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专业基础入门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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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监狱专业基础知识一 监狱监狱的概念:监狱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与改造的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的特征:阶级性、惩罚性、封闭性监狱的性质: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监狱的任务:执行刑罚 惩罚和改造罪犯 预防和减少犯罪监狱的管理体制的概念:监狱的管理体制是指在监狱工作中实行的关于监狱的管理组织层级及其管理权限划分和监狱机构设置的组织管理制度。监狱的管理体制: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监狱的管理机关: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监狱管理分局监狱的分类: 重刑犯监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10

2、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刑犯监狱510 年有期徒刑 轻刑犯监狱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女子监狱 短刑犯监狱 未成年犯管教所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以教育改造为主,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实行 9 年义务教育监狱的内部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监狱长负责制内部管理的特征:我国监狱实行的是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监狱管理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体制坚持当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监狱实行党委领导制度监狱的组织机构: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工作机构: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科、政治处、财务科、狱内侦查科(仅限于大型监狱)(二)监狱工作方针和原则监狱工作方针的

3、概念:监狱工作方针是国家为监狱刑罚执行、惩罚与改造罪犯工作确定的指引监狱工作方向和目标的总体性规定监狱工作方针的涵义:监狱工作方针是由党和国家所确定的监狱工作的总方向和指导原则监狱工作方针的精神贯穿于监狱工作实践和监狱法律规范之中监狱工作方针是在不断发展完善的监狱工作方针的演变:“三个为了 ”的方针:大批应判徒刑的犯人,是一个很大的劳动力。为了改造他们,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闲饭,必须立即着手组织劳动改造工作“两个结合 ”的方针:劳动改造机关对于一切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所施行的劳动改造,应当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改造第一

4、,生产第二 ”的方针:把大多数罪犯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是监狱首要的、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在完成罪犯改造政治任务的同时,通过组织罪犯生产劳动,为社会创造一定#*的物质财富和经济利益,是第二位的,是为改造罪犯的政治任务服务的。现行监狱工作方针的基本内容:“以改造人为宗旨 ”是监狱工作的总体要求。监狱工作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惩罚和改造罪犯。惩罚罪犯的社会价值基础是公正,改造罪犯的社会价值基础是功利。“惩 罚与改造相结合 ”是我国监狱实现监狱工作宗旨的根本途径。其基本要求:监狱依法对罪犯实施以思想转变为目的,包括管理、劳动、教育等各种手段在内的有系统 的改变犯罪思想、矫正犯罪恶习的活动,这种活动是在

5、惩罚的前提下进行,其目的是将罪犯转变成为守法公民。 对二者相结合的要求:在监狱的刑罚执行活动中,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二者同时并举,努力把握好二者的结合点。监狱工作的原则: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人道主义的原则 社会协助的原则 个别化的原则惩罚与改造想结合原则的要求: 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就是使监狱的两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罪犯依法惩罚、严格监管,这项工作做得越好,监狱的监管秩序越稳定,对罪犯接受改造就 越有利。否则,如果罪犯感受不到刑罚的威严,监管改造秩序混乱,对罪犯的改造也难于进行。对罪犯依法进行思想改造,促进其认罪悔罪、痛改前非,早日实现向 守法公民的转化,则

6、促进惩罚管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二者的结合越密切,对监狱工作的发展越有利。在监狱工作中,偏废任何一方或者两项工作没有有机 结合,都会给监狱工作带来重大影响。教育与劳动相结合原则的要求:发挥教育的先导和知识的启迪作用 重视劳动的实践检验 二者互为补充,相互渗透人道主义原则的要求: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要把罪犯当公民看待 要为罪犯创造一个改恶从善、悔过自新、有利于养成良好习惯的环境氛围。社会协助原则的要求:以监狱为主 监狱应当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监狱工作个别化原则的基本精神:针对改造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进行管理、教育。贯彻监狱工作原则应注意的问题:不能用原则

7、代替法律 能用感情代替原则 在监狱工作中,以监狱工作的个别化原则为武器,做好罪犯改造工作,充分发挥监狱工作的个别化原则在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三)监狱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的概念:监狱人民警察是指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犯罪工作的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的特征:功能特殊性 角色多重性 任务艰巨性 环境特定性监狱人民警察的地位:监狱人民警察在国家中的地位。监狱警察是国家公共权力构成的物质体现,是国家暴力机构的重要部分,是国家力量结构中不可缺少的强制工具。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地位。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8、在监狱这个特殊场所,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就在于代表国家对罪犯行使刑罚执行权,行使特殊的管理职能。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管改造罪犯工作中处于执法者、管理者、教育者的地位。监狱人民警察的作用:政治作用,主要表现为对国家安全和政权的维护与巩固。#*社会作用,只要表现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保障与促进。法律作用,主要表现为通过执行刑罚发挥实现刑罚目的的作用。监狱人民警察的素质要求:政治素质 知识素质 心理素质 身体素质 能力素质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素质的内容: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有强烈的事业心 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监狱人民警察的知识素质包括的

