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经贸大学毕业论文i摘 要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过 20 多年的努力其基本框架已经形成,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等各种因素制约,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其运行还存在法制建设落后、覆盖范围不够广泛、个人帐户没有做实、基金支付风险加大、计发及转移办法不尽合理等诸多不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本文结合笔者在养老保险业务工作实践中的体会,就完善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运行提出了个人的一些看法和观点。笔者在养老保险工作中体会最深的就是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法律的保障,政府在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既是制度的建立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没有了法律的制约,政府制定的
2、政策总是缺乏养老保险制度应有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延续性。当前抓紧制定 社会保险法 ,健全、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使养老保险法制化,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和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投资机制,是必须采取的紧迫之策,长远之策。在制度设计、资本市场环境、基金流失、基金筹资渠道等因素影响下,如何确保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是完善我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否则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将形成的巨大冲击。建议成立专门的社会保险金融机构,走保险与金融相结合的道路,进一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同时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融资渠道,加强基金的管理,逐步推迟领取养老保险
3、待遇的年龄,最终解决历史欠帐问题和个人帐户“空帐”问题。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的计发转移办法,尤其是针对现在人力资源河北经贸大学毕业论文ii流动大、个体参保人员多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更好的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需求和权益,更合理有效的调节各统筹区域之间的基金流动。深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人事改革,适当扩充经办队伍,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素质,逐步建立垂直管理体系。明确机构定位、建立激励机制、理顺部门职能,加快“金保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养老保险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关键词 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对策河北经贸大学毕业论文I目 录一、我国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一) 、立法滞后 .
4、1(二) 、基金风险大,可持续发展面临重重考验 .31、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问题没有解决 .32、养老保险基金的历史欠帐问题还没解决,又形成了个人帐户的巨额空帐 .43、养老保险待遇的替代率虚高,存在隐性基金流失 .44、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渠道过于单一 .5(三) 、计发和转移办法不尽合理 .61、跨统筹区域流动人员的转移办法亟需改进 .62、跨统筹区域流动人员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不够公平合理 .73、个体参保人员死亡的补偿政策没有适时调整 .7(四)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能力亟待加强 .81、日益膨胀的养老保险工作业务,使现实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难以承载 .82、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经费不能及时到
5、位,使养老保险在运作中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 .93、现行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严重滞后,使养老保险在运作中缺乏科学的决策基础 .9二、完善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与措施 .9(一) 、加强养老保险的立法建设 .91、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102、通过立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投资机制 .10(二) 、建立多层次的基金保障体系,应对基金危机 .111、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112、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融资渠道,解决历史欠帐问题和个人帐户“空帐”问题 .113、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减轻当期支付压力 .124、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12(三) 、进一步完善计发和转移办
6、法 .131、规范跨统筹区域转移人员的养老保险转移和计发办法 .132、区别对待企业参保人员与个体参保人员死亡的补偿政策 .14(四)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构想 .15河北经贸大学毕业论文II1、提高经办人员工作素质、扩充人员编制 .152、明确机构定位、建立激励机制、理顺部门职能 .153、加快信息化建设 .16河北经贸大学毕业论文1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我国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 20多年的努力,已经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等各种因素制约,现行企业职工基本
7、养老保险制度及其运行还存在法制建设落后、覆盖范围不够广泛、个人帐户没有做实、基金支付风险加大、计发及转移办法不尽合理等诸多不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一、我国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 、立法滞后依法治国,建立法制社会是我国在总结长期的执政治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基本治国方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对法制性的要求更高,立法先行是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不仅是建立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更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自身不断完善,可持续科学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涉及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公共事业,没有立法的规范和硬约束,便不可能得到有效推进。另一方
8、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质上属于社会再分配,具体的制度安排必然牵涉到政府、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责任分担和不同社会群体或利益集团的利益调整,只能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来制定规则,才能真正集中体现国家在养老保险方面的意志,并具有至高无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企河北经贸大学毕业论文2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政府虽然起着主导性的作用,但更是利益的一方,如果没有超越政府行政权力之上的法制规范与约束,就可能出现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利益失衡的局面,即可能因一时的需要出现政府或一味的强调财政或企业的“减负” ,而损害了劳动者个人的利益,或一味的强调政府或企业的责任,而忽视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责任等现象。西
9、方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中,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在养老保险立法方面存在分歧的现象非常普遍,许多关于养老保险领域的立法,事实上是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相互较量与妥协的结果,这也说明政府可以主导养老保险事务,却无法真正公平合理的确立养老保险制度,政府机关颁行的政策难以维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良性运行。中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改革实践中出现的征缴保险费难、非国有制企业、个人参保率低等现象,其根源也聚焦在了这个问题。因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立法不仅在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权威规范,而且在于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责任与权益的合理配置。然而,我国的目前缺乏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法制规范,迄今为止没有颁行过一部养老保险方
