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与新闻自由概念传入中国的历史考察关键词: 近代中国 言论自由 出版自由 新闻自由 历史考察摘要: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以及新闻自由的概念是从西方先后舶来的,而不是在前者舶来以后随着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自然而然地孕育生成了后者。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观念 1833 年由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首次从西方输入中国,直至 1899 年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概念才由梁启超明确提出。而新闻自由这一概念迟至 1944 年美国发起信息自由运动后才开始传入中国。Abstract: The definition of the freedom of speech, the freedom of press and
2、 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re all from the western country in different periods. Actually, Chinese have the first view of the freedom of speech and the freedom of press in Eastern and Western Oceans Monthly Investigation(1988). Then, Liangqichao have proposed the concept of the freedom of speech a
3、nd the freedom of press between the end of the 19th century and the beginning of the 20th century. However, the concept of 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was not introduced in China until the American Information Freedom Movement in 1944.Keywords: Freedom of Speech,Freedom of Press,Freedom of Informatio
4、n,Modern China,Historical Review一 引言众所周知,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这三个概念是随着近代西学东渐之潮传入中国的舶来品,但学界目前对这三个概念在中国近代的历史变迁情况却尚不清楚。这表现在,其一、学者们对新闻自由概念何时传入中国的时间界定上存在着分歧。如有研究者说,1833 年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上刊登的新闻纸略论一文提出了“新闻自由”的概念, “这是新闻自由第一次在中国报刊上出现” (童兵,林涵2001:58;马光仁,2007:39) 。而张继木(2008)却指出,直至“清末严复所处的那个时代并没有产生新闻自由的命题。 ”这两种说法究竟孰对孰错?其二、学者
5、们对中国近代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概念的使用和变化情况的论断比较模糊。如李秀云(2007)说“20 世纪二三十年代,人们大多没有将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两个概念进行区分。 ”那么,当时有少数人将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吗?如果有,他们是谁?此外,国人又是在何时开始普遍区别使用这两个概念的呢?而对于这些问题李秀云都没有回答。其三、截至目前为止,学界对中国近代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概念的变化情况进行全面而系统的历史考察尚付阙如。为了廓清学界对这三个概念历史变迁的认识存在的模糊和歧见,本文拟对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与新闻自由概念究竟何时传入我国作一较为详尽的历史考察。需要指出的是言论自由、出版
