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税务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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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会 计 税 务 处 理一、 增值税:(价外税,以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 。1、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2、特点:保持税收中性。 (只针对增值额征收)普遍征收。 (各个生产,流通环节都进行征收)税收负担由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 (形成价格)实行税款抵制制度。 (销项一进项)实行比例税率。 (17%、13%、10%、7%等)实行价外税制度。 不含税价适用税价=应纳金额3、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4、征税范围:销售或进口货

2、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具体规定:a、 如:期货等特殊情况。b、视同销售。 生产型企业:50 万以上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业:80 万以上5、增值税纳税人的划分:小规模纳税人:6、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 (注:老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东西实行低税率。如:粮食、水、暖气、煤炭、书、饲料、化肥、农产品等) 。运费的税率为:7%。 (注:2014-4-1,之后改为 11%) 。7、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的抵扣问题:能进入下一纳税环节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容易混为个人消费品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抗。如:房屋建筑物,小汽车等。8、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应交税额=销售额(1+3%)

3、3%(销售额是不含税价)由税务部门(地税)代开的运费发票,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不含税的销售额=含税的销售额(1+ 税率)- 2 -9、常见会计处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已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分录:1、购进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2、销售时: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3、预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4、当已计入进项税额后,又改变原材或库存商品等的用途后。如果进项税额不能再抵

4、扣,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将不能抵扣的税金转入有关成本,费用等账户。借:有关成本费用账户(注: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5、月末应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有关明细从余额的相反方向,转入“未交增值税”账户。6、交税时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关于运费抵扣的问题:1、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 ,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企业运输单位开具的套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其收货人,发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

5、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相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抵扣率为:7% (注:2014-4-1,以后改为 11%)如果运费为 2000 元,则可抵扣的进项税为:20007%=1402000140=1860 的部分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注:【国税函(2009 16 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 2010 年 1 月 1 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 180 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纳税人的认

6、定:- 3 - 2009 年之后,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二、营业税1、概念: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注:征税范围:在我国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为: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外的所有经营业务。也就是说:一项经济业务要么征收增值税要么征收营业税,二者选其一。2、特点:征收范围广。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具有收入的稳定性。 (主要针对第三产业征收)一般以营业金额为计税依据。3、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注:a、上述应税劳务是指属

7、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注: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b、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以下称为应税行为) 。注: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员工提供劳务属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a)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b)能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c)能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d)能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营业税的纳税人的具

8、体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经营税的扣缴义务人:a、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的以购货方为扣缴义务人。b、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由受托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c、 建筑工程实行承包的,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3、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交通运输业 3%建筑业 3%金融保险业 5%邮电通讯业 3%文化体育业 3%娱乐业 5%20%服务业 5%转让无形资产 5%销售不动产 5%- 4 -4、营

9、业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1、营业额的一般规定: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金额上缴财务。5、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三、附加税:1、城市维护建设税:概念: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特点:a、税款专款专用。b、属于一种附加税(注:比照三种主税征收) 。c、 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

10、比例税率。d、征收范围广。纳税义务人:针对交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税之人。税率:市区: 7%。县、镇 5%村 1%计算:应纳城建税额=(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率2、教育费附加 3%3、地方教育费附加 2%4、价格调控基金 1.5%计算方法同城建税。四、企业所得税(一)概念: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二)纳税人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注: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11、) 。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 5 - 非居民企业(三)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所得税征收地点的确定:按收入的发生地点、申报。(四)税率:基本税率 25%低税率 20%(非居民企业)(五)应纳税所得额额计算: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1、收入总额:、概念: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具体构成:a、销售货物收入b、提供劳务收入c、转让财产收入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e、利息收入(注:债

12、权性投资收益)f、租金收入g、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注: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取得的收入)h、接受捐赠收入i、其他收入(重点)j、视同销售情况: 注:视同销售金额的确定、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属于企业自制的东西,按同期销售价确定收入。、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用于股利分配 、属于外购的按购入价确认收入。、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善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2、不征税收入:a、财政拨款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c、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如:出口退税,增值税退税等。3、免税收入:a、国债利息收入。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注:实际上

13、不重复的税原则)c、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收益。 (权益:所有者权益)d、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如:专为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非营利企业。4、扣除项目:、扣除原则:扣除项目,金额要真实、和合法。- 6 -、扣除项目的范围:a、成本 (销售成本、业务支出、其他耗费)b、费用 (三大期间费用)c、税金 (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d、损失 (盘亏、损毁、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帐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e、其他支出:注:(有责任人和保险赔款的应扣除) 。已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

14、入当期收。注:、收益性支出应在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在以后各期分期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资产形成的折扣,摊销等不得扣除。5、扣除项目标准:、工资酬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并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有关规定:a、福利费:按不超过工资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b、工会经费:按不超过工资总额 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c、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工资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算扣除。注:软件公司的职工教育经费可全额扣除。

15、注:工资总额不包括五险一金。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一金:住房公积金。、为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a、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b、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c、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d、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利息支出a、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

16、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据实扣除。b、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数额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借款费用a、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b、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 12 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计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借款,应予资本化,作为资产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计入财务费用)- 7 - 、汇总损失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

17、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时产生的汇总损失。、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特殊情况:a、化妆品、医药、饮料(注:不包括酒)等的制造企业以 30%为标准。b、烟草行业一律不得扣除。、环境保护专项资产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8、。、财产保险费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固定资产租赁费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a、已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b、以融资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劳动保护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总机构分摊的费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

19、费,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注:1、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2、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3、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已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盈利为目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收益和运营结余主要用于符合

20、该法人设立目的事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于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不经营与其不设立目的的无关的业务。、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 -、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不是直接捐赠,红十字会直接捐赠支出不允许扣除。、有关资产的费用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资产损失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挣损失,由其提供的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固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

21、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的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注: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加计扣除的费用税法在税收优惠中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再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摊销。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残疾人员按实发工资的

22、 100%加计扣除。其他人员另见规定。、其他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等。四、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政府性的,如;为非政府性的允许扣除。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及非公益性捐款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实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五、亏损弥补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一下年度的所得弥补,下年度纳税(总额)所得不足弥补的,可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 5 年。5 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而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经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9 - 亏损弥补的含义有两个1、是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 5 年不间断的计算。2、是连续发生年度亏损,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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