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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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遏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鲁教基字 201811 号)和烟台市教育局等 5 部门关于转发鲁教基字 201811 号文件的通知(烟教发 2018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分类治理行业乱象,规范办学 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

2、主要任务 (一 )治理行业乱象 主要规范治理: 1.无证无照实际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 2.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教育培训等相关内容,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实际从事教育培训经营活动的机构。 3.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 )规范办学行为 主要规范治理: 1.办学方向、教学内容、办学行为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国家相关 法律规定。 2 2.管理混乱,提供虚假资质、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抽逃办学资金、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3.开展语文、数学等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

3、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4.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三 )消除安全隐患 主要对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房屋建筑质量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上述三类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格整改,直至停止办学。 三、职 责分工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以市政府联系教育工作的副主任牵头的“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市治理小组” ),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为市治理小组的成员单位。市治理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各

4、镇街、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并完成各阶段任务以及做好信息汇总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教体局:负责牵头指导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治理工作,会同市民政局、 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研判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并给予处置;加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治理、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指导、家校合作共育等工作。 市公安局:配合市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3 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和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的查处等工作;维护工作现场秩序,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排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校

5、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合格情况进行鉴定,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行为。 市民 政局:负责牵头指导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治理工作,会同市教体局等相关部门研判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并给予处置;负责对获准办学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进行登记。 市人社局:负责牵头指导人社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治理工作,会同市教体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研判相关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并给予处置。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指导在市场监管(工商)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治理工作,会同市教体局等相关部门研判各种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6、并给予处置。 各镇街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 政府是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主管副镇长(主任)牵头、相应部门、社区、辖区中小学参加的治理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各镇街辖区内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和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市治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各成员单位要分别安排 1 名分管领导和 1 名骨干力量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名单(附件 2)于 6 月 30 日前报市治理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269967;联系人:孙淑荣,邮箱: 。 四、实施步骤 4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排查

7、统计 (2018 年 6月底前完成 ) (一 )安排部署 (2018 年 6 月上旬 ) 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治理小组成员单位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安排部署。 (二) 广泛宣传 ( 2018 年 6 月中旬) 以市治理小组名义,通过 市电视台、今日莱阳等媒体,发布公告,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统一社会思想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 摸排统计( 2018 年 6 月底) 各中小学对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市治理小组牵头,组织 人员深入社区,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情况,全部登记造册,梳理汇总各种隐患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作为进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

8、的基础性数据。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集中整改 (2018 年 10 月底前完成 ) 市治理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按照“办摸排、边治理”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形分类整治、对账销号。 (一)对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房屋建筑质量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 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虽然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但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三)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主要指语文、数学等

9、 )出现的“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市教体局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 (四)市教体局要督查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落实情况,严查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查中小学 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0、整改的,要加大查处力度,直至停止办学。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完善机制 (2018 年底前完成 ) (一)加强舆论宣传,为治理行动营造良好氛围。认真组织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备 案、登记等标准,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诚信质量办学。积极宣传中高考改革精神,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 (二)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市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的信息变化情况。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发现机制、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和违规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11、和诚信经营。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加强市治理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协同监管信息和黑名单信息的互联共享。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二是严密组织实施。治理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精心筹划,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方

12、案计划,明确治理行动时间表,向社会公 布举报电话。要对区域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排查一遍,切实摸清培训机构底数,为治理行动奠定基础。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逐一制定治理措施,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治理任务如期完成。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要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认真组织预先风险评估,制定好防范预案。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保护好学生、家长利益和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权益,防止简单粗暴。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关注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 1、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小组名单 2、市治理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登记表 3、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统计登记表 7 附件 1

13、: 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 组长: 莱阳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 莱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莱阳市民政局副局长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莱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莱阳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各镇街分管教育工作的副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8 附件 2: 莱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序列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 工作人员 注:此表请各成员单位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报市教体局职教科(邮箱 ly ),联系人:孙淑荣;联系电话: 7

14、269967。 9 附件 3: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排查登记表 序号 所在镇街 机构名称 具体地址 登记法人 办学类型 面向群体 现有证照 安全达标 招生规模 收费许可及标准 是否竞赛 考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填报说明:按照现开展办学的实际情况和范围统计登记。 C 填写机构登记名称(未登记的填写牌匾名称); D 具体到门牌号或道路; F 填写“学科类”(英语班、奥数班等和学科课程有关的培训均在此类统计)、“体艺类”(舞蹈、体育、琴艺等艺体特长类培训)、“其他类”(书法、围棋等兴趣拓展类培训),涉及多类型培训的,以主要类型为主,不重复计数; G 填写“小学”“初中”“高中”“幼小衔接”,涉及多个学段的均应填写; H 填写“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涉及多个的均应填写; I 填“达标”“不达标”。主要查看是否有校舍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合格手续,无的视为“不达标”;J 填写容纳培训学生总数,非正在培训的学生数; K 填写收费许可的依据(如物价部门等的依据,若无,应填写“无”)和收费标准(填写“元 /课时”,每课时一般按照 1 小时或 45分钟计算); L 填写“是”“否”,指该机构是否组织学生考试、竞赛或参加考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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