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前培训,药剂科,本次课内容大纲:一、处方书写规范及管理办法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及其处方管理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及分级管理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处方的规范化书写,(一)、处方的定义、意义和适用范围1、处方定义 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2、处方的意义 (1)处方具有特殊性 ;(2)处方具有法律性;(3)处方具有经济意义,二、处方的组成、种类和颜色,1.处方的组成:,.,处方前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
2、姓名、性别、年龄、门 诊或住院病历号,科 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处方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 “请取”的缩写 )标 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处方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2.处方的种类、颜色、格式和保存时间,三、处方书写药品的两种方法,1、总计量处方Rp. 林可霉素注射液 0.6*6支 Sig. 0.6 q.8h im 维生素C片 0.1 30 片 Sig. 0.1 t.i.d2、分计量处方Rp. 注射用青霉素针 80万单位 im bid 3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
3、液8万单位 im bid 3,四、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处方前记 1、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2、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中药处方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注:中药饮片处方和中成药处方的临床诊断必须使用中医诊断。 西药处方的临床诊断须使用西医诊断常见错误:住院门诊病历号未写、临床诊断未注明;临床诊断与药品不相适宜。,四、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处方前记 3、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常见的错误:
4、年龄不具体,用“Y”或“成人”表示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须填写患者身份证号码和代办人身份证号码,(二)处方正文书写要求,1、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2、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3、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1)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
5、、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2)医生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3)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4、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2)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
6、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3)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5)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6)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4个中药一排)(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如违反十八反十九畏)(8)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9)处方用法用量紧
7、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10)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2)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3)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
8、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4)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溶液制剂、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剂量;(5)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每一种药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当避免重复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6)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5、中成药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6、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7、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处方量规定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
9、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处方的有效期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需延长须注明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天。,处方正文书写中的常见错误,1.药品的名称使用商品名,未注明剂型,数量单位用S、表示2.临床常见的未使用通用名,而是使用商品名的药品;如:邦迪应写成帮迪苯扎氯铵贴; 司乐平应写成拉西地平片; 杰雪应写杰雪皮肤消毒液;,2、药品用法、用量含糊不清及有误,炉甘石洗剂错误写法: sig 遵医嘱或自正确写法: Sig 适量,外涂患处,tid,临床诊断:左中耳炎发作处方:阿奇霉
10、素肠溶胶囊 0.25g 口服 bid 点评:口服吸收迅速,生物利用度约为40%,单剂给药后的血浆消除半衰期为3548小时。根据药品说明书,用法应为qd,且需要首剂加量(第一日0.5g qd,第二日以后0.25g qd ),3、应该做皮试的药品,未标示皮试结果,常见的错误:皮试药物未盖专用皮试结果章或仅以手写注明阴性正确的写法和应该做皮试的药物:皮试( 阴性 )注射用青霉素钠;续用 注射用阿洛西林钠 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 氨苄青霉素钠 苯唑西林钠 破伤风抗毒素 鲑鱼降钙素 泛影蒲胺注射液 碘帕醇注射液 碘普罗胺 所有的头孢类注射剂,4、处方的有效期和处方量,常见错误:处方的有效期时间超时,处方量
