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12-1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2000223 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八九年工程建设专业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89建标计字第 8 号)的要求,由原哈尔滨建筑大学主编的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其中3.0.4,6.2.2,6.2.4.1,6.5.4。6.8.1,7.3.1.4,7.3.1.5,7.3.2.1,7.3.3.1,7.5.4.4,7.5.4.5,7.5.4.6,8.0.1,8.0.2,8.0.3,8.0.5,8.0.7,
2、8.0.10,9.4.3.6 为强制性条文。该标准编号为 JGJ128-2000,自2000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由现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 000 年十月十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 8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符号;3 构配件材质性能;4 荷载;5 设计计算;6 构造要示;7 搭设与拆
3、除;8 安全管理与维护;9 模板支撑与满堂脚手架。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66 号原哈尔滨建筑大学 463 信箱,邮政编码:150006)。本标准参加单位是: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院 汕头国际脚手架公司 北京利建模板公司 无锡市远东建筑器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是:徐崇宝 潘 鼐 那 路 张铁铮 张良杰 顾鸿炯 郑秋平 张爱茹 高维成 金 怡 宁仁岐 杨卫东1 总则1.0.1 为了在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做到技术先行
4、、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中采用的落地(底撑)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其他用途(烟囱、水塔等一般构筑物)的门式钢管脚手架可按照本规范的原则进行。1.0.3 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投高度不宜超过本规范表 1.0.3 的规定。表 1.0.3 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注:施工前荷载系指一个跨距内各施工层均布施工荷载的总和。1.0.4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门式钢管脚手架以门架、交叉支撑、连接棒、挂扣式脚手板或水平架、锁臂等组成基本结构,再
5、设置水平加固杆、剪刀撑、扫地杆、封口杆、托座与底座,并采用边墙件与建筑物主体结构相连的一种标准化钢管脚手架。2.1.2 门架门式钢管脚手架的主要构件,由立杆、横杆及加强杆焊接组成(图 2.1.2)。1立杆;2立杆加强杆;3横杆;4横杆加强杆;5锁销图 2.1.2 门架2.1.3 配件门式钢管脚手架的其他构件(图 2.1.3) ,包括连接棒、锁臂、交叉支撑、水平架、挂扣式脚手板、底座与托座。图 2.1.3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组成1 门架;2交叉支撑;3脚手板;4连接棒;5锁臂;6水平架;7水平加固杆;8剪刀撑;9扫地杆;10封口杆;11底座;12连墙件;13栏杆;14扶手2.1.4 连接棒用于门架
6、立杆竖向组装的连接件。2.1.5 锁臂门架立杆组装接头处的拉接件。2.1.6 交叉支撑连接每两榀门架的交叉拉杆。2.1.7 水平架挂扣在门架横杆上的水平构件。2.1.8 挂扣式脚手板挂扣在门架横杆上的脚手板。2.1.9 可调底座门架下端插放其中,传力给基础,并可调整高度的构件。2.1.10 固定底座门架下端插放其中,传力给基础,不能调整高度的构件。2.1.11 可调托座插放在门架立杆上端,承接上部荷载;并可调整高度的构件。2.1.12 固定托座插放在门架立杆上端,承接上部荷载,不能调整高度的构件。2.1.13 加固件用于增强脚手架刚度而设置的杆件(图 2.1. 3)包括剪刀撑、水平加固件、封口
7、杆与扫地杆。2.1.14 剪刀撑位于脚手架外侧,与墙面平行的交叉杆件。2.1.15 水平加固件与墙面平行的纵向水平杆件。2.1.16 封口杆连接底步门架立杆下端的纵向水平杆件。2.1.17 扫地杆连接底步门架立杆下端的纵向水平杆件。2.1.18 连墙件将脚手架连接于建筑物主体结构件(图 2.1.3) 。2.1.19 步距沿脚手架竖向,门架两横杆间的距离,其值为门架高度与连接棒套环高度之和。2.1.20 门架间距相邻两门架立杆的门架平面外的轴线距离。2.1.21 门架间距相邻两门架立杆的门架平面内的轴线距离。2.1.22 脚手架高度相邻两门架立杆到脚手架顶层门架立杆上端的距离。2.1.23 脚手
