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0月 03日 發佈日期:2016 年 10月 07日 頁碼:1/17曾伯克父甘婁簠銘文小考(首發)謝明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 新近出版的銘圖續1(0518、0519)著錄了兩件曾伯克父簠,據該書備注,同坑出土有鼎、鬲、簋、盨、簠、鋪、盤、盉等同一人所作之器數十件 2, 銘圖續除了著錄其中的兩件簠銘外,還著錄了同人所作的一件鼎銘(銘圖續0223) 、 一件簋銘(銘圖續0445) 、三件盨銘(銘圖續0467、0474、0475) ,並認爲他們的時代爲春秋早期。本文我們準備在銘圖續的
2、基礎上,簡單談談我們關於兩件曾伯克父簠銘文的一些補充意見。爲了討論的方便,下面我們先按照自己的理解寫出它們的釋文(釋文依甲、乙兩器蓋銘):隹 ( 唯 ) 曾 白 ( 伯 ) 克 父 甘 ( 婁 ) , 迺 用 吉 搴 、 ( )( 錯 ? ) 、 ( 扶 ) ( ) 、 攸 ( 鋚 ) 金 , 用 自 乍 ( 作 ) 旅 祜 ( ) , 用征 用 行 , ( 走 ) 追 ( 四 ) 方 , 用 用 爵 ( ) ( ) , 用 盛 黍 、 稷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0月 03日 發佈日期:2016 年 10月 07日 頁碼:2/17( 稻 ) 、 (
3、 粱 ) , 用 卿 ( 饗 ) 百 君 子 、 辟 王 , 白 ( 伯 ) 克 父 ( 其 )( 眉 ) ( 壽 ) 無 彊 ( 疆 ) 。 采 ( 宰 ) 夫 無 若 , ( 雍 ) 人 孔 ( 懌 ) 。 用 亯 ( 享 ) 于 我 皇 考 , 子 孫 永 寶 , 易 ( 錫 ) 害 ( 匄 )( 眉 ) ( 壽 ) , 曾 邦 氏 ( 是 ) 保 。1.迺用吉搴、 、 、攸金,用自乍(作)旅祜( )這一句可與兩件曾仲大父 簋銘文中的一句以及伯克父鼎(銘圖續0223)銘文中的一句對讀(詳下) 。1972 年湖北隨縣均川區熊家老灣出土了 2件曾仲大父 簋,其中 1件現藏湖北省博物館(即集成
4、04203) ,一件現藏襄樊市博物館(即集成04204) ,它們銘文中有一句作“曾仲大父 廼用吉攸(鋚)AB 金,用自乍(作)寶 (簋) ”,其中 A、B 作如下之形:A1: 集 成 04203A2: 集 成 04204蓋 A3: 集 成 04204器B1: 集 成 04203B2: 集 成 04204蓋 B3: ( ) 集成 04204器AB, 銘文選釋作“ ”2字,以“曾仲大父 迺用吉攸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0月 03日 發佈日期:2016 年 10月 07日 頁碼:3/17金 ”爲一句,解釋說:“迺用吉金常見於銘文,此銘在吉與金之間增攸 三字,
5、當是此吉金的專名 3。 ”黃錫全先生認爲:曾 仲 大 夫 簋 第 三 行 的 的 頭 三 字 , 過 去 多 缺 釋 , 應 是 金 屬 名 。 第 一 字可 隸 定 爲 。 其 下 的 、 則 是 “乃 ”字 。 第 三 字 左 旁 從 隹 , 右 旁似 , 疑 爲 或 , 其 義 待 考 。 與 甲 骨 文 ( 人 名 ) 可 能 是 一 字 , 从 ( 古 堆 字 ) , 从 又 或 攴 。 或 究 意 相 當 於 後 世 何 字 , 也 需 深究 。 “乃 ”疑 假 爲 或 鈮 、 鑷 之 類 的 金 屬 器 名 。 “吉 攸 ”與 曾 伯 陭 壺“吉 金 鋚 ”類 同 。 “吉 攸
