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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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蒸安委办201837 号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委网信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衡安办201834 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衡阳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请认真贯彻执行。衡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8 年 8 月 23 日2衡 阳 县 打 击 假 冒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证 专 项 治 理 行 动实施方案为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规范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和证书管理,根据国务院、省安委

2、办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 (衡安办 201834 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提高思想认识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属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0 号)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但是,一些单位和机构受利益驱动,采取造假和网上售假等方式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在未完成培训大纲规定培训内容、培训

3、学时情况下非法申请和组织考试,严重扰乱破坏了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工作和证件管理秩序,严重危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自身安全。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严3重危害性,秉着对安全生产和特种作业人员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二、工作目标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

4、好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治理重点重点治理特种作业领域以下几个方面:1、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2、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3、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4、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四、治理时间安排2018 年 8 月底开始至 2018 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8 月 30 日前)4县安委办印发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到辖区及行

5、业领域所以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二) 自查自改阶段(2018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20 日)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特种作业范围,全面自查自纠(详见附件二衡阳县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登记表 )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转包等各类作业队伍)的持证情况,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方式:一是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 http:/(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依次点击 “服务”“ 服务大厅 ”“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

6、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二是进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依次点击“办事服务 ” “个人安全资格查询”(网页右下角位置)。(三) 集中整治阶段(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8 年底)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要开展专项治理执法检查,5严肃处理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等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及时封堵或关闭假冒网站。五、职责分工(一)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是属地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推动落实本辖区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二) 县安监部门

7、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详见附件一特种作业目录范围)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并在所主管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一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四) 县网信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或关闭,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的行为。县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对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工作措施和要求(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安委办主任、

8、县安监局局长龙建斌任组长,县安监局其他班子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县网信办分管6领导和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安监局总工程师李和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县网信办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各乡镇(园区)安监站站长为成员。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 的意识 ,统一思想认识,把“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作

9、为安全监管“ 强执法防事故 ”行动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节点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县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本行业主管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 强化部门协作。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要落实好部门间、区域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

10、、联动执法、定期会商机制,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7(三) 强化企业和机构主体责任。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登记造册(台账内容包括姓名、准操项目、发证机关、有效期等)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所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要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对查询系统查询不到的证书信息,采取进一步措施查明发证来源,查验其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 100%。(四) 强化营造氛围。要通过新闻、微信、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向社会公

11、众大力宣传特种作业持假证或无证操作的危害性,让企业和从业人员掌握网上核验方式,学会如何辨别证件真伪。要及时通报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公布制假售假用假典型案例,建立与社会信用体系和安全生产“黑名单 ”挂钩机制 ,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充分利用“12350”、“110”等电话举报违法行为 ,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五) 严格督导检查。县安委办将适时开展对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 、各有关单位专项治理情况督查检查。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证的辨识能力

12、和甄别水平。严8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六) 严格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不认真查验和处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要依法严肃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全县各乡镇(园区)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委

13、办(联系电话:0734-6818568,电子邮箱:HYXAJJ2004163.COM) 。请全县各乡镇(园区)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从 9 月份起,每月 20 日前将当月工作情况报送至县安委办,内容主要包括:开展的工作、主要做法、成效(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处理情况、处罚金额、查处窝点、封堵网站情况等)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12 月10 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附件一:特种作业目录范围附件二:衡阳县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登记表9附件一特种作业目录范围(摘自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30 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

14、电工作业作业范围: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包括: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对电力电缆进行安装、检修、试验、运行、维护等作业;对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运行、维护、调试及检验的作业;对电力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专门进行交接试验及预防性试验等的作业;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等。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作业范围: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 不含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3、高处作业作业范围: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15、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包括: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等。104、制冷与空调作业作业范围: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包括: 对用于化工类( 石化、化工、天然气液化、工艺性空调) 生产企业,机械类(冷加工、冷处理、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食品类(酿造、饮料、速冻或冷冻调理食品、工艺性空调) 生产企业 ,农副产品加工类(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产加工、果蔬加工) 生产企

16、业,仓储类(冷库、速冻加工、制冰)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类( 冷藏运输)经营企业,服务类(电信机房、体育场馆、建筑的集中空调)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对制冷与空调设备整机、部件及相关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修的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作业、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等。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作业范围:包括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等。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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