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省市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 (试行) 2017 年 11 月 目 录 前言 . 1 1 测算分析工作总体框架与流程 . 2 2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方法 . 4 2.1 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方法 . 4 2.2 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方法 . 4 3 样点灌区选择 . 5 3.1 样点灌区选择原则 . 5 3.2 样点灌区数量要求 . 5 3.3 样点灌区调整条件 . 5 4 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 . 7 4.1 典型田块选取 . 7 4.2 典型田块亩均净灌溉用水量观测与分析方法 . 9 4.3 样点灌区年净灌溉用水总量测算 .
2、 15 4.4 样点灌区年毛灌溉用水总量计算与分析 . 16 4.5 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 17 5 市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分析 . 19 5.1 市级区域大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 19 5.2 市级区域中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 算 . 19 5.3 市级区域小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 20 5.4 市级区域纯井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 20 5.5 市级区域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 . 20 附录 . 22 一、样点灌区基本资料调查表 . 23 二、测算分析成果汇总表 . 33 1 前言 根据水利部工作部署和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从 2018
3、年起我省将全面启动市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为规范各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特制定山西省市级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 (试行)。 山西省市级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 (试行)参照 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制定,市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仿照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中省级区域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方法测算 。 2 1 测算分析工作总体框架与流程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采用点与面相结合、实地观测与调查研究分析相结合、微观研究与宏观分析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各市在对灌区综合调研的
4、基础上,分类汇总分析灌区的灌溉面积、工程设施与用水状况等,选择能代表大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 A 30 万亩)、中型灌区( 1万亩 A 30 万亩 )、小型灌区( A 1 万亩)和纯井灌区等 4 种不同规模与类型、不同工程状况、不同水源条件与管理水平的样点灌区,构建相对稳定的市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网络;收集整理样点灌区有关资料,选择样点灌区典型田块,测算样点灌区典型田块年亩均净灌溉用水量,分析计算样点灌区净灌溉用水量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以样点灌区测算结果为基础,逐级汇总分析,计算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灌区以及不同区域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分析评价全市样点灌区的代表
5、性,确定各规模与类型样点灌区; 第二,测算分析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进而分析推算市级区域不同规模与类型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第三,各市根据不同规模与类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本市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第四,由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测 算分析成果进行评审后,上报省水利厅。 4 2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方法 2.1 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方法 根据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的定义,市级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采用“首尾测算分析法”,即直接用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净灌溉用水量)与灌区从水源取用的灌溉总水量(毛灌溉用水量)
6、的比值来计算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WW 净毛( 2-1) 式中 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W净 灌区净灌溉用水总量, m3; W毛 灌区毛灌溉用水总量, m3。 为了能够反映灌区灌溉水利用的整体情况,同时便于汇总分析,计算分析时段采用日历年(每 年 1 月 1 日 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2.2 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方法 根据不同规模与类型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算市级区域相应灌区的灌溉 水有效利用系数,再根据市级区域不同规模与类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及其年毛灌溉用水量加权平均,得出该市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5 3 样点灌区选择 3.1 样点
7、灌区选择 原则 样点灌区应按照具有 代表性 、可行性和稳定性等原则选择。在选择过程中,要考虑市级区域内灌溉面积的分布、灌区节水改造等情况,尽量使所选的样点灌区能总体上反映市级区域灌区整体特点。 ( 1) 代表性。 综合 考虑 灌区的 地形地貌、 土壤类型、 工程设施、管理水平、水源条件(提水、自流引水)、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 ,所选样点灌区 能代表市级区域 范围内同规模与 类 型灌区。 ( 2) 可行性。 样点灌区应配备量水设施,具有能开展测算分析工作的技术力量及必要经费支持,保证及时方便、可靠地获取测算分析基本数据。 ( 3) 稳定性。 样点灌区要保持相对稳定,使测算分析工作连续进行,获取的数
8、据具有年际可比性。所有大型灌区均作为样点灌区纳入测算分析范围,中型灌区样点灌区应基本保持稳定,小型和纯井灌区样点灌区可根据测算条件变化做必要调整,但调整数量不能大于其样点灌区总数的 5%。 省级样点灌区要纳入市级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样点灌区,在省级样点灌区的基础上进行增加市级样点灌区。 3.2 样点灌区 数量 要求 ( 1) 大型灌区: 所有大型灌区均纳入测算分析范围,即大型灌区的总数量即为 大型灌区样点灌区 数量。 ( 2) 中型灌区: 中型灌区按照设计面积分为 1 5 万亩、 5 15 万亩和 15 30 万亩三个档次。 所有 5 万亩以上中 型灌区均纳入测算分析范围, 1 5 万亩灌区中选
9、择 60%以上纳入测算范围,选做样点灌区 。 ( 3) 小型灌区: 由于小型灌区面积没有下限,为了便于实际操作,本细则规定单个小型灌区样点灌区的有效灌溉面积不小于 100 亩。当市级区域内小型灌区数量不足 10 个时,按实际数量全部选取。二是当市级区域内小型灌区数量大于 10 个时,选取数量 可控制在 10 20 个之内。 三是 样点灌区 根据实际情况,应包括提水和自流引水 2 种水源类型,不同水源类型的样点灌区数量 和有效灌溉6 面积 应与 市级区域内同类型灌区有关指标 比例相协调。 ( 4) 纯井灌区: 以单井控制 灌溉 面积作为一个 样点灌区 。纯井灌区应 区分土质渠道 地面灌 、防渗渠
10、道 地面灌 、管道 输水地面灌 、喷灌、微灌 等 5 种灌溉类型 选择代表性样点 灌区,在上述 5 种灌溉类型中,每一类型至少 选择 3 个样点灌区 ,且要在市级区域范围内分布均匀,所选样点能够具有代表性。 3.3 样点灌区 调整条件 当 市级区域内同种规模或类型全 部样点 灌区 连续 3 年 的亩均节水改造投入平均 增加值与市级区域同 规模或类型 灌区的亩均节水改造投入 平均 增加值相差20%以内 时, 参与测算分析的样点灌区不作调整,以保持稳定;当二者相差 大于等于 20%时,应 经市级区域主管部门充分论证并复核确认后, 对参与 测 算 分析 的样点灌区 进行调整,使二者 差值控制 在 2
11、0%之内;再以调整后的该 规模或类型样点 灌区 的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值为基础,计算市级区域同 规模或类型 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7 4 样点灌区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 首先选取典型田块,然后依照一定方法测算分析典型田块年亩 均净灌溉用水量,进而分析计算样点灌区年净灌溉用水量,最后,以样点灌区年净灌溉用水量、年毛灌溉用水量为基础,分析计算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流程见图 4-1。 图 4-1 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流程 4.1 典型田块选取 典型田块要边界清楚、形状规则、面积适中;综合考虑作物种类、灌溉方式、畦田规格、地形、土地平整程度、土壤类型、灌溉制度与方法、地下水埋深等方面的代表性;有固定的进水口和排水口 (一般来说,水稻在灌溉过程中不排水,将排水作为特殊情况考虑,不选串灌串排 的田块) ;配备量水设施。 对于 播种 面积超过灌区 总播种 面积 10%以上的作物种类 ,须分别选择典型田块。 大型灌区应至少在上、中、下游有代表性的斗渠控制范围内分别选取,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3 个典型田块。 中型灌区样点灌区应至少在上、下游有代表性的农渠控制范围内分别选取,每种需观测的作物种类至少选取 3 个典型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