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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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苏 州 市 “十 三 五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事 业 发 展 规 划 (征 求 意 见 稿 )苏州市“十三五 ”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事 业发展规划(草案), 根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纲要编制,规划期为 20162020 年,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一、“十二五”时期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回顾“十二五” 时 期,全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系 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积极应对国外环境复杂多变、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国内结构性问题和周期性因素叠加等重大挑战,坚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全面完成“十二五” 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一)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取得新进步实施“人才 强市” 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 进“ 姑苏人才计划” ,将政策引才、品牌 纳才、载体聚才、 资本助才、环境留才有机结合,呈现出人才队伍量质齐升、“两高 ”人才导向鲜明、人才布局相对集中、海外人才加速集聚的新特点。实施“111 ”高技能人才资助计划、“优 秀青年技能提升计 划” 、“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 ,强化 职业技能 竞赛选拔机制,大

3、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积极完善和创新外国专家管理服务机制,2形成引进国外智力和外经、外贸、外资“四外齐上” 的格局。连续成功举办“苏州国际 精英创业周” 、“赢在苏州”国际精英海外系列创业大赛,推行“海 鸥计划” ,揽聚海内外高端 产业人才,苏州连续 4年被 评为外籍人士眼中最具魅力的十大城市。全市人才总量达 228.13万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达到 17.8万人,占人才总量 7.8%;技能人才总量达 153万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49.19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 32%;全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点 295个,累计招收博士后 548人。(二)就

4、业创业服务工作取得新突破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持续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重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扶持,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比较完备。“十二五” 期间还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意见和关于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创业带动就业的环境,另一方面积极扶持家庭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运行。到“十二五” 末,全市实现新增就 业 85.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全市高校毕业 生就业率达到 98.6%。全市认定城乡就业困难人

5、员 35.28万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34.68万人;全市累计支出创业引导性资金 1.96亿元,市本级创业引导性资金已拨付 1120万元,全市共对 23万多人次发放创业社保补贴 24.5亿元;发 放各类社保补贴 35.16亿元,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185家(其中国家级 1家,省 级 13家)。农民工在求职、就业、劳动、参保等方面与本地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实施政策3补贴性职业培训。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市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 ,苏州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评为“ 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三)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业绩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基

6、本建立起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改革发展的前列。城乡保障全面并轨,率先将在城乡各类企业务工的农村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率先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和医保制度,率先建立城乡居民养老、医保与职工基本养老、医保转接制度,至 2012年苏州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并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连年保持在 99%以上,全市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较“ 十一五” 末增 长17.19%、14.59%、33.05%、22.25%、27.89%。保障水平全国领先,保障待遇进一步提升。特别

7、是市区月均企业退休养老金、居民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保养金均处于全国较高水平;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 91.40%和 75.72%;失业保险 金最低标准提高到 975元/月。(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新成效执法办案制度不断健全。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综合规范体系,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建立实施用人单位重大违法事项社会公布制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查处制度、劳务派遣企业社保账户分列登记制度、用 人 单 位 劳 动 用 工 重 大 事 项 报4告 制 度 等一批在全省领先的工作制度。劳动关系协调能力不断增强。深入推进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全

8、市已有省级劳动监察示范网格 39 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制定苏州市本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意见,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推行“ 人力资源助理” 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监测“三色” 预警和简单劳资纠纷联动 化解机制,加强纠纷调处能力。积极打造苏州工业园区国家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达 1680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 75%。调解仲裁制度逐步完善,仲裁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成效斐然,全市省级示范仲裁院达到 10家。多层次、广覆盖调解体系基本建成,“ 五位一体 ”社会化大调解格局全面形成。 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现

9、全覆盖。苏州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至” 十二五” 末期,我市 规模以上用人单 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 99%以上;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 99%以上;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 14742件,咨询、举报、投诉、调解均可通过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反映和运行,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受理” 。共受理立案劳动 人事争议案件 14980件,到“ 十二五” 末,年度 结案率达到 96.1%;受理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1842件。(五)人事规范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公务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严格规范公务员社会招录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和

10、程序。大力开展聘任制管理、科级干部公开选拔、跨部门交流和竞争上岗等实践探索,5逐步加大基层公开考录和选调公务员力度,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健全完善“菜单 式选学” 、科级干部 轮训、任职培训、联合办学、南北对口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能力培养模式,不断提升公务员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行考核内容量化制、民主测评制和考核结果公示制,采取不同考核等次执行不同标准考核奖制度,切实增强公务员考核的约束力和激励性。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达100%,新提拔公务员任职培训达 90%以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基本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并

11、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积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调整公务员津补贴,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贯彻带薪年休假制度。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全国领先,安置接收总数、随调随迁均居全省前列,获得全国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三连冠 ”。人事考试工作成效显著。(六)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取得新成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以标准化手段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苏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项目被国标委列为第一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项目。到“十二五 ”末,我市下辖 社区、村全部建立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进村入户。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1个,省级充分

