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泉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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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2015 年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 2015 年泉州市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年度防治方案)。一、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重点防范期(一)地质灾害易发区段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受地形地质条件控制,由强降雨和工程活动诱发。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其次为地面塌陷。房前屋后边坡、公路铁路边坡、山边河(海)边、沟谷及沟口等区段为崩塌、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段,岩溶浅覆盖

2、区、矿山采空区等区段为地面塌陷高易发区段。(二)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区域本市西北部的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地区地貌上属中低山丘陵区,地质构造条件复杂、地形起伏变化较大、山区局部小气候变化较为剧烈,常见短历时的强降雨,削坡建房现象十分普遍,具备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并存在多种触发、诱发因素,历来是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发育区域。地质灾害主要以山区居民房前屋后土质斜坡失稳形成的小型滑坡、崩塌危害为主。据近年我市开展的地质调查及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的结果,下表所列乡(镇)及地区是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控区。 2 泉州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控区县 ( 市 、区 ) 乡 ( 镇 ) 地 质 灾 害 重 点 防 控

3、区 ( 以 行 政 村 为 基 本 防 控 单 元 )鲤 城 区丰 泽 区 北 峰 北 峰 后 茂 以 及 乌 石 山 一 带 ,道 路 沿 线 、正 在 建 设 中 的 临 山 建 筑 物 。洛 江 区虹 山 、罗 溪 、马 甲 、河 市虹 山 、松 角 山 、前 坂 、大 路 脚 、广 桥 、三 村 、苏 山 、钟 山 、马 甲 、梅 岭 ,区 内 矿 山 、万 虹公 路 、大 中 型 水 库 周 边 地 区 、正 在 建 设 中 的 临 山 建 筑 物 。泉 港 区惠 安 县台 商 投 资区涂 岭 、界 山 、紫 山 、黄 塘秀 溪 上 坝 一 带 ,半 岭 尾 山 后 郭 一 带 ,沿

4、 海 丘 陵 坡 脚 一 带 。区 内 中 小 型 矿 山 、道 路 沿 线 、大 中 型 水 库 周 边 地 区 、正 在 建 设 中 的 临 山 建 筑 物 。石狮市晋江市东 石 、永 和 、 深沪 、紫 帽正 在 建 设 中 的 临 山 建 筑 物 。南 安 市眉 山 、码 头 、金 淘 、诗 山 、九 都 、蓬 华 、翔 云太 山 、小 眉 、外 寨 、天 山 、观 山 、三 凌 ,仙 都 、大 坝 、码 头 、诗 南 、马 泗 、刘 林 ,深 辉 、占石 、水 阁 、深 垵 、艺 林 、中 心 、莲 坑 ,鹏 峰 、社 二 、西 上 、声 东 、山 二 、鳌 峰 ,秋 阳 、和 安

5、、林 坑 ,苏 厝 、山 城 、黎 阳 、新 村 、路 荇 、华 美 、蓬 岛 ,圳 林 、梅 庄 、椒 岭 、福 庭 、头 梅 、翔山 。区 内 矿 山 、道 路 沿 线 、大 中 型 水 库 周 边 地 区 、正 在 建 设 中 的 临 山 建 筑 物 。永 春 县一 都 、下 洋 、横 口 、蓬 壶 、达 埔 、苏 坑 、锦 斗 、玉 斗 、吾 峰 、呈 祥南 阳 、龙 卿 、仙 友 、光 山 、黄 沙 、仙 阳 、下 洋 、涂 山 、曲 斗 、新 坂 、上 姚 、大 荣 、福 联 、福德 、云 贵 、都 溪 、八 乡 、南 幢 、西 昌 、高 丽 、高 峰 、联 星 、丽 里 、延 寿

6、 、溪 园 、蓬 莱 、新 琼 、熙 里 、嵩 安 、嵩 山 、珍 卿 、云 路 、长 坑 、锦 溪 、卓 湖 、玉 斗 、白 珩 、云 台 、炉 地 、侯 龙 、择水 、培 民 、呈 祥区 内 中 小 型 矿 山 、道 路 沿 线 、大 中 型 水 库 周 边 地 区 、正 在 建 设 中 的 临 山 建 筑 物 。安 溪 县龙 涓 、西 坪 、虎 邱 、蓬 莱 、尚 卿 、蓝 田 、魁 斗 、金 谷 、湖 头 、湖 上 、剑 斗 、桃 舟灶 坪 、福 昌 、美 岭 、内 灶 、内 社 、留 山 、后 格 、双 格 、福 井 、美 庄 、少 卿 、上 东 、上 西 、礤内 、科 山 、科 阳