9、内容: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 相关知识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素质的内容:抑邪匡正的情感 矢志不移的信念 刚毅坚强的意志 沉浮不惊的品格监狱人民警察的身体素质的内容:力量素质 速度素质 耐力素质 柔韧素质 灵敏素质 监狱人民警察的能力素质的内容:组织管理能力 分析判断能力 表达能力社交能力 防卫能力 改革创新能力监狱人民警察禁止性行为的内容:不得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不得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不得侮辱罪犯的人格不得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不得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不得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物品不得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务交予他人行使不得有其他

10、违法行为监狱人民警察的考核制度:#*监狱人民警察的考核,是监狱根据管理权限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察和评价。考核的原则:客观公正原则 民主公开原则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察在执行国家法规中的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的方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的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的程序: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录用人民警察的原则:公开考试原则 严格考核原则 择优录取原则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政治条件 文化条件 自然

11、条件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种类:岗前培训 晋升培训 专门业务教育培训(四)罪犯罪犯的概念:监狱学意义上的罪犯,是指因实施犯罪行为而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并在监狱内接受惩罚和改造的犯人。罪犯的特征:罪犯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者。罪犯被判处的刑罚限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罪犯在监狱内服刑并接受改造。罪犯是监狱行刑法律关系的主体。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罪犯的法律地位是指罪犯作为监狱行刑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服刑期间依法应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罪犯是人 罪犯是公民 罪犯是犯了罪的公民 罪犯的权利义务:罪犯权利和义务的特定性 罪犯权利的不

12、完整性 罪犯义务的刑事强制性 罪犯权利和义务的可变性我国罪犯享有的基本权利:生命权和健康权 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权 财产权和继承权婚姻家庭权利 政治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权#*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申诉、控告、检举及诉讼相关权利 其他权利我国罪犯权利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物质保障 制度保障 组织保障 司法保障 监督保障我国罪犯应履行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 遵守监规纪律的义务服从监狱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的义务 有劳动能力的罪犯,有参加劳动的义务接受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的义务 爱护国家财产,保护公共设施的义务维护正常改造程序,自觉接受改造义务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的义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罪犯构成

13、的概念罪犯构成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内,罪犯整体内部各种犯罪类型及其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罪犯构成变化经历的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 20 世纪 60 年代初为第一个时期20 世纪 60 年代初至 70 年代末为第二个时期20 世纪 70 年代末至 80 年代中期为第三个时期押犯“三多三少 ”的内容:普通刑事犯多,反革命犯少罪犯出生于劳动人民家庭的多,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的少青少年犯多,中老年犯少明确罪犯法律地位的意义:明确罪犯的法律地位,是监狱工作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明确罪犯的法律地位,是正确执行刑罚、有效改造罪犯的前提。明确罪犯的法律地位,有利于保障罪犯权利。(四)刑罚执行刑罚执行的概念:刑罚执

14、行是指监狱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程序性内容,包括收监、减刑、假释、对罪犯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处理、暂予监外执行、释放等。刑罚执行的原则:依法执行原则 服从于惩罚与改造罪犯的原则 刑罚执行个别化原则收监的概念:收监是指监狱依法收押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一种刑罚执行活动。收监的条件:一般条件: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 结案登记表#*身体条件: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及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暂不收监收监的程序:审查法律文书 身体检查 人身与物品检查 入监登记 通知家属申诉的概念: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15、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而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监狱保护罪犯申诉权的措施: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如果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处理对罪犯的申诉材料,监狱应及时转递,不得扣压监狱设立犯人申诉箱,接受犯人申诉材料,申诉箱由专人开箱处理对罪犯申诉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认为罪犯申诉一律为不认罪服法监狱对罪犯控告、检举的处理要求:控告: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罪犯的控告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监狱设立检举、控告箱,接受罪犯的检举、控告材料,检举控告箱由

16、专人开箱处理检举:根据监狱法的规定,对罪犯提出的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的概念: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其符合法定情形,有关机关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的罪犯,不含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实体条件: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减刑的概念: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