6、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定义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则三者相互统摄, “通常指的是同一个意思,即表现自由” (陈力丹,1988) 。从狭义上看则三者指涉的重点各不相同。狭义上的言论自由只是以口语表达思想、意见的自由,出版自由是通过出版物表达思想、见解的自由。如 1909 年中兴日报指出, “报纸者言论之所由宣布也,言论纯侍乎口语,则听者不过十百千而已,文字而恃乎腾折,则十百千章之篇幅,当亦非数日之功,数十名之力所能尽。故木板雕刻之术开,而文字传播得其功用,铅版分个之举行,而文字之膨胀彰其大效,虽然,必有言论之自由,而出版之自由乃可瞻,吾国无言论自由,故出版自由亦不足言也” (引自朱传誉,1984
7、:420) 。狭义上的“新闻自由,不外以下三事曰,采访自由。传递自由。受授及发表自由” (大公报 ,1944 年 11 月 21 日) 。近代国人使用言论自由时常常持一种中义说,即囊括出版自由和狭义言论自由,使用新闻自由时则持狭义说。二 1833 年: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观念传入中国1833 年,传教士中文月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首次将近代言论出版自由的观念传入中国。如果说该刊 1833 年刊登的新闻纸略论一文还只是较为粗略地描述和介绍了西方社会自由发表言论和出版报刊的状况:“各国人人自可告官而能得准印新闻纸,但闻有要先送官看各张所载何意,不准理论百官之政事,又有的不须如此可随自意,论诸事,但不犯
8、律法之事也。(英法美报刊引者加)其理论各事更为随意,意于例无禁,然别国亦不少也” (爱汉者等,清1997a:32-33) 。那么,该刊 1838 年的自主之理一文则简明扼要地阐释了西方近代自由主义思想,并指出国民享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是获得其他一切自由权利的基础。 “自主之理者,按例任意而行也。欲守此自主之理,打开言路,任言无碍,各语其意,各着其志。至于国政之法度,可以议论慷慨。若官员错了,抑官行苛政,酷于猛虎,明然谏责,致申训诫警。如此露皮漏肉,破衣露体,不可逞志妄行焉” ( 爱汉者等, 清1997b:340) 。文中的“自主之理”即“自由” 。马礼逊于 1822 年编撰的华英字典中就将自由
9、(Liberty、Freedom)翻译为“自主之理” 。1并且文中的“自主之理者,按例任意而行也” ,这句话完全就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对自由这一概念界定的翻版,即“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从此,国人和在华西人的报刊和著述开始渐次为争取自由出版报刊,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鼓与呼,如循环日报在“告白”中称,它将“凡时务之利弊、中外之机宜,皆得纵谈无所拘制”(循环日报1874 年 2 月 12 日,引自卓南生,2002:185)。广州述报宣称如果要实现“言路之六通四辟”就在于“民之有报馆焉。 ”(引自方汉奇,1994)万国公报还首次将美国第一宪法修正案介绍到中国来:“公议堂大臣不
10、得述修关系立教,亦不得阻人愿从何教,且不得禁人言论,报馆登录” 。 (林乐知, 清1968:8159)改良派思想家郑观应(清1982:346-347)要求“我各省当道,亦宜妥订章程,设法保护(报馆引者加) ,大小官员苟有过失,必直言无讳,不准各官与报馆为难”。甚至改良派思想家陈炽(清1997:106)提出“一切均仿泰西报馆章程” ,要求完全学习和仿照西方报刊的活动规则和管理制度。虽然在 19 世纪 30 年代至 90 年代初这一时期,我国越来越多的报刊和著述都强烈呼吁清政府赋予民众自由出版报刊、自由报道评论国家社会重大事务的权利,但时人在论述这些主张时所使用都还是“打开言路,任言无碍” 、 “
11、直言无讳”等这类中国传统的词汇体系和表达方式,均无明确提出“言论自由” 、 “出版自由”这一具有现代意义的说法和概念。即便是当时人们偏好使用“自主”而非“自由”来译“Liberty、Freedom”2,但是也无“言论自主” 、 “出版自主”这样的词汇和概念。涌现出言论出版自由观念但未形成言论出版自由概念,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国人不是从西方近代自由主义思想出发呼吁言论出版自由,而是在早期改良思潮“中体西用”哲学观指导下,将自由出版报刊,自由进行报道与评论国家社会重大事务,作为实现变法图强的一种重要工具和手段展开讨论和论证的。他们要求局部改革清王朝言论制度,要求一定程度上的言论出版自由,最终是为实现清
12、王朝的富强服务的。而“自由” 、 “自主”这个概念所具有的革命性内涵与清王朝的意识形态不仅绝不兼容,而且完全冲突。如清政府权臣张之洞(清1998:9722-9723)所著的,在当时影响颇巨的劝学篇就中对“自由” 、 “自主之权”提出批判:“至外国今有自由党,西语实曰里勃而特 ,犹言事事公道,于众有益,译为公论党可也,译为自由非也。 ”“近日摭拾西说者,甚至谓人人有自主之权,益为怪妄。谓之人人无自主之权则可,安得曰人人自主哉!” 。在这种意识形态下,甚至导致了国人一方面倡导一定程度上的言论出版自由理念,但同时另一方面又反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矛盾现象。如陈炽(清1997b:139)既强烈要求清王朝
