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论第181-182课学习笔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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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182 课学习笔记科判关系科判与颂词子二、破由微尘所生 微尘万法因,于前已破讫。 181.01子三、破由主物而生丑一、安立观点 常主众生因,数论师所许。喜乐忧与暗,三德平衡状,说彼为主体,失衡变众生。181.02丑二、破彼观点一体有三性,非理故彼无。如是德非有,彼复各三故。 181.03寅一、破自性是一体若无此三德,杳然不闻声。 181.04衣等无心故,亦无苦乐受。谓此即因性,岂非已究讫? 181.05寅二、破乐等是境汝因具三德,从彼不生布。若布生乐等,无布则无乐。 181.06故乐等常性,毕竟不可得。乐等若恒存,苦时怎无乐? 182.01若谓乐衰减,彼岂有强弱?舍粗而变细,彼乐应非常

2、。 182.02寅三、破实法常有如是何不许,一切法非常,粗既不异乐,显然乐非常。 182.03寅四、破生前有者卯一、他宗之观点 因位须许有,无终不生故。显果虽不许,隐果仍许存。 182.04卯二、发太过 因时若有果,食成啖不净,复应以布值,购穿棉花种。 182.05谓愚不见此,然智所立言,世间亦应知。何故不见果? 183.01卯三、破彼之回答世见若非量,所见应失真。 183.02若量皆非量,量果岂非假?真实修空性,亦应成错谬。 183.03不依所察实,不取彼无实,所破实既假,无实定亦假, 183.04卯四、遣除妨害自宗如人梦子死,梦中知无子,能遮有子想,彼遮也是假。 183.05第 181 课

3、学习笔记法师辅导:不管执著人我也好,执著法我也好,都是一种错误的、颠倒的分别念。分别念有很多种:粗大的、中等的、微细的。最粗大的如执著轮回、执著世间八法、执著一切的世间快乐等等,这种分别念不打破的话,生不起想要解脱的心。中等的分别念就是执著自己想要解脱、想要成佛的这种心,如果不把这种分别念打破,我们的心态被局限在很狭隘的状态当中,所以必须要经由修持世俗菩提心的方式,来打破这种我爱执。修持世俗菩提心的重点主要就是利他,最细的分别念就是执著胜义当中存在显现、存在所得的佛果等等,这种执著戏论的心就和真正的法界的本性不相应、不相合,没办法现证空性、现证本性。第九品就是通过修持空性、学习空性的方式,来让

4、我们打破最微细的执著、最微细的分别念。子二、破由微尘所生:“破由微尘所生”这个科判也可以理解成无情的他生。微尘万法因,于前已破讫。【颂词分层与解释】胜论外道认为:器情万法应该由实有的微尘组成,没有它的话,器情世界无法产生。这种微尘不是有情法,故没有前面所讲的过失;也不是粗大的法,否则就会有生灭迁变;它是最细微的物质,常有不变,乃构成万物之根本。这种观点与唯物论的说法比较相似,现在物理学家和量子力学家都认为,若没有最细微的物质,整个世界的形成不可能凭意识的力量。物质决定意识,应该是先从物质中产生种种粗大的法,然后再形成人的感官意志等等。认为微尘不但能创造无情法,还能创造有情法,这不仅是唯物论的观

5、点,西方许多宗教也都这样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抉择法无我时也再三观察过,若许万法以微尘形成,那么“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 ,微尘远离一切方分,其本体犹如虚空,根本不存在。龙猛菩萨在中观宝鬘论中也有迁变或不迁变的观察方法,如云:“设若恒常变,岂非刹那法?设若无迁变,焉能转为他?” 或者通过教证来说明,诸法实相中也没有常有的微尘。圣天论师云:“不见有诸法,常而是有对,故极微是常,诸佛未曾说。 ”广释另外伺察派外道许常有成实的微尘为万法生因,这在前面观察方分微尘时已经破讫。辅导有些外道认为,常有的微尘作为一切有情界和器世界的生因,因为在前面破微尘的时候已经观察到微尘不存在,那微尘作为生因的观点

