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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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农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思考摘要目前我国农村经济文化有了长足发展,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农村“留守 9“g-“的安全、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违法犯罪现象急剧增加,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农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户籍管理壁垒是制度原因;家庭教育缺失是直接原因;学校教育失当是主要原因;社会教育缺位是重要原因;“留守少年”的自我觉悟低是主观原因。预防“留守少年”违法犯罪必须多管齐下,各方配合。 关键词农村;“留守 9“g-;违法犯罪;户籍壁垒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间人口流动的限制

2、被打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规模不断扩大,从而在广大农村产生一群监护缺位的“留守少年”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而被留在家乡的年龄在 16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亲情的长期缺失或缺位导致“留守少年”一系列心理、生理和行为障碍,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2004 年公安部的调查显示了两个“大多数”: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件大多数在农村,其中大多数又是“留守少年” 。农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现象频发,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农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 (一)户籍管理壁垒是造成“留守少年”

3、违法犯罪的制度原因 1958 年 1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这标志着中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的形成,并导致户籍壁垒的产生。户籍壁垒的影响表现在: 1户籍壁垒导致公共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改革前中国社会中的资源是行政性分配,而不是由市场进行配置。比如,教育和公共设施的投人,城市中的教育基础设施,几乎完全是由国家财政投入的,而农村的教育和设施,国家的投人则相当有限,有相当一部分要由农村自己来负担。这就导致农村人与城里人在教育等公共资源的占有和享用上存在极大不平等。城里学校各项设施齐备条件优越,而农村学校的师资及各种教学设施却短缺,

4、并且农村子弟要进城上学还要受到多方面的不平等待遇。这种不平等待遇的长期影响使得农村孩子出现诸多性格缺陷:自卑、孤僻、偏执,这些不良性格一旦遭遇社会不良诱因,就可能导致违法犯罪。2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与城乡壁垒存在矛盾。目前,我国耕地面积仅 19 亿亩,据测算,在农村现有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模条件下,仅需1.5 亿劳动力,而现实情况是农村人口近 8 亿,农村劳动力 4.98 亿,剩余劳动力近 3.5 亿。流动人口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务工农民不可能将子女带在身边。根源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随之产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

5、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少年”这一群体的产生。 3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壁垒事实上是将城乡两部分居民分成两种不同的社会成分。国家每年为城镇居民提供上千亿元的各类社会保障,而农民的生老病死、伤残几乎没有任何保障。农民工进城务工还受着很多不公平待遇,受到城里人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由于基础教育以户籍为升学地域标准,农村的孩子到城里上学需交建校费、插班费等额外教育费用,农村流动人口在户籍地以外谋生时把其未成年的子女留置在户籍地而产生了一个

6、特殊的社会群体“留守少年”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基于户籍壁垒原因目前全国 16 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高达1000 多万人。 可见,从根本上讲“留守少年”问题是户籍管理制度导致的,是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很多地方的生活质量较改革前发生了质的飞跃,温饱已经不成问题。但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缺乏先进文化载体,也没有一些必要的文化娱乐设施。农村少年儿童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贫乏。一些人东游西荡,或结伙聊天、玩牌、玩电子游戏,直接诱发打架斗殴、赌博以及偷窃、抢劫等犯罪。 (二)农村家庭教育缺失是导致“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 农村“留守少年”

7、违法犯罪有相当一部分是家庭教育缺失直接造成的。 1重“养”不重“教” 。在“留守少年”中,有的是父母一方外出,有的是父母双方外出,父母双方外出的农村“留守少年”的寄养方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隔代监护,即孩子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一种是委托监护,即孩子生活在亲戚、朋友或者老师家中。总体来看,那些单亲外出的孩子绝大多数与其母亲一道生活。在这些家庭中, “父母”这一共同角色组合由母亲一人承担,孩子们实际上长期生活在父亲缺位的单亲家庭中。那些双亲外出的少年儿童通常有 80左右被托付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组成隔代家庭,少部分寄养在其他亲友家中,也有的独自生活,成为父母健在的“孤儿” 。隔代监护的,由于监

