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复习重点速记分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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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速记第一章 总论一、法律基础(一)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二)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2.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

2、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记忆口诀:说起法,找国家。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来保证;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特征也为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益导向性、规范性。(三)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

3、组织(法人)(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一方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记忆口诀:权义不分家。(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3.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象对)法律关系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1)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的,具有一定经

4、济价值和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_自然物:土地、森林;人造物:机器、建筑;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著作、发明;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4)人身记忆口诀: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享、承” ,内“权、义” ,客“对象” ,三缺一均不可。(主“享、承”是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为主体;客“对象”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为客体;内“权、义”是指:权利与义务为内容。)(四)法的形式1.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

5、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国际条约。2.制定机关(1)宪法由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法律由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3)行政法规由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4)地方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5)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所属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3.效力(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3)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4)规章是法律、行政法规的补充。记忆口诀:宪

6、法最大人大定,法律次之要看人大及常委;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由地方人大定,最后规章来补充,国务部委部门规,人民政府规章低。(五)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记忆口诀:成不成文看形式,根本普通看制定,实体程序看内容,一般特别看效力,国际国内看主体。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仲裁与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但二者不可并用。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

7、,采取“或裁或审”的原则,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_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不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但二者不能同时进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尚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2)特殊情况下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例如纳税人同税务机关

8、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记忆口诀:若横向,都平等,或裁或审选其一;若纵向,不平等,要分一般与特殊,一般复议诉讼均可以,两者不能并排行,特殊情况先复议,不服才能诉讼提。(一)仲裁1.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记忆口诀:仲裁双方要平等,合同财产,都可以。有几点特殊记,劳行争议农承包,继承婚姻监收扶,不属仲裁法范围。2.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

9、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记忆口诀:公平自愿加独立,一裁终局定纠纷。(二)诉讼时效期间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期

10、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 2 年。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适用于 1 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_(2)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记忆口诀:诉讼时效期,其实很好记,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最长二十年,特殊也可延。3.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是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来确定案件

11、管辖法院,也叫普通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记忆口诀:诉讼一发生,先把被告找;(2)特殊地域管辖原则(多选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记忆口诀:合同起纠纷,两地都来管,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记忆口诀:保险合同多,道理很简单,被告住所地,标物所在地;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记忆口诀:票据纠纷起,谁来定管辖?被告住所地,票据支付地;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

12、者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记忆口诀:共同海损来,最先到达地,海损理算地,航程终止地;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记忆口诀:若问侵权事,官司在哪打?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实施结果地,两者均可以;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记忆口诀:交通事故起诉,损害赔偿起,被告住所地,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外加先降地;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记忆口诀:交通

13、事故起诉,联运纠纷起,被告住所地,运输始发地,还有目的地,哪个都可以;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记忆口诀:海损或碰船,诉讼赔偿起,被告住所地,事故发生地,加害船被扣,最先到达地;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记忆口诀:海难救助费,也把纠纷起,船舶得救后,最先到达地。若问谁还管,船舶救助地。(3)专属管辖(单选题)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

14、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_院管辖。记忆口诀:若因不动产,来把诉讼提,要找不动所在地。港口作业中,诉讼纠纷起,要看港口所在地继承遗产时,若也起纠纷,要问谁是管辖地?被继死亡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1)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2)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记忆口诀:若遇中断从头记,若问中

15、止看时间,后六发生才中止,恢复以后接着记。三、法律责任数罪并罚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数刑的最重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得超过 3 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1 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 20 年。记忆口诀:一人数罪行,以下来执行,定超一罪最高刑,不超累加总期刑,拘役不过一,管制不超三,有期最多为二十,若有附加也执行。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008 年 1 月 1,劳动合同要实施;要用工,双方谈,收取财物罚 500 元;(500-2000)签合同,应协商,书面形式来衡量;试用期,0126,今后不能再滥用;想逃避,不签订,两倍工资才搞定