6、当然更不会存在。【重点难点与分析】1. 认为万法通过微尘产生,或者通过造物主产生,这些说法都不能成立。胜论外道承许胜义谛当中有一个常有的微尘,首先这个微尘是最小的微尘,然后它的本体(自性)是常有的。小乘也承许微尘,但是小乘宗所承许的微尘虽然是实有的,但是无常的。基本上所有承许解脱道或者有解脱道的佛教宗派,没有一个真正承许分别念面前的法有恒常不变的自性。外道把微尘承许为恒常的,而且这个常有的微尘是一切有情世界、一切的山河大地等器世界的生因。但是这一切承许不合理,因为微尘常有的观点,在分析身念住的时候, “尘析为方分,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 ”把粗大的微尘组成的粗大色法逐渐剖析,到了微尘,微尘再

7、分析到极微(最小的微尘) ,真正分析这个无方分的极微,其实它的本性也是绝对不存在。除了六尘绕中尘的观察方式,在中观庄严论释当中,全知麦彭仁波切也讲了离一多因的观察方式,以离一多因来抉择所谓唯一的微尘(或唯一的刹那) ,它的具有一体法的本性其实是不存在的。子三(破由主物而生)分二:一、安立观点;二、破彼观点。数论外道主要的观点,胜义谛当中恒常不变的一个是神我,一个是主物。神我部份前面已经破完了。从下面开始,主要是针对主物进行破斥。就是对方他所承许的观点。丑一、安立观点:常主众生因,数论师所许。喜乐忧与暗,三德平衡状,说彼为主体,失衡变众生。【颂词分层与解释】分三层:1-2 第一层:“常主” ,

8、“常”就是恒常,恒常的主物。主物有时也叫自性。恒常的主物是显现一切众生的因,这是数论师所承许的。3-5 第二层:所谓的主物(自性)是什么呢?“喜乐忧与暗,三德平衡状,说彼为主体” ,这三句是讲主物是什么状态。 “喜乐” ,这个叫喜,然后“忧”和“暗” ,平常讲喜忧暗,喜忧暗对方承许为三德,喜忧暗三德平衡的状态就叫做主物(自性) 。6 第三层:失衡变众生 ”,当主物不平衡的时候,就显现众生了。广释常恒的“主” (或自性)是众生之因,那是数论外道师所许的观点。喜忧暗三德平衡之状,就是所谓的主物,而三德失去平衡时,即会变化出众生与万物。辅导【重点难点与分析】对数论外道的分析数论外道的观点承许由主物产

9、生万法。数论外道承许说,所知万法均可归属在二十五谛当中。二十五谛法中,有两个法是胜义谛的法,一个叫神我,一个叫自性(即这里所讲的主物) 。神我是具有心识的,它是享受者、不是创造者等等,第二个就是主物,主物其实是一切万法、一切众生真正的生因,所以这里叫“常主众生因” ,它是恒常的,它是一切众生的生因。主物具有唯一、无情法、恒常、一切之作者、谁也见不到五种特点。神我要享受万法,起心动念的时候,主物(自性)就了知,了知之后,就开始从自性当中幻变出其他的二十三谛法让神我享受。刚开始神我在享受这些万法的时候,它没有觉得自己的心在外散。按照数论外道的观点,当它轮回了很长时间,突然有一天它的种性苏醒、善根成

10、熟,有一天它就发现很累,它一观察的时候,就是因为自己耽著于外境(色声香味触) ,它就生起了厌离心,就想修道。修道之后,通过师父传授的修道方法或者它自己去寻找修道的方法,就开始禅修,禅修之后得到一点能力,得到一定的禅定,然后获得了某种神通、某种智慧,所以它一观察,自己所耽著的这二十三谛法其实都是假的、都是自性的幻变。当它这样了知之后,自性就觉得不好意思了,就收摄了,就把二十三谛法收回到自性当中。这个时候我们面前的大地、身体等这些法都消失不见了,神我就独自安住,这个时候它就没有执著的法了,没有这些显现的外境了,这个时候就获得了解脱。所以他们也承许有修道、有解脱、有轮回等。全知麦彭仁波切他老人家在中