8、架长度沿脚手架纵向的两端门架立杆外皮之间的距离。2.2 符号2.2.荷载、荷载效应Q k施工荷载标准值; k风荷载标准值; o基本风压;q k风线荷载标准值;N GK1每米高脚手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N GK2每米高脚手架附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N Qik各施工层施工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N作用于一榀门架的轴向力设计值;M k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N t(Nc)风荷载及其他作用对连墙件产生的拉(压)力设计值;N w风荷载作用于连墙件的拉或压力设计值。2.2.2 材料、构件设计指标钢材强度设计值;N v连墙件与脚手架、连墙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抗拉(压)承载力设计值。2.2.3 几何
9、参数A 1门架立杆毛截面积;A一榀门架立杆或连墙件的毛截面积;I 0门架立杆毛截面惯性矩;I 1门架加强杆毛截面惯性矩;I门架立杆换算截面惯性矩;h 1门架立杆加强杆(简称门架加强杆)高度;h 0门架高度;i门架立杆换算截面回转半径;门架立杆长细比;l门架跨距;b门架宽度;a门架间距;H 1连墙件竖向间距;L 1连墙件水平间距;H脚手架高度;H d不组合风荷载时脚手架搭设高度;H dw组合风荷载时脚手架搭设高度。2.2.4 计算系数 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s风荷截体型系数; stw按桁架确定的风荷载体型系数;挡风系数;调整系数;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 3 构配件材质性能3.0.1 门架及其配件
10、的规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门式钢管脚手架(JGJ76)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产品标志。3.0.2 周转使用的门架及配件应按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进行质量类别判定、维修及使用。3.0.3 水平加固杆、封口杆、扫地杆、剪刀撑及脚手架转角处连接杆等宜采有 422.5mm 焊接钢管,也可采用 483.5mm 焊接钢管,其材质在保证可焊性的条件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 钢的规定,相应的扣件规格也应分别为 42mm、48mm 或 42mm/48mm。3.0.4 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 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
11、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3.0.5 连接外径 48mm 钢管的扣件的性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连接外径 42mm 与 48mm 钢管的扣件应有明显标记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3.0.6 连墙件采用钢管、角钢等型钢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GB/T700)中 Q235A 钢的要求。3.0.7 典型的门架、配件及扣件的计算用表可按本规范附录 B 的表 B.0.1、表 B.0.2、表 B.0.4 查取。 荷载4.0.1 脚手架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恒载)及可变荷载(活载)。永久荷载应包括脚手
12、架自重及其附件重;可变荷载应包括施工荷载及风荷载。4.0.2 脚手架自重应为组成脚手架的门架及配件等重量;脚手架的附件重应为加固件及防护材料(如挡脚板、护栏、安全网、化纤织物等)等重量。设计脚手架时,应根据它们的实际设置进行计算。4.0.3 施工荷载应为脚手架操作层上的操作人员、存放材料、运输工具及小型工具等重量。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均布施工荷载的标准值应根据脚手架的用途按本规范表 4.0.3 采用;表 4.0.3 操作层均布施工荷载标准值 Qk(kN/m2)注:表中均布荷载为一个操作层上相邻两门架跨距离范围内的全部荷载除以跨距与门架宽度的乘积。2. 在脚手架上同时有 2 个和 2 个以上操
