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集美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为规范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集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1)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 1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
2、元以下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灾难。(2)街道办事处有能力应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3)街道办事处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本预案中“以上” 包含本数, “以下”不包含本数。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 2 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按照“ 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分级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街道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
3、责承担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发生后,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与事发地社区居委会、场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街道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直接组织指挥。事故灾难处置以政府为主,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风险评估、物资储备
4、、队伍建设、完善装备和预案演练等工作。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 3 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职工群众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加强培训和教育,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 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李勇岩(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胡加福(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成员:街道两委会成员、街属各办(中心、站)主任、集美派出所、集美学村派出所、凤安派出所、集美城管执法中队、集美交
5、警中队、集美司法所、集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区消防大队、电力、通讯等部门负责人。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下设:1抢险救援组由公安、消防、安监站、各社区微型消防站、民兵预备役队伍及电力、通讯、道路等专业抢险抢修队伍组成。2医疗救护组由街政办、集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3人员疏散与安置组 4 由公安负责,事发地社区居委会、街政办、综治办等部门配合。4警戒和治安组由集美派出所负责。5交通管制组由集美交警中队负责。6应急物资与经费保障组由财经办、综治办、街政办、安监站、集美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7生活保障组由党政办、街政办负责。8社会动员组由街道宣传统战委员、社区居委会负责。9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社区
6、居委会、安监站、集美司法所、集美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二)工作职责1、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修订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部署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信息。 5 2抢险救援组: 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3医疗救护组: 建立现场急救站
7、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统计死伤人数和登记住院治疗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围堵、收容、清消现场污染物等。4人员疏散与安置组: 撤离、疏散和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保障避难安置场所必要的食品、水、电、卫生和通讯等;安抚稳定群众情绪,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防止一些不理智的冲动行为等。5警戒和治安组: 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求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撤离区内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6交通管制组: 6 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
8、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和引导进入指定地点。7应急物资与经费保障组: 组织、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食品、药品、日用品等)、救援设备、器材等及时到位;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经费及时足额到位。8生活保障组做好现场抢救人员,指挥部领导及其各小组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9社会动员组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决定,及时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力量做好稳定民心等工作;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用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和场地,并出具征用凭据。10善后工作组调拨和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临时保管遇难者遗体;为公众了解突发事
9、件信息、保护措施以及查找亲人下落等咨询提供服务安排;勘察现场,快速理赔;开展心理救援等工作。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启动 7 1事故发生时,拨打应急电话 110 或 6068330,值班人员接到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尽可能详细了解并认真记录有关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种类、性质、规模、数量、人员伤亡、气象条件、周边环境、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情况,并报告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2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处理后及时报区政府办公室。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区政府值班领导,同时通报区安监局。(二)应急响应的主要措施1封锁事
10、件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件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件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2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发生事故的技术特点和类别,采取特定的防范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并防止发生次生安全生产事故。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4根据事故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配合消防、安监、环保部门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应果断迅速 8 地划定事故危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5清理事件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
11、事故对人体、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件后处理,防止事故危害的蔓延。6对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三)事件报告与信息发布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协调组按规定程序向各级有关上级部门及时报告。2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由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四)应急结束1由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确认终止时机。2应急状态终止后,现场处置组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和实际情况,开展事故认定工作。五、应急终止后的善后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做好事故区域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六、附则 9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厦 门 市 集 美 区 集 美 街 道 办 事 处2018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