11、观庄严论释当中提到,数论外道的神我相当于平时内道当中所讲到的意识,因为它可以分别、它可以观修;显现一切万法的主物,相当于佛法当中的阿赖耶识。数论外道承许,二十三谛法(外在的所有的世俗谛)都是在自性当中本来存在,从自性中显现。内道当中讲,其实现在我们看到的一切山河大地,都是阿赖耶识上面的种子、习气,然后从这个种子习气变现,显于外面。像这样,这两点就比较相似。而且它也承许修习善法、修禅修、生起解脱道,这方面和唯识宗有点相似的地方。所以麦彭仁波切说,相对而言,数论外道在外道中,从教义的角度来讲还是比较善妙的。当然这是相对来讲,当然它不能和佛教比,是同外道比较的时候相对来讲比较贤善。数论外道的观点,在

12、如意宝藏论 、 中观庄严论中有一部分,许多高僧大德也都详详细细宣说过。宣说的原因,就像麦彭仁波切所言,众生原本有很多俱生烦恼和遍计烦恼,遍计烦恼的来源就是受外道影响,若不斩断它的种子,今生很可能变成外道,留着头发对佛法攻击。即便今生不能变成外道,来世也容易转生到外道家庭中。所以我们要常常发愿,生生世世不离释迦牟尼佛的教法,这不是一世两世就了事的,而是乃至佛果之间,遇到殊胜的对境时,如朝神山、见高僧大德、在僧众的聚会中,有机会就发愿:“我生生世世不离佛陀,不离佛法,不离僧众!”丑二(破彼观点)分四:一、破自性是一体;二、破乐等是境;三、破实法常有;四、破生前有者。寅一、破自性是一体:一体有三性,

13、非理故彼无。如是德非有,彼复各三故。【颂词分层与解释】中观师通过推理来破斥对方观点:你们讲主物的特点时说,它是唯一、常有的无情法,讲主物的状态时又说,它具有喜忧暗三德,若真是一个本体,就不可分割,怎么会变成三种功德的本体呢?有些人可能想:“主物的本体虽是一个,但显现上是三个功德。 ”这种说法只适合于无常法,并不适合你们所谓的自性实有。一条河名言中可分为不同的反体,但它若是恒常、唯一、实有的法,怎么可能分为三体呢?因此,这种说法实在没有道理,你们宗派所许的主物,跟石女的儿子、空中的花园没有差别,即便在名言中,它也不可能存在。 中观庄严论中还有一种分析方法:“若许事体三,识现唯一相,与彼不同现,岂

14、许彼取彼?”假如承许主物有三个功德、神我有一个意识,那么,对境是三个、有境是一个,由一个来缘取三个,这是绝不可能的。当然,若不许自性实有,一个眼识取三种颜色的对境可以成立,但若认为是唯一、常有的法,这样的对境和有境皆无法安立。同样,喜忧暗三德也不可能真实存在。因为我们可观察每一德是否有三种自性,如果不具足三种自性,它就远离了主物的本体;如果具足三种自性,喜必然具足喜喜、喜忧、喜暗三者,忧具足忧喜、忧忧、忧暗三者,暗具足暗喜、暗忧、暗暗三者,再分析下来,喜喜又具足喜喜喜、喜喜忧、喜喜暗最后变成无穷无尽,如此无穷的法怎会是实有唯一的本体呢?既然主物的本体尚未成立,还要讲它的这三种功德,实在是毫无道

15、理。广释独一主物有三种不同性质,这是不合理的,所以主物无有真实存在;同样三德也不可能真实有,因为它们一一也应同样具有三种性质。【重点难点与分析】其实,喜忧暗作为果、主物作为因,这样的因果法最好不要承认,否则,这二者无论是相似还是不相似,都不可能成立实有。龙猛菩萨在中论中说:“若果似于因,是事则不然;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因和果完全相同是不可能的,因为苗芽和种子不会一模一样;因和果完全不同也不合理,因为它们还是有一定的关系,麦种不可能生出稻子,否则就有一切生一切的过失。通过这样的观察可以了知,实有的因果法绝对不成立,数论外道的观点无有立足之地,若把这样的宗派作为自己崇拜的对境,的确不是明智

16、之举。若无此三德,杳然不闻声。【颂词分层与解释】主物的本体不可分割,就不可能具有三种功德,没有这三德的话,三德不平衡所产生的二十三种现象,便不可能存在了。涅槃经云:“有因则有果,无因则无果。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亦云:“无因则无果也。 ”有了因,果自然产生,但如果没有因,果又如何产生呢?既然三德一点也不成立,那它所生的耳朵听到的声音、眼睛看到的色法等显现都没有了,这样一来,你们所谓神我享受外境的说法也根本不合理。广释如果没有三德存在,则亦无有它们所生的声等诸法。寅二、破乐等是境:对方认为苦乐是外境,佛教则认为这是内在的感受,下面对这种说法进行观察。衣等无心故,亦无苦乐受。谓此即因性,岂非已究讫?

