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年第36号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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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财税 2016 年第 36 号文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界定(一) 、普通纳税人(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二) 、特殊纳税人确定(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 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

2、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二、纳税人的分类(一) 、纳税人的分类(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1、一般纳税人标准(财税 201636 号附件 2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五)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 500万元

3、(含本数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二) 、特殊一般纳税人(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三) 、一般纳税人的登记(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五条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三、扣缴义务人

4、确定(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合并纳税人(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七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五、会计核算规定(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八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第二章 征税范围一、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九条 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

5、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及例外事项(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一)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 含省级)财政部门监 (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二)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三)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

6、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一)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财税 201636 号附件 2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

7、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三、属于境内销售的范围(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 服务 (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 (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 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 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 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不属于境内销售范围(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 境外单位或

8、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五、视同销售范围及例外(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十五条

9、 增值税税率:(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 项、第(三)项、第(四 )项规定外,税率为 6%。(二)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 11%。(三)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 17%。(四)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二、征收率(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备注:销售房地产征收率为 5%,见附件 2 中。三、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财税 201636 号附件 2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十五)扣缴增值税

10、适用税率。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一节 一般性规定一、计税方法分类(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十七条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二、一般纳税人适用计税方法(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1、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财税 201636 号附件 2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六)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

11、法计税: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市发200851 号) 的规

12、定执行。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2、建筑安装业规定(财税 201636 号附件 2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七) 建筑服务。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

13、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 年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计税方法(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十九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四、应扣缴税额(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第二节 一般计税方法一、应纳税额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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