13、的报刊管理制度需“一切均仿泰西报馆章程” ,同时又激烈批判自由主义思想, “自由之说,此倡彼和,流弊以深。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时人倡导的言论出版自由观念,如“纵谈无所拘制” 、 “直言无讳” 、 “辩论国政,品评人员”等等,其重心在于“议论” 、 “评论” ,即能够对重大政治社会问题进行自由评论和批评。三 1899 年: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概念的形成甲午战争的创深痛巨引发了维新变法运动,以及随此而兴的国人第一次办报高潮,然而此间仍未出现明确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概念。但是,在改良派思想家黄遵宪、谭嗣同,特别是严复系列著述的宣扬下,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在中国初步得到较为系统的诠释和传播, “
14、自由”概念逐渐被提升到近代话语表达的核心层面,并为部分开明知识分子所认同。这为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概念的出现和传播提供了话语基础和思想语境。1898 年春,康有为(清1992:752)在日本书目志中提到佚名所著新闻演说自由论一书,但康氏的日本书目志仅志书名,无及内容。并且,从当时中国学界报界的文章著述中还难觅“新闻演说自由”以及近似的词汇和说法,可以推断出日文著作新闻演说自由论当时在中国流传不广,影响不大,人们普遍还没有接受“新闻演说自由”这样的词汇和概念。一则,激愤于维新运动遭到清政府顽固派的野蛮镇压;二则,东渡日本后广泛涉猎日译本的西方自由民主学说,受其直接启发。流亡日本的维新派在横滨创办出
15、版的清议报上首次提出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概念。梁启超在 1899 年 4 月 20 日第十二册清议报发表的译文各国宪法异同论中,第一次提出“言论著作之自由”这一词汇,他说:“厘定臣民之权利及职分,皆各国宪法中之要端也,如言论著作之自由”(梁启超,1899 年 4 月 20 日 a),但他没有做进一步的展开。同年 8 月 16 日第二十二册清议报中,无涯子(即欧榘甲)撰写的论中国当知自由之理一文,提出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概念,并对其初步作出界定和阐释:“诸子以匹夫草泽之贱,备论政体,如是者理想之自由也。既构理想而又著书以哓哓天下与在上者相冲突焉,是言论之自由也。夫理想之自由,言论自由日益发皇聪智,坌
16、涌以是,经理国家,组织政体,进入文明”(欧榘甲,1899 年 8 月 16 日)。无涯子在文章中还指出行动自由是相对的,思想、言论自由是绝对的, “又按行为之自由,思想之自由,言论自由三者并重。然行为或限于国家公司之法律,至于口舌者,天下之所赋以明义理也,心思者天下所寄以推无穷也。二者均有无限之权。 ”同年 8 月 26 日,梁启超在第二十五册清议报上发表的自由书序中提出与我们今天完全相同的表述, “西儒约翰弥勒曰:人群之进化,莫要于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梁启超,1899 年 8 月 26 日 b)西方和日本的言论自由和自由主义著述开始逐渐被严复以及马君武、冯自由等3留日学生译介
17、到我国。至此西方近代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从概念语汇到思想学说比较完整地被介绍到了中国。作为先后领导 20 世纪初年时代思潮的两大政治力量,改良派和革命派在一系列观点和政见上存在着针锋相对的冲突和矛盾,但他们在强烈反对清政府言禁报禁政策,追求实现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上则是相当一致的。只不过改良派强调渐进量变,注重从学理上阐释与宣扬言论出版自由思想,以启迪民智;而革命派追求跃进质变,着力号召民众迅速行动起来,通过革命手段夺取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以改造社会。这样,言论出版自由的概念及其思想在改良派与革命派的大力传播中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虽然,此后国人论述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文章著述浩如烟海,国人争取言论自