17、【颂词分层与解释】对方认为,苦乐等三德在外境上成立,因为衣服、氆氇、房屋、轿车等诸法可以带来快乐,让我们舒心悦意。但这种说法不合理,衣服等无情法并没有能感受苦乐的心,所以不可能具有乐等本体。外境上有苦乐的说法,不仅是数论外道的观点,世间上很多人也是这样认为的。其实,如果永恒的快乐在金钱或名声、地位上存在,现在的有钱人为什么精神那么空虚、内心那么痛苦呢?外道若又认为:“外境上虽无有苦乐感受,但它却可引生苦乐,所以外境是苦乐之因。 ”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前面讲受念处时已经破析过,不论接触还是不接触,外境的实体都不存在,就像芭蕉树一样。既然外境无有实体,苦乐又如何依靠它而产生呢?广释衣等外境诸法无有心

18、识,故亦不可能有苦乐等感受。如果说衣等诸法是苦乐之因,而在胜义之中,衣等诸法的存在,这难道不是在分析身等无实有之时已经破斥完了吗?【重点难点与分析】汝因具三德,从彼不生布。若布生乐等,无布则无乐。【颂词分层与解释】再说,你们数论外道承认由喜忧暗三德产生布匹等万法,同时又认为从布匹等中产生快乐,如此一来,布匹等法既是乐 的所生果,又是乐的能生因,是非常可笑的说法!通过离一多因,是三的缘故不成立一,是一的缘故不成立三,这样观察以后,三德并非真实存在。如果三德不存在,布匹等就没有产生之因。如果布匹等没有产生之因,你们承认布匹等给人们带来快乐就无法安立。而且若按汝宗所许,会导致要么世间上的快乐永远不消

19、失,因为它的生因(主物)实有存在;要么世间上永远没有快乐,要么世间上的快乐永远不消失,但是现量可见三界众生时而痛苦、时而快乐,有些获得了暂时的快乐,有些获得了圣者永恒无漏的快乐,每个众生的感受千差万别,以此说明万法并不是主物所创造的,也不是大自在天或微尘所产生的,而是像佛陀所说的那样,依众生的业、烦恼、无明、萨迦耶见等因缘聚合所形成的,这个道理没有任何过失。在学习的过程中,建立无误的自宗,驳斥有垢染的他宗,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希望大家遇到了如意宝般的佛法后,从内心中对佛教纯洁的智慧生起坚定的信心,修行中不再有任何犹豫。如果你见解不定,行为上也会犹豫不定。广释汝宗所许的诸法生因具有乐等三德,然而从

20、三德不可能见有布等生出。如果你们认为布等外境法可以生出乐等,然而布匹等尚无法成立,那么乐等又从何而出呢?【重点难点与分析】第 181 课课后习题与参考答案1.很多科学家认为,万法应该由最小的单位组成,否则不可能凭空产生。对此你如何看待?请说明理由。答:这种说法不正确。实相中常有的微尘不存在,抉择法无我时也再三观察过,若许万法以微尘形成,那么“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 ,微尘远离一切方分,其本体犹如虚空,根本不存在。龙猛菩萨在中观宝鬘论中也有迁变或不迁变的观察方法,如云:“设若恒常变,岂非刹那法?设若无迁变,焉能转为他?”如果说微尘是迁变性的,那就是无常刹那之法,如同世间上的男女老少、万事万物,

21、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着面貌,一刹那都不会停止,不可能有亘古不变的实性;如果说微尘永远没有迁变,那又怎么能转变为他法呢?所以,通过理证来抉择,这种最小的单位绝对不成立。2、数论外道认为,由主物产生器情世界的一切法,他们的主物到底是什么样的?对这种观点,应当怎么样破斥?答:对方观点:喜、忧、暗三德处于平衡状态时,就是所谓的主物;当这三者失去平衡时,比如说快乐比较多或者痛苦比较多或者痴心比较多,就会从中产生种种现象,形成器情世界的一切万法。这是对方的观点。破斥:你们讲主物的特点时说,它是唯一、常有的无情法,讲主物的状态时又说,它具有喜忧暗三德,若真是一个本体,就不可分割,怎么会变成三种功德的本体呢?