10、面的法律,仅仅依靠行政机关的政策或法规来推动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这种状况不仅无法使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真正走向定型发展,而且因为政策的多变或过度灵活而影响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应有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延续性。现实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立法提出了迫切的需要。没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立法,便意味着这种制度还缺乏法律的认可,人们便无法准确把握国家在这种制度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个人可以期望的养老保障权利,政府与企业、职工责任、权利也无从合理分配,并充分激发出各自的积极性。在没有法律的硬性规定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短期目标,往往靠领导“拍脑壳”制定一些临时性的政策,致使企业养老保险政策随意多变和过度灵活,影响
11、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应有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延续性,河北经贸大学毕业论文3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侥幸心里,极力逃避缴费责任。而且随时间推移当企业与个人出现大量的必然会发生的劳动纠纷时又将反过来影响政府对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的决策,导致政策的更加不确定,从而形成恶性循环。这样不仅影响了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环境,而且给养老保险机构的工作带来诸多困扰。在河北比较典型的例子有:2006 年 11 月底河北省劳动厅为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制定的冀劳社办2006166 号文,文中规定:“从发文之日起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参保企业允许从领取营业执照次月(不早于 1996 年 1 月
12、)起,以职工当年实际工资为基数(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0%。无法确定当年实际工资的,可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按当年全省企业和个人费率补缴养老保险费,免缴滞纳金。但补缴个人帐户部分,单位和个人需按省公布的个人帐户记帐率补缴帐户利息。没有全员参保的企业,从发文之日起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新纳入的职工也可以按上述办法补缴。 ”该文件不仅与 1999 年国务院颁发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悖,而且缺乏可操作性与延续性,为以后的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还有对比河北省 2008 年发布的规范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的两个文件冀劳社200829 号文和其补丁
13、文件冀劳社200875 号文,就会发现在没有立法保障情况下,养老保险政策竟是如此多变和短效。(二) 、基金风险大,可持续发展面临重重考验 1、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问题没有解决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分散在 2000 多个县市区管理,且积累极不均衡,基金管理的难度、风险极大。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我国的资本市场必然不够健全,再加上上述养老保险基金自身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等限河北经贸大学毕业论文4制,导致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实现安全有效的保值增值。2、养老保险基金的历史欠帐问题还没解决,又形成了个人帐户的巨额空帐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先天缺陷,制度实行时就已经退休的“老人”,和已经参加工作的“中人
14、” ,在制度实行之前的工作年限全部作为视同缴费处理,其初衷是考虑通过社会统筹资金来支付老职工的养老金,偿还养老金债务。但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统筹资金尚不足以支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特别是在一些老年人口较多的老工业城市,在制度形成之前一直推行现收现付制的惯性作用下, “老人” 、 “中人”以及 “新人” 之间的代际转移支付压力过重,致使制度实行前不久才参加工作,实行后还要工作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中人”和“新人”的个人帐户中的资金被“挪用”给实行前参加工作时间较长,而制度实行不久就退休的“中人”和“老人” ,结果使得社会统筹帐户与个人帐户的资金被混合使用。这一隐性债务的规模实在太大,具体
15、大到多少,由于计算模型和测算变量的设计不同,各方的估计数值从 1.8 万亿元到 11 万亿元不等。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不久前在北京大学的一次论坛上透露,截至2004 年,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空帐达 7400 亿元,且每年以一千多亿元的规模扩大。 “老人”的帐尚未还清, “新人”的帐又先欠下了。这不仅导致了“名义上的个人帐户”被逐步挖空,形成空帐运行,更是造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长期收支平衡压力过大的根本原因。河北经贸大学毕业论文53、养老保险待遇的替代率虚高,存在隐性基金流失养老保险待遇的替代率是指退休者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占其退休前工资收入的百分比。国际劳工组织 1952 年提出的
16、最低社会保障标准公约规定,参加老年保险 30 年的职工,退休金替代率 40是可以接受的标准,这也是目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待遇水平。从国际社会看,只有少数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超过 60。如美国、加拿大的法定养老金平均替代率为 40,法国最高为 50,俄罗斯为 36,日本为 68。表面上看我国的替代率明显偏高,维持在 70%至 80%左右,这还不包括从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非统筹项目的费用,如果加上非统筹费用,替代率将更高。而现实的情况是替代率再高,也不足以证明我国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有多高。因为,高替代率并不等于高给付水平,更不等于高生活水平。 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是以名义工资为基
17、数的,相应的基本养老金的给付标准也是以名义工资为基数的,而现实的情况是,我国城镇职工的实际工资大大高于名义工资。实际工资高于名义工资的原因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各种名目繁多的实物或现金补贴;二是非工资性收入;三是“制度外”收入。大量事实表明, “制度外”收入是造成当前城镇职工实际收入高于名义工资的重要原因。 “制度外”收入的来源主要是单位和个人创收、权力寻租、非法收入等。实际工资高于名义工资不仅导致养老金替代率的失真,造成养老金名义替代率高于实际替代率,从而使以养老保险待遇替代率作为界定离退休人员收入水平的标尺作用大打折扣,对离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而且直接减少养老基金的
18、来源,造成基金流失,进一步加大了基金的支付风险。河北经贸大学毕业论文64、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渠道过于单一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除政府财政保障支出外,几乎全部依赖企业和在职职工个人交纳,其除了为在职职工建立个人帐户之外,还要统筹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于企业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企业缴费能力一旦下降,必然导致养老金支出的负担加重。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速度的放缓,单纯依靠政府财政的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必将难以为继。(三) 、计发和转移办法不尽合理1、跨统筹区域流动人员的转移办法亟需改进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工资总额的 20左右,计入社会统筹基金,职
19、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 8缴纳养老保险费,全部存入个人帐户。而现行的跨统筹区域转移办法规定只转移个人帐户资金,不转移统筹基金。理论上现有养老保险制度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应存在障碍,但由于在实际操作中,随养老保险统筹区域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社保缴费金额、享受待遇、转移基金数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使得社保关系跨区域转移衔接不畅。从本质上看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不仅仅是办办手续、转转个人帐户的问题,更是转移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具体表现为其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个人帐户资金等等方面。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省级统筹,但各省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人力资源流动状况差异很大,按现行制度,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