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务公开制度 (一 )厂务公开的提出和重要意义 1.厂务公开的性质 厂务公开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将与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适当形式向广大职工公开,为组织职工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创造前提条件的一整套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厂务公开,是对所有的企事业单位的公开制度的简称,这里讲的“厂”,泛指包括工业、交通、建筑、金融、财贸等各行各业各种类型和形式的公司、工厂在内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具体到某个企事业单位,也可称企务公开、司 务公开、局务公开、院务公开、所务公开、校务公开等等。 厂务公开是落实职工知情权、监督
2、权的主要渠道,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共同负责 , 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 , 职工全员参与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政治制度。厂务公开的关键是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实质是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一条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相关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这 一要求适用于所有企业,打破了所有制界限。 2.厂务公开的提出 上世纪 90 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 入 攻坚阶段,一些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广大职工
3、了解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石家庄天同拖拉机有限公司、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企业率先实行厂务公开,积极推行民主管理,企业走出了发展困境。 厂务公开这一源于基层实践的重要创举,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1998 年,胡锦涛、吴邦国、尉健行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 作出重要指示,对实行厂务公开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 1999 年初成立了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指导全国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厂务公开从无到有、由点到面,呈现出全面推进、逐步规范、不断深化的良好
4、势头,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得以确立,内容进一步丰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已成为国有企业普遍实行、非公有制企业逐步推行、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民主实践活动。 中央对推行厂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国会议对推行厂务公开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2002 年 6 月 ,中共中央办 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 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中办发 2002 13 号 ),对厂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实现形式、组织领导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都要实行厂务公开,其他企业可依照法律规定采取与本单位
5、相适应的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工作。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些要求为推进厂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2012年 2月,中央六部委企业民主 管理规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企业实行厂务公开作出详细规定,并且打破了企业所有制界限,明确要求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应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2012 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新形势下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和监督的民主权利。这是自 1987年党的十三大以来,党代会报告中连
6、续第六次提及民主管理工作,既是对民主管理工作作出的新部署,也是党在新时期赋予工会工作新的历史任务。 3.推行厂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1)推行厂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2)推行厂务公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 (3)推行厂务公开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 (4)推 行厂务公开是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 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可以保障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最充分的实现和最大限度的维护,增强他们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另一方面,可以把企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
7、难和原因向职工讲清楚,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 持,鼓励职工献计献策,从而形成领导干部与职工群众同心同德、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 )厂务公开的工作原则和领导体制 1.厂务公开的工作原则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有利于职工权益维护和企业发展的原则。实行厂务公开应当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首先,企业要依法进行厂务公开,这是对公开依据的要求。其次,企业必须及时进行厂务公开,这是对公开时间的要求。再次,企业必须确保真实公开,这是对公开内容的要求。最后,要有利于职工权益维护和企业发展,这是对公开目的的基本要求。实行厂务公开 ,并不是要求企业对所有的经营管理事项都百分
8、之百公开,而是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公开,一些事项要全面彻底公开,一些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而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不但不公开,而且知情的职工还应当保守秘密。 2.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 (1) 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对厂务公开实行统一领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各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指导协调工作。 (2) 行政主体到位。行政是实行厂务公开的主体,行政一把手是第一执行人,要把厂务公开纳入行政日常 管理工作中,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积极主动开展厂务公开工作,并为厂务公开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工作条件。 (3) 工会主动配合。工会是厂
9、务公开的主要运作部门,具体承担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起草厂务公开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与有关方面积极配合组织实施。 (4) 纪委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是厂务公开的重要监督检查机构,对在厂务公开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5) 职工积极参与。职工是厂务公开的评价主体。以职工的满意度作为厂务公开的评价标准。 (三 )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实现形式 1.厂 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概括地说,企业实行厂务公开的内容 主 要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企业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况,重点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方面的情况。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对所有企业实行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作了原则规定,具体包括:
10、 (1)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 (2)招用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3)集体合同文本和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4)奖励处罚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裁员的方案和结果,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职工的条件、名额和结果; (5)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 (6)社会保险 以及企业年金的缴费情况; (7)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和职工培训计划及执行的情况; (8)劳动争议及处理结果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九个方面内容。 规定第三十五条还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内容作了特殊规定。要求除公开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相关事项外,还应当公开下列事项:
11、 (1)投资和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方案等重大事项,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 ,承包租赁合同履行情况,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 (3)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收入分配情况;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情况; (4)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职务消费和兼职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结果;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2.厂务公开的实现形式 (1
12、) 职工代表大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载体,也是厂务公开的主要实现形式。实行厂务公开后,企业经营管理的许多重大问题和事项需要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这一制度平台加以解决,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各种决定或事项,本身就是对职工知情权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 (2) 厂务公开的其他形式。一是专用的公开形式,比如专门用于公开厂务的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厂务公开网络以及为公开某些事项而召开的各种会议等等。二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制度化公开形式,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工会参加党委和经理办公会制度,以及党政工联系会制度等。三是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要求的特有公开形式,主要指物资采购供应和基建项目的招投标,
13、人才公开招聘、选任,上市公司依照有关规定 公开披露财务报表等。四是新闻媒体的公开形式,包括企业的广播、电视、厂报、内刊等。厂务公开后,应注意通过意见箱、接待日、职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民主形式,了解职工反映,将监督结果也进行公开,使厂务公开贯穿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四 )厂务公开的操作程序 1.制定厂务公开 具体方案。 由主管领导会同职能部门根据公开的内容和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公开内容的收集和提出。 由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向工作小组提供公开内容,工作小组整理后提交领导小组。 3.公开的实施。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由工作小组 确定相应的公开形式,及时进行公开。
14、 4.监督检查。 监督小组每半年对厂务公开的工作情况组织一次检查,检查方法为查看档案资料、听工作汇报、召开职工座谈会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5.职工满意度测评。 职工满意度测评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度职代会上进行,全体职工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6.监督考核。 各类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厂务公开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每年厂务公开工作情况要向本单位年度职代会报告。上一级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每年工作目标对 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考核的标准应包括:组织机构健全,发挥 突出作用;制度完善,能够认真执行;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方面成效显著;经职代会测评,职工满意或基本满意至少 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