6、乃 金 ”, 均 是 金 屬 原 料 名 , 以 爲 鑄 器 之用 4。集成引得釋作“ ( )乃 (醻) ”3 字,並以它與之後的“金”字作一句 5, 集成修訂增補本 6、 銘圖(05228、05229)等與之相同。 集成釋文釋作“ 乃 ”3字 7。古文字譜系疏證認爲“ ”疑古“搥”字,曾仲大夫 簋此字讀法未詳 8。 新金文編把 A置於附錄二 0616號,把 B置於附錄一 0235號 9。馮時先生把 B釋作“乃 ”,讀 “ ”爲“鑄” ,認爲“鑄金”意乃鎔金成物, 簋銘所述乃毀舊器而鑄新器,遂言用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0月 03日 發佈日期:201
7、6 年 10月 07日 頁碼:4/17金 以鑄金,重爲新簋。 “乃”是指示代名詞,訓此。又在將柞伯簋“ ”釋爲“叉”的基礎上,把 簋“ ”改釋爲“ ”,讀爲“叉” ,訓爲取。又認爲可讀爲訓取之“摣”10。 曾國青銅器把AB釋作“ 乃 ”3字,以 “ 乃 金”爲一句,認爲如果 “ ”是動詞,則“ 金”應爲某種吉金專名 11。蘇建洲先生把 AB釋作“ 乃 (?) ”3字,以“ 乃 (?)金”爲一句,又修正清華簡整理者關於清華簡(貳)繫年簡 5“ ( ) ”是“取”之錯字的意見,認爲簡文“ ”是取師之取的專字, 簋銘“ ”亦是“取”字 12。簠銘“迺用吉”下一字(下文用 C來表示此字) , 銘圖續釋
8、作“父” 。此字甲器蓋銘作“ 13”,乙器蓋銘作“ ”,乙器器銘作“ ( ) ”。乙器蓋銘“ (父) ”雖然與 C非常接近,但這兩器中其他的“父”字作“ ”(甲器蓋銘) 、 “ ”(乙器蓋銘) 、“ ( ) ”(乙器器銘)等形,其左邊那一小筆和又形中間的那一筆交接位置與 C明顯有別。曾仲大父 簋( 集成04203)A1 作“”,又形中間的手指上很明顯也有一小筆。曾仲大父 簋(集成04204)銘蓋拓本中的 A2右邊從又,器銘拓本中的 A3右邊不清晰,但從曾國青銅器 (第 171頁)所著錄的銘文照片來看,器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0月 03日 發佈日期:
9、2016 年 10月 07日 頁碼:5/17A3又形中間的手指上也明顯有一小筆。此外又聯繫文例來看(參看下文) ,我們認爲簠銘“C”與曾仲大父 簋 “A”當表示同一個詞,A當從 C得聲。馮時先生將 A的右邊與柞伯簋之“ ”相聯繫(參看上文) ,很可能是對的。與柞伯簋“ ”寫法相同的字形在甲骨文、金文、楚簡等資料中多次出現,郭店簡此字或用作“賢” ,陳劍先生認爲它應該是“搴”與“掔”共同的表意初文,柞伯簋中亦用作“賢”14。據此,簠銘 C亦可釋作“搴”或“掔” 。伯克父鼎銘文首句, 銘圖續0223 釋作“隹(唯)白(伯)克父甘 (婁)迺自遣吉 休吉金” ,所謂“遣”字從貝從又,當改釋作“得” (
10、“具”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 。所謂“ ”與“金”間之字當看作一字,釋作“攸” 。所謂“ ”字原作“ ”,它左邊非 “且”形,而與“臣” 、 “ ”比較接近。如是前者,可徑釋作“臤” ;如是後者,則與 A2相同。結合文義看,不管屬於哪一種情況,它與 A、C 都當表示同一個詞。簠銘 C下之形,甲器蓋銘作“ ”,器銘作 “ ”,乙器蓋銘作“ ”,器銘作“ ”(下文如對它們不加區別時,則統一用 D來表示) ,從字形以及銘文佈局來看,D 當是一個字而不宜拆成兩字,銘圖續把它隸作“ ”,可從。結合字形與辭例,B 與 D顯然是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0月 03日