18、由、出版自由的斗争活动不绝于史。并且,国人秉持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概念中已经包含了狭义上的新闻自由概念的一些要素,但直至 1940 年代中期,国人一直尚未明确而清晰地提出“新闻自由”这一概念及其所蕴含的一整套完整的意涵。史家说, “证有易,证无难。”本文虽不可能完全检阅所有的史料来证明当时绝对没有“新闻自由”这一概念或词语,但通过几个典型事例至少可以说明新闻自由这一概念在当时还没有得到普遍使用。从学术论著来看,笔者从民国建立至 1944 年止,共选取了当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包括新闻理论、新闻史和新闻业务在内的新闻学著作、译著共 10 本,4以及论文集 2 本,经仔细检阅这些著作和文集,均未发现新
19、闻自由这一概念。仅见邹宗孟日本新闻界一瞥一文的一个标题为“日本新闻与言论之自由”和任白涛综合新闻学一书第五卷第一章第二节的标题“自由新闻运动与国营” ,这两说尤其是前者从字面上最接近“新闻自由” 。但在邹宗孟这篇文章的正文中没有出现“新闻自由”一词,他一再使用的词汇仍是“言论自由” ;而任氏则只是开列出写作大纲,他最终并没有完成该卷的写作,因此他所称的“自由新闻运动”的具体内容,我们就不得而知了。结合这些著作和文集的具体论述来看,著者们在论述相关问题时,使用的都是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概念。如邵飘萍(19301990)说:“政治不良,商品要法律保护,新闻亦要法律保护,所谓法律保护,不过准言论自由,
20、言论自由,新闻乃可发达。 ”黄天鹏(19301990:136)指出, “自国都南迁,情形已变,政治记载以密迩首都故,已较前为敏捷,而国家多故,检查新闻弥严,言论之自由,反不如昔,精神所受之痛苦,较前尤甚也。 ”学术论著要求概念严谨与准确,上述引文中两位知名的新闻学者分析研究都是新闻报道问题,不涉及言论,但他们无论是进行理论分析,还是剖析现实个案均使用的是言论自由而非新闻自由。通过上述材料,可以说明新闻自由一词在新闻研究界很鲜见。此外,从民国时期总书目对民国时期所著的总共 42 本新闻学著作的简介来看,章节中以新闻自由为题,或明确论及新闻自由的著作和译著均出现在 1945 年以后,如张西林编著最
21、新实验新闻学(1945 年) 、桑榆著新闻背后 (1945 年) 、H.W.Steed 著,王秀深等译新闻学的理论与实际 (1947 年) 。从民国时期总书目记载的总共328 种各类民国时期的新闻书刊、法规、宣传小册子等等,直接以新闻自由为书名,或书名中包含新闻自由的也均出现在 1945 年以后,如威尔斯、朱培璜等著新闻自由 (1945 年) 、马星野著新闻自由论 (1948 年) 、刘豁轩编著联合国新闻自由会议与中国报业 (1948 年)等。5从报刊言论来看,笔者借助申报索引 ,进而查照原文,对其1919 年(41 篇) 、1920 年(38 篇) 、1927 年(39 篇) 、1928 年
22、(57 篇)刊登的涉及新闻报道问题的所有消息与评论进行检视,均未发现新闻自由这一概念。 申报 (1928 年 7 月 3 日)在报道与评论当局厉行新闻检查,肆意查封报馆缉捕记者时,均使用的是言论自由概念。如其报道称“北平撤销新闻检查,北平报纸恢复言论自由” 。再如其对河南两家报纸因报道某军政要员“高某私造白丸” ,报馆经理遭致逮捕一事,发表评论指斥河南当局治下“言论极不自由” (申报 ,1920 年 11 月 10 日) 。从新闻界反抗政府迫害的斗争来看,1933 年“刘煜生案”发生后,舆论界大哗。北京市新闻记者公会发表公开信指斥主犯江苏省主席顾祝同“破坏法治精神,妨碍言论自由,到行逆施,甚于
23、旧军阀” (引自范忆,2006) 。国民党元老、老报人胡汉民也对此痛慨:“数年以来,人民言论、出版、居住之自由为军人剥夺净尽” (引自散木,2002) 。最后迫于全国舆论压力,国民党政府也表示出维护言论自由的姿态,颁布保护新闻事业人员的训令,称“人民有言论著作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 ”时人哀悼刘煜声是“以新闻而生,以新闻而死,为新闻殉节” ,并为了铭记这一新闻史上悲剧,而将刘氏的忌日定为记者节。但社会各界在围绕该事件所引发的思考和展开讨论时所使用的概念则都还是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从报界组织争取自由的活动来看,为抗议国民党政府 1935 颁布的修正出版法 ,上海新闻记者公会在当年的秋季会议上,讨论了“争取言论自由和记载自由以恢复报纸之特点”的提案。提案中于言论自由之外,又特别提出了“记载自由” ,显然此处的记载自由即报道新闻的自由,最接近今天狭义上“新闻自由” 。上海新闻记者公会拥有两百多名会员,是当时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新闻团体组织。它特别提出“记载自由”有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