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口各工种操作规程.doc

上传人:ng****60 文档编号:2982420 上传时间:2019-05-15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1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通风口各工种操作规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通风口各工种操作规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通风口各工种操作规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通风口各工种操作规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通风口各工种操作规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 它 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 3时,能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5、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 、温度计、记录表格,如有自然发火煤层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 2、在领取瓦检仪时应

2、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三、检查瓦斯操作 1、使用瓦斯检定器 , 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 ( 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 气 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 ( 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 5 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 ( 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 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2、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 1)采煤工作面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

3、流); 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 20 厘米和以 老塘侧 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 后 侧 1米处); 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 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 它 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2 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掘进工作面风流 (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局部通风机前后各 10 米以内的风流; 局部高冒区域。 (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 4)采 区回风流中

4、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 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 20 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3、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 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 20 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 2)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 20 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4、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 ( 1)瓦斯检查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

5、的有关规定执行。 ( 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 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 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面开始 到回风侧掘进面; 循环检查中同,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 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 3 次 的 ,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 每班检查 2 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3 次数。 ( 3) 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 报。 ( 4)局部

6、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 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 的 排放 措施就地排放。 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 3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 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 5)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 6)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 它 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地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 7)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

7、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 值班员。 ( 8)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 9)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四、特殊地点检查瓦斯的操作 1、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 ( 1)检查采煤机前后 20 米内,距煤壁 30 厘米、距顶板 20 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 2或采煤机前后 20 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

8、 1.5时,应停止采煤机工 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 ( 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 30 厘米、距顶板 20 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 2%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 ( 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 20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 1.5%或掘进工作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4 2、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 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

9、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3、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4、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 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 它 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 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5、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

10、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五、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2、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3、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 它 有害气 体时,只淮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洞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4、携带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同,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定器

11、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 5、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流 中 ,切断电源。 放炮员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采煤工作面放炮员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二年以上采煤经验,熟悉通风、瓦5 斯和爆破材料管理及放炮技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 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 2 条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药管理等规定,切实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和本操作规程。 第 3 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兼职安监员都应在现场。 第 4 条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放炮时

12、,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第 5 条 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第 6 条 放炮与回采其它工序平行作业时,必须按照放炮的安全距离规定执行,否则应停止放炮。 第 7 条 在地质变化地带、冒顶区 、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碎、煤层松软、容易冒顶片帮的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第 8 条 放炮员要和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证爆破时不崩倒棚子、不丢顶煤和底煤、不将煤块大量崩溅空巷,保证煤壁平直,符合开帮进度要求。 第 9 条 运送爆破材料和封泥装药可由兼职的放炮员助手进行。放炮员助手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1、 在井下火药库领取火药和雷管时,要根

13、据本班生产情况领取火药、雷管当面点清数量,认真检查火药雷管质量品种,然后盖章。 2、领取的火药雷管要分别放入不同的箱中并加锁。 3、放炮员本人 如拿不完所领取的全部火药雷管,应由当班班长指派专人帮助运送,但雷管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携带,中途行走 时前后两个要错开一定距离,严禁并排行走,中途休息要选择安全地点。 背送火药雷管时不准乘 坐 车辆和皮带。 4、火药雷管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放在支架完好、 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 第 10 条 放炮员的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检查处理放炮操作(装药高警戒联线放炮炮后检验撤警戒)收尾工作。 第 11 条 装

14、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 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 20 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 6 2、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 3、装药地点 20 米以内煤尘堆集飞扬; 4、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5、有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煤壁局部突出 0.3 米以上; 6、炮眼内有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7、有眼深小于 0.6 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内煤粉未清除干净; 9、基本支护与特种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10、发现瞎炮未

15、处理。 二、放炮操作 第 12 条 装药 1、 从成束的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用手拉脚线硬拽雷管体,也不得用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管体抽出。 2、装配引药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体的放炮地点附近进行,禁止做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折断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 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禁止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

16、,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手端扭结。 在装配引药地点只允许放炮员一个人在此操作,非装配引药人员不得靠近。 装配好的炮头要整齐的放在药箱内,并且点清数目,不得丢失。 3、装药时,首先用炮棍将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清除干净,用炮棍探明角度和深度后,再用跑棍将炮头和随装药轻轻地分次推入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推进火药时,不得猛力冲撞。 4、潮湿或有水的炮眼,应用抗水炸药或用防水套。 5、正向爆破 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其聚能 端 应 朝向眼底, 6、炮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先紧靠药卷填上 0.03 0.04 米的炮泥,7 然后装水炮 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过

17、猛和压的太紧,以防捣破水炮泥。 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7、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8、对有水的俯角炮眼装药,应采用串联的方法把一定数量的药卷装入防水套里系好口,一次送入炮眼内。 9、装完药后,应先将跑泥先装入而后装水炮泥,最后用炮泥封严。装炮泥时要一节一节装,第一二节要慢用力,轻捣动,以后炮泥可依次一一用力 捣。 10、捣炮泥时须用手拉住雷管角线,要拉直,但不要拉紧,脚线紧贴在炮眼下壁,或侧壁、防止捣坏。 11、封完炮泥后,要将角线联结、悬挂起来,以防与轨道、金属管子、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发生误爆现象。 第 12 条 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规定: 1

18、、炮眼深度小于 0.6 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为 0.6 米至 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长度超过 1 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0.5 米。 第 13 条 设警戒。 1、联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 任警戒,放炮员须为警戒人员之一;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的地点,并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放炮时,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之外; 4、工作面若与其它采掘面贯通,在相距 15 米时,必须在要贯通处设警戒,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放炮前检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集团公司 、矿的规定。 第