11、發佈日期:2016 年 10月 07日 頁碼:6/17一字異體,舊或把 B作爲兩個字處理肯定是錯的。B 中“石”形與所謂“乃”形中間的部分,研究者或認爲是“夕” (參看上文) ,如果此說可信,又聯繫夕、昔語音關係密切,昔聲字與石聲字可通來看 15,B 似可看作是在 D的基礎上加注夕聲。但如此說,B、D 中所謂“乃”形並沒有得到合理的解釋。此外,在 B中,雖然 B1“石”形上的部分與“夕”比較接近,但 B2、B3“石”形上的部分與“夕”明顯有別,因此把 B中“石”形上的部分徑看作“夕”恐不可信。值得注意的是,在 B1、B3 中所謂“乃”形與所謂“夕”形是連在一起的,我們認爲這部分應該看作一個整體
12、。卌三年逨鼎丁(銘圖02506) “舄”作“ ”,左側彎曲部分與“乃”形接近;伯 鼎(集成02816) “舄”作“ ”,底端左右部分與 B1中所謂“夕”形接近;我們與研究者合作整理的一套鐘鎛銘中“舄”字所從偏旁或作“ ”,亦與“乃”形接近。我們認爲 B1、B3 中所謂“乃”形加所謂“夕”形應該是“舄”字的訛變之體,B3 所從“ (舄) ”旁中爪形部分與所謂“乃”形仍相連,爪形下面似乎還有小橫,這可看作是“爪”形向 B1中“夕”形過度的中間環節。B1 中“舄”旁下端的爪形部分寫得與“夕”接近,可能與變形聲化有關。B2 即是把“舄”旁下端爪形部分進一步分離出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
13、鏈接:http:/ 年 10月 03日 發佈日期:2016 年 10月 07日 頁碼:7/17去而已,其分離出去的爪形與衍簋(銘圖續0455) “ (舄) ”形右下部的爪形近似,只是彼此方向相反而已。D 即是在 B的基礎上進一步省略了“舄”下端的爪形部分。如果我們分析不誤,則B、D 應該分析爲“隹” 、 “舄” 、 “石”三部分,隸作“ ”。 說文:“舄,也。象形。,篆文舄从隹、昔。 ”從“石”聲之“庶”在古書以及金文中與“昔”皆有相通之例 16。據此,我們認爲 B、D就應該是“”字的異體。由於有“石”聲以及形符“隹”的限制,儘管 D中“舄”形已經訛變得與“乃”非常接近,但在當時它應不會引起誤
14、認。簠銘“ () ”下之“ ”,金文中見於 父辛卣(集成05167)等。古文字中有一些從“又”的字,後來往往或變作從“攴”,如“徹”字本從“又” ,後或變作從“攴” 。 “啟”字本從“又” ,後變作從“攴” 。清華簡三的芮良夫簡 6“扶道”之“扶”作“ ( ) ”、清華簡 三的良臣簡 2“ ( ) ”假借作“傅説”之“傅” 。 說文等傳抄古文“扶”作“ ( ) ”17。 “”顯然就是由“ ”演變而來的 18。簠銘“迺用吉 C (扶)攸金 ”、曾仲大父 簋“廼用吉攸 A金” (A、C 表示同一個詞,參看上文) 、伯克父鼎(銘圖續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0
15、月 03日 發佈日期:2016 年 10月 07日 頁碼:8/170223) “迺自具吉臤/ 攸金” 、曾伯陭壺(集成09712) “唯曾伯陭廼用吉金鐈 19鋚”比較,可以肯定前三者“吉” 、 “金”中間的幾個字都應看作金屬名,簠銘除了“ (扶) ”這種金屬外,其它三種金屬名與 簋銘同。“C(A)”、 “”具體讀爲哪一個詞,還有待進一步研究。東周兵器銘文中,數見一“夫”字,從其辭例看,應該表示一種金屬,研究者一般讀作“ ”。我們認爲“ ”亦可讀作 “ ”。“ ”這種金屬,金文中見於曾伯 簠蓋(集成04632) 、邾公牼鐘(集成00150) 、 鐘(銘圖15521)等。“攸” ,讀爲“鋚” 。
