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撰写规范 农学院 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学位(毕业)论文不仅在内容上有创造性和创新性,而且在形式上也应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为进一步提高学位(毕业)论文质量,提高论文的水准,使我校研究生的学术观点、学术研究得到科学、准确地反映,参考我国高校学位(毕业)论文和学报论文编排规范,特制定如下规定。 学位申请者应严格按照本规范撰写。凡不符合本规范的论文,研究生部将退回作者修改后再做形式审查。 一、研究生学位(毕业 )论文格式要求 (一)学位(毕业)论文的组成部分与排列顺序 学位(毕业)论文,一般由封面
2、、扉页、独创性声明及版权授权书、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 (插图和附表清单 )、 (主要符号表 )、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 (附录 )、在读期间已发表论文、作者简历、致谢等部分组成,其中带括号部分根据论文类型不同可选。学位(毕业)论文按以上顺序书写编排。 1.封面: 1.1 中文学位(毕业)论文题目; 1.2 学位申请人; 1.3 指导教师; 1.4 学科专业(专业学位除外):专业名称、专业领域名称严格按照专业目录和培养方案填写; 1.5 学位类别:按照专业所属门类填写: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位类别; 1.6 授予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1.7 答辩日期
3、; 2、扉页: 2.1 分类号:按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要求填写; 2.2 密级:涉密论文,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国家规定的密级范围和法定程序审查确定密级,并注明相应保密年限;不需保密的论文不用填写; 2.3 单位代码: 10086; 2.4 学号; 2.5 中英文学位(毕业)论文题目; 2.6 其余项目同封面 (2) (7); 3、独创性声明和 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需研究生和指导教师亲笔签名)。 4、中文摘要 :论文摘要内容字数不少于 800 字,关键词 4 6 个 。 5、英文摘要: 包括论文题目、作者、专业、指导教师、摘要内容、关键词。摘要内容和关键词与中文摘要一致。 6、目录: 目录
4、最多列至三级标题,以阿拉伯数字分级标出。 7、插图和附表清单: 论文中如果图、表较多,可以另起一页分别列出清单列于目录之后。图表的清单应有序号、图表名称和页码。 8、符号、标志、缩略词、计量单位、名词、术语等注释说明,可以集中列于图表的清单之后。 9、引言 10、正文 11、结 论 12、参考文献 13、附录 14、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必须以河北农业大学名义发表的文章):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 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及被索引的相关证明。 15、作者简历: 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最后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工作经历;在学期间参加的研究项目、发表
5、论文、申请专利、获奖情况等。学术论文应正式发表,或有正式录用函。罗列作者著作及学术论文应与参考文献所列格式相同。 16、致谢: 致谢对象限于对课题研究、学位(毕业)论文完成等方面有较重要帮助的人员。 (二)学位(毕业)论文排版要求 1、 论文开本及版芯 论文开本大小: 210mm 297mm( A4 纸),左侧装订,装订后的尺寸为 205287。版芯要求 (指 A4 纸 ):左边距: 30mm,右边距: 25mm,上边距: 30mm,下边距: 25mm,页眉边距: 23mm,页脚边距: 18mm。 2、 论文用中文撰写 (可附相应英文副本) 。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一般510 万字,硕士学位(
