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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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制史第一章 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约公元前 21 世纪 前 16 世纪前 11 世纪) 学习要求:1、掌握中国法的起源。2、了解夏、商两朝法制的基本情况。一、中国法的起源二、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三、夏商的立法概况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五、夏商的司法制度一、中国法的起源夏朝有了地域上的划分和居民,如将国家划分为九州等。夏朝有公共权力机关设立,如作为行政机关的六卿、九牧,作为司法机关的士等。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成法。刑起于兵。 中国法的起源的特色:法的起源与战争的关系特别密切:汉书刑法志记载:“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 ”二、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奉天罚罪

2、的法制观。甘誓 中有两段话:启宣布有扈氏的罪状有两条:首先就是“威侮五行” ,所以“天用剿绝其命” 。“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尚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尔尚辅予一人,改天立罚。 ”三、夏商的立法概况1、 禹刑夏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隶制法。2、 汤刑商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 以汤为名也是表示对开国之君汤的崇敬。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的原则(1)罪及

3、本人,刑不株连的原则(2)疑罪从轻的原则(3)不杀无辜的恤刑原则(4)过失从轻的原则2、刑罚 (1)奴隶制五刑:墨、劓、髌、宫、大辟 (2)法外酷刑:炮烙、醢、脯、剖心、劓殄、孥戮等。3、罪名(1)不孝罪(2)不从王命罪(3)不事农业罪(4)弃灰于公道罪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二)(二)行政法制1、国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2、商朝实行内服、外服制度。(三)经济法制1、土地管理:有内服外服之分其余为自己阅读材料五、夏商的司法制度(一)司法官1、夏商埋藏的司法官为“司寇” 、 “大理” 、 “士”或 “理”等。2、商朝时期,司法活动的参与者,除商王、贵族外,还有卜者。(二)诉讼审判制度天罚、神判

4、。(三)监狱制度1、夏朝的监狱:圜土、夏台。2、商朝的监狱:羑里。第二章 西周法律制度(约公元前 11 世纪 前 770 年)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一)一、西周立法指导思想之(三)礼治思想二、西周的立法概况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一)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二)三、西周法制的主要内容(三)四、西周的司法制度(1 )婚姻制度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公元前 770 年公元前 476 年公元前 221 年)学习要求: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战国时期变法;掌握法经的产生、内容影响等问题。一、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二、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一、春秋时期的法制(一)成文法的公布1、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这是

5、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遭到了晋国叔向的反对;后又有邓析的竹刑2、晋国:赵鞅、范宣子铸刑鼎。遭到孔子的非议。3、楚国:仆区法、茆门法(二)公布成文法的意义二、战国时期的法制(一) 法经 1、 法经的制定背景(1 )魏国魏文侯改革(2 )李悝制定法经2、 法经篇目及主要内容(1 )篇目:盗、贼、网、捕、杂、具六篇。(2 )主要内容:规定侵犯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种主要罪名及刑罚。(3 )篇目及内容的逻辑联系: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余罪名置于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3、 法经的特点及影响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

6、统的封建法典,对后世有很大影响。 二、战国时期的法制(二)(二)商鞅定秦律1、秦律的制定背景(1 )秦国的改革(2 )商鞅本人条件2、秦律的主要内容(1 )社会治理:改法为律,轻罪重罚(连坐)(2 )社会经济:农战,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奖励军功,制军爵律(分户令 )(3 )行政建置:置县迁都,统一度量衡(4 )思想文化:焚毁诗书,禁止游宦3、商鞅变法的意义(1 )使秦国强大(2 )使法制发展(3 )使国家统一第四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公元前 221 年 公元前 206 年)学习要求:了解秦朝法制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其中的创新点。把秦的法制与社会变化与秦朝的灭亡联系起来考察,总结秦王朝二世而亡的教训

7、。一、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二、从云梦秦简看秦朝的立法概况三、秦朝法律的主要内容四、秦朝的司法制度五、秦朝法制的发展结果一、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继续以韩非的法、术、势为核心的法学思想为立法指导思想。侧重于1、缘法而治2、法令由一统(立法权统一、法律内容的全面统一和司法的统一)3、适用重刑主义。二、从云梦秦简看秦朝的立法概况(一)1975 年 12 月,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发掘中,出土了大量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称之为“云梦秦简” 。 “云梦秦简”共一千一百多枚,内容非常丰富,绝大部分是秦的法律令文书。据考证,十一号秦墓的主人叫“喜” ,曾任一些与司法有关的职务。他生前根据工作的需要,抄录

