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议事规则 、村党支部议事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它村级组织的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进行表决,
2、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 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并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 、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
3、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 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定执行。 、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0、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指导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1、村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镇党委沟通,确定好主题。 3、每次民 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4、民主生活会
4、参加对象为党员村干部 (非党村干部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 )。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 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镇党委。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村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
5、党员参评率达 95%以上。 4、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级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镇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 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镇党委汇总归档。 四、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 )、“三会一课”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
6、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村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 工作报告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村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
7、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 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村党支部支委成员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 )、学习教育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
8、想教育;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以及本地区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 (二 )、学习教育方法途径 1、学习培训。 集体学习: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5 小时,全年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 6天 。 党员自主学习:制定 学习计划 ,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 支部对每次组织党员学习的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学习时要做好笔记。 2、实践锻炼。 组织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 搭建平台: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
9、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岗位锻炼:年轻党员、流动党员在特殊岗位锻炼。 3、组织生活。 “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等。 4、思想政治工作。 从政治、思想 、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宣传优秀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 三 ) 、学习教育措施 1、镇党委及上级党员教育队伍(党校教师、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和领导干部等)深入基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2、村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到县以上党校轮训。 3、组织党员到井冈山革命摇篮、
10、怀玉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本县科技示范基地等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4、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和远程信息网络教育 六、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
11、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七、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 按照文成镇“三级联动”为 民服务承诺制度的要求开展村党支部和党员服务承诺活动。 ( 一 ) 、承诺主体 村党支部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 (二 )、承诺内容 1、村党支部以创建 “红旗单位”和 “五好党
12、支部”为目标开展承诺。 2、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思想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保洁、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 (三 )、承诺制定 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 确定承诺内容 “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 “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支部的承诺由乡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村党支部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 “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
13、)、考核评议 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八、发展 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 1 2 名新党员,培养 3 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和创业青年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
14、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和镇党委审批,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 九、党费收缴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或向支部直接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
15、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村党支部确定一名党费收缴人员,一般为支委组织委员或副支书。 3、按照年初核定标准按月收取党费,并及时向镇党委组织干事缴纳。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地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5、鼓励党员通过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表达爱心,捐款支援灾区建设和帮助困难群众。 6、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 7、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报镇党委及县委组织部批准,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十、流动党员管 理制度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
16、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区别情况、动态管理。 2、党员外出前,应向村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3、流动党员活动证经镇党委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应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所在组织关系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4、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 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5、主动与村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村党支部报告。 6、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村党支部查验,如实向党支部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7、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及时掌握本地外出和外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8、建立村党员服务点,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十一、“两委”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