22、是一就不可能是三,是三就不可能是一,一个人就是一个人,三个人就是三个人,一会儿说他是一个人,一会儿说他有三个人的本体,这是非常荒唐的!如果对方说,主物的本体虽是一个,但显现上有三个功德。这种说法只适用于无常法,不适合你们承许的自性实有。同样,喜忧暗三德也不可能真实存在。因为我们可观察每一德是否有三种自性,如果不具足三种自性,它就远离了主物的本体;如果具足三种自性,喜必然具足喜喜、喜忧、喜暗三者,忧具足忧喜、忧忧、忧暗三者,暗具足暗喜、暗忧、暗暗三者,再分析下来,喜喜又具足喜喜喜、喜喜忧、喜喜暗最后变成无穷无尽,如此无穷的法怎会是实有唯一的本体呢?既然主物的本体尚未成立,还要讲它的这三种功德,实

23、在是毫无道理。就像石女的儿子是否存在还不知道,就声称它有无数的眼睛一样,显然是十分可笑的事情。其实,喜忧暗作为果、主物作为因,这样的因果法最好不要承认,否则,这二者无论是相似还是不相似,都不可能成立实有。龙猛菩萨在中论中说:“若果似于因,是事则不然;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因和果完全相同是不可能的,因为苗芽和种子不会一模一样;因和果完全不同也不合理,因为它们还是有一定的关系,麦种不可能生出稻子,否则就有一切生一切的过失。再加上,如果主物的本体不可分割,就不可能具有三种功德,没有这三德的话,三德不平衡所产生的二十三种现象,便不可能存在了。因此,数论外道认为由主物产生器情世界的一切法,这种观点

24、没有丝毫可取之处。3、在日常生活中,佛教徒应该如何与其他宗教相处?为什么?答:我们的见解不能改变,但行为上可以学习他们的长处,彼此保持友好和谐的关系,不能自赞毁他,甚至做出过激的行为来,一定要互相团结、取长补短。他们虽然没有佛教这样的真理,但有些行为也许会超过我们。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不要因为随顺别人,就被别人束缚住了,最终与他们的见修行果同流合污,这是不合理的!4、许多世间人认为,快乐是建立在物质上的,故为了追求物质享受而不择手段。这种想法合理吗?为什么?明白这个道理后,对你有哪些帮助?答:不合理。前面讲受念处时已经破析过,不论接触还是不接触,外境的实体都不存在,就像芭蕉树一样。既然外境无

25、有实体,苦乐又如何依靠它而产生呢?而且,外在物质上如果有快乐,那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日子应该过得无忧无虑、幸福无比。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许多富可敌国的商业大王,有了财富以后,精神反而更加空虚,尽管身边有美女香车,但照样非常苦闷无聊,他们为了寻找快乐,千方百计地找刺激,甚至不惜做各种非法事。所以,外境上并没有真正的快乐,若把自己的希望始终寄托在物质上面,快乐只会离自己越来越远。第 182 课学习笔记上师开示:1. 讲经说法、听经闻法以后,有机会就应该长期思维,通过闭关等方式经常串习,这是非常重要的!广闻博学确实很好,可以断除轮回的根本,但如果没有用好,虽然口头上讲得很好听,但对正法和圣者生起邪见,

26、反而容易堕入恶趣,自己得不到真实利益。 大圆满心性休息引用华严经的教证说:“譬如聋乐师,能令他众乐,然自不得闻,未修法亦然。 ” 前世的殊胜因缘吧,即生中凡是遇到的法,就经常在心里串习,最终也能品尝到佛法的妙味。相反,有些人从来没有串习过,听了二十几年的法,自相续还是与法很遥远。因此,刚开始闻思的人,心态一定要转移到修行上面。2. 修法方面的习气和因缘,有些在家人认为自己的功德、福德、智慧远远胜过出家人,十分傲慢,看不起出家人。龙猛菩萨在大智度论中说:“孔雀虽有色严身,不如鸿雁能远飞,白衣虽有富贵力,不如出家功德胜。 ”所以,在家人就算福报极大,能做很多佛事,有钱、有势力、有智慧,但由于没有看

