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科 毕业论文 (设计 ) 题 目: 新增值税制度下的企业增值税筹划分析 学 院: 管理学院 学生姓名: 专 业: 财务管理 班 级: 指导教师: 起 止 日期: 目 录 摘 要 . 1 Abstract. 1 前 言 . 2 一、 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演进与转型的相关内容 . 2 二、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空间 . 3 (一) 企业整体性筹划 . 3 (二) 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 . 5 (三) 经营环节的增值税筹划 . 8 三、 增值税筹划的注意事项 . 11 (一) 规避政策风险 . 11 (二) 注意成本效益 . 11 (三) 注重时效性 . 11 四、 结束语 . 12 参考文献 . 12
2、后记 . 14 1 新增值税制度下的企业增值税筹划分析 摘 要 2007 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使我国经济发展受到了阻碍与挑战。进一步改进与完善我国的税收体制已显得刻不容缓,其中增值税作为我国的重要税收来源之一,从生产型逐步转为消费型,不仅在短期之内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进行技术设备更新改进的成本,拉动企业进行投资的积极性,从长期看来更可以提振内需,有利于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从而拉动我国经济平稳高质量地增长。而增值税转型对其本身而言,更是强化其经济调节功能而弱化收入功能的一次转变。此次增值税转变重点在于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外购、自制 固定资产的进项税。而我国企业应该
3、深入分析并利用增值税转型这一契机,将改革后的新规则合理地运用到企业税收筹划上来,包括对企业的纳税身份以及免税权的选择,固定资产的投资,融资租赁,以及企业的购进以及销售等环节。通过制定有效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不仅企业节省下不必要的税费支出,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同时也完善了企业运营的各环节。 关键词 消费型 固定资产购进 融资租赁 筹划方案 Enterprise Value added tax planning analysis in the new value added tax system Abstract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caused b
4、y American sub-prime crisis in 2007 , mak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conomic faced the obstacle and challenges. Its urgent to further improve and perfect our current tax system , including the VAT tax as one of the important revenue sources, from production-based to consumption-based gradually,
5、not only reduce the tax pressure of enterprises and reduce the cost of improving and updating enterprises technology equipment in the short term , then pull the enterprise investments enthusiasm, but also can pull the domestic demands from the long term, be helpful for the fair competition between d
6、omestic and foreign enterprise , thus grow our country economy with a high quality steady.But to its itself,the transformation of value-added tax also strengthen its economic adjustment function while weakening the function of revenue income. This value added tax transformations focus is allowing th
7、e general VAT taxpayer deduction purchasing, self-made fixed assets of income tax. Our country enterprises should further analysis and use the transformation opportunity of value-added tax , making full use of the new rules after the reform to improve the enterprise tax planning , through the choice
8、 of Corporate Identity and the tax-exemption rights, including the investment, finance lease and the process of purchasing and sales.etc . making effective value added tax planning scheme for saving the enterprise unnecessary expenses for tax to further enrich the enterprise internal financ ial meas
9、ures, complete the aspects of the purchasing and sales as well. Key wordsconsumption-based fixed-assets purchasing finance lease planning scheme 2 前 言 增值税 (Value Added Tax),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 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 1。 根据企业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划分为生产型、收入型与消费型增值税这
