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市中医医院 临床药学室,麻精药品的管与用,目 录,麻精药品的概述 法律法规、指南规范 定义 品种范围 我院麻精药品目录麻精药品在医疗机构中的管理 采购和储藏 调配和使用 安全管理麻醉药品的使用 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常见误区,麻精药品的概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指南、诊疗规范、指导原则,麻醉药品的定义,什么是麻醉药品?麻醉药品=麻醉药?,利多卡因 丙泊酚 芬太尼 可待因,麻醉药品,麻醉性镇痛药,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实行特殊管理。,麻醉剂,是指能使整个机体或局部暂时、可逆性失去知觉及痛觉的药物 。包
2、括全身麻醉和局部麻醉药,虽有麻醉作用但不成瘾,不产生依赖性。,麻醉药品和麻醉药的区别,温馨提示丙泊酚、利多卡因等虽具有麻醉作用,但不会成瘾,不是麻醉药品,不在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之列。,8,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根据精神药品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程度 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规定管理。,精神药品的定义,通常所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品种范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 (2007年10月11日),我院麻
3、醉药品品种,麻醉药品,吗啡注射液 吗啡片吗啡缓释片 羟考酮缓释片可待因片芬太尼注射液瑞芬太尼粉针舒芬太尼注射液哌替啶注射液布桂嗪注射液罂粟壳,氯胺酮注射液,地西泮片、注射液艾司唑仑片阿普唑仑片咪达唑仑注射液苯巴比妥针、片地佐辛注射液布托啡诺注射液喷他佐辛注射液曲马多片,精神药品,我院精神药品品种,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制剂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易制毒,麻精药品在医疗机构中的管理,机构许可-印鉴卡,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3年)。 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
4、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二)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三)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第十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
5、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第十一条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第十二条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
6、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第二类精神药品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使用,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
7、结算。 第十五条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第十六条 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使用,第十七条 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第十八条 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
8、精神药品处方。 第十九条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淡红色(麻、精一) 白色(精二),麻精药品的处方要求,麻、精一药品处方保存3年,精二药品处方保存2年,注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1次用量 盐酸哌替啶处方为1次用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 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麻精药品的单张处方最大用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使用,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
9、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使用,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
10、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注射剂型只能发给本院医务工作者,麻醉药品口服或透皮贴等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不得在急诊发药,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11、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五条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七条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