6、毕业)论文一般 3 万字以上,用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标点符号要正确, 错别字率不得超过 1。 3、 封面和扉页: 按研究生部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制作。 4、 目录: 建议使用自 动生成目录,格式为:“目 录”黑体三号,字符间距为一个字符,段前段后间距为 1行。目录中中文字体为宋体、页码为 Times New Roman 字体,字号自定。 5、 中文摘要: “摘要”字体为黑体小四号,水平居中;内容另起一行,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关键词”另起一行,字体为黑体小四号,词条为宋体小四号,词条之间用分号隔开。 6、 英文摘要: 字体均为 Times New Roman;论文题目字号为加粗12pt,水平居
7、中;作者、专业、指导教师字号为 10.5pt;“ Abstract”字号为加粗12pt,水平居中;内容字号为 12pt;“ Key words:”字号为加粗 12pt,词条字号为 12pt,词条之间用分号隔开。 7、 标题: 论文一般分三级标题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段前、段后间距为 1行,居中 二级标题:宋体,四号,段前、段后间距为 1 行(空小四号字大小),左对齐 三级标题:黑体,小四号,段前、段后间距为 1行,左对齐 上述段前、段后间距可适当调节,以便于控制正文合适的换页位置。 8、 正文字体: 正文采用小四号或五号宋体,行间距为 18 磅, 为字体调整字间距 11 磅 ; 9、 页眉、
8、页脚: 均采用五号宋体,从“引言”开始添加页眉。“引言”、“正文”、“结论”部分奇 数页页眉居中为论文题名,偶数页页眉居中为“河北农业大学博 (或硕 )士学位(毕业)论文”;页眉下横线为单直线,粗度 1.5 磅;论文页码从“引言”开始按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奇数页码居右下侧,偶数页码居左下侧。 10、 图、表标题: 采用小五号黑体;图例说明和表格中文字采用小五号宋体;表注采用六号宋体。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若图或表中有附注,采用英文小写字母顺序编号,如注,注,附注写在图或表的下方。文中公式的编号,用括号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线条,文中的图、表、公式等与正文之间要有一
9、行的间距。 表格一律用三线表,所有表格、图的标题、中文文字均要求有对应英文标注。 11、 文中所列图形应有所选择,照片不得直接粘贴,须经扫描后以图片(.JEPG)形式插入。 12、 文中英文、罗马字符一般采用 Times New Roman 正体,按规定应采用斜体的采用斜体。 二、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题名 1.1 题名是以简明、具体、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应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亦有助于选定关键词。 1.2 必要时可加副题名,如题名语义未尽,需作补充、引申和说明者或是系列文章,需用副题区别其 特定内容的,均可加副题。副题应另起一行。 1.3
10、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相吻合。 1.4 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词、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摘要 2.1 摘要是对文章内容准确概括而不加诠释评论的简短陈述,内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论文摘要应尽量反映文章的主要信息,要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内容简明扼要,语言精炼,注意不要与结论雷同。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保持内容一致。 2.2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应是一篇完整的短文。采用第三人称。一般不分段表达,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和非公知公认的符号和术语,也不宜引用文章中的 图、表、公式和参考文献的序号。 2.3 摘要中若采用非标准的术语、缩写词和符号等,均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以标