10、三种类型。在增值税转型改革前,我国增值税主要推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自 2009年 1月 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增值税转型改革。这种增值税的优点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进行抵扣,降低了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有利于其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本文就我国增值税历史发展情况,结合与改革的主要与配套内容通过举例对企业进行增值税筹划,从而更好 地降低税负。 一、 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演进与转型的相关内容 我国自 1979年开始对之前计划经济体制下不规范的税制进行了改革,并于此时引进了增值税。 从 1980年开始,我国对增值税征收进行了试点与扩围,并后根据我国当时的经济状况与社会体制,于 1
11、884年正式确立了生产型增值税,但此时的增值税并不完善。 1987年由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增值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使增值税更为统一与简化。在 1993年一年之中,我国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试行 ) 。自上述三文件于 1994年 1 月 1日起正式施行后,我国原有生产型的增值税税收体系逐步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原先的生产型增值税体制难以继续满足新经济背景下的发展需求,从 2004 年 7月 1日起 , 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的转型试点首先在东北三省的八大行业开
12、始。 2007年之后试点范围又扩大到了中部 6省以及内蒙古东部 5个市 (盟 )和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自 2009年起 , 以原来两种增值税税率( 17%与 13%)不变作为前提 ,我国增值税正式由生产型转为消费 型。 我国此次增值税转型的主要与部分重要的相关配套内容有以下几点: 1.此次增值税转型重点:全国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凭 2009年 1月 1日以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进行进项税抵扣,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 2.修订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国家及地方税务局分别核定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3.对于纳税人销售自产
13、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等的混合销售行为,要求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4.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由原先的 4%与 6%降低至 3%。 5.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期限从转型前的 12个月延长到 36个月,期限内不能再申请免税。 6.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对一般纳税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或兼营的免税项目中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进行调整。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3 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7.调整金属矿及非金属矿(不包括食盐)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原先
14、 13%恢复到 17%。 8.增值税转型后,企业购买的设 备,只要在规定范围内,无论是国内购买还是进口均允许进行增值税抵扣。取消了原“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退税”的优惠政策。 9.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进一步调整了销售行为中不同结算方式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如果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如果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如果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 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15、以上相关细则的变化,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值税税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与改变,而这些改变为不同企业带来了新的筹划空间与筹划方式。 二、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空间 由于不同性质的企业的日常运营活动有所不同,而其中工业企业的生产销售更为全面,所涵盖的筹划点也更多,其中许多筹划点也适用于其他性质的企业,下面以工业企业为例,来进一步阐述在新体制下增值税在相关环节的筹划方案。 (一) 企业整体性筹划 2009 年的增值税转型,对于一些税率以及原有优惠政策均做出了调整,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筹划时,必须要掌握政 策的改变,并由此对企业作出整体分析,例如纳税身份的选择以及免税权的使用与否,并在全面考虑相关因素的影
16、响下,做出选择。 1. 纳税人身份选择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故许多人认为其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情况并不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降低销售价格来弥补这一弊端,同时也可以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 通常,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的轻重则可通过计算产品的增值率来判断,从而更好地选择纳税身份。但是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未能扩大经营规模的情况下,只站在降低税负的角度上,贸然实现由 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 人身份的转变,更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会计成本。 小规模纳税人考虑到,如果身份转变带来的收益无法弥补会计成本带来的支出,则身份转变就没有意义。 在税制改革之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由原先的