12、就 业示范社区 138个,充分就业行政村达标率为 98.4%。同时,全市建成 99个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 综合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日趋健全,基本形成“15 分钟社保服务圈” ,6农村社保服务实现知晓政策、参保申报、缴纳保费、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和查询服务“六不出村” ,城乡 居民社保服务的便捷化、均等化、可及化水平领跑全省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超过 1600家,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已占到江苏省的三分之一。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创新“一园多区 ”建园模式, “中国苏州人力资

13、源服务产业园” 经国家人社部批准 设立,成为全国地级市中首个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到“ 十二五” 末,产业园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320家,从业人员超过 5000人,产值已超过 100亿。 “十二五” 时 期全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事 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十三五” 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事 业发展奠定了 坚实基础。表 1 “十二五”规划核心指标完成情况指标名称 单位“十一五”期末“十二五”目标2015年底一、就业1.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 95.4 98 98.62.城镇登记失业率 % 2.8 4 1.93.社会登记失业率 % 4.5 1

14、.9二、社会保险1.全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障覆盖率 % 98.6 9999以上2.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 % 98.6 9999以上三、人才1.全市常住人口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万人 146.31 200 228.1372.高层次人才数量 万人 8.15 10 17.83.新增省级以上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个 86 80 1104.引进博士后进站人数 人 185 200 5485.新增市级以上专家 人 841 200 2006.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的评定人数 万人 20 207.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评定比例 % 40 40 408.高级技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 % 31 3

15、29.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27.92 32 49.1910.新进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接受职业培训比例 % 88 90 90四、劳动关系1.全市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 % 98.4 9899以上2.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 88.1 9299以上3.全市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每年结案率 % 100 96 1004.全市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每年结案率 % 95.7 92 96.15.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每年结案率 % 100 98 98五、公共服务1.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比例 % 95 95 98.42.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比例 % 98 95 98.1二、“十三五”时期苏州人力资源和社

16、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速度从高速转变为中高速,产业结构从低端迈向中高端,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特别是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明确了用增量改革促存量调整,通过优化投资结构、产业结构开源疏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发展思路。“十三五” 时 期,是苏 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争当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先行军 排头兵的关键时期,是率8先全面建成小康社

17、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如何适应新常态下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落实“供给侧改革” 措施,做好加减乘除四则运算,补齐高技能人才缺乏的短板,适当减轻企业用人成本,积极推进“双 创” 行动, 为优化产业结构提供保障, 统筹协调推进改革深入,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展望“十三五 ”,苏州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事 业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国家深入实施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一带一路 ”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在江苏叠加,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为苏州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提供了新的发展机

18、遇。我市经济总量较大,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国际化程度较高,城乡发展比较协调,新的增长动力加快形成、发展空间不断优化拓展,为苏州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提供了有利条件和重要支撑。应该看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既处于大有作为的发展机遇期,也面临着诸多发展挑战和风险,一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首先,从事业发展外部环境看,全球经济艰难复苏,外部经济环境更趋复杂;国内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放缓,“三期叠加” 矛盾凸显,投资 和出口增速明显放 缓,全要素生产率出现下滑,产能过剩有所加剧,社会矛盾逐步累积。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断增大,创新驱动内生乏力,经济增长支撑

19、不足,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社会矛盾压力增大,各种要素对经济增长的约束进一步显露,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积累的问题日益凸显,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保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创新任务仍然9艰巨。其次,从事业发展自身看,一是人才竞争激烈,企业转型升级所需的高技能人才紧缺,人才开发市场化程度不足,人才开发的政策环境、体制机制尚待改善。二是充分就业基本实现,但离高质就业尚有差距,就业岗位与就业人员的技能和期望要求等方面存在结构性差异,创业孵化服务能力有待加大。三是社会保障参保人数增幅趋缓成为新常态,基金支付压力增大,基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各类保障对象待遇不平衡,科学合理动态调整机制有待健全;社会群体保障需求

20、日益增长,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亟需完善。四是劳动关系和谐运行压力加大,欠薪等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从“ 阶段性” 向“常态化” 发展,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提高,但同时群访群闹等不当维权现象突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现状与日益繁重的劳动关系调处任务不相适应。五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仍有待破除。六是就业、社保经办服务任务日趋繁重,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与老百姓服务要求存在差距,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需要加强。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在“十三五 ”时期着力解决。三、“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

21、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 ”为根本遵循, 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方针,主动顺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人才为先、民生 为本、和谐为基、效能为10要、勤廉为重”的工作主 线,深化改革谋创新,依法行政转职能,稳中求进促转型,全力以赴增创人社工作新优势,促进经济和社会民生事业新发展。2.基本原则坚 持围绕 中心、服 务大局。紧紧围绕 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2、做出积极贡献。坚 持深化改革、促进公平。紧紧围绕 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维护就业机会均等,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形成有利于人力资源平等有序自由流动的市场环境,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机遇和成果,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坚 持创 新驱动、人才引 领。创新人才培养、 评价和使用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最大限度激励释放创新活力。加快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最大限度激发全民创业潜力。坚 持统 筹兼顾、整体推 进。立足我市 实际,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推进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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