11、过大超过规定量(即大处方),未注明原因处方的有效期:处方开具当日有效,需延长须注明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天。处方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少部分医生存在修改处方时,未在修改处签名和注明修改日期。6、处方上偶尔出现未满18岁患者医生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请医生特别留意该类药物的用药指针与禁忌症。 7、处方后空白处未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每张处方中的西成药不能超过五个,包括液体。 9、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如:阿莫西林克
12、拉维酸钾片和氨苄西林丙磺舒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泸医附中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表,10、中药饮片名称不规范和炮制类型未注明,中药饮片名称不规范:如:金银花写成银花, 法半夏写成法夏, 生地黄写成生地, 熟地黄写成熟地, 苦杏仁写成杏仁等。,中药的炮制类型,大 黄功效:泻下攻积,清热泻火,凉血解毒,逐瘀通经。 炮制品种:大黄 除去杂质,洗净,润透,切厚片或块,晾干。酒大黄 取净大黄片,照酒炙法(附录D)炒干。熟大黄 取净大黄块,照酒炖或酒蒸法(附录D)炖或蒸至内外均呈黑色。大黄炭 取净大黄片,照炒炭法(附录D)炒至表面焦黑色、内部焦褐色。 【鉴别用药】 生大黄泻下力强,故欲攻下者宜生
13、用,入汤剂应后下,或用开水泡服;久煎则泻下力减弱。酒制大黄泻下力较弱,活血作用较好,宜用于瘀血证。大黄炭则多用于出血证。,11、中药处方剂量不规范需注意用量的中药饮片:炙川乌1.5g3.0g 马钱子0.3g0.6g 炙草乌1.5g3.0g 水鳖子0.9g3.0g 水蛭1.5g3.0g 炙白附子3.0g6.0g 法半夏3.0g9.0g 全蝎3.0g6.0g 附子3.0g15.0g 硫磺1.5g3.0g 雄黄0.05g0.1g 蜈蚣3.0g5.0g蕲蛇3.0g9.0g 甘遂0.5g1.5g 红大戟1.5g3.0g 细辛1.0g3.0g 罂粟壳3.0g6.0g 朱砂0.1g0.5g 花椒3.0g6.
14、0g 吴茱萸1.5g5.0g 芫花1.53.0g椒目3.0g9.0g(门诊才有,住院部没有)备注:中药饮片的用法用量超过中国药典或违反十八反十九畏,医生需在处方药名处双签名。,中药配伍十八反十九畏,十八反” : 甘草 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 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 藜芦 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歌诀: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芨攻乌;藻戟遂芫具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 :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十八反、十九畏的观点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
15、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总的说来,由于对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尚处在初期阶段,目前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故凡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 一般不应使用.,14、中药处方煎服法的审核,错误的写法煎服法: 每日一剂,水煎服剂数:4付 正确的写法:住院患者院内煎药的煎服法:每日一剂,水煎取汁300ml,每日三次。剂数:4剂(25日-28日)院外患者自煎药的煎服法:每日一剂,水煎取汁300ml,每日三次。自煎剂数:4
16、剂中药汤剂的取汁量成人400-600ml,儿童用药量100-300ml,15、中药注射剂的溶媒、用量、用法疗程不规范,1、溶媒选择问题。红花黄色素注射液: 活血化瘀,通脉止痛。用于心血瘀阻引起的I、II、III级的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症见胸痛,胸闷,心慌,气短等。复方苦参注射液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散结止痛。用于癌肿疼痛、出血。应选用0.9%氯化钠注射液,而选用5%葡萄糖注射液是错误。2、用法问题 复方苦参注射液 给药途径与说明书不相符。存在用该药10ml+0.9%氯化钠心包灌注。,3、用量问题复方苦参注射液规定用200ml,但是实际用量为100ml。规定静脉滴注一次用量12ml,但使用量在1
17、5-25ml。溶媒量过小,造成静脉滴注药品的浓度4、滴速问题: 痰热清注射液为复方中药制剂,含有黄芩、熊胆粉、山羊角、金银花、连翘、辅料为丙二醇。 儿童30-60滴/分,成人不超过60滴/分3、不得和其它药物混合滴注。如合并用药,在换药时需先冲洗输液管,以免药物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5、用药疗程注射用七叶皂苷钠:用于脑水肿、创伤或手术所致肿胀,也用于静脉回流障碍性疾病。疗程7-10天,(三)处方后记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2、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
18、/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后记中常见的问题,1、实习医生和未取得处方权的进修医生的处方,带习医生未签字就划价取药。门诊存在个别医生仿冒科主任名字签处方,请科主任加强对实习生和进修生的管理 要求:实习医生和未获得处方权的进修医生不具备处方权,必须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字,才能划价发药。 2、处方发药只有发药人签字,无审核人员签字。,吗啡年医疗消耗量和人均消耗量已经成为国家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标志!,衡量一个国家患者疼痛控制的好与否,以该国吗啡消耗量及人均消耗量为标准!,麻精药品应用管理及处方管理一、麻精药品应用管理,(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概念及品种目录1、麻醉药品定义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
19、性,能成瘾癖的药品。例如临床上经常使用的阿片、吗啡等麻醉性镇痛药,都是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作用,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同时不规范地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备注:度冷丁盐酸哌替啶 冰毒 甲基苯丙胺,是反复用药造成的一种机体适应状态 停药后出现戒断症状 特点:特征性、反跳性、出现时间与所依赖药物的作用时间相关 可产生耐受性 特点:作用强度减弱,作用时间缩短 会导致身体依赖性的物质 酒、镇静催眠药、阿片类,身体依赖性(physical dependence),精神依赖性 (psychic dependence),即所
20、谓的“成瘾”,为体验药物的特殊精神效应而产生的一种强迫寻药、用药行为和强烈的心理渴求。一旦产生,难以祛除。是造成药物滥用的药理学基础。,2、麻醉药品与麻醉药的区别,麻醉药是指能使整个机体或机体局部暂时、可逆性失去知觉及痛觉的药物。,作用特点和方式,作用范围,3、麻醉药品的品种范围和目录,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如吗啡等.麻醉药品的标签用篮字标明“麻”字的明显标志,即白底蓝字。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公布:2007年版麻醉药品目录(123个) 精神药品目录(132个)2008年1月1日执行,精神药品定义和种类,1、定义: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