11、注形式予以说明。 关键词 3.1 标示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便于作索引,便于检索,而从论文选取出来,能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 3.2 凡学位(毕业)论文均应具备中文和英文关键词。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分别排在中英文摘要下方。 3.3 关键词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 MeSH 词表、中医药主题词表等词表中选用规范词;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也应作为关键词标出。 3.4 两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引言 4.1 引言作为论文的开场白,应以简短的篇幅介绍论文的写作背景、依据及相关领域内前人所作的工作和研究的概况,说明本研究与前人工作的关系、目前研究的特点、存在问题及作者工作
12、的意义,引出本文的主题。 4.2 引言应开门见山,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不夸大、缩小前人的工作和自己的工作,明确提出本文要研究的科学问题。 正文 正文是学位(毕业)论文的主体。写作内容可因研究课题的性质而不同。属理论文章者,含理论依据、假设、模型、实证;属试验研究文章者含材料和方法、结果、讨论;属应用研究文章者,含原理、流程 或程序结构、试验或应用结果等;属设计类文章应含设计思想、设计实现过程、测试结果等。 5.1 标题层次 5.1.1 指除文章题名以外的大小标题。 5.1.2 标题应简短明确,一般不超过 15个字为宜。 5.1.3 各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
13、数字之间用下圆点“ .”相隔,最末数字后面不加标点。如:“ 1”、“ 2.1”、“ 3.1.1”。一律左顶格,后空 1格写标题。 5.1.4 文内标题层次一般不超过 3 个层次。 5.2 图 5.2.1 图要精选,具有自明性,切忌与文字和表重复同一项内容。 5.2.2 应有 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的图序(如仅有一个图可编为附图)和简明的图题。图题应为中英文对照。 5.2.3 序、图题及图注居中写于留有相应空白的下方。 5.2.4 图要精心设计与绘制,图大小要适中;线条均匀,粗细与文字相称,主辅线分明。图中文字与符号写于适当位置。 5.2.5 图在文中的位置要合理,一般先见文字后见图。 5.2.6
14、 坐标图中的量和单位符号应齐全,并分别于纵、横坐标轴的外侧;横坐标自左而右,纵坐标自下而上。曲线图右侧的纵坐标,标注方法同左侧。 5.2.7 属矢量图者,应在坐标末以箭头示明方向,如图中标 注已表明方向时可省略箭头。轴的交点(原点)以外文字母“ O”表示,不宜用数字“ 0”表示。 5.2.8 图中的文字、数字、符号、单位应同文字描述所用的一致。 5.3 表 5.3.1 表要有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的表序(如仅有一个表可编为附表)和简明的表题,两者之间空 1 字距,居中排于表格上方。表题要求采用中英文对照。 5.3.2 表应精心设计,具有自明性。数据应按一定的规律顺序编排。 5.3.3 表的结构应
15、简洁。表头不应有斜线,一律使用横向三线表。必要时可加分项辅助短横线,标明大项目中所含的小项目数。 5.3.4 表中的参数都应标注法定计量单位的符号。若相邻项的单位相同,可合并标注。若所有项的单位都相同,可将量 /单位标注在表的右下方。 5.3.5 表中的量、单位、符号和文字等应同文字描述相同。表中上下行的数字应以个位为准对齐,有效数字位数不够者应补“ 0”,相邻或上下栏的数字或内容相同者,应一一标明,不能用“同左”、“同右”、“同上”代替。 5.3.6 表内空白代表未测或无此项,“ ”代表未发现或阴性,“ 0”代表实测结果为零。 5.3.7 表中需说明的事项,可用简明的文字附注于表底线下方。
16、5.3.8 表应放在适当位 置,先见文字后见表。 5.3.9 表不宜过大,侧排表应是顶左底右。 5.3.10 内容不应与文字或图重复。 5.4 方程式和反应式 5.4.1 文章中重要的或后文中需重新提及的方程式、反应式等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号,序号加圆括号,右顶格排。 5.4.2 方程式及化学反应式一般居中或左空 3 或 4 格起行,短式者可两三式并列,尾首留空格。 5.4.3 长方程式转行时,应在“ =”、“”、“”、“”等前沿处转行,也可在“ +”、“”、“”、“”等运算符号前沿处转行。两次以上转行者,上下行前沿的开头应以转行 符号“ =”、“”、“ +”、“”等对齐。 5.4.4 反应