8、护人与被监护人年龄差距在 40 岁以上,且监护人文化程度不高,双方难以进行正常的交流。委托监护的,监护人一般在感情上达不到对待亲生子女那样的程度,从而使孩子感受到寄人篱下的痛楚,缺乏家庭温暖和父母亲情呵护,这是其他心理环境都难以补偿的。这两种监护人通常会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孩子的学习成绩关注较多,对心理和精神的需求却关注较少,往往重“养”不重“教” 。 “留守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引导、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2父母亲情缺位。这表现在很多家庭亲子联

9、系缺乏,父母放任不管或关爱肤浅。由于长期得不到亲人的关爱, “留守少年”亲情疏远,渐渐淡漠了对亲情的渴望。受制于现实困难或自身受教育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多数在外务工的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停留在较为肤浅的方面,给足零花钱,买来新玩具,苛求高分数,而对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往往不够重视,造成许多“留守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真空。由于留守生活的磨练,这些孩子过早地对“钱”有了深刻的体会,一种与年龄不相称的拜金主义在他们的思想中蔓延。 ”留守少年”正处于成长关键期,智力发展尚不健全,辨别是非的能力薄弱,缺乏对自己行为评价的能力。由于外出打工的父母长期放任不管子女,或关爱层次的肤浅,他们的外出给孩子留出巨大的自由时

10、间和空间,一些人因心灵空虚转而盲目寻找其他精神支柱,很多人沉迷于网络游戏,学会了打牌赌博,有的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部分“留守少年”由此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家庭结构残缺。 “留守少年”中家庭破碎的比例较高。农民工大量的外出流动,推动农村离婚率的节节攀升。家庭是一个人生活的起点,父母离异而导致家庭的破碎,使“留守少年”雪上加霜。父母离婚让他们体味的是离别之痛,思亲之苦,如今他们又过早失去了父母之爱,家庭之乐,经济上缺乏保障,内心愈加痛苦。由于长期的心理失衡,产生了对社会、集体、他人的不信任感,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心理。一些留守孩子认为社会对他们不公平,产生仇视他人、仇

11、视社会的心理倾向。一些人变得内向孤僻,萌发自卑感与不幸感,行为懒散,我行我素,不服管理,受到老师批评或与同学发生矛盾,就离家出走、逃学等。这些人一旦遭到外界的不良诱惑,极易步入犯罪歧途。 (三)学校教育的失当是引起“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1重智育,轻德育。美国道德教育联合会主席麦可唐纳说:光有品行没有知识是脆弱,但没有品行光有知识是危险,是对社会的潜在威胁。尽管我国的素质教育已实行多年,但许多农村学校还是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和社会公德规范教育不够。一旦学生升学无望,便失去对学习的兴趣,随之辍学,流人社会,在家里无人管束的情

12、况下,受不良因素诱惑而走上犯罪道路。 2师资短缺,法纪教育流于形式。教师质量直接影响着教育质量,由于农村条件艰苦,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困难、待遇偏低导致农村合格师资流失现象严重,阻碍着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而学校教育的失误以及管理和教育的不到位,使得一些学校的法纪教育方法、内容、形式比较枯燥、呆板,难以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从而使部分农村学校的未成年人法纪观念淡漠。 3教学手段简单,教育方法落后。一些农村学校在具体的德育教育中,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盲目超越生长阶段,忽视少年儿童成长特征和接受能力,采取“填鸭式”教育,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逃学。尽管农村学校也注重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但很多时候不能

13、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对学生的不良“苗头”进行抑制,在留守少年的教育问题上显得无能为力。 (四)社会教育的缺位是影响“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1社会各方面对“留守少年”的教育和管理不够配套。流动人口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各级部门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往往疏于对“留守少年”的教育、管理,大多数农村社区在“留守少年”管理教育方面处于无人员、无设施、无场所的“三无”状态。这种严重的脱节,直接导致了“留守少年”违法乱纪现象的产生。 2不健康的网络、传媒的影响。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指出,犯罪是不协调的产物,而非仅仅教育导致的结果。社会上的负面影响,会使所有正面的教育功亏一