21、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2、分类依据:根据其对人产生的依赖性的程度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两类:第一类精神药品(53种) 第二类精神药品(79种)其中第一类精神药品比第二类精神药品更易于产生依赖性、且毒性和成瘾性更强。 精神药品的标签在左上角用绿字标注“精神药品”的显著字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
22、下获得药品的权利;(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电话: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二)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三)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医院;(四)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三、重要提示:(一)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它法律、规定
23、,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者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内容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同意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医疗机构(章):患者(家属)签名:经办人签名:年 月 日年 月 日,管理面临的问题人员资质问题环节管理问题安全管理问题处方管理问题,(二) 麻精药品在医疗机构中的管理,(1)处方资格培训考核现为自行组织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统一教材、集中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24、,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1、人员资质问题,(2)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并在病历中记录,但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 医生和药剂人员签名须在药剂科留样,医疗机构人员资格名单,市卫生局,报送,医生和药剂人员签名须药学部门留样备案,市药监局,抄送,执业人员资格确定,库房药房病区(手术室),2、环节管理 (三级管理模式),库房管理,专库、专柜、专人双锁、专册和专账,报警系统或监控系
25、统入库验收: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库房专用帐册(入出库台账),确保账务相符、账账相符。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药房管理,( 1)药房处方专册登记,逐日交接有专册记录 ( 2)双人发药: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26、,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药房管理,( 1)药房处方专册登记,逐日交接有专册记录。 ( 2)双人发药: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药房管理,(3) 麻醉精一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收回: 患者再次使用,调配时,应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 定期将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
27、、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精神处方需编码: 第五章处方调剂第三十九条规定: 药师应对“麻、精一”类药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顺序号 如:070312001或07031201,病区麻精一的管理,各病区和手术室对麻、精一药品可备用一定的基数,但必须放在保险柜或是铁皮柜,必须双人双锁管理,并要求逐日交接专册记录;临床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记录本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注射剂使用:门( 急) 诊患者或只可在院内注射。,医师处方
28、一次用量与药房提供的药品最小规格不一致,出现麻醉药品的节余现象。住院患者每人每日开具麻药处方,药师当日调剂,住院患者人数较多时,执行困难。在门诊为使用者建立病历、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手续过于复杂,尤其是对急症抢救患者实际操作很困难。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这一规定医院执行起来难度很大。,2、环节管理存在的问题,电子病历记录与手写处方不一致 医嘱时间不一致 药品数量不一致 药品规格不一致 患者诊断不一致,处方管理问题,(1)建立管理机构: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分管领导、医疗管理人、药学、护理、保卫等,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9、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并及时更新(因工作需要变更法人、药学负责人、采购人员或其它管理成员等)。 摘自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3条,3、 安全管理,(2)领导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定期(每月)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记录本:涉及讨论该项工作的会议记录;教育培训记录1次/年;安全巡查记录1次/月;领导组每月一次;药学负责人检查每周二次;逐日专册登记至少每周一到二次,变化时随时登记强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重要性-查本单位年度目标(规划计划、院科两级目标责任书)摘自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30、第4条,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人员应相对稳定摘自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7条,(3)人员相对稳定:,药品安全监控系统逐步建立覆盖全部医疗机构的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度和岗位职责: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要求: 避免重复取药 防范药物滥用和流弊现象 大病历(真实性、规范性) 患者无偿交回剩余药品,无法掌握和控制,麻醉药品分散在民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2、安全管理问题,患者剩余麻醉药品无偿交回、过期和破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交回药剂科,并进行专册登记,并申请上报市卫生执法
