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爱舍(上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 20 万 m3 加气混凝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国环评证乙字第 1805 号 年产 20 万 m3 加气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1 目 录 1总论 . 3 1.1 任务由来 . 3 1.2 编制依据 . 3 1.3 工作内容和技术路线 . 5 1.4 评价范围和评价等级 . 7 1.5 主要环境问题和评价因子筛选
2、 . 8 1.6 评价标准 . 8 1.7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 11 2区域自然、社会环境概况 . 12 2.1 社会环境概况 .12 2.2 地理概况 .13 2.3 地质地貌 .13 2.4 气候特征 .13 2.5 建设项目与规划的相容性 .14 3建设项目概况 . 14 3.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及性 质 .14 3.2 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15 3.3 生产规模 .15 4.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16 4.1 原辅材料 .16 4
3、.2 主要生产设备 .17 4.3 生产工 艺流程 .17 4.4 能源消耗 .20 4.5 环境影响识别 .20 5.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22 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2 5.2 环境噪声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6 5.3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7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28 6.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8 6.2 噪声影响预测和评价 .38 7. 环境污染控制及缓解措施 . 40 7.1 水污染控制措施 .40 7.2 大气污
4、染防治措施 .41 年产 20 万 m3 加气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2 7.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2 7.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和效果 .43 8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43 8.1 项目施工期污染源 .43 8.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44 8.3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管理措施 .45 8.4 施工期污水及泥浆控制 .45 8.5 施工期渣土处置及其管理 .46 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制度 . 46 9.1 环境管 理制度
5、 .46 9.2 环境监测制度 .47 10. 评价结论 . 47 10.1 建设项目概况 .47 10.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8 10.3 污染产生情况 .48 10.4 污染治理措施及其效果 .49 10.5 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 .51 10.6 其他 .51 10.7 总结论 .51 年产 20 万 m3 加气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3 1总论 1.1 任务由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开始追求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并且要求具有环保、轻质、节能、隔热、保温、隔音的新
6、型墙体材料, 而加气混凝土就属于这种理想的新型墙体材料。爱舍(上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投资方在资金、市场、技术、管理方面的优势,着眼于在中国建材行业的长远发展,采用双优一高及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发展新型环保建材产品,繁荣市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所开发的产品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型墙体材料,用途广泛。项目的投入有利于上海地区推进耕地保护,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促进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企业获得合理经济回报。 本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分析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并 论证本项目投资生产的可行性,尽可能减轻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
7、影响,根据奉贤区环保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提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建设单位爱舍(上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接受委托任务后,评价单位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 2.1-2.3 93, HJ/T 2.4-95)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环评单位组织了相关的工作人员,对本项目所在场地的周边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在爱舍(上海)新型 建材有限公司的配合下,积极收集相关的基础资料和文件。通过现场踏勘、研究有关资料和文件,编制年产 20 万 m3加气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
8、价工作大纲,作为编制年产 20 万 m3加气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依据。 1.2 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 12 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96 年 5月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 年 4月 29 日修订 年产 20 万 m3 加气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4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 年 10 月 (5) 中华人民共和
9、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 年 10 月 30日 (6)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2001 年 7 月 13 日 (7)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 1990 年 9 月 28日修正 (8)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1997 年 12 月 14 日市政府第 53 号令修正 1.2.2 环保条例及规范性文件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 1998 年 11 月 29 日 (2)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人代常委会, 1997 年 5月 27 日
10、 (3)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 1999年 4月 (4)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2 年 4 月 1 日实施 1.2.3 环境保护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1999 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3838-200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 (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5)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1997) (6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 (7)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8)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二类区、时段标准。 (9)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 1.2.4 评价工作技术依据 (1)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1 2.3 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水环境、大气环境; (2)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声环境。 1.2.5 项目有关资料 &nbs