17、,依法将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刑罚执行制度。减刑的种类:可以减刑、应当减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犯减刑的条件和程序:条件:可以减刑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减刑重大立功表现程序:减刑的提请(集体评议专职部门审查提请减刑假释委员会评审公示审议评定提请特殊审核 提请减刑的通报 减刑的审理 减刑的司法监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条件和程序:#*实质条件: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罪犯可以被减为 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有期徒刑程序:监狱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在罪犯缓刑期满之后及时提出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

18、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概念:假释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附条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假释的条件和程序:适用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在狱内服刑的罪犯时间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可以适用假释行为条件: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程序:关于假释的提请:集体评议、专职部门审查、提请减刑假释委员会评审、公示、审议决定、提请、特殊审核 关于假释的通报 关于假释的审理 关于假释的司法监督刑罚执行的社会监督的要求:逐步减少对新闻媒体采访范围的限制,推行狱务公开制度

19、,将罪犯权利、减刑条件与程序、假释的条件与程序、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与程序等公之于众,让包括罪犯、罪犯亲友在内的人群了解刑罚执行中的监狱的权限及运作、罪犯的权利等,主动将自己纳入社会监督的范围。处理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原则和程序:原则: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罪犯在服刑期间,不但不悔改,反而继续违法犯罪,这说明罪犯的恶习很深,人身危险性很大,应当受到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条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不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如果罪犯所犯新罪是在捕回后被发现的,按对罪犯在狱内犯罪的条件的程序办

20、理,由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所犯新罪是在犯罪地被发现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侦查,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办理,由罪犯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罪犯被判决后,原则上仍应送回原服刑监狱执行释放的概念:释放是监狱依照法律规定,解除服刑人的监禁,恢复其人身自由的刑罚执行活动。释放的种类:刑满释放 裁定释放 特赦刑满释放的程序:出监教育 安置准备 办理释放审批手续 发给回家费用并发还监狱保管的物品与现金 发放释放证明书刑罚执行检查监督的概念:刑罚执行检查监督是指由检察机关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予以监督的一种监督形式。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法律依据:宪法依据 刑事诉讼法依据 监狱法依据主要内容:对监狱收押

21、活动进行监督 对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活动进行监督对监狱的暂予监外执行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对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活动进行监督对监狱的释放工作监督 对监狱的狱内侦查活动予以监督(四)狱政管理狱政管理的概念:狱政管理是指我国监狱依法对在押犯直接实施的有关监管改造和罪犯处遇等方面的刑事司法管理工作。#*狱政管理的特征:目的性 协调控制性 组织性 教育性 直接性依法管理原则的含义:依法管理原则是指监狱为体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根据法律的授权对罪犯执行刑罚、依法规范监管行为并切实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的基本准则。依法管理原则的要求:不断完善监狱立法,做到有法可依 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做到有发必依规范而有序地实施监

22、管,做到执法必严 严肃法纪,做到违法必究严格管理原则的含义:严格管理原则是指监狱在管理意识、管理行为、管理状态和管理环境等方面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的基本准则。严格管理原则的要求:依法严格,严而有据严而有序,严而不苛严而有度,宽严相济科学管理原则的含义:科学管理原则是指监狱必须运用科学理论作指导,努力揭示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客观规律,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现代技术装备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科学管理原则的要求:坚持立足于改造,确立科学的出发点自觉接受正确理论的指导采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和方法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和现代装备文明管理原则的含义:文明管理原则是指在狱政管理工作中,必须采用文明管理的方式和措施,保障

23、罪犯的合法权益,建立文明的 管理环境,实现管理文明化的基本准则。文明管理原则的要求:在管理中处处体现对罪犯人格的尊重 对罪犯实施人道主义待遇注意对罪犯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和养成注重人类文明成果的吸收、消化和运用建立外面整洁、积极向上的监管改造环境直接管理原则的含义:直接管理原则是指监狱和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对服刑改造的罪犯亲自行使监管权力,并亲自对罪犯个人、罪犯组织、活动现场和设施等实施监督和控制的狱政管理的特有准则。直接管理原则的要求:在监管制度中体现直接管理的要求 实现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活动时空的直接控制实现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的直接考核 选好、用好、管好“事务犯”分押的含义:分押即分类关

24、押,是指我国监狱对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罪犯,在按其性别、年龄的不同由不同的监狱分开收监关押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和改造表现等情况予以分别关押的机制。分管的含义:分管是指监狱根据不同类型罪犯的特点予以相应的管束,并根据罪犯的入监服刑时间和改造表现,确定不同的管理等级,给予相应的待遇的制度。分押的层次:按照罪犯的年龄、性别、刑种、刑期进行分押按照罪犯的犯罪类型进行分押:财产型罪犯、性罪犯、暴力罪犯、其他类型罪犯分类管束的要求:财产型罪犯:#*强化物品管理治贪 强化行为管束治散 强化劳动观念治懒暴力犯:严密防范,并加强思想攻势,讲清哥们义气之害 ,对不良团伙采取组织措施予以拆散,对