16、;一年后,仍未签,自动视为无固定;无固定,很要命,前十后十两次占主动;法人换了无影响,合并分立仍履行;每十年,5 天假,234 月病假可不行;(年休假)医疗期,3 递增,12 之后俩蹦 6;(医疗期)变更合同要协商,书面合同做证明;解除合同莫随意,双方依法来办理;个人解除是八项,单位解除有六种;裁减人员有条件,特殊保护记心间;(20 人、10%)经济补偿有九类,四种终止也在内;解除合同全包括,保险终止零八后。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口诀】2008 年 1 月 1,劳动合同要实施;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

17、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_【口诀】要用工,双方谈,收取财物 500 元;三、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口诀】签合同,应协商,书面形式来衡量;四、

18、试用期(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解释】1 年以上包括 1 年,不满 3 年不包括 3 年,不得超过 1 个月是指小于等于 1个月。【口诀】试用期,0126,今后不能再滥用;五、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与劳动

19、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 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解释】无论一年以内没有签订,还是一年以上没有签订,都要支付 2 倍工资。【口诀】想逃避,不签订,两倍工资才搞定;【口诀】一年后,仍未签,自动视为无固定;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

21、出,拒不改正的;(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后,-_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口诀】无固定,很要命,前十后十两次占主动;八、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口诀】法人换了无影

22、响,合并分立仍履行;九、带薪年休假(1)适用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年休假的标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3)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假期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累计

23、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口诀】每十年,5 天假,234 月病假可不行;(年休假)十、医疗期医疗期标准 (1)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5 年以上的为 6 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6 个月;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为 9 个月;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解释】医疗期的界定先看实际工作年限,然后再看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

24、内工资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特殊规定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1)医疗期 3 个月的按 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6 个月的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9 个月的按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4)12 个月的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18 个月的按 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24 个月的按 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本单位工作年限以 5 年为界限确定医疗期。-_(2)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以 5 年递增确定医疗期。【口诀】医疗期,3 递增,

25、12 之后俩蹦 6;(医疗期)十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诀】变更合同要协商,书面合同做证明;十二、1、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政

26、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口诀】解除合同莫随意,双方依法来办理;个人解除是八项,单位解除有六种;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

27、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口诀】裁减人员有条件,特殊保护记心间;(20 人、10%)十四、用人

28、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_用人单位符合“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29、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其他情形。【口诀】经济补偿有九类,四种终止也在内;十五、经济补偿金(1)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算。而在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起计算,即应按工作年限计算,只是 2008 年 1 月 1 日前后,补偿基数的计算略有不同:2008年 1 月 1 日以前,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30、 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 1 年的,不区分是否满 6 个月,均按 1 年计算,向劳动者支付 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 2008 年 1 月 1 日后,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6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以 2008 年 1 月 1 日为分界点,对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计算;2008 年 1

31、月 1 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 2 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口诀】解除合同全包括,保险、终止零八后。第三章 营业税一、营业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如铁道部)、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

32、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注意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区别,增值税征税范围是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生产、销售货物。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1.境内的含义;(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_(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记忆口诀:提供或接受的劳务、无形资产接受人、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在境内。2.应税劳务;(1)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

33、围,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3)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记忆口诀:交通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也被他管;文化体育逃跑很难,娱乐服务也跑不远。修理修配加工不谈,内部员工劳动不管。3.混合销售行为(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2)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解释】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

34、劳务的营业额:(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4.兼营行为;(1)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记忆口诀:混合兼营要分清,混

35、合行为看主营。混合销售有特殊,建筑劳务要注意。兼营如果单独算,分别征收增和营。要是不能分别算,核定征收增和营。兼营不同的税目,分别核算营业额。未能分别核算出,从高征税不含糊。纳税兼营有减免,减免单独计算出。未能单独算出数,不得减免回家哭。5.特殊业务征税规定(1)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2)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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