19、 14 条 检查及处理。 在联线和放炮前,放炮员要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对放炮的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 15 条 联线。 1、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顺序和联线方法联线放炮; 2、严 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即放炮母线联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都必须由放炮8 员本人操作; 3、工作面布置的单排眼、双排眼、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联线都采用大串联法,最后剩下的两条脚线在未和线线联结前要扭结成短路; 母线未和脚线联结前,两端必须扭结成短路。 4、母线与脚线联结后,再沿路检查母线。放炮员应最后退出放炮地点。 第 16 条 放炮。 1、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联结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叫

20、喊“要放炮啦”; 2、放炮员沿路检查路线,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快放炮啦”; 3、到达放炮的警戒地点后,将母线联接在放炮器 的接线端并拧紧,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等待 30 秒后,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起爆; 4、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 第 17 条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距瞎炮至少 0.3 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2、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引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

21、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3、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 放炮 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 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4、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第 18 条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清情况。 第 19 条 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烟并经班组长同意后,放炮员须吹长哨并大声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让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通风保安工操作规程 风筒施工 一、一般规定 风筒工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风筒的安装、运送、维修和拆除等工作。及时将不用或损坏9 的风筒回收上井,并及时修补井上下破损的风筒。 二 、井下风筒的安装、拆除和维

22、修 1、入井必须带足 必要的用具和材料,必须熟悉自己分管地区掘进工作面情况,如风筒直径 、长度、巷道掘进速度或贯通日期等。 2、风筒吊挂要平直、紧、稳、避免车刮、炮崩,必须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吊挂两点,每节风筒末端两侧的挂钩应用铁丝系在巷道帮壁上。 3、要求风筒之间接口严密。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 4、使用胶质风筒时,局部通风机和胶质风筒之间要有一节铁风筒过渡。局部通风机和胶质风筒的接头处要加垫圈,要上紧螺丝;铁风筒和胶质风筒套接处要用铁丝箍紧。 5、一列风筒 的直径要一致;如果直径不一,要有过渡节。 6、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按各 集团公司 的规定执行,但保证工作

23、面有足够的风量。 7、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要随时修补,做到不漏风。 8、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分岔处要设三通。 9、斜巷和立井掘进时,风筒接头、风筒的 帮 扎要特别牢固。 10、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必须停机时,应与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和司机联系,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后方可更换。当巷道内瓦斯涌出量大时,必须把工作面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更换风筒。 11、巷道掘进完工后,应在通 风区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风筒要装车运至井上,进行冲洗、晒干和修补。 12、拆除风筒时,应由里向外依次拆除。拆除独头巷道风筒时,不准停局部通风机。 三、安装、拆除风筒时的注意

24、事项 1、应注意防止运行中的矿车撞、挤、刮风筒。 2、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操作时,必须先同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必要时可暂停输送机运转,以保证操作安全。 3、大巷高钉操作时要设台架,工作时要站稳;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电车刮、撞,并注意防止架空线触电伤人。 四、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时 , 风筒可用硬质风筒和带钢丝骨架的橡胶或塑料可伸缩风筒。橡胶或塑料风筒必须具有抗静电和阻燃的安全性能。 10 2、安装钢丝骨架风筒时,在装卸过程中应注意轻装轻放,且勿径向挤压和被锋利杂物碰撞等,以免变形损坏。 3、用快速接头软带连接风筒时,两节风

25、筒的端圈要对正、接拢、披风布搭好后,再用快速接头软带将两端圈卡紧。接头软带收紧力要适当,以不漏风、不拉脱为宜,接头软带的手把位置以在风筒侧面向下为好。 4、在风筒末端(入风口)加接风筒时,应先将加接的风筒吊挂于钢丝绞线上,再对正接头接好,避免风筒 弯 曲 、折叠堵塞风道。 5、风筒急拐弯处必须用硬质弧形弯头连接。 6、处理风筒内的积水时,在风筒长度超过 500 米时,可以直接解开快速接头软带进行放水;在处理 500 米以内的风筒的积水时,须先打开局部通风机安全窗,然后方能解开接头进行放水。 7、采用抽出式或混合式通风方式时,风筒出口或入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风筒和抽出式风筒间重叠段长度,应符

26、合各矿作业规程的规定。 五、地面修补风筒 1、风筒上井后,首先应刷洗、晒干,检查风筒损坏情况及耐用程度,再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处理。 2、修补风筒时,沾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 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钉,补钉以圆形为好;补钉压边应大于破口尺寸 20 毫米;为防止补钉补后翘边,补钉边应裁成斜面;补钉和破口应刷净至露出胶质风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胶浆进行沾合,补钉沾合后应用木手锤砸实,使其沾合严密,保证不漏风;沾好的风筒应再涂上滑石粉。对 100 毫米以上的大破口,必须先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补。 3、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吊环间距应保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如果需要加长风筒时,风筒之间压边粘合的宽度一般为 200 毫米。 4、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存放的风筒每季度应晾晒一次。 5、制作三通、弯头 及过度节时,要根据风筒的形状和直径制作,要注意平直。过度节长度不应少于 2米。 6、焊接风筒圈时,要按电焊工的有关规定进行。圈要焊牢固,并要焊平调圆。 7、晾晒、冲洗、清扫风筒时要戴口罩,风筒必须在晾干或吹干后方能粘补。 8、修补后的旧风筒,应按照规格尺寸分别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志,以取用方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