31、大队,由市卫生执法大队销毁,并出示特殊药品监督销毁记录。,过期、破碎、患者剩余麻醉药品的处理方法?,1、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凭专用卡开药.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摘自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麻精一药品开具量),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量规定,(1)门(急)诊普通患者处方“麻、精一”药品用量: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在医疗机构内使
32、用;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备注:除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痛疼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哌醋甲酯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2)为门(急)诊癌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开具的“麻、精一”类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3)、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对需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限一次常用量, 仅限二级以
33、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 ,仅限医疗机构内使用,我院常用麻精一药品处方量201002.doc,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六条对其用量作了具体规定。如确实因治疗需求可以超常剂量使用;晚期癌痛住院患者使用吗啡制剂,可以不受常用量或剂量和用药次数的限制,但医师应在患者病历记录超常用剂量使用的理由,在处方上简要注明原因,并在超常用剂量处再次签名。 除癌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外,一般不宜常用麻醉药品止痛,更不应超常用量使用。患者每次就诊只准为其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张,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该类同一药品处方交于患者。对长期使用“麻、精一”药品的疼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应3个月复诊
34、或随诊一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否可以超常剂量使用?,摘自处方管理办法解答,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 定期将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对疼痛治疗的认识不足对麻醉药品的认识不足怕阿片类药物“成瘾”怕阿片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对医疗用麻醉药品的管理过严,影响麻精药品应用的因素,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及分级管理,、诊断为细菌性感染,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
35、果选用抗菌药物,1.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a.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b.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2、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c.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
36、予经验治疗。d.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a.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b.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3|、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在患者特殊生理、病理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需要注意的情况有:肝肾功能损害患者、老年患者、妊娠及哺乳患者、小儿及新生儿。,(1).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
37、,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4、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原则,(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
38、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二、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1、抗菌药物的分级,(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
39、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非限制使用级:青霉素、氨苄西林、阿莫西林、阿莫西林/ 克拉维酸钾头孢唑林、头孢曲松、头孢氨苄、头孢呋辛(酯)、复方磺胺甲噁唑罗红霉素、克拉霉素、乙酰螺旋霉素、阿奇 霉素(口服)、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庆大霉素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甲硝唑呋喃唑酮、氟康唑(口服),我院抗菌药物分级,限制使用级 :磺苄西林头孢噻肟、头孢替安、头孢克肟、头孢哌酮/舒巴坦、阿奇霉素(注射)替硝唑、奥硝唑、硝呋太尔氟康唑(注射)特殊使用级 :哌拉西林/舒巴坦、头孢吡肟、氨曲南、亚胺培南/西斯他丁、加替沙星
40、,“非限制使用级”是指医师及以上职称均可使用“限制使用级”指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方可使用“特殊使用级”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方可使用,2、开具分级抗菌药物处方的规定,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 1、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2、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3、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
41、条件。4、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5、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6、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7、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81,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