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观念误区2009 年 6 月 12 日,武汉市 5141 位困难家庭市民参与余家头经济适用房公开摇号。在摇中的 124 位市民中,有 6 人的购房资格证明编号是连号,5141 人中摇出“六连号”的几率是千万亿分之一。6 月 22 日上午,武汉市政府新闻办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六连号”情况。新闻发布会仅仅开了 55 秒钟,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短新闻发布会”,也由此引发人们对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热议。 2008 年 5 月 1 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对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要求已经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层面,中央领导也不断对此表示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这些都
2、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但另一方面,对于某些政府部门来说,对于信息公开的意义认识上还有偏差,对保障公民知情权还不够重视,却又碍于法律法规,不得不“走过场”,于是才出现“史上最短新闻发布会”这样的怪现象。由此我们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还是要从澄清一些观念误区入手。 掌握主动权不是要加强管控 2008 年 6 月 20 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人民日报时的讲话中指出:“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2可是,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掌握主动权,往往简单地理解成是加强对新闻的管制,简单地处理成“要你说,你就说”以
3、及“让你怎么说,你就怎么说!” 今年 4 月 16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 1 号楼失火。当地宣传主管部门迅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将境内、境外,中央、地方各媒体召集起来,新闻发言人在介绍情况时表示,新闻发布会进行的同时,消防官兵正在火场紧张扑救。这场新闻发布会被与会的境内外记者誉为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表率的实证,一些专家学者也对此举大加赞赏。然而,次日大家看到武汉本地报纸的报道后,都感觉十分费解。如此重大的突发事件,本地报纸全部在靠后的版面中,选取了不起眼的位置发布了一条极简单的文字稿,连图片都看不到。而这份通稿全文仅 20 字左右,被记者戏称为:“史上最短通稿”!一位网友在网上调侃道,武汉市相关
4、部门如此惜时、惜字如金,堪称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楷模。 当然,类似市政府办公大楼失火的事情,在以前很难被公开报道,现在能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能被报道,已表现出了政府在信息公开透明上的很大进步。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这样的信息公开透明距离受众的要求还远远不够,因此才会引来人民群众的不满。 实际上,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手机几乎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话,四通八达的网络传递信息是以秒来计算的。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你说什么,受众就听什么”的时代已经远去了。事实上,政府越坦诚,信息越公开,老百姓越理解、越支持,政府的形象越好。靠瞒报漏报,靠遮遮掩掩,靠封堵记者的口,表面看来是为了维护政府的形象
5、,实际上却是帮了3倒忙。 “快报事实”不是“只报结果” 2005 年,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目的在于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核心就是信息发布要快、要准、要有序,主动抢占制高点,有效地去主导舆论,而不是把制高点和主导权拱手让给别人,事后再被动地去“澄清事实” 、 “释疑解惑” 。在实际操作中,有人将“预案”的要求总结为“快报事实,慎报原因” 。就是事情发生了,有些情况已经搞清楚了,就要在第一时间说,弄清楚多少说多少。 “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既满足了民众的知情权,又彰显了政府的权威性,还保证了主流媒体在主导舆论方面的作用。但是,在有些
6、信息公开的案例中,“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却被理解并执行为“快报结果,慎报原因”,起到的效果有时适得其反。 今年 2 月 5 日上午,武汉市汉正街发生大火,省市两级消防部门 79 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大火扑救了十几个小时。同一时间,媒体记者坚持在现场采访。然而,在下午 5 时许,市属媒体接到有关部门提供的通稿,上面仅罗列了一些救灾过程中的冷冰冰数字,以及一大堆大小官员的名字。对于有些政府部门负责人而言,灾难报道意味着“抹黑”,能不报道就尽量不报道,非报不可,就要求媒体控制报道篇幅和报道规模,淡化社会关注度。所幸的是,武汉地区大部分媒体最终还是按照新闻规律办事,翔实报道了火灾的全过程及受灾群众自救、