14、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呈现复杂、多样的特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不劳而获等思想也同样冲击着农村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农村“留守少年”一旦接触网络世界,很快为之痴迷,难于自拔,校园周边的非法游戏厅、网吧以及不正当的影视传媒更是滋生犯罪的土壤,为部分“留守少年”提供了偏离正轨、走向犯罪的温床。 3社会恶习的影响。虽然从中央到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了反腐败的力度,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腐败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随着一些大案要案的曝光,贪污、腐化、堕落的种种事例,使得一些“留守少年”心态扭曲,滋长邪念,从而去坑蒙拐骗,恃强凌弱,道德沦丧,走上犯罪道路。 (五)“留守少年”自身觉悟低是造成违法

15、犯罪的主观原因 1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是“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深层原因,一些“留守少年”受极端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影响,缺乏健康向上的理想,把金钱、财富、享乐和人生价值等同起来,害怕艰苦、好逸恶劳。当父母无法满足其享乐时,盗窃和抢劫便成为其非法致富的渠道。 2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一些“留守少年”除了知道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盗窃是犯罪外,认为其他犯罪行为仅仅是错误,对自己的法律责任一知半解,实施了犯罪行为后还不知道触犯了刑律。 3心理不健康是诱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不健康的心理如好奇心理、逆反心理、盲从心理、攀比心理和报复心理等容易导致“留守少年

16、”走上犯罪的道路,加之他们处于青春发育期,身体发育明显加速,但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和感情用事而诱发激情犯罪。 二、预防农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关注农村“留守少年” 、预防“留守少年”违法犯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进城打工经济活动的发展,农村“留守少年”将长期存在,预防“留守少年”犯罪丝毫不能松懈,必须全社会齐抓共管,各部门协调配合。 (一)政府发挥积极作用。为“留守少年”创造更多健康成长的空间,为预防农村“留守少年”违法犯罪提供制度保证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距。政府应加快改革,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

17、制度,逐步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 ,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少年”问题的根本所在。 2建立农民举家进城机制,营造孩子不离父母、子女健康成长的空间。农民举家进城,是我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建立农民举家进城的长效机制,用工制度改革要走在前面,户籍制度改革是基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关键。政府在加大城市化进程中,一是要大力实施“安居工程” ,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城市人身份问题;二是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通过系统培训和正确引导,有效吸纳进城务工农

18、民进入第三产业,在完善城市功能的同时,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稳定收入,促进务工子女的教育;三是建立健全区、县、乡镇政府劳务输出办公室,实现农民有序转移。与务工地政府协调,让民工子女能享受当地的义务教育政策,实现就近入学,使务工人员子女能随父母一道生活。保证他们的身心健康。 (二)家庭要发挥主导作用。切实负起养教责任。给“留守少年”更多关爱,为预防其违法犯罪构筑基础防线 年轻父母要了解父母教育的缺位对孩子的负面影响。父母的关爱是少年儿童乃至人的一生中最为重要的“财富” ,人生的第一个教育环境是家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子女的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是预防未成年子女

19、违法犯罪的一道坚固的防线,也是造就人才的摇篮。因此,外出务工的父母一方面应尽量将孩子带在身边,在自己务工的城市就近安排子女就学,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的,要多与子女联系,让他们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另一方面,要落实监护人,切实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起居,全面掌握学习情况,保证生活有人关爱、学习有人过问。 (三)学校要发挥阵地作用。为预防“留守少年”违法犯罪筑起中坚防线 由于学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在父母监护缺位的情况下,农村学校应该充分发挥阵地作用。 1健全机制。一是建立“留守少年”档案和联系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少年”的底细,建立每个“留守少年”学生的档案和联系卡片。以学生为中心组成关爱网络,时刻关注“留守少年”的成长。二是实施关爱“留守少年”责任帮扶制度。有条件的教师要成为留守学生的“代理家长” 。三是实行“留守少年” “座谈”制度。定期召开留守学生专题座谈会,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状况,从精神上加以安慰,从思想上加以沟通,从生活上加以照顾,从学习上加强辅导。2进行教育改革,转变教育观念,实施素质教育,改变教学方式。不能唯考试分数是举,既要重智,又要重德,要加强对“留守少年”心理、生理、法制等方面的教育,从根本上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3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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