17、式在反应方向符号“”、 “”等前沿处转行,式中的反应条件应用小一点的字标注与反应方向符号的上、下方。 5.4.5 注意化学实验式、分子式、反应式、方程式和结构式的排写规则,结构式中间的符号与数学符号应严格区别,如单键“ ”与减号、双键“”与等号、分支键与大于号和小于号等。 5.4.6 在不引起误解的前提下,分式尽量写成横式或负数幂,少用叠式。如A1尽量写成 1/A 或 A-1,以节省版面。 5.5 量和 单位 5.5.1 应严格执行我国 1984 年发布的国家标准量和单位( GB31003102)。 5.5.2 单位的符号应采用国际符号和我国颁布的法定计量单位符号。 5.5.3 图表中用符号表
18、示数值的量和单位时,用量与单位的比值表示,如:m/kg。 5.5.4 指数、对数和三角函数中的变量等,都应是数、数值或量的无量纲组合,如: exp( W/KT), sin( wt)。 5.5.5 表示数值范围的正确写法如: 1.59.6 mL。 5.5.6 一系列数值的计量单位相同时,可在最末一个数值后标单位如: 5,10, 15, 20 cm。 5.5.7 数值偏差的表示方法应规范表示。如( 25 2)为正确表示方法,不能表示为 25 2或 25 2。 5.5.8 表示物质在人体内的含量,统一用 L(升)作分母,不得使用 L、mL、 dL 以及 mm2作分母,也不得用 %表示物质在人体中的含
19、量。 5.6 数字用法 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5.6.1 表示时间 1) 公历世纪、年、月、日、时刻和各种关于时间的记数与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 2) 年份不能简写,如 1993 年不能写成 93 年。避免文中出现“今年”“后年”等字 样。 3) 日期可采用全数字式写法,如 1993 03 18 或 1992 03 18。 5.6.2 多位数 1) 多位数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断开转行,百分数也不能将“ %”移至下行行首。 2) 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 4 位数(含 4 位)应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 3 位空 1/4 字距,不用千分撇“”例如:“ 20 360.24
20、2 1”。 3) 尾数零多至 5 位以上的数字和小数点后零多的纯小数,可采用“ 10n” (n为正、负整数 )的写法。 5.6.3 纯小数 1) 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 0”,如“ 0.21”不能写成“ .21”。 2) 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如“ 0.500, 2.000, 1.750”不能写作“ 0.5, 2, 1.75”,数值的修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6.4 作词素与概数 1) 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和清朝以前(含清朝)的年、月、日,均使用汉字数字,如二乙烯、二倍体、三级护理、十二指肠等。 2) 邻近两个数字并列用表示概数时,数字间不加顿号”、”,如五六
21、吨、十六七岁等。 5.6.5 表示范围 1) 数字范围表示如五到十,可写成 510,三万至八万,可写成 3 万 8 万,不能写成 38 万; 3 1058 105可写成( 38) 105,不能写成 38 105。 2) 百分范围如 50%80%不能写成 5080%。 5.6.6 表示千万亿整数和增减 1) 万、亿可用阿拉伯数字并用。如“一百五十万”可写成“ 150 万”,但阿拉伯数字间不能夹有万、亿,如“十万五千”,不能写成“ 10 万 5 千”,可写成“ 10.5 万”或写成“ 105000”。 2) 数字增减表达应认清概念。增加可用倍数、百分数表示;减少可用百分数表示,不能用倍数表示。 5
22、.6.7 表示物质的体积、面积 1) 每项数字后都应有单位符号。如 5cm 8cm 10cm 或 5 8 10( cm3);而 5 8 10cm 或 5 8 10cm3都属于 不正确的表示法。 2) 表示土地面积的计量单位应当用 m2( 1 平方米), hm2(1 万平方米 )和km2(100 万平方米 ),不可用“亩”。 5.7 外文字母的书写规则 论文中应特别注意对外文字母的正斜体、黑白体、大小写要使用正确,上下角标必须区别明显,易混淆者应标明。 5.7.1 正体的应用 1) 所有计量单位、词头和量纲符号,例如:计量单位 kg, A, mol, , rad, lm ;词头: , M, da
