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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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山西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 通防部 编制日期: 2012 年 目 录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 4 防灭火管理制度 . 9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 23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 30 瓦斯员巡查汇报请示制度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炮三检 ”管理制度 . 34 三人连锁放炮管理制度 . 35 矿井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 36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 39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 46 “一通三防 ”专题会议 制度 . 49 盲巷管理制度 . 51 矿井设施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 53 预防小窑“一通三防”灾害管理制度 . 60 仪器仪表管理 制度 . 62 通风调度

2、管理制度 . 63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 66 监测监控情况日汇报制度 . 67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 . 68 定期检修制度 . 68 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 69 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 70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 71 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 72 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 75 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 76 调度监控室管理 制度 . 77 中心站值班人员值班制度 . 78 监控中心站机房管理制度 . 80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水平的通风系统时

3、,必须由通风部门编制改变通风系统设计,经 矿总工程师会审后上报进出口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 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通风能力核定,必须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杜绝微风、无风作业。 3、矿井水平设计和 采区 设计,必须有相应的通风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随同 采区 设计一并报进出口公司审批。 4、生产技术部在设计采取巷道布置时,首先考虑建立完善合理的通风系统,要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形不成系统的巷道不准开掘。 5、每一生产水平和采区都必须布置专用回风巷,且其长度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无专用回风巷的采区不得开掘其它巷道 。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得兼做轨道巷及其

4、它用途巷道。 6、进行采取开拓时,必须首先开掘采区专用回风巷,在采区未相差独立通风系统前不得开掘工作面顺槽巷。 7、采掘工作面、准备工作面、备用工作面和 硐室 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8、掘进巷道掘至距回风绕道口以里 40 米时,未形成分区通风系统的,不准继续向前掘进。 9、严禁一巷多头作业和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工作面供风,避免反掘巷道。 10、严禁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严禁采煤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11、严禁串联通风,如构成分区通风确有困难,需串联通风时,必须编制串联通风安 全技术措施,并报进出口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2、两个独立用风区之间不准开掘联通巷道,一免形成角联支路。 13、井

5、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留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溜煤眼不得兼做 风眼 使用。 14、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凤眼、留煤眼均应及时封闭或充填,以简化通风系统和保持通风系统风流的稳定性。 15、每年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一次全面测定,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绘制矿井通风网络图和压能图。 二、风巷管理 1、矿井风巷内风速和瓦斯浓度都必须在煤矿安全规程允许范围之内。 2、矿井风巷失修率不高于 7%,严 重失修率不高于 3%。 3、风巷内不得有煤尘堆积、飞扬。做到防尘洒水系统完善,防尘设施齐全、安好,洒水管路三通阀门能正常使用,数量符合要求,定期冲洗巷道。 4、风巷严禁堆放杂物,确保其断面符合通风

6、要求。作为避灾路线的风巷必须做到安全畅通,便于行人。 5、风巷内报废的风桥、调节等通风设施必须及时拆除,保持巷道平整。 6、风巷内应设置避灾路线、岔路标识等标志牌。 三、矿井反风管理 1、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 10 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 40%,反风设施应每 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当矿井有新的一翼、水平投产或更换主要通风机及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都应进行反风演习。 3、对有火区的矿井,反风确有可能造成危害时,经进出口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本年度可暂不进行反风演习,但必须对反风设施

7、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制定发生火灾的反风技术方案。 4、反风演习计划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并报进出口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反风应选择在冬季进行,反风持续时间不少于从矿井最远地点撤人到地面所需的时间,并不得小于 2 小时。反风演习后,必须由矿总工 程师组织总结,并填写反风演习报告书,报进出口公司备案。 四、测风管理 1、 为了切实搞好矿井通风管理,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测风制度。 2、 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测风站,测风站符合通风质量标准要求。 3、 测风站必须设置测风记录牌板,注明巷道名称、风速、风量、瓦斯浓度、温度、测风时间、测风人姓名等。 4、 各矿正常情况下,每旬至少进行一

8、次全面测风。 5、 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测风,遇到主扇运转状态异常时,必须随时测风。 6、 当矿井更换主扇、倒风机、改变风叶角度 、改变通风系统、巷道贯通后调整通风系统、反风或通风网络发生异常都必须随时测定矿井风量。 7、 每次测量局部通风,必须同时测出局扇吸风量和工作面正前的风量,计算出百米漏风率。 8、 每次的测风结果都必须填写在测风地点的测风记录牌上。 9、 每个测风地点至少实测三次,取其平均值,如果三次读 数误差超过 5%时,必须重新实测。 10、 每次测风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11、 每次测风完毕,必须整理测风资料,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和外部漏风率,及

9、时填写测风报表,按规定日期报送有关单位和人员。 11、 每次测风时, 测风员要注意自身安全,运输巷道测风注意来往车辆、机械设备,严禁到支架严重损坏有冒顶危险的巷道去测风,必须测风时,要向调度室汇报,待维护好时,才准进去测风。 12、 测风时,若发现风量和瓦斯有特殊变化时,必须及时向通 防 部门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13、 测风仪表使用要爱护,不得碰撞或振动,并经常保养,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 14、 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测定矿井反风量,保证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 40%。 防灭火管理制度 一、防外因火灾管理 1、井上下作业的干部职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10、做好日常的隐患排查及预防措施。 2、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 3、井口房和主要通风机附近 20m 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 4、井筒,平峒与水平连接处及底车场,主要 绞车 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峒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 20m 范围内,都必须用 阻 燃性材料支护。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 10m 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 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且工作地点应至少配备 2 台灭火器。 6、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

11、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7、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 20m 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8、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9、井下各转载点、泵房、油液存放点、变电所等处必须配备灭火器两台,砂箱一个(存砂不少于 0.5 立方米), 存放于各台设备行人侧 5 米处,并配备有不少于 20 米的洒水软管;打大钻作业地点必须配备两台灭火器、不少于 50Kg 黄土,风水管路齐备。 10、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进盖严的铁筒内,

12、有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 变 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11、井下使用的 润 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放在盖严的铁筒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防在盖严的铁筒内,并用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仍,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 12、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峒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无毒性洗涤剂。 13、井下各处要加强机电管理,杜绝电器失爆,消灭摩擦火源和电火花,否则,按电气失爆处罚。 14、加强放炮管理,禁止放糊炮,明炮和空心炮,爆破母线要随用随挂。 15、发生火灾事故后,调度室必须立即启动事故救援预案。 16、处理事故要做到沉着、冷静、迅速、正确果断、有条不紊,并将现象、标计、信号、使用、操作时间、对话人姓名、设备名称等做好详细记录,应录音,录音磁带要保存好,以便分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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