17、 4或 6变成了统一的 3,故身份选择的平衡点也出现了变化: 设定不含税的销售额与购进额分别为 Ps与 Pb,增值税率为 L,由于 L=( Ps-Pb) /Ps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 Ps-Pb) 17%=Ps L 17%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 =Ps 3% 当两纳税人税负相同时: Ps L 17%= Ps 3%,即均衡点为: L=17.65 % 不同 的增值税率下,选择的方案如下表: 4 增值税率 增值税额比较 选择身份 =17 .65 % 相同 均可 17 .65 % 小规模纳税人较大 一般纳税人 17 .65 % 一般纳税人较大 小规模纳税人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税率为 17%时的情况,
18、同样按照上述公式,也可以得到 13%税率的纳税人均衡税率为 23.08% 但是上述均衡点并未考虑会计成本,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小规模纳税人产权结构单一,出于降低经营成本与代理成本的考虑,企业的经营者往往就是产权所有者,他们通过直接参与经营的方式而非复杂的会计 程序来获取财务状况,经营成本以及纳税情况等会计信息,无需为了纳税的需要来专门设置一套复杂的会计程序。会计成本,包括设置账簿,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等等。在会计成本方面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更具优势,所以当增值税率小于17.65%时,依旧要考虑到会计成本的现金流出,故应该考虑企业最终的利益再作选择。 2. 一般纳税人放弃免税权的增值税筹划 国家
19、规定企业生产或销售部分特定的货物或进行应税劳务时,享有免征增值税的权利,但是纳税人如果放弃免税须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应书面声明。由于增值税具有 扣税一致的特点,如果销售方享受免税 优惠,那么其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则不再计算销项税,当然也 无法向购买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进方未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无法获取进项税抵扣。从税负角度上考虑,由于购进方无法享受进项税抵扣,本身的税负相应增加,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销售方的销路。 考虑到企业总体销售情况,故有部分纳税人会要求放弃免税。 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减去可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应税项目所采用的税率较低并且外购货物的税率较高,就获得了
20、较低的销项税额与较高的抵扣额,即 “高扣低征”现象,则企业考虑放弃免税权更为有利。下面通过一个 例子来具体说明在“高扣低征”的情形下,企业使用或放弃免税权的税负情况。 例 1:甲为一家主要生产面粉与麸皮的企业,其中麸皮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企业有专门向农户收购小麦的机构,可按发票金额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无法准确划分免税与应税项目)为 780 万元。其中面粉属于 13%的增值税税率项目。当月面粉与麸皮的不含税销售收入分别为 372 万元与 190 万元,本案例暂不考虑城建税与教育附加税等。 方案一,放弃免税权,所有收入一起作应税处理则: 应纳税款为:( 372 190) 0.13 780=-
21、706.94(万 元)。 方案二,保留免税权,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90 780( 372 190) =263.70(万元), 应纳税款为: 372 0.13( 780 263.70) =-476.94(万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多了: 706.94 476.94=230(万元)可供后期抵扣的留抵税款。在这个案例中企业放弃免税获得了更低的税负。同样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使用免税权也可以获得比弃免税权较多的利益。 例 2:某大型化肥料生产企业甲,主要生产销售尿素与 磷肥(属于可免税项目),其中尿素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其中磷肥与尿素的年 销售收入分别为 150百万元与 300百万元, 当期5
22、 进项税(无法准确划分免税与应税项目)为 74.4百万元。 方案一,保留免税权,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150 74.4( 150 300) =24.8(百万元), 应纳税款为: 300 0.17( 74.4 24.8) =1.4(百万元)。 方案二,放弃免税权,所有收入一起作应税处理则: ( 300 150) 0.17 74.4=2.1(百万元)。 在此种情况下,使用免税权可以获得比弃免税权少缴纳 70 万元的税款,更佳。 在新的增值税制度下,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再申请 恢复免税权的期限从转型前的 12 个月延长到 36 个月。国家对期限做了调整,其目的之一也是防止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利用
23、之前免税期间短而频繁更换免税权使用。但也正是由于时间的延长,便加大了企业进行增值税筹划的要求与难度。下面通过一个例子来进一步说明: 例 3:某大型化肥生产企业乙在回顾历年财务及经营状况时,对企业免税权使用的效果进行了判断,下表为某三年乙的销售情况: 大型化肥生产企业乙 09-11年三年的销售及税负状况 单元:百万 年份 尿素销售额 磷肥销售额 当期进项税 不免税税负 免税税负 2009年 200 400 105 -3(结转) -1(结转) 2010年 400 300 116 0 0.71 2011年 300 150 74.4 2.1 1.4 合计 900 850 295.4 2.1 2.11