12、p;(1)上海市奉贤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沪奉计( 2002)第 570 号“关于爱舍(上年产 20 万 m3 加气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5 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 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上海市奉贤区规划管理局,沪(奉)地( 2002)第 2282 号“关于核发爱舍(上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3)爱舍(上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2 年 4 月 30 日; (4) 建设单位提供的
13、项目有关资料及图纸; (5) 建设单位与评价 单位的服务合同。 1.3 工作内容和技术路线 1.3.1 工作内容及重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如下: (1) 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监测,掌握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地表水现状; (2) 通过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如结合生产工艺流程作排污分析,确定建设项目营运过程中各主要污染源的特征、主要污染物及其产生量; (3) 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建成使用后,对评价范围内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等主要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 (4) 核算建
14、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 (5) 对污 染源提出治理措施和防治要求 上述工作内容中( 2)、( 5)作为评价重点。 1.3.2 工作技术路线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1。 年产 20 万 m3 加气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6 图 1-1 工作技术路线图 第 一 阶 段 第 二 阶 段 第 三 阶 段
15、 否 是 建设单位提出已批准的 建设项目建议书 研究国家有关的法律文件 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工 程 &
16、nbsp;分 析 环境影响预测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提出环 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得出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专家评审 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年产 20 万 m3 加气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7 1.4 评价范围和评价等级 1.4.1 评价范围 1.4.1.1 大气 &nbs
17、p;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有代表性的是 2 台 6 吨 /小时燃煤锅炉(一用一备)废气排放,其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 35米,根据 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确定评价范围为项目地块中央为圆心, 1000 米为半径的圆形区域。 1.4.1.2 地表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1997)中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域污水排放标准经消毒处理后回用于制混凝土生产,不排入汇北河,因此地表水评价范围确定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至排放口。 1.4.1.3 噪声 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厂界外 50 米范围。 1.4
18、.2 评价等级 (1) 大气 本建设项目燃煤锅炉排放废气中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小于 2.5 108m3/h,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本次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2) 地表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并消毒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中,不外排,由于排水量较小,为此确定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低于三级。本环评中拟根据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估算污染产生总量。项目内产生的生产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中,不外排。 (3) 噪声 项目建成后区域噪声增加量小于 3dB(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T2.4-
19、1995)中关于评价等级确定的方法,确定本次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4) 固体废物 评价工作将对固体废物的总量和排放去向进行分析说明。 年产 20 万 m3 加气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8 1.5 主要环境问题和评价因子筛选 1.5.1 主要环境问题和污染因子 (1) 废水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来源于食堂、浴室、厕所等,主要污染物为 CODCr、 BOD5、SS、 NH3-N 和动植物油。生产清洗废水不外排。 (2) 废气 在储存、运输、投料及粉
20、碎等过程中散发出来的粉尘; 燃煤锅炉运行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 SO2 、烟尘等; 职工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气。 污水处理产生的臭气。 (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球磨机、切割机、燃煤 锅炉、风机等和出入车辆等。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干废料、煤渣、生活垃圾等。 1.5.2 评价因子筛选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因子拟确定为 SO2、 NO2、 TSP、 PM10等四项。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评价
21、因子拟确定为 CODCr、 BOD5、 SS、 NH3-N、石油类、总磷( P)、DO 共七项。 噪声 噪声评价因子确定为 Leq(A)。 1.6 评价标准 1.6.1 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1996)年产 20 万 m3 加气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海市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9 中的二级标准 (见表 1-1)。 表 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 m
22、g/Nm3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二级 ) 1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0.06 0.15 0.50 2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平均 日平均 0.10 0.15 3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年平均
23、日平均 0.20 0.30 4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0.08 0.12 0.24 (2)环境噪声标准 环境噪声评价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6-93)(见表 1-2)中的 2 类标准,即昼间为 60dB(A),夜间为 50dB(A)。 表 1-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dB(A) 序号 类别 昼间 夜间 1 0 50 40 2 1 55 45 3 2 60 50 4 3 65 55 5 4 70 60 其中 : 0 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标准适用于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 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