23、, ;量纲: ,N,J。 2) 数学公式中的运算符号和缩写号(如微分号 d, 偏微分号 ,连加号,增量符号,极限 lim,行列式 det 等 )。 3) 常数, e;指数函数、对数函数、三角函数和双曲函数符号;某些特殊函数(如厄米特多项式 Hn(x),伽玛函数 (x)等)。 4) 非负整数集 N,整数集 Z,有理数集 Q,实数集 R,复数集 C。 5) 化学元素符号和物理量符号中,为有别于其它量而加的具有特定含义的下角(如热能 Ep, 宏观总截面 tot),盐酸浓度( CHcl)等。 6) 仪器、元件、样品、机具等的型号或代号。 7) 生物学中拉丁学名的定名人和亚族以上(含亚族)的学名以及属名
24、下的 ssp, var, f, cv 等。 8) 表示序号的连续字母,例如:附录,附录,图 1a,图 2a。 5.7.2 斜体的应用 量符号、代表量和变动性数字及坐标轴的下标符号。如:体积 V,磁量子数 mi等。 1) 描述传递现象的特征数符号。如:欧拉数 Eu。 2) 数学中要求使用的斜体字母。 a. 变数、变动的附标及函数。如: x, y; ifi中的 i。 b. 在特殊场合下视为常数的参数。如: a, b, c。 c. 几何图形中表示点、线、面、体的字母。如:点 B,线段 AB, ABC 等。 d. 坐标系符号。如:笛卡尔坐标 x, y, z等。 e. 矢量、张量和矩阵符号用黑斜体。如:
25、矩阵 A,矢量 a。 3) 生物 学中属以下(含属)的拉丁文学名。 4) 化学中的旋光性、构型、取代基位置等的符号。该类符号后常须加半字线“”。例如: dl-, o-, p-, Z-, trans-, ap-等。 5.8 化学元素与核素的符号 5.8.1 化学元素符号应以正体表示,首字母大写。 5.8.2 核素的核子数(原子质量数)应写在左上角,如: 32P, 36S,不宜写成 32磷, 36硫。 5.8.3 分子内标记原子数应写在核素的右下角,如 3H2 14N2, 14CO2。 5.8.4 离子态:应将“”或“”符号及数量标于右上角,如 Mg2+, Al3 和PO43 ,不宜写成 M g
26、2, Al 3和 PO4 3或 Mg+和 O4 。 5.8.5 电子激发态:用星号“”表示于右上角,如 e*和 。 5.8.6 核激发态:应加核子数于上角,如 110 g*. 5.9 文句与术语 5.9.1 文句要求通顺、精炼、符合语法。用词与标点均应准确、符合规范。 5.9.2 应统一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各学科名词,如用反应速率、电极电势等,分别不用反应速度、电极电位等。 5.9.3 新兴学科的术语尚无通用译名者,应于第 1 次出现时加注原文或注译。 5.9.4 缩写某机构名称,必须在第 1次出现时注明全称。 5.9.5 使用首字缩写词,若为非公知公认者,在第 1次出现时
27、注明全词。 5.10 汉字和标点符号 5.10.1 汉字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除特殊需要(应标明)外,不用废除繁体字、简体字,严禁使用自造字,以及其它错别字。 5.10.2 标点符号的用法应以 1990 年 3 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标点符号的用法为准。 )外文字母、阿拉伯数字、百分号等并列时,它们之间一律用逗号 “,”,而不用顿号“、”。 )外文字母后,阿拉伯数字后及百分号后的句号一律用黑园点表示。 )半字线“”用于复合词等。 )一字线“”用于起止或范围等。 )二字线“ ”用于注释、同义词以及意思的转折和引申等。 )范
28、围号“”用于数值范围。 省略号:用 1 个三连点线或 2个三点,其后不再写“等”字样。 结论 是全文的最终总结。结论应精炼、完整、准确,不是正文中各段小结的简单重复。要以正文中的试验、设计或考察得到的数据、现象的阐述分析为依据得出。应当严格区分研究生的成果与导师的科研成果的界限。 6.1结论应包 含以下内容: 6.1.1 由对研究对象进行考察或试验得到的结果所揭示的原理及其普遍性。 6.1.2 研究中有无发现例外或本研究尚难以解释和解决的问题。 6.1.3 与先前已发表过的(包括他人和作者自己)研究工作的异同。 6.1.4 本研究在理论上和实用上的意义及价值。 6.1.5 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内容的建议。 6.2 学位(毕业)论文结论应编排于文章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