8、部分秦律的条文和有关的法律令文书,这些法律大多是战国末期秦国的法律,但秦朝建立后基本沿用。二、从云梦秦简看秦朝的立法概况(二)1、律:律是国家正式制定、颁布的成文法典。主要的秦律有秦律十八种 、 效律及秦律杂抄等。2、令:令是秦朝政府针对一时之事以国家名义颁布的单项法规。3、式:式是朝廷统一颁布的规定官吏审理案件的准则以及审讯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查封笔录等法律文书程式的法律文件。主要为封诊式 。 4、法律答问: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秦律进行解说。 5、廷行事:是国家中央一级司法机构的“行事”成例,具有 “判例”之意。6、其它:程、课等。三、秦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一)(一)刑事法制1、秦朝定罪量刑的主

9、要原则责任年龄的确定: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区分有无犯罪意识区分故意与过失:故意称“端” ,或“端为” ;过失称“失” ,或“失刑” 。 从重与从轻原则:秦“自出” 、 “自告”即自首之间。 数罪并罚与从一重罪原则。计赃论罪连坐原则:秦律中有同居连坐、什伍连坐、军伍连坐及职务连坐。 诬告反坐: 三、秦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二)(一)刑事法制2、刑罚1)死刑:弃市、具五刑2)迁刑3)徒刑(作刑)城旦和舂 鬼薪和白粲 隶臣和隶妾 司寇和舂司寇 4)经济刑(财产刑):赀刑(赀甲或赀盾(罚金) ,赀戍(发往边区作戍卒) ,赀徭(罚服劳役) ) 5)羞辱刑:耐剃胡子,髡剃发。3、罪名1)危害皇权罪:投书罪2)

10、职务犯罪: “犯令”、 “废令” 四、秦朝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1、中央司法机关:廷尉、御史大夫2、地方司法机关:郡守、县令,还有县下的乡和亭的负责人。(二)诉讼审判制度1、起诉:公诉和自诉2、诉讼权:公室告和非公室告3、审判:读鞫和乞鞫(三)司法官员的责任1、失刑:过失轻罪重判或重罪轻判。2、不直:故意轻罪重判或重罪轻判。3、纵囚:故意减轻情节,使罪犯达不到判罪标准,逍遥法外。五、秦朝法制的发展结果法律很多,繁如秋荼,密如凝脂刑罚残酷,劓鼻盈萦,断足盈车成为秦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 第五章 汉朝的法律制度(公元前 206 年 220 年) 学习重点:本章重点在于两汉法制革故鼎新,开创封建法律儒

11、家化的新局面的发展走向和特点。具体表现为汉朝前后不同的法律指导思想;汉朝法制的变化等。一、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二、汉朝的立法概况三、汉朝时律学的发展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五、汉朝的司法制度一、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第一阶段:汉初到汉武帝亲政前,以黄老思想为主,辅之以儒、法思想,表现为“与民休息” 、 “约法省刑” 、 “无为而治” 。 第二阶段:从武帝起,以儒家思想为主,辅之以法家思想。表现为“德主刑辅” 。二、汉朝的立法概况(一) “约法三章”与“汉律六十篇”1、 “约法三章”:2、汉律六十篇:汉高祖时期:萧何九章律9 篇 叔孙通傍章 18 篇 汉武帝时期:张汤越宫律27 篇赵禹朝律6 篇

12、(二)主要立法形式1、律:2、令:3、科:4、比:三、秦汉律学的诞生经学:律学:秦法律答问标志着律学的诞生。西汉时,张汤、赵禹等人都是汉时的法律家,还出现了董仲舒这样的以经释律的大师;还有杜周、杜延年父子的大杜律 、 小杜律 。东汉时,法律注释活动活跃。有郑玄、马融等代表人物。他们通过对法律用语的注释,使执法的官吏了解法律的含义,使法律得到更好的执行。秦汉律学开创了以经释律的传统,开创了立法者同时编撰律疏的传统,也开创了对法律的定义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等传统,还开创了法律注释活动与私学并行的传统。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一)(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的原则1)上请制度:指贵族官僚犯罪之后,