7、 、圆 德 、蓝 田 、蓝 二 、溪 东 、魁 斗 、镇 西 、河 山 、溪 榜 、东 洋 、景 坑 、半 山 、横 山 、下 坑 、湖 上 、黄 武 、飞 亚 、盛 富 、湖 新 、剑 斗 、后 井 、东 阳 、红 星 、桃 舟 、达 新 、棠棣 、南 坑 、翠 坑 、炙 坑 、溪 内 、美 顶 、镇 东 、萍 州 、潘 田 、霞 庭 、白 桃 、新 春 、石 狮 、红 村 、鸿 都 、祥 云 、玉 湖 、祥 泉 、扶 地 、仙 苑 。区 内 矿 山 、道 路 沿 线 、大 中 型 水 库 周 边 地 区 、正 在 建 设 中 的 临 山 建 筑 物 。德 化 县国 宝 、龙 浔 、赤 水

8、、浔 中 、美 湖 、大 铭 、上 涌 、雷 峰 、桂 阳格 头 、上 洋 、佛 岭 、南 斗 、戴 云 、厚 德 、阳 山 、洋 田 、美 湖 、洋 坑 、上 祭 、吉 岭 、湖 岭 、赤水 街 、铭 爱 、永 嘉 、西 洋 、福 全 、苏 岭 、猛 虎 、琼 山 、大 铭 、上 徐 、琼 英 、联 春 、梁 春 、春美 、尤 床 、桂 格 、后 坂 、中 洋 、黄 井 、门 头 、后 宅 、东 山 、刘 坑 、洪 田 、彭 坑 、梓 溪 、安 章 、陈 溪 、大 正 、大 岭 、水 门 、富 地 、汤 头 、格 中 、福 山 、李 溪 、瑞 坂 、朱 紫 、蕉 溪 、雷 峰 、格后 、肖

9、坑 、坂 仔 、西 山 、高 祭 、许 厝 、前 锋 、望 洋 、祥 光 场 、凤 坪 、久 住 、昆 坂 、八 逞 、上湖 、亭 坑 、硕 儒 、霞 碧 、霞 山 、祖 厝 、浔 中 、土 坂 、龙 岸 、仙 境 、石 鼓 、大 坂 、丁 乾 、南 门街 、丁 溪 、英 山 、高 阳 、有 济 下 坑区 内 矿 山 、道 路 沿 线 、大 中 型 水 库 周 边 地 区 、正 在 建 设 中 的 临 山 建 筑 物 。(三)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3 通过市、县地质灾害摸排、调查后上报数据统计,截至 2014年底,全市已查明地质灾害点 1538 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 7844处,共有 2.1 万

10、户 10.25 万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12015 年春夏季降水趋势展望春季(34 月):预计春季总降水量略多,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略多,4 月偏多。雨季(56 月):雨季期间降水略少,月份分布大致是:5 月略少,6 月略少。台风季(79 月):预计台风季总降水量偏少,月份分布大致是:7 月偏少,8 月偏多,9 月略少。预计 2015 年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或热带风暴较常年略少,约 3-5 个(常年 5.3 个)。各月分布大致是:7 月 1 个,8 月 2 个,9 月 1 个,10 月或有 1 个。夏季台风偏强,将有 1 个强度较强的台风严重影响我市。2重点防范期汛期(4

11、月 1 日-10 月 15 日)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期,需着重防范。其中,5-6 月重点防范长时间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7-9 月重点防范台风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五)2015 年灾情预测趋势会商预测表明,本年度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崩塌为主,西北部山区、丘陵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将较严重。二、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 4 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合力。县级政府、管委会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情况,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

12、位和个人。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两委 ”主要干部担任。地质灾害监测人由受威胁的相关人员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居)“ 两委” 组织受威胁村(居)民开展巡 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等工程设施及临时施工工棚,由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监测。三、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各级政府应按照“政府 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的原 则 ,建立以 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 预警预报、监测巡查体系,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质灾害群

13、测群防网络。(一)防灾准备1地质灾害排查。各级国土资源、水利、交通运输、公路、铁路、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安监、旅游、景区(点)主管等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村居、水库、公路、铁路、临时工棚、施工工地、学校、尾矿库(坝)区、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发区应纳入群测群防管理体系,逐点逐区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各相关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建立和完善包括受威胁对象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在内的地质灾害资料数据库,实现部门间快速联系和资源共享。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地质灾害易发区市、县(区) 5 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

14、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编制完成本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公布, 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明确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威胁对象和重点防范期,确定防灾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监测人,制订有效的防治措施。3修订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简称“群众转移预案”)。 乡(镇)政府、街道 办事处应 在县级政府领导下,编制(或修订)完成新增(或险情有新变化)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所在地的群众转移预案,并纳入当地村(居)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并在相关村(居)公布。各级国土资源部

