,另外还有 17.57%的小于 5
4、元/小时,13.51%在 10-13 元/小时,10.81%大于 13 元/小时。对比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关于调整北京市 2012 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 13 元/小时提高到 14 元/小时的规定,大学生的兼职报酬明显偏低。 (二)大学生兼职存在问题 1.遭遇侵权普遍性。调查显示兼过职的大学生有 75.68%受过损害,其中,37.84%的被调查者受过损害但可以忽略,32.43%受过轻微损害,5.41%受过严重损害,只有 24.32%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受过损害。这说明大学生兼职遭到侵权的现象十分普遍,亟需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2.遭遇侵权类型广泛。调查显示
5、大学生兼职遭遇侵权有 41.07%来自中介机构,58.93%来自用人单位。其中中介机构的侵权中,43.48%的被调查大学生表示中介公司在收取了中介费后对他们进行敷衍、搪塞,43.48%的受侵害大学生表示中介公司抽佣过高,克扣工钱,43.48%被害大学生表示某些“黑中介”卷款逃跑,4.35%的同学表示一些“黑中介”会利用被骗大学生沦为其诈骗的工具。这些大学生往往是在自己被中介公司坑害后,为了弥补自身的损失通过介绍他人入会的方式提取佣金;另外,用人单位的侵权中,51.52%的大学生表示用人单位的工资待遇过低,45.45%的大学生表示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21.21%的大学生表示在兼职过程中遭遇过单
6、位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12.12%同学遇到用人单位收取费用的情况,例如培训费、服装费等,还有 6.06%的大学生遭遇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或延长试用期。 3.大学生兼职的警惕性不高。调查发现,大学生在寻找兼职时对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警惕性不高。主要表现为在兼职前,只有 24.32%的大学生每次都会对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的合法性进行确认,有 16.22%和 40.54%的大学生经常和偶尔会对其合法性进行确认,还有 18.92%的大学生从来不对这些机构的合法性进行确认这说明: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过于相信中介或用人单位,往往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识别能力,很可能导致被“黑中介”或“黑单位”欺骗。 4.大学
7、生兼职的法律意识较淡薄。首先,劳动协议形同虚设。调查发现兼职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时,往往不重视与其签订劳动协议或者合同。虽然有 17.57%和 10.81%的兼职大学生每次或经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或合同,但还有 35.14%的大学生只有偶尔签,甚至还有 36.49%的大学生从来没有签过。这说明很多大学生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根本不知道或者不敢主动提出签订协议来保障自身的权益;其次,维权形式单一。面对侵权 55.36%的大学生选择自认倒霉,41.07%的选择与用人单位交涉,3.75%选择向有关部门反映,而选择法律手段解决的为零。首先,超过半数大学生选择自认倒霉说明很大部分大学生维权意
8、识比较薄弱,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不够重视。其次,大学生面对自身权益遭到损害时,大学生如果选择走法律程序的话,一是耗时较长,二是维权成本太高。 二、大学生兼职权益的保障措施 (一)立法机关修改和完善相应的劳动法律法规 首先,完善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条文。把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赋予兼职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其次,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对兼职大学生法律权益先行保护的规定;再次,出台关于社会职业中介的专门立法,加强对兼职市场的组织和管理。 (二)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 首先,工商部门应对中介机构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其次,劳动监察部门应严肃查处违规中介和用人单位可以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将那
9、些经常损害兼职大学生权益的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定期在网上公布;再次,公安机关应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非法中介的打击;最后,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大学生兼职管理中心。建立专门的大学生兼职网站,为学生提供兼职指导,帮助学生维权等。 (三)教育系统帮助学生维权 首先,学校应加强法律教育。可通过橱窗、宣传册,开设兼职辅导系列讲座等活动宣传以及加强合同法 、 劳动法等学习;其次,成立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还可制作规范兼职行为的“一证两书” (实习证、学生与企业的实习协议书,以及高校与实习基地签订的协议书) ;再次,建立学生兼职信息平台。完善校内人才市场,筛选可靠用人单位信息;最后,建立高质量的实习基地
10、,为学生提供专业实践、学习和提高的平台。 (四)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规范操作 一方面,在用人单位层面建立实习生制度。实习单位须制定实习活动的有关规定,主动与大学生签订协议,为实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时按量给付工资,实习结束后对实习工作及实习生进行考核鉴定;另一方面,在中介机构层面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求职招聘信息真实可靠。 (五)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需提高 首先,树立正确的兼职观念同时自觉培养法律意识,知道维权、懂得维权、善于维权;其次,慎重选择实习单位或中介机构,对其合法性要有清楚的认识;再次,主动要求签订协议或合同,注意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最后,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与实习单位发生纠纷时,可向学校、政府相关机构、新闻媒体等寻求帮助,通过法律等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结论 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兼职可以为大学生积累更多的社会经验,兼职也是大学生从学校向社会过渡的重要阶段。但要解决目前大学生兼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保障问题,需要各方力量多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兼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从而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