13、普通司法机构无权审理,须“上请”皇帝裁夺。2)亲亲得相首匿:直系三代血亲及夫妻之间,相互隐匿罪行,不予告发和作证,法律不加制裁或减轻处罚。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二)(一)刑事法制2、刑罚(1 )汉文景时的刑制改革1)改革的背景原因:背景:缇萦上书。原因: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改革的内容: 文帝时; 景帝时3)改革的意义: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古代刑罚由野蛮向文明转变;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过渡的标志。(2 )女徒顾山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三)3、罪名(1 )危害政权罪: 首匿罪通行饮食罪见知故纵罪(2 )侵害皇权和危害皇帝人身安全罪:不敬、大不敬罪 欺谩、诋欺、诬罔

14、罪左道(3 )危害中央集权罪左官罪 漏泄省中语 王侯逾制罪(4 )思想言论罪非所宜言罪 腹诽罪四、汉朝法制的主要内容(四)(二)民事法制继承制度;王位继承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财产继承上实行诸子均分。(三)经济法制1、口赋与算赋: 2、商业管理立法:均输法、平准法3、抑商政策:贬低商人的社会地位,商人不得购田,商人不得为吏。五、司法制度(一)(一)司法机关中央:廷尉地方:州、郡、县三级(二)诉讼审判制度的发展告劾:严禁越诉 严禁卑幼控告尊长 诬告反坐审判:辩告 讯 读鞫、乞鞫:复审报和奏谳:报 奏谳录囚:封建时代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罪囚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及督

15、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秋冬行刑:中国古代将死刑的招待安排在秋冬两季进行的制度。五、司法制度(二)(二)诉讼审判制度的发展6、 春秋决狱 1)产生背景:受“祖宗之法不可变 ”观念所囿,汉代的法律很难推倒重订; 完备的法典不可能在短期内制定出来。2)定义:3)原则:原心定罪 利弊分析4)影响:对律学的推动 对审判原则的修正 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 。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公元 220 年581 年)学习要求:掌握本章的主要线索,掌握这一阶段出现的体现礼法结合的重要法律制度。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与变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发展与

16、变化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三国时期形势图西晋时期形势图东晋时期形势图南北朝后期形势图南北朝前期形势图:一、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与变化1、三国:“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 2、两晋:纳礼入律3、南北朝:礼律进一步融合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一)(一)立法概况:1、三国时期:魏律又称为 新律1 )在篇数上,由原来九章律 的九篇增加为十八篇。2 )在体例上,将具律改为刑名列于律首。3 )在内容上, “八议”入律。2、两晋时期:晋律又称为 泰始律1 )在篇数上,共有二十篇。2 )在体例上,将刑名分为刑名、法例两篇。3 )在内容上, “准五服以制罪 ”入律。4 )有注释存在,故又称为“张

17、杜律” 。3、南北朝时期:北齐律1 )在篇数上,篇目简为十二篇。2 )在体例上,将刑名、法例合为名例律。3 )在内容上, “重罪十条” 入律。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二)(二)法律形式的变化1、出现了律、令的区分。2、出现了格与式两种法律形式:东魏的麟趾格 ,西魏的 大统式 。(三)法典在篇章体例上的变化: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变化发展(一)(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原则的发展变化:(1 ) “八议”制度:1) 新律中首次入律。 2) “八议”指八种人:3) “八议”制度发展到唐朝形成一整套严密的规则(2 ) “准五服以制罪”制度1)即亲属之间相犯要按照五等丧服制来定罪量刑

18、。2)所谓五服,指五种丧服(3 ) “重罪十条”制度北齐律中出现(4 ) “官当”入律封建官吏可以用官职爵位抵罪的特权制度,晋时有杂抵罪,到北魏和南朝的陈就称为官当,成为封建官吏的特权之一。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变化发展(二)(一)刑事法制2、刑罚制度北齐律中的刑罚体系已相当明晰,分为死、流、徒、杖、鞭。初步形成封建五刑制。 3、罪名:为自己阅读材料(二)民事法制1、土地所有权制度1)曹魏:屯田制2)西晋:占田制3)北魏:均田制其余为自己阅读材料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1、曹魏曾在中央设立律博士2、北齐时中央改“廷尉 ”为“大理寺” ,作为中央最高的审判机关。3、

