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理论力学教案 1课题 第 1 讲第一章绪论学时 2 学时教学目的要求1、掌握工程力学的任务、地位、作用和学习方法,可变形固体的基本假设,工程力学的研究对象(杆件) ,杆件变形的形的形式。2理解工程力学的研究对象(杆件)的几何特征,使学生对工程力学这门课程的任务、研究对象有一个全面的概念。3了解工程的发展简史和学习本课程的方法。主要内容 1、简单介绍四种基本变形重点难点 变形固体及其基本假设教学方法和手段以讲授为主,使用电子教案课后作业练习预习:第二章2本次讲稿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工程力学的研究对象建筑物中承受荷载而起骨架作用的部分称为结构。结构是由若干构件按一定方式组合而成的。组成结构的各
2、单独部分称为构件。例如:支承渡槽槽身的排架是由立柱和横梁组成的刚架结构,如图 11a 所示;单层厂房结构由屋顶、楼板和吊车梁、柱等构件组成,如图 11b 所示。结构受荷载作用时,如不考虑建筑材料的变形,其几何形状和位置不会发生改变。图 11ab结构按其几何特征分为三种类型:(1)杆系结构:由杆件组成的结构。杆件的几何特征是其长度远远大于横截面的宽度和高度。(2)薄壁结构:由薄板或薄壳组成。薄板或薄壳的几何特征是其厚度远远小于另两个方向的尺寸。(3)实体结构:由块体构成。其几何特征是三个方向的尺寸基本为同一数量级。工程力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杆系结构。第二节 工程力学的研究内容和任务工程力学的任务是
3、研究结构的几何组成规律,以及在荷载的作用下结构和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问题。研究平面杆系结构的计算原理和方法,为结构设计合理的形式,其目的是保证结构按设计要求正常工作,并充分发挥材料的性能,使设计的结构既安全可靠又经济合理。3进行结构设计时,要求在受力分析基础上,进行结构的几何组成分析,使各构件按一定的规律组成结构,以确保在荷载的作用下结构几何形状不发生发变。结构正常工作必须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强度是指抵抗破坏的能力。满足强度要求就是要求结构的构件在正常工作时不发生破坏。刚度是指抵抗变形的能力。满足刚度要求就是要求结构的构件在正常工作时产生的变形不超过允许范围。稳定性是指结构或构件
4、保持原有的平衡状态的能力。满足稳定性要求就是要求结构的构件在正常工作时不突然改变原有平衡状态,以免因变形过大而破坏。按教学要求,工程力学主要研究以下几个部分的内容。(1)静力学基础。这是工程力学的重要基础理论。包括物体的受力分析、力系的简化与平衡等刚体静力学基础理论。(2)杆件的承载能力计算。这部分是计算结构承载能力计算的实质。包括基本变形杆件的内力分析和强度、刚度计算,压杆稳定和组合变形杆件的强度、刚度计算。(3)静定结构的内力计算。这部分是静定结构承载能力计算和超静定结构计算的基础。包括研究结构的组成规律、静定结构的内力分析和位移计算等。(4)超静定结构的内力分析。是超静定结构的强度和刚度
5、问题的基础。包括力法、位移法、力矩分配法和矩阵位移法等求解超静定结构内力的基本方法。第三节 刚体、变形固体及其基本假设工程力学中将物体抽象化为两种计算模型:刚体和理想变形固体。刚体是在外力作用下形状和尺寸都不改变的物体。实际上,任何物体受力的作用后都发生一定的变形,但在一些力学问题中,物体变形这一因素与所研究的问题无关或对其影响甚微,这时可将物体视为刚体,从而使研究的问题得到简化。理想变形固体是对实际变形固体的材料理想化,作出以下假设:(1)连续性假设。认为物体的材料结构是密实的,物体内材料是无空隙的连续分布。(2)均匀性假设。认为材料的力学性质是均匀的,从物体上任取或大或小一部分,材料的力学
6、性质均相同。(3)向同性假设。认为材料的力学性质是各向同性的,材料沿不同方向具有相同的力学性质,而各方向力学性质不同的材料称为各向异性材料。本教材中仅研究各向同性材料。按照上述假设理想化的一般变形固体称为理想变形固体。刚体和变形固体都是工程力学中必不可少的理想化的力学模型。变形固体受荷载作用时将产生变形。当荷载撤去后,可完全消失的变形称为弹4性变形;不能恢复的变形称为塑性变形或残余变形。在多数工程问题中,要求构件只发生弹性变形。工程中,大多数构件在荷载的作用下产生的变形量若与其原始尺寸相比很微小,称为小变形。小变形构件的计算,可采取变形前的原始尺寸并可略去某些高阶无穷小量,可大大简化计算。综上
7、所述,工程力学把所研究的结构和构件看作是连续、均匀、各向同性的理想变形固体,在弹性范围内和小变形情况下研究其承载能力。第四节 荷载的分类结构工作时所承受的主动外力称为荷载。荷载可分为不同的类型。(1)按作用性质可分为静荷载和动荷载。由零逐渐缓慢增加加到结构上的荷载称为静荷载,静荷载作用下不产生明显的加速度。大小方向随时间而改变的荷载称为动荷载。地震力、冲击力、惯性力等都为动荷载。(2)按作用时间的长短可分为恒荷载和活荷载。永久作用在结构上大小、方向不变的荷载称为恒荷载。结构、固定设备的自重等都为恒荷载。暂时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称为活荷载。风、雪荷载等都是活荷载。(3)按作用范围可分为集中荷载和分