7、互救的动人故事,有力地杜绝了不实传言4的散布,有效稳定了民心,对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 6 月 17 日,湖北石首市高基庙镇长河村 5 组青年涂远高在石首永隆大酒店厨师岗位上非正常死亡,引发了一场警民对峙、武警与群众发生冲突、事态之严重震惊中央领导的群体性公共危机,这一危机被称为“石首事件” 。在长达约 80 个小时的危机处理过程中,一方面是政府的新闻发布语焉不详,另一方面是网友借助非正式媒体发布信息、探寻真相。据不完全统计,这段时间里,体现政府立场的新闻稿只有 3 篇,而一网站的贴吧中就出现了近 500 个相关主帖;在一些播客网站上,出现了不止一段网友用手机拍摄的视频。
8、6 月 24 日,人民日报就石首事件发表文章说,面对突发群体性事件,政府和主流媒体仅发布信息还不够,还必须迅速了解和把握网上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迅速回应公众疑问。如果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上缺席、妄语,甚至想遏制网上“喧哗”,则既不能缓和事态、化解矛盾,也不符合“十七大”精神。 从“快报事实”走向“快报结果”甚至“只报结果”,是不符合信息公开透明要求的。现代受众的“知情权”意识越来越强,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会对政府处置事情提出一连串的“为什么”,而且要求“互动”,尤其是在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事情上。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对所有能查实的事实及时公之于众,深入细致地报道事件的发展过程,解答公众的各种疑问
9、,让公众得到全面透明、准确的信息,才能掌握舆论主导权。 “灾难新闻”未必是“负面新闻” 5过去,在重大灾难面前,各级政府习惯于“外松内紧”,不把真相告诉公众;媒体也受“泛政治化”宣传观念的影响和保守媒介制度的制约,把“灾难新闻”当作“负面新闻”,本能地对灾难报道选择沉默或观望。2003 年非典疫情早期,媒体的缺位和沉默,让谣言泛滥人心惶惶。去年的“3?14”拉萨暴力事件,错失信息披露的先机,国外媒体的不实传言、甚至恶意谣言满天乱飞,即使随后我们尽了最大努力公开各种信息,都难以挽回业已遭受损害的国家形象和媒体形象。 这一状况,在去年汶川地震有了转折性的变化。2008 年 5 月 12 日,四川汶
10、川地震后不到 10 分钟,国家地震局就迅速通过新华社向全社会发布了消息,并及时发布了各地震感的信息;中央电视台也在第一时间中断其他节目的播报,迅即开始震情与救灾的现场直播;第二天,人民日报及各地媒体都纷纷开始了对灾情和救灾情况的多版面、立体化、多层次的报道;各大网站也及时更新灾情和救援的最新信息。相比较 30 多年前的唐山大地震,汶川地震信息的及时、公开、透明程度让所有人兴奋不已。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2008 年 5 月 16 日至 17 日,四川省统计局与重庆市统计局下辖的两地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联手进行的调查表明:两地受地震影响的地区社会稳定,信息公开透明对稳定民心起到了重要作用。连许多海外媒
11、体也认为,汶川大地震是中国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典范之作。这一案例说明,“灾难新闻”未必就是“负面新闻”,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成为塑造良好政府形象的契机。 6结语 今年 5 月,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与 ICCD 国际传播促进中心联合举办的“灾难性事件与媒体责任”研讨会上,学界与业界都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信息透明化时代是否已经全面到来?与会代表认为,仅仅凭借汶川大地震的公开报道就认为信息透明化时代全面到来似乎言之尚早。汶川大地震毕竟是百年难遇的重大事件,而公众日常生活中需要政府公开透明的是海量信息。特别是由于抗震救灾中需要民族精神的高扬和体现,媒体也比较多地传播正面的、和谐的声音,即便有些负面信息也容易被主动回避。“史上最短新闻发布会”事件也说明,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上还有很大不足。 2008 年 6 月 20 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人民日报时发表讲话提出,“要按新闻规律办事” 。这既是对新闻宣传工作基本理念的尊重,又是对新闻宣传工作基本范畴的回归。我们应当看到,信息公开透明得民心、顺民意,对推动党和政府工作有利。相反,信息遮掩、隐瞒既不得民心,也必将阻碍党和政府工作的有力开展。因此,我们认为,不妨把汶川地震看作中国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进程的一个良好开端,同时也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付出更多的努力。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