19、地方分为州、郡、县三级制,州、郡、县的长官即司法官。二、诉讼审判制度1、刑讯的制度化:南梁测囚法,又称测罚,南陈发展为立测法。2、死刑奏报制度的形成:对于已判定死刑的案件,最后决定权应属于皇帝,行刑前请皇帝再次核准,待核准后,再下达死刑执行的命令。3、直诉制度的形成:登闻鼓、立肺石。第七章 隋唐法律制度(581618907 )学习要求:掌握隋朝开皇律的主要内容;掌握唐律之所以为中华法系的代表的原因与表现。第一节 隋朝的法律制度一、隋朝的立法概况二、隋朝的法律内容三、隋朝的司法制度第二节 唐朝的法律制度一、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三、唐朝法律的主要内容四、唐朝的司法制度2、隋朝的疆域

20、3、隋朝的大运河 14、隋朝的大运河 2第一节 隋朝的法律制度一、隋朝的立法概况1 、法律形式:律、令、格、式。2 、 开皇律 3 、 大业律二、 开皇律的体例和内容1 、体例2 、内容刑罚制度:确定了封建制五刑;十恶:改北齐律的“重罪十条”为十恶八议、官当制度:使其成为定制,为唐所继承。三、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构:形成大理寺、刑部、御史台构成中央司法机构的格局。大理寺负责审判,刑部负责复核,御史台负责监察。 10、唐朝的疆域11、唐朝都城长安12、唐朝的三省六部制13、唐朝的丝绸之路第二节 唐朝的法律制度一、唐初的立法指导思想(一)礼法并用治国的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如昏晓

21、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二)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的思想(三)慎重行刑的思想后人评说唐律是“一准乎礼”! 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一)(一)唐朝的法律形式1、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1 )律:唐六典刑部 :“律以正刑定罪” 。2 )令:唐六典刑部 :“令以设范立制” 3 )格:唐六典刑部 :“格以禁违正邪。 ” 唐初有五十三条新格,唐格分为“留司格”与“散颁格” 。4 )式: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5 )典:机构组织法, 唐六典 。2、唐朝律令格式间的相互关系1 )律、与令、格、式有明确的分工和区别,律从消极方面规范惩治犯罪,令、格和式从积极层面规范人们的行为;2 )违反了令、格和式要依律科刑

22、。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二)(二)唐律的制定(见教材 P182)1、 武德律:开端2、 贞观律:总其成贞观律对武德律的调整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增设了加役流第二,区分两种不同的反逆罪,缩小了缘坐的范围,缩小判处死刑的数量。第三,完善了一系列重要制度。3、 永徽律及其律疏:疏其议永徽律疏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完整法典。4、 开元律及其律疏:告终 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三)(三)唐律的体例唐律 12 篇,第一篇名例律 ,相当于现代刑法总则。其余相当于刑法分则。分别为:2、 卫禁律:侵犯皇宫警卫和国家关津要塞保卫等方面的犯罪。3、 职制律:官吏职务方面和有关行政公务方面的犯罪。4、 户婚律:破坏户籍、土地、婚

23、姻家庭等方面的犯罪。5、 厩库律:违犯牲畜和仓库管理方面的犯罪。6、 擅兴律:在军事和非法营造、兴建工程方面的犯罪。7、 贼盗律:危害国家统治秩序和财产制度方面的犯罪。8、 斗讼律:伤害他人和违反诉讼要求方面的犯罪。9、 诈伪律:各种欺诈和伪造行为方面的犯罪。10、 杂律 :以上各律所无法包容的其他一些犯罪。11、 捕亡律 :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方面的犯罪。12、 断狱 :在司法审判方面的犯罪。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五)(四)唐律的特点1、礼法结合:礼是立法依据,法是维护礼的武器。唐律是礼法完全结合的法典,不同于以往的部分结合。2、首创“疏议” 。1)阐明唐律的指导思想;2)简述律及每一篇目的沿革和篇目之间的联系;3)解释律文;4)概说罪名之间的区别;5)简说有关刑罚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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