12、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第二十九条 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第三十条 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发现下
13、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二)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药学人员护理人员,保险柜双人双锁,药品有效期期满后不少于5年,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保存3年,麻醉药品的使用,麻醉药品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如何评估疼痛强度?,麻醉药品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疼痛程度分级标准为:0:无痛;1-3:轻度疼痛;4-6:中度疼痛;7-10:重度疼痛,疼痛程度数字评估量表
14、患者自己选择一个最能代表自身疼痛程度的数字,级(轻度):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 睡眠无干扰。级(中度):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 服用镇痛药物,睡眠受干扰。级(重度):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要 镇痛药物,睡眠受严重干扰 可伴自主神经紊乱或被动体 位。,临床观察如叹气、呻吟、出汗、活动能力及心率、血压等生命体征也会提供对疼痛程度评估有用的信息。,对婴儿或无法交流的病人,三阶梯用药,轻度疼痛非甾体抗炎药,中度疼痛弱阿片类镇痛药,重度疼痛强阿片类镇痛药,吗啡羟考酮芬太尼,可待因布桂嗪曲马多地佐辛,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布洛芬,WHO三阶梯给药原则,三阶梯用药的同时,可依病情选择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
15、厥类药等辅助用药。,2.选择给药途径,首选无创途径口服给药无创、方便、安全、经济、与静脉注射同样有效稳定的血药浓度更易于调整剂量、更有自主性不易成瘾、不易耐药仅在严重恶心、呕吐,不能吞咽等情况下的患者才考虑其它给药途径。 如透皮贴或直肠栓:适用于吞咽困难、严重呕吐胃肠梗阻患者肌肉或静脉注射给药对经口服或皮肤用药后疼痛无明显改善者椎管内给药或复合局部阻滞疗法全身镇痛产生难以控制的不良反应时,3.制定适当的时间,vs,按时,按需,对慢性持续疼痛,按需给药方案 按时给药方案,过量镇痛疼痛,时间,时间,按时给药原理,定时给药不仅可提高镇痛效果,还可减少不良反应,个体化给药,个体差异明显个体化选择药物个
16、体化滴定药物剂量,对麻醉药品的敏感度个体间差异很大,所以阿片类药物并没有标准用量凡能使疼痛得到缓解并且副反应最低的剂量就是最佳剂量,4.调整药物剂量,增加原用剂量的25%50%,最多不超过100%下调药物剂量,一般每天减少25%50% 停药:直到每天剂量相当于30mg口服吗啡的药量,继续服用两天后即可停药当出现不良反应而需调整药物剂量时,应首先停药12次,再将剂量减少50%70%,然后加用其他种类的镇痛药,逐渐停用有反应的药物。,4.调整药物剂量,药物剂量调整的原则:保证镇痛效果避免增量造成不良反应(呼吸抑制) 避免减量导致的戒断反应。,便秘,可用麻仁丸等中药软化和促进排便,恶心、呕吐镇吐药或
17、氟哌啶类镇静、镇吐,呼吸抑制阿片受体拮抗药(纳络酮),阿片类不良反应,5.不良反应及处理,尿潴留膀胱区热敷或针刺,如非甾体类抗炎药对骨转移、软组织浸润、关节筋膜炎及术后痛有明显的辅助治疗作用;糖皮质激素对急性神经压迫、内脏膨胀痛、颅内压增高等均有较好的缓解作用;三环类抗抑郁药是治疗神经痛、改善抑郁和失眠的较理想的药物;对骨转移引起的疼痛,除放射治疗和前述治疗外,降钙素是近年来使用较有效的药物。,6. 辅助用药,辅助治疗的目的和方法,应依不同疾病、不同类型的疼痛决定。辅助治疗可加强镇痛效果,减少镇痛药剂量,减轻药物不良反应,麻醉药品使用常见误区,误区一:吗啡使用易成瘾, 忍痛是美德,无痛睡眠,无
18、痛休息,无痛活动,标准,控制疼痛的标准是: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小于3或达到0;24小时内突发性疼痛次数小于3次。,疼痛是阿片类药物的天然拮抗剂!只要有疼痛就不易发生成瘾及呼吸抑制!,原因:当疼痛刺激沿着神经通路上行的过程中,患者的体内生成了特殊的阿片受体可与阿片类物质结合,分散了进入体内的缓解疼痛的药物。而没有疼痛的个体内由于不存在这些受体,进入体内的阿片类物质可造成脑内阿片类药物浓度突然增高,增加了药物成瘾的可能。,WHO已经不再使用“成瘾性”这一术语,取而代之的是“药物依赖性” 躯体依赖性和耐受性是阿片类镇痛药物治疗中的正常生理反应,不同于“药物依赖性”。心理依赖(精神依赖):是一种心理异
19、常的行为表现,即所谓的“成瘾”。指用药者对该药产生的非医疗目的的用药渴求感,患者往往会不择手段或不能自控的渴望得到药物。事实上,规范化阿片类药物应用致成瘾的现象很少见(占0.033)。,长期使用不突然停药,采用剂量递减方法。避免静脉注射,因此法易使血药浓度突然增高,容易出现欣快感及毒性反应,从而易于导致“成瘾”。慢性疼痛治疗,提倡使用控、缓释制剂,口服给药,按时用药,按阶梯用药等方法。,麻醉性镇痛药依赖性防范,吗啡年医疗消耗量和人均消耗量已经成为国家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标志!,衡量一个国家患者疼痛控制的好与否,以该国吗啡消耗量及人均消耗量为标准!,疼痛治疗共识,误区二:用哌替啶镇痛最有效最安 全,可用于癌痛患者,癌痛治疗不宜使用哌替啶,WHO也未将哌替啶列为对癌症疼痛镇痛治疗的药物。,原因一:止痛作用欠佳 镇痛强度是吗啡的1/10-1/20 镇痛持续时间仅为吗啡的1/22/3,原因二:用于慢性癌痛会产生较严重不良反应,哌替啶口服生物利用度差,要达到镇痛效果口服必须增加剂量,此时,去甲哌替啶的量成倍上升。 由于哌替啶口服生物利用度差,多采用肌内注射给药,而肌内注射本身会导致疼痛。,原因三:不符合首选口服的原则,管得住,用得上,谢谢大家!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