13、作层作业时,在一个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 5.0kN/m2。4.0.4 作用于脚手架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k=0.7 z s 0 (4.0.4)式中 k风荷载标准值; 0基本风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J9)的规定采用; 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J9)第 6.2.1 条规定采用; 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宜按表 4.0.4 采用。表 4.0.4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s注:1) stw为按桁架确定的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J9)表6.3.1 中第 31、32 和 36
14、 项计算,对于门架立杆钢管外径为 42mm 的敞开式脚手架, stw可取 0.25;2) 为按脚手架状况确定的挡风系数,=(挡风面积/迎风面积) 。4.0.5 设计脚手架时,脚手架的稳定和连墙件应按表 4.0.5 的荷载组合要求,取其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表 4.0.5 荷载组合5 设计计算5.1 施工设计5.1.1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列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1.2 施工设计的内容应包括:1 脚手架的平、立、剖面图;2 脚手架的基础作法;3 连墙件的布置及构造;4 脚手架的转角处、通道洞口处构造;5 脚手架的施工荷载限值;6 脚手架的计算,一般包括脚手架稳定或搭设高度计算以及连墙件的计
15、算;7 分段搭设或分段卸荷方案的设计计算;8 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等安全措施。5.1.3 脚手架的构造设计应遵照本规范第 6 章的规定进行。5.2 脚手架稳定性及搭设高度5.2.1 脚手架的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NN d (5.2.1-1)式中 N作用于榀门的轴向力设计值,取式(5.2.1-2)和式(5.2.1-3)计算结果的较大者;Nd一榀门架的稳定承载力设计值,按式(5.2.1-5)计算或表 B.0.5 查取。1作用于一榀门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组合风荷载时=1.2(N GK1+ NGK2)H+1.4N Qik (5.2.1-2)式中 NGK1每米高度脚手架构配件自重产
16、生的轴向力标准值;N GK2每米高度脚手架附件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N Qik各施工层施工荷载作用于一榀门架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H以米为单位的脚手架高度值;1.2、1.4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组合风荷载时式中 Mk风荷载产生弯矩标准值;q k风线荷载标准值;H 1连墙件的竖向间距;0.85荷载效应组合系数。2 一榀门架的稳定承载力设计值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 门架立杆的稳定系数,按 =kh 0/i 查本规范表 B.0.6;调整系数,按表 5.2.1 采用:表 5.2.1 调整系数 i门架立杆换算截面回转半径;I门架立杆换算截面惯性矩;h 0门架高度;I 0、A 1分别为门架立杆的毛截面惯性
17、矩与毛截面积;h 1、I 1分别为门架加强杆的高度及毛截面惯性矩;A一榀门架立杆的毛截面积,A=2A 1;门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对 Q235 钢采用 205N/mm2。5.2.2 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应按本规范式(5.2.2-1) 、式(5.2.2-2)计算,并取其计算结果的较小者:不组合风荷载时式中各项含义同本规范第 5.2.1 条。5.2.3 敞开式脚手架,当其搭设高度符合本规范表 1.0.3 规定及本规定第 6 章的构造要求时,可不进行稳定或搭设高度的计算。5.2.4 落地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本规范表 1.0.3 规定时,宜采用分段卸荷或分段搭设等方法;分段搭设时,每段脚手架高度宜控制在 30
18、mm 以下。5.2.5 本节内容在用于模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 9.1 节的规定。5.3 连墙件5.3.1 连墙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强度及稳定:强度=N t(Nc)/A n0.85 (5.3.1-1)稳定= N c/0.85 (5.3.1-2)N t(Nc)= Nw+3.0(kN) (5.3.1-3)式中 An连墙件的净截面积,带螺纹的连墙件应取螺纹处的有效截面积;A连墙件的毛截面积;N t、N c风荷载及其他作用于连墙件产生的拉、压力设计值;N w风荷载作用于连墙件的拉(压)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第 5.3.2 条计算;连墙件的稳定系数,按连墙件长细比查本规范表 B.0.6。5.