25、其他非正式群体强化引导控制,严密防范打架斗殴或者其他暴力行为自控疏导,缓解、排遣情绪 以静制动,强化自控能力性罪犯:净化环境,规范行为 组织劳动,循序渐进 帮助解决家庭关系等对其他类型的罪犯,要根据分押后的罪犯整体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管束分级处遇的规定:级别划分:从严、普通、从宽分级标准:主要依据罪犯的入监服刑时间和改造表现,结合考虑犯罪性质和恶习程度内容:看押警戒、活动范围、通信、会见、接受物品、生活待遇、文体活动、奖金、给予离监探亲 注意的问题:合法、合理、有效罪犯饮食标准的依据和方法:依据:罪犯维持生命和健康的基本需要 罪犯的劳动工种、时间和劳动强度社会普通公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方法:货币量标

26、准热量和营养量标准 实物标准罪犯被服管理的原则:御寒护体 厉行节约 整齐清洁 便于识别监舍的建设要求:坚固、通风、透光、清洁、保暖罪犯会见亲属和监护人的管理内容:探视人身份的核实 会见注意事项的告知 会见的方式、场所的安排会见过程的监督 探视物品的检查罪犯通信的规定:依法允许罪犯与他人通信 依法行使对罪犯收发信件的检查权依法行使对罪犯信件的扣留权 依法保障罪犯发信的有限密封权罪犯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内容:罪犯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参加学习、参加劳动。方法:计分考核、记事考核、年终评审罪犯奖惩的类别:狱政奖惩:奖励:表扬、物质奖励、记功、准予离监探亲处罚:警告、记过、禁闭刑事奖惩:奖励

27、:减刑、假释处罚: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离监探亲的概念、条件、程序及实施要求:概念:准予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暂时离开监狱探望亲属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含已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监狱法第 57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属于宽管级处遇管;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再危害社会#*的;探亲对象的常住地在监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程序:监区推荐并审查,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主管监狱长批准。实施要求:监狱对于被批准离监探亲罪犯,必须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并进行个别谈话,明确其离监探亲期间应当遵守的纪律强化其守法意识。罪犯到达探亲地后,必须持罪犯离监探亲证明 ,及时

28、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特许离监的含义及实施要求:含义:监狱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在罪犯的家中发生急难之事,确需本人回去处理时,特许其离监回家看望或处理的人道主义措施。实施要求:对特许离监的罪犯,监狱必须派人民警察押解并予以严密监管。当晚不能返回监狱的,必须羁押于当地监狱或看守所。监狱安全警戒的三道防线:武装警戒、狱内看守、群众联防武装警戒的概念:武装警戒是由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公开的武装形式对监狱实施的外围警戒活动。群众联防的概念:群众联防又可称为“ 社区联防 ”,是指监狱和武装警察部队依靠当地政府与驻地周围的社会单位结成联 防组织,协助监狱监督改造罪犯,防范狱内意外事

29、变,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的一种安全警戒活动。狱内看守的任务:夜间负责全监区的罪犯管理工作,如值班、巡逻、查监、查铺、管制灯火,监督罪犯就寝、起床,监督控制罪犯之间的不利交往,严防罪犯私自出入监室,处理罪犯之间发生的问题。白天负责留在监区监室的罪犯管理工作负责监区大门出入人员的检查验证和登记工作管理禁闭室及关押禁闭室的罪犯安全检查的内容:外围检查、生活区的检查、劳动场所检查、罪犯人身检查、重点部位检查武器的使用条件和程序:条件:判明有暴力犯罪行为紧急情形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程序:警告 挽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报告 法律责任戒具的使用条件:罪犯有脱逃行为的 罪犯有使用暴力行为的 罪犯正在押解途中的罪犯有其他危险行为需要采取防范措施的(五)教育改造教育改造的概念:教育改造是指我国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在押犯强制实施的以转变罪犯思想、矫正犯罪恶习为核心内容,结合文化、技术教育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的影响活动。因人施教原则的概念和基本要求:概念:因人施教原则是根据各个罪犯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基本要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罪犯情况。 针对不同对象,进行不同教育。 分别情况,妥善处理。分类教育原则的概念和基本要求:概念:分类教育原则是指依据罪犯不同的犯罪性质和特点,分成若干类型,依据各类罪犯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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