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家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是服务于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战略的迫切需要;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的重要途径;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动高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功能有机融合,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支撑和有效手段。 因此,教育部号召全国 教育系统要站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新起点上,力争用 5 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现“创业政策比较完善、创业教育基本普及、创业平台较为健全、创业氛围更 为浓厚、创业成果更加丰富”的高校创新创业工作目标。 第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
2、划 是增强大学生 实践能力、创新 能力和创业能力 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 “十二五 ”期间实施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的意见 ( 教高 20116 号 ) 、教育部关于 做好 “本科教学工程” 国家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实施工作 的通知 ( 教高 函 20125号 ) 、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 ( 教思政 20121 号 ) 、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 作的意见 (教办20103号 )、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 2007 1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
3、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7 2 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 实践能力、 创新 能力和 创业 能力 ,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创业 实践等创新活动,为了加强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 三 条 我校开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 培养 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创新 能力 、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 以 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和能力 为目标,以兴趣驱动、突出自主、注重过程 、 引导创业 为原则,以问题探索
4、、 课题研究 、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 为载体,以获取科学方法、知识和体验为内容,以学生自主开展研究性实验 和创业活动为形式,以时间有余地、场所有保证、经费多方筹措、政策积极引导、机制彰显自由为条件,开展创新 创业训练 计划,培养高素质创新 创业 人才。 第 四 条 我校开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的工作思路是:健全组织、搭建平台、营造氛围、规范管理、有效实施。 健全组 织: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 专家组 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教务处负责计划的实施组织工作,各院系负责本院系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 ,大 学科技园负责 “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 工作 。 搭建平
5、台:依托专业学科优势、各类实验室资源 、大学科技园和 校企合作关系,通过开放各级 各类 实验室, 搭建 政策平台、研究平台 、创业实践和孵化平台、信息化平台。 营造氛围:学校制定配套办法及奖励措施,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的校园文化环境 和氛围 ,鼓励学生踊跃参与,激励 教师 积极指导。 加强管理: 从转变教育 思想 观念 、 营造 创新 创业 环境 、 精心设计实施 方面 推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以 学生 自主 创新 实验 和创业活动 为主,从 参加 训练项目 的态度 、 研究能力 和 创新精神的发展 、 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提升、 研究成果质量 和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 等方面 评价 训练项
6、目 。 加强项目过程监控, 大力宣传推广,增强示范辐射作用。 有效实施: 训练计划项目 由学生提出或学生和导师拟定或导师提出学生选择,以兴趣、自主、过程 、 可行 为主导, 使学生学会实践探究 、 技术开发、市场推广、 总结反思 、 改进提高。 多方筹措经费保障计划实施。 第 五 条 我校开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工作,要从制度、经费、 师资、条件等方面入手,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打造 成为大学生自主学习的助推器、大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源地、大学生知识和技能融会贯通的熔炼炉、大学生优秀成果的培育沃土、大学生专业学习和成长成才的实践乐园 ,构建出具有我校特色的创新 创业 人才培养模式,
7、营造出适宜发展创新 创业 意识与 能力 的人文氛围和科技环境, 探索出一条开展 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的成功之路 。 第 六 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 实践 、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由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设计 、 自主开展研究工作 、自主实施创业实践活动 。以“研究 或实践 过程”为主,强化实践能力和个性培养,兼顾“研究 或训练 成果”。创新 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重在让大学生参与和体验科学创造、实验 研究 、创业实践 的过程,培养创新思维和创新 创业 能力。 第二章
8、 组织与管理 第 七 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实行 学校 和院系两级管理。实施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的核心就是开展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项目 级别 分为国家级、省 市 级、校级 ,项目内容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 (学术 )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
9、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 (或创新性实验 )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活动。 第 八 条 校级管理由学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领导小组 、 学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专家组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 学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团委、学生处 、产业处、科技处 、资产处、财务处、 大学科技园、 工程训练中心、部分院系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 训练 计划项目的开展,制定政策,搭建平台,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举办学术沙龙
10、,争取社会支持等。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学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专家组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对国家级 、 省市级 、校级的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进行评审、检查和验收,并提供指导意见。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是由领导小组聘任的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专家,其职责是:组织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指导院系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改革,指导院系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 第 九 条 院系成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工作组,由教学院长(主任)、 3 5位专家、 小组 秘书组成。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搭建创新 创业实践 平台、组织项目
11、指导教师,负责本院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的申报、评审、运 行、验收,并向学校推荐校级、 省市级 和国家级项目。 第 十 条 学校要推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的顺利实施,必须从转变教育观念的宏观层次、营造创新 创业 教学环境的中观层次、精心设计实施的微观层次等多个层面开展工作。 第 十一 条 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 要 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 在校园里形成推崇创新、尊重创业、宽容失败的文化 氛围,努力营造能创新、敢创业、创成业的良好环境。 优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顶层设计, 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
12、化素质教 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第 十二 条 努力建设以探究为特征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学与科研互动,促进教师与学生互动,提倡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和合作性学习,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思辨能力和批判性思维方式 。 努力建设以能力为取向的实践模式,通过加强实践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 十 三 条 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一方面, 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 ;另一方面
13、,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 逐步 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 适时 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或 研究所 。 第 十四 条 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目标,建立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和创新创业教育网络平台,精心打造“企业家进校园”、“创新创业大讲堂”等精品讲座,举办实战色彩浓厚的创新创业竞赛,创建一批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利用科技园区的创新文化、创业环境 和创新资源, 积极创造条件对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项目进行孵化,切实扶持一批有激情、有目标、有能力、有准备的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逐步形成
14、“科技园区助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业信息跟踪系统,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体系。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十 五 条 学校将动员本科生(一、二、三年级)依据自身特长和兴趣,以创新 创业实践 平台为依托自由申请, 项目 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提出,学生选择。 第十 六 条 计划项目原则上每 学期 申报 一 次。申请人为学生个人或团队,项目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 5 人, 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每个项目可以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
15、教师为指导教师, 创业实践项目还要选择企业导师, 项目构思、设计和实施以学生为主,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十 七 条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学生要对 实施 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课题范围是:结合学校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 的课题;开放实验室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学生自主寻找的项目;从课题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伸出的课题;社会调查及其它有研究或实践价值的项目。 第四章 项目评审 第十 八 条 项目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注重创新性、现实性、可操作性、应用性,项目应有一定理论意
16、义和学术思想、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 、市场推广前景广阔 。 第十 九 条 立项资助对象是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实践动手能力,且在学术科研方面有浓厚兴趣 或在市场推广方面富有特质 的本科生。 第 二 十条 院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练计划 工作组负责对本院系项目初审并向学校推荐,由学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给通过项目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网上公示后形成 省市级 和国家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最终名单,报上级备案。 第五章 项目运行 第 二十一 条 项目批准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签署合同书并下拔 50%项目 经费,确保在项目
17、实施过程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 2年,创业实践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 4 年。 第 二十二 条 学校有关单位应根据需要 为计划项目开放 各级 重点实验室、国家级 和 省市级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实践基地及其他实验室,各类实验室对其免费开放并提供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等。 第 二十三 条 学校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学生开展创新 创业计划项目 提供完善的后勤服务保障。要建立专门网站为信息发布、交流讨论、师生互动、成果展示等提供平台。 第 二十四 条 学校教务处对项目实施全程监控,受资助项目应依照计划提交项目执行情况简表,建立 项目 进展记录机制。 第二十 五 条 对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需终止或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 等事项,由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专家组给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 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