19、3.2 风荷载作用于连墙件的水平力应按下式计算:N w=1.4 kL1H1 (5.3.2)式中 k风荷载标准值,按本规范第 4.0.4 条规定计算;H 1、L 1分别为连墙件竖向及水平间距。5.3.3 连墙件与脚手架、连墙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强度应按下式计算:N t(Nc)N v (5.3.3)式中 Nv连墙件脚手架、连墙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抗拉(压)承载力设计值。当采用扣件连接时,一个直角扣件为 8.0kN;当为其他连接时应按相应规范规定计算。6 构造要求6.1 门架6.1.1 门架跨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门式钢管脚手架 (JGJ76)的规定,并与交叉支撑规格配合。6.1.2 门架立杆离墙面净距不
20、宜大于 150mm;大于 150mm 时应采取内挑架板或其他离口防护的安全措施。6.2 配件6.2.1 门架的内外两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应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6.2.2 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 12mm。6.2.3 有脚手架的操作层上应连续满铺与门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并扣紧挡板,防止脚手板脱落和松动。6.2.4 水平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2当脚手架搭设高度 H45m 时,沿脚手架高度,水平架应至少两步一设;当脚手架搭设高度 H45m 时,水平架应每步一设;不论脚手架多高,均应在脚手架
21、的转角处、端部及间断处一个跨距范围内每一步一设;3 水平架在其设置层面内应连续设置;4 当因施工需要,临时局部拆除脚手架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方及下方设置水平架;5水平架可由挂扣式脚手板或门架两侧设置的水平加固杆代替。6.2.5 底步门架的立杆下端应设置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6.3 加固件6.3.1 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脚手架高度超过 20 m 时,应在脚手架外侧连续设置;2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 45 60,剪刀撑宽度宜为 48m;3 剪刀撑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紧;4 剪刀撑斜杆若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 600mm,搭接处应采用两个扣件扣紧。6.3.
22、2 水平加固杆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当脚手架高度超过 20m 时,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 4 步设置一道,并宜在有连墙件的水平层设置;2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连续,并形成水平闭合圈;3在脚手架的底步门架下端应加封口杆,门架的内、外两侧应设通长扫地杆;4水平加固杆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6.4 转角处门架连接6.4.1 在建筑物转角处的脚手架内、外两侧应按步设置水平连接杆,将转角处的两门架连成一体(图6.4.1)1连接钢管;2门架;3连墙件图 6.4.1 转角处脚手架连接6.4.2 水平连接杆应采用钢管,其规格应与水平加固杆相同。6.4.3 水平连接杆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及水平加固杆扣紧。6.5 连墙
23、件6.5.1 脚手架必须采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做到可靠连接。连墙件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第 5.3.1第 5.3.3条计算要求外,尚应满足表 6.5.1 的要求。表 6.5.1 连墙件间距(m)6.5.2 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一字型、槽型)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0m。6.5.3 在脚手架外侧因设置防护棚或安全网而承受偏心荷载的部位,应增设连墙件,其水平间距不应大于4.0m。6.5.4 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 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6.6 通道洞口6.6.1 通道洞口高不宜大于 2 个门架,宽不宜大于 1
24、个门架跨距。6.6.2 通道洞口应按以下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当洞口宽度为一个跨距时,应在脚手架洞口上方的内外侧设置水平加固杆,在洞口两个上加斜撑杆(图 6.2.2) ;当洞口宽为两个及两个以上跨距时,应在洞口上方设置经专门设计和制作的托架,并加强洞口两侧的门架立杆。1水平加固杆;2斜撑杆图 6.2.2 通道洞口加固示意6.7 斜梯6.7.1 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的斜梯应采用挂扣式梯,并宜采用“之”字形式,一个梯段宜跨越两步或三步。6.7.2 钢梯规格应与门架规格配套,并应与门架挂扣牢固。6.7.3 钢梯应设栏杆扶手。6.8 地基与基础6.8.1 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
25、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6.8.2 落地式脚手架的基础根据土质及搭设高度可按表 6.8.2 的要求处理。当土质与表 6.8.2 不符合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7)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表 6.8.2 地基基础要求注:表中混凝土垫块厚度不小于 200mm;垫木厚度不小于 50mm,宽度不小于 200mm。6.8.3 当脚手架搭设在结构的楼面、挑台上时,立杆底座不应铺设垫板或混凝土垫板,并应对楼面或挑台等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7 搭设与拆除7.1 施工准备7.1.1 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本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向搭设的使用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作业要求的交底。7.1
26、.2 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本规范第 3 章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门架、配件。7.1.3 对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7.2 基础7.2.1 地基基础施工应按本规范第 6.8.2 条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7.2.2 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7.3 搭设7.3.1 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交叉支撑、水平架、脚手板、连接棒和锁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6.2 节要求;2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3 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架后,应按本规范第 7.4.5 条要求检查并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4 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5 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6 水平架或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应满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