15、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的群众转移预案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预案的数据真实有效。4编制、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本部门防灾工作实际,编制、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相关机构与职责,应急决策程序、响应组织、响应行动和响应保障等。5及时发放“两卡”。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及时制作新增(或险情有新变化)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防灾明白卡应明确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规模、

16、威胁对象、预警信号等防灾工作内容。 6 避险明白卡应明确转移负责人、转移路线、自然灾害避灾点(或临时避灾场所)、应急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内容。6加强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公众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普及教育,定期组织转移避险演练,让公众了解预警机制和应对措施,掌握应急避险技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国土资源防灾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主干、村防灾协管员、列入乡级以上防治方案主要点的受威胁单位负责人、受威胁村(居)民户主开展培训,适时组织村(居)群众转移演练。(二)汛期防范措施1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当某个区域接到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所在县级政

17、府、管委会应适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效运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防灾的各项工作。各级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建设,监测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互联互通,无偿共享,并不断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对应防灾措施一览表(附件 2)。2落实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政府分管领导、地灾防治工作人员、村级协管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在岗在位,通讯方式、工作制度、职责分工等信息应上网上墙。地质灾害报告平台应与相关应急服务平台实现联动互通,确保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凡逢台风暴雨、强降雨时,应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应急指挥部

18、办公室要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认真收集、汇总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处理。 7 3加强巡查监测。台风暴雨、强降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扩大地质灾害监测范围,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段加密监测、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早防范。要因地制宜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向受威胁群众发出地质灾害警示信息,及时组织转移避险。(三)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落实好各项工作。1地质灾害易发县应做到“十有” :有组织 机构、有防治经费、有防灾规划、有应急预案、有防灾制度、有宣传培训、有预警预

19、报、有巡查监测、有监测手段和有警示标牌等。2村(居)委会应做到“四应有” :应有防治方案、群众 转移预案;应有值班、监测、巡查、速报等制度;应有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名单;应有监测器具、通讯工具。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做到“四应知” :应知辖区隐患点(易发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应急转移和处置;应知灾情险情报告程序;应知巡查监测方法。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准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乡村、街道、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确保转移路线明晰,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二)灾情险情报告。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

20、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当地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接到报告的,应立即转报当地政府。 8 当地政府或者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1报告内容。灾情险情报告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及已经和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等。地质灾害灾情速报,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报告时限。县(市、区)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接到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21、、险情和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先用电话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同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详细信息(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事发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现场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建议等)要在事发或获取信息后 60 分钟内上报设区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应及时续报。(三)抢险救灾。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组织做好人员转移、灾(险)情评估和救援工作。情况紧急时,可以

22、强行组织避险疏散。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响应措施一览表(附件 4)。宣传、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公路、气象、发 9 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规划、民政、财政、教育、旅游、各景区(点)主管、铁路、卫生、公安、供电 、通 信 、监 察等 部 门 和 武 警 部 队 应 按 照 本 部 门 的 职 责 和 应 急 预 案 的 规 定 ,及 时 组织 人 员 赶 赴 现 场 ,有 效 提 供 应 急 保 障 和 灾 后 重 建 。灾(险)情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根据灾(险)情情况和应急预案要求,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

23、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四)应急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单位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应急调查报告。(五)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增加地质灾害应急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应急装备,形成高效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五、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开展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一)搬迁避让。对

24、于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鼓励搬迁避让、异地集中安置。要按照省政府福建省地质灾害搬迁三年实施方案(2014-2016 年)(闽政办 201459 号),加快推 进受地质灾害威 胁的群众搬迁避让。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由县级政府组织编制,在充分听取村(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明确搬迁范围、安置地点、补助政策等事项。2015 年落实地质灾害搬迁 800 户,其中:洛江区 30 户、南安市 160 户、安溪 10 县 200 户、永春县 200 户、德化县 200 户、泉州台商投资区 10 户。1搬迁安置点的选址和规划应当与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相结合,集中安置

25、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外观,居住条件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2搬迁安置实施过程应当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搬迁补助对象的确定、补助资金发放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3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民搬离旧宅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搬迁人限期拆除旧宅。(二)工程治理1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政府要将其纳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库,有序开展治理。2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 的原 则 ,由责任方 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学校、医院、图书馆、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点,由于未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原则,未按技术规 范建设挡土墙、护坡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各级政府应责成有关单位完善防范措施,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3政府出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其验收分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验收两个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验收由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其他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时应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政府出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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