27、破世间,对名利和感情割舍不下,故在某种功德上,根本比不上出家人。因此,在家人应追循释迦牟尼佛的传统,恭敬每一位剃光头、披袈裟的出家人,即使他的戒律不清净也要如此。寅三、破实法常有:故乐等常性,毕竟不可得。乐等若恒存,苦时怎无乐?【颂词分层与解释】2 层。1-2 第一层:对方所许与自性同一本体、恒常不变的安乐,在世间上绝对找不到。所谓的安乐,是能感受到的东西,如果是常有的安乐,那它永远不会退失,始终保持一种状态,不可能今天笑逐颜开,明天愁眉苦脸,后天闷闷不乐。3-4 第二层:是前一层次的推理。 “乐等若恒存,苦时怎无乐?”如果快乐与自性以无二无别的方式存在,恒常不变,那么当我们痛苦时,为什么感受

28、不到快乐呢?这二句也可解释为辩析与自性总体无别之乐等不存在。 广释所以乐等常恒性完全是不存在的。如果乐等三德恒常存在,那么痛苦时为何感受不到乐呢?【重点难点与分析】快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1)我们心里的快乐,其实是依分别念产生的,愚者却往往认为它在外境上存在。麦彭仁波切说:“愚者认为诸苦乐,皆从他缘而产生,恒时散于取舍境,贪嗔波涛杂念中。 ” 2)实际上,快乐和痛苦来源于自己,麦彭仁波切紧接着说:“智者了知诸苦乐,悉皆来源于自身,恒时向内观自心。 ”有智慧的人明白痛苦和快乐只源于自身,于是始终观自己的内心,根本不会到外面寻求。3)一个真正的修行人,完全了解痛苦的来源,遇到怨敌遭受痛苦时,知道是分

29、别念所造成的,从来不会怨天尤人。而且他清楚,亲怨不定,很多事物皆依心而安立,外境上并非实有存在。若谓乐衰减,彼岂有强弱?舍粗而变细,彼乐应非常。【颂词分层与解释】2 层。1-2 第一层:假如对方说:“生起痛苦时,快乐还是存在的,但因为快乐逐渐微弱,被粗大的痛苦障蔽了,因此感受不到。譬如,你亲人死了或者公司垮了,痛苦肯定会强烈地涌现,此时快乐就像糖水中的盐粒一样微细,虽然本体常有,但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这种说法不合理。既然承认快乐是常有,怎么会时而粗大、时而细微呢?常有的东西永恒不变,不可能有强弱两个阶段。粗大的快乐,永远都是粗大的快乐,不能变成细微的快乐。如果它变成细微的快乐,那么细微的快乐

30、是否等于粗大的快乐?如果不等于,而是大于或小于它,则说明快乐的本体不是常有一体,对方的观点无法成立。这两句,外道转而说乐等常恒以别法而存,而中观师以乐等有能见与不能见的变化,否认了乐等的常恒一性,如是别法不是常恒,而总体自性为常恒,这样的别法与总体也就不可能无别,以此而破坏外道的立论。3-4 第二层:如果说:“快乐的本体确实不变,但它舍弃了粗相而变成细相,所以无法感受到。 ”这种说法也不成立,因为这样一来,快乐显然成了无常法。 (广释: 常恒一性之法,即不应有强弱粗细二相,外道见中观师以此而破斥他们,马上又解释:乐等已舍前时之粗相变成了细相,因此既不违其常恒一性,又可圆满解释其不能恒常被感受的

31、原因。答曰:如果乐等舍粗相而成细相,这样的法不是无常,那又有何法称为无常呢?因乐等已舍去了能见之性,而变为不能被明见之性,这二者完全不同,理应成立无常。同等道理,你们所许包括一切法的二十五谛,为什么不承认是无常呢?因为你们所许的二十五种所知法,没有一种可以有恒时不变的唯一现相,没有一种是恒时不变的所缘法。二十五谛法既有能现或不能现、能缘或不能缘的变化,则定可成立为无常。 )广释如果说,受苦之时乐受减弱了,所以感受不到,然而真实恒存的事物怎会有强弱变化呢?如果乐等舍去了前时之粗相,而变成细微所以不能见,那么这种乐等法应成立为无常。【重点难点与分析】名言中也不存在常法1)没有学过宗派的人,尤其是没