8、布荷载。若荷载的作用范围与结构的尺寸相比很小时,可认为荷载集中作用于一点,称为集中荷载。分布作用在体积、面积和线段上的荷载称为分布荷载。结构的自重、风、雪等荷载都是分布荷载。当以刚体为研究对象时,作用在结构上的分布荷载可用其合力(集中荷载)代替;但以变形体为研究对象时,作用在结构上的分布荷载不能用其合力代替。5理论力学教案 2课题 第 2 讲第二章刚体静力学基础学时 4 学时2 学时习题课教学目的要求1、掌握力学的基本概念和公理。2、熟悉各种常见约束的性质,熟练地画出受力图。主要内容1、静力学基本概念。2、静力学基本公理。3、约束与约束反力。物体的受力分析与受力图。重点难点1、平衡、刚体和力的
9、概念和静力学的基本公理。2、掌握物体的受力分析的方法3、正确地选取分离体,并画出受力图是求解静力学的关键,教学方法和手段以讲授为主,使用电子教案课后作业练习问题:P12:1,2,3,4,5,6习题:P12:1,2,3预习:第三章6本次讲稿第二章 刚体静力学基础第一节 静力学基本概念静力学是研究物体的平衡问题的科学。主要讨论作用在物体上的力系的简化和平衡两大问题。所谓平衡,在工程上是指物体相对于地球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它是物体机械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一、 刚体的概念工程实际中的许多物体,在力的作用下,它们的变形一般很微小,对平衡问题影响也很小,为了简化分析,我们把物体视为刚体。所谓刚体,
10、是指在任何外力的作用下,物体的大小和形状始终保持不变的物体。静力学的研究对象仅限于刚体,所以又称之为刚体静力学。二、力的概念力的概念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通过归纳、概括和科学的抽象而建立的。力是物体之间相互的机械作用,这种作用使物体的机械运动状态发生改变,或使物体产生变形。力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的效应称为外效应,而使物体发生变形的效应称为内效应。刚体只考虑外效应;变形固体还要研究内效应。经验表明力对物体作用的效应完全决定于以下力的三要素:(1)力的大小 是物体相互作用的强弱程度。在国际单位制中,力的单位用牛顿(N )或千牛顿(kN) ,1kN=10 3N。(2)力的
11、方向 包含力的方位和指向两方面的涵义。如重力的方向是“竖直向下” 。 “竖直”是力作用线的方位, “向下”是力的指向。(3)力的作用位置 是指物体上承受力的部位。一般来说是一块面积或体积,称为分布力;而有些分布力分布的面积很小,可以近似看作一个点时,这样的力称为集中力。如果改变了力的三要素中的任一要素,也就改变了力对物体的作用效应。既然力是有大小和方向的量,所以力是矢量。可以用一带箭头的线段来表示,如图 2-1 所示,线段 AB 长度按一定的比例尺表示力 F 的大小,线段的方位和箭头的指向表示力的方向。线段的起点 A 或终点 B 表示力的作用点。线段 AB 的延长线(图中虚线)表示力的作用线。
12、7图 21本教材中,用黑体字母表示矢量,用对应字母表示矢量的大小。一般来说,作用在刚体上的力不止一个,我们把作用于物体上的一群力称为力系。如果作用于物体上的某一力系可以用另一力系来代替,而不改变原有的状态,这两个力系互称等效力系。如果一个力与一个力系等效,则称此力为该力系的合力,这个过程称力的合成;而力系中的各个力称此合力的分力,将合力代换成分力的过程为力的分解。在研究力学问题时,为方便地显示各种力系对物体作用的总体效应,用一个简单的等效力系(或一个力)代替一个复杂力系的过程称为力系的简化。力系的简化是刚体静学的基本问题之一。第二节 静力学公理所谓公理就是无需证明就为大家在长期生活和生产实践中
13、所公认的真理。静力学公理是静力学全部理论的基础。公理一 二力平衡公理作用于同一刚体上的两个力成平衡的必要与充分条件是: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直线上。可以表示为:F=-F /或 F+F/=0此公理给出了作用于刚体上的最简力系平衡时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是推证其它力系平衡条件的基础。在两个力作用下处于平衡的物体称为二力体,若物体是构件或杆件,也称二力构件或二力杆件简称二力杆。公理二 加减平衡力系公理在作用于刚体的任意力系中,加上或减去平衡力系,并不改变原力系对刚体作用效应。推论一 力的可传性原理 作用于刚体上的力可以沿其作用线移至刚体内任意一点,而不改变该力对刚体的效应。8图 22证明:设
