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一、首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估,确定为合格供方的方可购进其食品添加剂。二、采购食品添加进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采购时严格按照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执行。三、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四、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索取其有关资质证明(三证一报告) ,填写索证记录。五、购进的食品添加剂验收时,应索要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
2、企业同产品近期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的公章,否则不予接收。六、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柜)专用,而且库房要求必须同时两人以上管理,仓库依据合法的证、票据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得入库和使用。七、仓库内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清楚并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食品部添加剂的入库及领用情况。八、生产配料人员应建立食品添加剂详细的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要严格按照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卫生部相关公告执行,不得超过规定中的最大限值和适用范围,不得超范围、超量使用。九、所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原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加工
3、小作坊应有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 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件齐全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该索取,存留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货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该有
4、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工作公章(或签 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
5、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的畜禽肉类的, 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事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九、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 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管期限不得
6、少于 2 年。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一、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员工也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本店应对每个员工建立健康档案,详细登记每个员工的健康状况,并进行保存,此档案保存两年。二、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质量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生产的工作,必须调离接触生产的岗位。三、个人卫生要做到“五勤”:勤洗衣服、勤换被褥、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四、上班时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喷洒香水,不准浓艳化妆,不得佩带金、银首饰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不
7、得吸烟,生产人员不得戴手表,操作前必须洗手。五、生产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更衣,穿戴整洁工作服、鞋、帽,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在帽外,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工作服和套鞋。六、不得将生产时穿戴的工作服、鞋、帽穿出工作场所,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生产场所。七、生产人员在下例情况下必须经手部清洗: (1)开始工作之前;(2)离开生产车间又重新回到生产车间后;(3)工作中处理被污染的物品后,或接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后。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 概述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是食品生产加工的必备条件,其质量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必须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其质量负规定的要求。2、 适用范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
8、料采购、验收、验证和进货检验的控制。3、 管理职责单位负责人应负责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采购清单和采购实施。质量负责人负责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进货验证及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收发和贮存管理。4、 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制度4.1 采购控制程序4.1.1 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和索证内容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索证索票中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存档备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4.1.1.1 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销售发票或采购清单及合同等。4.1.1.2 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
9、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4.1.1.3 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设计检疫的,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涉及进口的,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验收制度按照通辽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规定(试行) ,记录使用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购货查验及入库记录 。验收步骤如下:5.1 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质量负责人及时到场验收。5.2 依照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相关标准进检验,检验项目如下:5.2.1 原辅材料:感官、净含量、数量、标识、包装。5.2.2 包装袋:感官、数量、标识。5.2.3 产品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如果没有提供的,依据相关标准委托检验,
10、并保存检验记录。6、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7、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处理方法执行不合格情况管理办法 ,记录使用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购货查验及入库记录 。从业人员工作制度1、 概述:按“质量管理体系”最低要求,设定三类岗位责权。即: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操作工人。2、 具体职责、权限2.1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职责、权限:2.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2.1.2 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批准质量管理文件的实施,规定其他从业人员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足够的资源;2.1.3 对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可兼职质量负责人和操作者。2.2 质量负责人职责、权限2.2.1 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厂有关规定;2.2.2 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厂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负责质量管理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文件 ;具体负责质量工作;2.2.3 具体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以及质量管理体系所需做的改进。2.3 操作工人职责、权限2.3.1 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有关规定;2.3.2 严格执行标准、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遵守工艺纪律,确保产品质量;2.3.3 对经手的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