32、有学过因明、中观的人,认为很多法是常有,柱子刹那刹那地变化、人一天一天地衰老,肉眼看不出来,就认为它恒常不变。2)现代物理学家说万法没有一个绝对静止的,全部都是在运动。这样以后,我们应该知道,一切万法都是无常,常有的快乐并不成立,正因为无常,快乐也可以变成痛苦。 四百论云:“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 ”3) 不要说常有的快乐,就连暂时的快乐,有时候也不容易得到。禅师对三个信徒说:“金钱要布施才有快乐,爱情要奉献才有快乐,名声要服务于众生才会快乐。 ”这与世间人认为的有了金钱爱情和地位以后就有了快乐,截然不同。如是何不许,一切法非常,粗既不异乐,显然乐非常。【颂词分层与解

33、释】2 层。1-2 第一层: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不承认万法是无常呢?3-4 第二层:如果对方说粗大的快乐变成细微的快乐,那我们可以观察:这二者到底是一体还是他体?若是他体,粗大的快乐毁灭后,并不影响细微的快乐,这样一来,你非常痛苦的时候,快乐仍会不折不扣地存在;若是一体,那快乐就是无常的,因为它有从粗到细的变动,前后两个状态截然不同。而且,是一体的说法在世间中也说不过去,刚建成的建筑物和它接近毁灭的时候,新旧阶段是不是一样的呢?绝对不是。 (广释:外道争辩说:乐等虽变粗细,然而乐性无有变动,因此并不会因粗细变化而坏其恒常之性。中观师以一异理破:既然你们如是承认,那么此乐等之粗细与乐性是一体还是

34、异体?如果是异体,那么粗者灭去而显现细者之时,乐性也应不灭并恒时被感受,这显然是不成立的。而粗者既然不异乐性,那么当它变灭时,乐性又为何不许变化呢?这显然能成立乐等非常有。 )【重点难点与分析】就算只是承认无常,也能降低执着。1) 一般的凡夫人,观无常确实有一定困难。妇女求佛陀救活自己孩子,走遍很多家,都找不到一户没有死过人的家庭, 里里外外的一切法,通达了无常以后,没有一个常有存在。 佛说无常经中云:“外事庄彩咸归坏,内身衰变亦同然。 ”内外任何一个法,最后都要归入衰败、毁灭。古人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这就是无常的规律,任何人均无法超越它,因此,外道为什么不承认无常呢?寅四(

35、破生前有者)分四:一、他宗之观点;二、发太过;三、破彼之回答;四、遣除妨害自宗。卯一、他宗之观点:因位须许有,无终不生故。显果虽不许,隐果仍许存。【颂词分层与解释】2 层。1-2 第一层:对方认为:“万法不是自在天、微尘、主物等他法产生,而是自己产生自己。一切法因位上必须存在果,如果因位上不存在,就像石头无法产生鲜花一样,最终也不可能生果。所以,果法在因位时,就像孩子躲在母胎中一样,以不明显的方式隐藏着。 ”3-4 第二层:“显果虽不许,隐果仍许存。 ”对方虽不承认明显的果在因位上存在,比如枝、叶、花、果不可能在种子上全部具足,但却说果的所有特点以隐藏的方式原原本本在种子上存在,就如同暗室中的

36、瓶子一样,通过灯火发现后,只是一个使之明显的过程。其实这种比喻不合理,因为瓶子在暗室里显现,是从能显、所显的角度讲的,而不是能生、所生。退一步说,即便是能生、所生的关系,那果在因位上以什么方式存在,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说是一体,一个实体上不可能有显与不显两部分,因为是一体之故,果在因法上一定能照见,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法上不可能有果的所有特征,不要说我们大乘佛教徒,连田野里的农夫也不会这样承认,否则,他们用不着耕耘,一袋种子就可以变成庄稼;如果说是他体,这也不合理,因为这与你们承许因中有果的观点相违。所以,通过此种方法观察,因生果绝对不成立。广释:凡生果,必须要承认在前因中果就存在,如因中无果,