14、力 F 作用于刚体上的点 A,如图 2-2 所示。在力 F 作用线上任选一点B,在点 B 上加一对平衡力 F1 和 F2,使F1= F2=F则 F1、 F2、 F 构成的力系与 F 等效。将平衡力系 F、 F2 减去,则 F1 与 F 等效。此时,相当于力 F 已由点 A 沿作用线移到了点 B。由此可知,作用于刚体上的力是滑移矢量,因此作用于刚体上力的三要素为大小、方向和作用线。公理三 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 作用于物体上同一点的两个力可以合成为作用于该点的一个合力,它的大小和方向由以这两个力的矢量为邻边所构成的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来表示。如图 23a所示,以 FR 表示力 F1 和力 F2 的合力
15、,则可以表示为:F R=F1+F2。即作用于物体上同一点两个力的合力等于这两个力的矢量合。图 23在求共点两个力的合力时,我们常采用力的三角形法则:(如图 23b)所示。从刚体外任选一点 a 作矢量 ab 代表力 F1, 然后从 b 的终点作 bc 代表力 F2,最后连起点 a 与终点 c 得到矢量 ac,则 ac 就代表合力矢 FR。分力矢与合力矢所构成的三角形 abc 称为力的三角形。这种合成方法称为力三角形法则。推论二 三力平衡汇交定理刚体受同一平面内互不平行的三个力作用而平衡时,则此三力的作用线必汇交于一点。9图 24证明:设在刚体上三点 A、 B、 C 分别作用有力 F1、 F2、
16、F3,其互不平行,且为平衡力系,如图 2-4 所示,根据力的可传性,将力 F1 和 F2 移至汇交点 O,根据力的可传性公理,得合力 FR1,则力 F3 与 FR1 平衡,由公理一知, F3 与 FR1 必共线,所以力 F1 的作用线必过点 O。公理四 作用与反作用公理两个物体间相互作用力,总是同时存在,它们的大小相等,指向相反,并沿同一直线分别作用在这两个物体上。物体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总是同时出现,同时消失。可见,自然界中的力总是成对地存在,而且同时分别作用在相互作用的两个物体上。这个公理概括了任何两物体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不论对刚体或变形体,不管物体是静止的还是运动的都适用。应该注意,作
17、用力与反作用力虽然等值、反向、共线,但它们不能平衡,因为二者分别作用在两个物体上,不可与二力平衡公理混淆起来。公理五 刚化原理变形体在已知力系作用下平衡时,若将此变形体视为刚体(刚化) ,则其平衡状态不变。此原理建立了刚体平衡条件与谈形体平衡条件之间的关系,即关于刚体的平衡条件,对于变形体的平衡来说,也必须满足。但是,满足了刚体的平衡条件,变形体不一定平衡。例如一段软绳,在两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拉力作用下处于平衡,若将软绳变成刚杆,平衡保持不变。把过来,一段刚杆在两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压力作用下处于平衡,而绳索在此压力下则不能平衡。可见,刚体的平衡条件对于变形体的平衡来说只是必要条件而不是
18、充分条件。第三节 约束与约束反力工程上所遇到的物体通常分两种:可以在空间作任意运动的物体称为自由体,如飞机、火箭等;受到其它物体的限制,沿着某些方向不能运动的物体称为非自由体。如悬挂的重物,因为受到绳索的限制,使其在某些方向不能运动而成为非自由体,这种阻碍物体运动的限制称为约束。约束通常是通过物体间的直接接触形成的。既然约束阻碍物体沿某些方向运动,那么当物体沿着约束所阻碍的运动方向运动或有运动趋势时,约束对其必然有力的作用,以限制其运动,这种力称为约束反力。简称反力。约束反力的方向总是与约束所能阻碍的物体的运动或运动趋势的方向相10反,它的作用点就在约束与被约束的物体的接触点,大小可以通过计算
19、求得。工程上通常把能使物体主动产生运动或运动趋势的力称为主动力。如重力、风力、水压力等。通常主动力是已知的,约束反力是未知的,它不仅与主动力的情况有关,同时也与约束类型有关。下面介绍工程实际中常见的几种约束类型及其约束反力的特性。一、 柔性约束 图 25 图 26绳索、链条、皮带等属于柔索约束。理想化条件:柔索绝对柔软、无重量、无粗细、不可伸长或缩短。由于柔索只能承受拉力,所以柔索的约束反力作用于接触点,方向沿柔索的中心线而背离物体,为拉力。如图 25 和图 26 所示。二、光滑接触面约束图 27 图 28当物体接触面上的摩擦力可以忽略时,即可看作光滑接触面,这时两个物体可以脱离开,也可以沿光滑面相对滑动,但沿接触面法线且指向接触面的位移受到限制。所以光滑接触面约束反力作用于接触点,沿接触面的公法线且指向物体,为压力。如图 27 和图 28 所示。三、光滑铰链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