16、“鋚”這種金屬,金文中見於多友鼎(集成02835) “鐈、鋚百匀(鈞) ”、曾伯陭壺(集成09712) “唯曾伯陭廼用吉金鐈、鋚” 、欒伯盤(集成10167) “攸(鋚)金”。冊命金文中,多次出現“鋚勒”一語,古書中或作“鞗勒” 。說文:“鋚,鐵也。一曰:轡首銅。 ”曶簋(銘圖05217)賞賜品中有“鋚 2021” ,其中“鋚”字,郭永秉先生說:當與“鋚勒”之“鋚”無關;金文中當金屬講的“鐈鋚” (引者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0月 03日 發佈日期:2016 年 10月 07日 頁碼:9/17按,原有注,此省略) ,與此大概也沒有關係,因爲未見單獨以“
17、鋚”指“鐈鋚”的例子。頗疑“鋚”應讀爲說文部訓爲“旌旗之流”的“” (說文 “” 、 “”兩字前後相次) , “”就是有飄斿的旌旗。這個“鋚”字到底應如何解釋還可以進一步探討 22。衛簋、 盤和 盉等銘文皆記賞賜品“金車” 、 “金” , “金”應指“有銅作旗竿及飾件(如竿首、鈴) ”23。金文中又有“金勒”一語,見於師 簋蓋( 集成04284) 、麥尊(集成06015) 、簋(銘圖05362) 。 “鋚”之於“鋚勒 ”,猶如“金”之於“金勒” ,可知“鋚” 之“鋚”與“鋚勒”之“鋚”所指應相同。我們認爲它們與作爲金屬名的“鋚”亦當聯繫起來考慮。 “金” 、“金勒”是籠統地說明“” 、 “勒”
18、的整個材質或其某一部分的材質是銅或其飾件是銅。 “鋚” 、 “鋚勒”則是特別指出“” 、 “勒”的材質或飾件不是一般的銅,而是“鋚”這種金屬而已。2.用 用爵/金文中, “ ”常出現在自名或自名前的修飾語位置,它與說文訓作“黍稷在器以祀者”的“齍”應即一字。此類用法的“ ”,研究者或認爲是用來盛黍稷以祭祀;或認爲讀爲“齊”或“劑” ,義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0月 03日 發佈日期:2016 年 10月 07日 頁碼:10/17爲調劑、調和百物;或認爲是鼎之專名 24。簠銘的“ ”,從辭例看,它應該是一個祭祀動詞,可能是盛黍稷以祭祀。“用 用”後面一字
19、,甲器蓋銘作“ ”,乙器蓋銘作“ ”;甲器器銘作“ ”,乙器器銘作 “ ”。 銘圖續把蓋銘之字釋作“雀(穱) ”,把器銘之字釋作“ ”。兩蓋銘之字上端部分很明顯是柱形,甲器蓋銘之字柱形下作“隹”形。甲骨文中“爵”形或作“ ”、 “ ”等形,柱形下端已經與“隹 ”比較接近,甲器蓋銘之字當是在此類形體的基礎上進一步演變而來,亦當釋作“爵” 。它之所以下部作“隹”形,很可能與“爵” 、 “雀”常相通假有關,研究者或把這種現象稱之爲“文字雜糅”25。乙器之字下端之形與肉形接近,不知是單獨的偏旁,還是由爵形底部筆劃訛變過去的,待考。器銘與“爵”相應之字,其右上應是“酉”形,應隸作“ ”(酉形下“廾”形不太清楚,此暫從銘圖續的意見) 。它與古文字中多見的“ ”當是一字異體。從銘文押韻來看, “考” 、 “寶” 、 “壽” 、 “保” ,押幽部韻, “若” 、“” ,押鐸部韻(它們也可能與陽部通押) , “行” 、 “方” 、 “ (粱)”、 “王” 、 “疆” ,押陽部韻, “用 用”後面一字據它所處位置,必押陽部韻,器銘之字作“ ”,正與之相合。蓋銘之字作“爵” ,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