37、则始终不应出生。在因中,虽不能许有明显的果,然而不明显的果仍然应承认存在。 【重点难点与分析】因中的果到底以什么形式存在?1)数论外道认为,凡能见的一切法皆于常有主体上恒常存在,如果因位上不存在,那一切法就会如同空中鲜花,始终不可能显现。既然因位时存在一切法,又为何不能恒时现见呢?数论外道说,这是因为在因位中,诸果法以较为隐密或说不明显的方式存在,而后来所谓的生起,只不过是犹如灯火照见暗室中的宝瓶一样,是一个使之明显的过程。2)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澄清宝珠论中说:若许因位不明显,则成诸法皆为新生;若许因位明显,则安立明不明之差别极不应理。一法从本不明显到明显,世人虽许为同一法,然而这只是名言假立,

38、真实中不可能成立。名言中稍加观察,也不能许前后刹那之宝瓶为同一法。卯二、发太过:因时若有果,食成啖不净,复应以布值,购穿棉花种。【颂词分层与解释】2 层。1-2 第一层:假如在因位时果以隐藏的方式完好无损地存在,那么果的特点在因上就应该具足,每碗饭应该有厕所里不净粪的味道、形状、颜色、功能等,这样一来,吃食物(因)就成了吃不净粪(果) ,你们不用辛辛苦苦花钱买米了,因为不净粪与食物无二无别,因法的特点果法也有。3-4 第二层:而且,也不必用钱买布做衣服(果)了,只要买几粒棉花种子(因)挂在身上,就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广释因位时若真实有果存在,那么吃食物时应成食不净粪,而且应该以买布的钱去买棉花

39、种子来穿。【重点难点与分析】因中是否有果?因中有果之观点,直接与世俗相违,在名言中也不能成立。 四百论的推理方式如颂云:“果若能违因,先无不应理,果立因无用,先有亦不成。 ”果若能违害因法 ,也就是说因位时无有果,那果怎么能产生呢?果若先于因法成立,则因就没有用处了。因此,果先有不成,先无也不成。第 182 课课后习题与参考答案1、如果说众生的快乐是恒存的,只不过有时候因痛苦过大而障蔽了,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答:这种说法不正确。既然承认快乐是常有,怎么会时而粗大、时而细微呢?常有的东西永恒不变,不可能有强弱两个阶段。粗大的快乐,永远都是粗大的快乐,不能变成细微的快乐。如果它变成细微的快乐,

40、那么细微的快乐是否等于粗大的快乐?如果不等于,而是大于或小于它,则说明快乐的本体不是常有一体,对方的观点无法成立。2、了解诸法无常对你有哪些帮助?请以具体的事例进行说明。答:请自己发挥。3、外道怎样安立万法自生的观点?我们应该如何驳斥?为什么说若承许万法自生,吃食物就成了吃不净粪?答:对方认为:“万法不是自在天、微尘、主物等他法产生,而是自己产生自己。一切法因位上必须存在果,如果因位上不存在,就像石头无法产生鲜花一样,最终也不可能生果。所以,果法在因位时,就像孩子躲在母胎中一样,以不明显的方式隐藏着。 ”破曰:他们果的所有特点以隐藏的方式原原本本在种子上存在,就如同暗室中的瓶子一样,通过灯火发

41、现后,只是一个使之明显的过程。其实这种比喻不合理,因为瓶子在暗室里显现,是从能显、所显的角度讲的,而不是能生、所生。退一步说,即便是能生、所生的关系,那果在因位上以什么方式存在,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说是一体,一个实体上不可能有显与不显两部分,因为是一体之故,果在因法上一定能照见,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法上不可能有果的所有特征,不要说我们大乘佛教徒,连田野里的农夫也不会这样承认,否则,他们用不着耕耘,一袋种子就可以变成庄稼;如果说是他体,这也不合理,因为这与你们承许因中有果的观点相违。所以,通过此种方法观察,因生果绝对不成立。而且,假如在因位时果以隐藏的方式完好无损地存在,那么果的特点在因上就应该具足,每碗饭应该有厕所里不净粪的味道、形状、颜色、功能等,这样一来,吃食物(因)就成了吃不净粪(果) ,你们不用辛辛苦苦花钱买米了,因为不净粪与食物无二无别,因法的特点果法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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