24、由于该企业财务人员,未及时察觉到增值税改革中关于放弃免税后不得申请免税期限延长的筹划点,根据历年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对 09 年的销售状况大致做了估计后,向当地税务申请了放弃免税权。诚然,若在增值税转型前,即期限只有一年时,则根据第一年情况虽然两种方式下税负一样 ,但申请免税则可 以在下期结转更多的进行税。可以申请放弃免税,一年后可以再更改策略。但转型之后,一旦申请放弃免税权,三年之内不能申请免税,在该案例中根据三年总税负情况,该企业使用免税权更为优惠,由于当初贸然申请放弃免税权,结果三年内总税负反而更高。 企业在进行这方面的筹划时,需要考虑企业三年内的生产销售情况,切不可为了短期的利益而申请免
25、税或放弃免税,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如果不稳定,或者在三年内可能出现较大变化时,要慎重考虑免税权的弃用与否,会计人员需要对企业今后三年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一个整体评估,把免税权可能影响到的各个方面都 考虑入内,才能最终做出决定。 (二) 固定资产的税收筹划 此次增值税转型重点为,在 2009年 1月 1日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进行进项税抵扣,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所以在增值税转型之后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本文从固定资产的购进,融资租赁两个环节为企业进行增值税筹划。 1. 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购入 6 () 国产设备与进口设备的选择
26、在 09年税制改革中,企业购买的设备,只要在规定范围内,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均允许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此次改革, 取消了原“进口 设备免征增值税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退税”的优惠政策, 充分体现了国民待遇公平公正原则。 所以在固定资产购置时,选择国产的设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成本,还可以获得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在同类设备中,国产设备的低价具有较大优势。因为进口产品的价格中包含关税,运输保险费等的成本费用,所以在价格上普遍比国产设备要高。 在原先的增值税条例中,进口设备可以免征增值税,企业在购买进口设备时,只需要支付设备本身的价格,然而在购进国产设备时,还包括 17%的增值税额,
27、支付的是含税价格,所以进口设备虽然价格偏高但如果低于国 产设备含税价,依然占有优势。但增值税转型之后,进口设备失去了免税优惠政策,并且进口设备与国产设备均可以税前抵扣,在设备本身技术含量差别不大的前提下,国产设备的优势就十分明显了。 () 购进时存在的筹划空间 企业在购进国产设备时,只要能合理地分配购进时间,可以利用时间价值,在一定期限内减少在增值税方面现金的流出。 例:在 2010年 11月,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生产规模需要确定要在 11、 12两月内购进一台价值为 50万元 (不含增值税 )的设备, 该设备当月投入即可使用,其生产的产品 2个月后可以对外销售产生效益。 由于 企业
28、的经营情况比较稳定,为更好地提早选择固定资产购进时间,下表为甲企业在 11月与后两个月份预计的货物(固定资产以外)增值税情况。 时间 货物(固资外)进项税额 货物(固资外)销项税额 11 月份 41.5W 50W 12 月份预计 50W 50W 1 月份预计 40W 50W 其纳税筹划方案如下: 第一种方案,即企业于 12月购进: 11月需缴增值税税额 =50 41.5=8.5(万元 ) 12月增值税额 =500 50 50 X 17 =一 8.5(万元 ), 12月不缴增值税 1月需缴增值税税额 =50-40-8.5=1.5(万元),三个月共交 10万元增值税。 第二种方案,即企业于 11月
29、购进: 11月需缴增值税税额 =50 41.5 50 x 17 =O(万元 ) 12月应纳增值税 =50 50=0(万元 ) 1月需缴增值税税额 =50-40=10(万元),三个月共交 10万元增值税。 从上述案例中,从前两个月看,方案二的在增值税上的现金流出比方案一少了 8.5万,其实质在于方案一将 12月份增值税支出转移到下个月且由于设备投入使用后 2个月才可对外销售,无论在哪个月购进设备,两月内均不会产生销售收入,故从税负角度看 11月购进更佳 。但从三个月角度看,总体的增值税税负并没有差别,并从长期看来越早投入设备,则能越早为企业带来收益,企业现金流量能进一步增加。由于甲企业第三个月属
30、于下个会计年度,如果该企业有做高本年度净现金流量的需要,则只需要考虑 11、 12月的现金流动情况即可。 2 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融资租赁 7 融资租赁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绝大部分或全部风险与报酬的租赁 2。又被称为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融资租赁包括供货方、出租方与承租方三方,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及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但在租赁过程中一个法人可以同时担任两种角色,例如既是出租方也是供货方等。融资租赁与普通财产租赁有所不同,是因其具有以下特点:以“融物”达到“融资”目的,属于金融投资活动;具有转移租赁物所有权的可能性;租赁时间较长,往往是以
31、设备的使用期为限。 在税制改革前,无论租赁的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一律征收营业税。 09年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后续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抵扣通过采购、自制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但对于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却没有明确说明,故对于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税务处理方法也存在不同的见解。当 前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主要处理方式有两种,主要根据是否转移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来判定,如果 不转移固定资产所有权,到期收回原固定资产,则用课税营业税的方式;如果转移所有权,到期不收回原固定资产,用课税增值税的方式,并允许进行进项税抵扣。下面例子用来对比两种处理方式下,企业的税负情况。 例:甲公司课税性质为增值税一般
32、纳税人,作为非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企业,同时兼营融资租赁业务,某月根据承租公司乙的要求购入一台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设备金额为 2500万,增值税额为 425万,双方协议每年租赁费为 600万。该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年限 与租赁年限都为 5年。本文暂不考虑,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甲公司 : 方式一 :不转移所有权,到期收回原固定资产,用课税营业税的方式。 五年租赁成本 =2500+425=2925万, 五年应纳营业税 =(600 5一 2925) 5%=3.75万, 五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600 5一 2925一 3.75) 25%=17.81万, 五年税负合计为 21.56万 方式
33、二:转移所有权,到期不收回原固定资产,用课税增值税的方式。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机器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允许税前抵扣,因此: 五年应纳增 值税 =600 (l+17%) 17% 5一 425=10.90万, 五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600 (1+17%) 5一 2500 25%=16.03万, 五年税负合计 26.93万 通过比较可得出方式一使甲企业税负更轻,在该方式下,承租者租赁期间的成本与固定资产折旧均可在税前扣除,但经过分析融资租赁的实质,本人仍然建议采用第二种方式,即课税为增值税,并且允许承租人抵扣进项税。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在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只有在交易双方达成转让所有权协议
34、时,方可对固定资产余额进行抵扣。但就整个过程而言,应该更注重融资 租赁的实质而非形式,原因在于融资租赁与普通的财产租赁有着本质的不同,尤其在交易目的与所有权方面。由于承租者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在会计的处理上视同自有。无论融资租赁还是外购都属于企业投资固定资产的方法,分期支付租赁费用也与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类似。故本人认为在融资租赁的过程当中,应以增值税进行处理,并且一般纳税人若取得供货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应该允许其进行增值税抵扣。 上文中的例子,是对出租方进行了税负分析,对于承租人而言,依然存在筹划的空间,8 在融资租赁过程中,承租者可以选择让当的方法来获取租赁的固 定资产的增值税专
35、用发票,从而抵扣进项税,下面举出三种方式来说明: 第一种方式为融资性售后回租,相似于银行的抵押贷款,具体方法为承租人以融资为目的将固定资产出让给租赁公司,之后再从租赁公司租回该固定资产,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拥有固定资产的收益权即保留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在获得固定资产之初就可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回租的过程当中,固定资产的风险与报酬依旧在承租方手中并未转移,故在此方法下,不仅承租人可以获得租赁物进项税抵扣,而且租赁公司不需缴纳流转税。在这种方式下,承租人同时也担任了供货方角色。 第二种方法具 体做法为由承租者出面购买固定资产,租赁公司支付价款,承租人在买卖的过程中就可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
36、扣进项税。但是这样一来承租方可以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掌握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从而进行私下转让等行为,对于租赁公司而言仍然存在风险,故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双方需要将固定资产所有权、违约金等等事项都写清楚。 第三种方式为委托购买,即承租方所需要的标的物由金融租赁公司委托别的法人企业进行购买。部分租赁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委托外贸公司购进进口设备,签的是三方协议,根据国税局的相应规定,允许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缴款书上标有 的两个单位中的其中一个进行增值税抵扣。这样一来,企业便可以获得抵扣进口环节中的进项税的抵扣权。 (三) 经营环节的增值税筹划 企业购进环节 对于供应商的选择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无论从哪方
37、购进货物都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因为不能取得专用发票,只要选择购货价格低的一方即可。 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果在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因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故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增值税需要算入购货成本之中,无法转嫁;如果因为考虑到盈利企业选择提高销售价格则又会影响到销售的实现。即使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只能抵扣 3,跟一般纳税人的 13%与 17%的税率相差甚大。所以购货方为了弥补上述缺陷造成的损失,会要求小规模纳税人降低售价。而此价格折让的临界点可通过计算获得: 设定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额(含税)为 p、适用税率为 r,销售额为 S、适用税率为 R,假设城建税与教育附加一共 10%,净利润额 =增值税销售额购买成本(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如果选择从一般纳税人购进: 净利润额 = rps 1 RS rp1 %10r %251 其中当从小规模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购 货金额与购货税率不同的情况下,如果销售额与税后利润相同,则 p1/p2= )*%101(*)1( ryrs )*%101(*)1( rsry 注:其中 rs 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ry 为一般纳税人税率,所得税率为 25% 小规模纳税人含税价格折扣后比率 企业适用税率 R=17% R=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