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理论暨正部级职务兼任领导人的情况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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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兼职理论暨正部级职务兼任领导人的情况研究作者: 叶鸣鸥 发布日期: 2010-10-19 出自: http:/第一部分 兼职理论研究一、何谓兼职兼职现象在古今中外的生活中都很普遍,倘若要问起来,大约每个人都能举出一二例来,不光高层的政治生活中有,普通百姓身边各类单位中也可能有。然何谓兼职呢?“兼”字最初的意思,根据说文的解释,是一个人拿着两颗禾苗,延伸开来,就是指同时涉及或具有几方面的情况。因此, “兼职”作字面上的理解,便是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以上职务。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兼职”一词作如下解释:“在本职之外兼任其他职务” 。从这个解释也可以看出,肯定要一个人要同时具有两个以上职务才算兼职。这个解

2、释传达的另一个信息是,一个人同时具有的各职务之间是有主从之分的,为主的是本职,而兼职居于从属地位。一个人必有一个本职,而后才有兼职;如果不存在本职,则谈不上兼职了。不同情况下本职和兼职的划分并不一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这一点将在之后谈及。其实,兼职一词既可以作动词,表示在本职之外兼任其他职务的行为,也可以作名词,表示本职之外兼任的职务。究竟是何种词性则要依据上下文加以判断。二、兼任和兼代一人同时具有两个以上职务的情况,大约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情况是,一个人具有正式任命的职务,同时又临时地担任另一个或多个职务。这个临时担任的职务,有的不正式任命,有的虽正式任命,却也是正式地任命为代理或署

3、理的职务。另一种情况下,一个人被正式地任命担任两个以上职务。对前一种情况,我们一般被称为兼代,而后一种则称之为兼任。二者区别在于兼职是否是正式任命的职务,这里并不考虑本职是否正式任命的职务。尽管如此,本职和兼职均为临时任职时,仍然属于兼代的情况;而一般是不会出现本职为临时任职、兼职是正式任职的情况,所以本职是否正式任职并不会对兼任和兼代的划分产生影响。1、兼代兼代,原本是为了代理职务,只不过职务代理人本身另有本职,于是形成兼代。由于代理在一些场合也被称为署理,所以也有称兼代为兼署的。关于代理和署理的区别,目前的各种工具书基本上不做区分,作区分的也仅仅称署理更为正式。事实上,在现在的政治实践中二

4、者基本上绝少混用,要么统一使用代理,要么统一使用署理,所以进行区分的意义也不太大。因此,这里也统一将兼署称为兼代。出现兼代的情况的直接原因大体有两种,一种是程序上的,另一种是任用资格上的。(1)程序性兼代程序上的原因导致的兼代,主要是有些职务需要经过正式的任命手续,例如人大选举等,而这些手续并不能够在前任离职后立即履行完毕,像人大一般一年才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则前任离职后、任命手续履行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就必须要有人代理有关职务。程序上产生的兼代,有时候代理人就是正式人选,而需要等待履行有关程序,有时候则不是正式人选,仅仅在职务空缺时代行职权。当代理人就是正式人选时,兼代职务往往有两种安排:一种是

5、正式职务为副职,兼代的职务为正职,以副代正。现在许多省的省长就采用这种方式换人,省长人选先担任副省长,并兼代省长职务,经过人大正式选举后正式担任省长,同时就不再担任副省长。另一种安排是正式职务为通常会固定兼任的两个职务中的一个,而兼代的职务为另一个。这种安排往往用于通常固定兼任的两个职务中,一个任命手续简便,而另一个手续复杂的情况。例如国务院的部长就可能采用这种方法,部长人选先担任部门的党组书记,兼代部长职务,等到人大正式任命后便由党组书记兼代部长变成党组书记兼任部长。当代理人不是正式人选时,本职和兼代职务的关系往往没有代理人是正式人选时那么密切,例如两个职务间可能是平行关系,例如 2005

6、年曾荫权辞去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时,便由孙明扬署理,而当时孙明扬的本职是特区政府房屋规划及地政局局长,所以实际上是兼代的性质。当然,副职代理正职的情况下,也不一定副职就是正式的正职人选,例如 2007 年 7 月李建国辞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后,即由副主任崔林涛担任代理主任一职,这也是一种兼代行为。(2)资格性兼代任用资格上的原因导致的兼代,主要是因为兼代职务的人并不符合任用资格,不能够正式任命担任该职务,只能采用代理方式。资格性兼代的职务代理人也有就是正式人选和不一定是正式人选的区别。正式人选的职务代理人往往因其资历尚浅,通过代理职务来熟悉有关事务。而不一定是正式人选的兼代,有时候更像一种

7、试用期的性质,通过兼任的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试用,如果试用不合格则免去兼代职务,如果试用合格则可以正式任命。这种资格性兼代,在我国近些年高级干部的政治实践中比较少出现,但在基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更常出现。而且这两种资格性兼代在古代也是有的,前一种例如汉朝有以下级官员兼代上级官员,称为“行” ;后一种在汉朝便开始出现,后来历朝都有沿用,则称为“守”或“试署” ,南北朝后也有称为“兼”的,如果试署的官员试用合格则进行正式任命,称为“真除”或“正授” 。以上所说的兼代原因,仅仅是表面上的直接的原因。事实上,在实践中的原因往往更为复杂,例如上面所提到的省长换届,之所以常常选择不在人大换届时换人而要采用兼

8、代方式,表面上看是程序性的原因,有时候可能更多地出于平稳过渡的考量,实际上更像是资格性兼代。本文中,所研究的情况都以正式任命的为准,因此基本上不涉及到兼代的情况。文中提到的兼职,也专指兼任情况。2、兼任兼任,就是同一人所担任各职务同时都是正式任命的职务。兼任的范围是很广的,各种不同行业都可能出现兼任。例如一个工人可能既担任班长,又担任工厂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同时还担任市人大的代表,他的兼职可以涵盖不同的范围和领域。因此兼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广义兼任和狭义兼任广义的兼任,就是如前面所说,不管什么行业领域的职务,只要是经过正式任命,则一人同时担任两个以上职务就算是兼任了。而狭义的兼任,则

9、专指某个范围内的兼职情况,通常指本职所属范畴的职务兼任情况。例如前例所说的工人,他的职务可能较多,但如果专门考察他在工厂内部的兼职情况,则其市人大代表的职务就不再列入兼任的考察范围。也就是说,通常狭义的兼任是选取了广义兼任的一部分范畴进行考察的。而我们研究政治领域的兼任,则一般专指在党政机关之中的兼任,有时候甚至可以缩小到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都排除在外。这就是兼任的范围上的弹性。当然,兼代同样存在这个范围的问题,但大部分时候会进行代理的职务都是同一个范畴或领域内的职务,不同领域的兼职往往是委员性质的职务,这些职务通常都不能代理。例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的委员代表等等,都是不可以代

10、理的。所以,不同范围的兼代情况比较少。两种范围的兼任概念有时候是交错使用的。例如我们研究政府官员的兼职情况,大部分时候是狭义的概念,专门指其在国家机关中的兼任情况,但在谈到政府官员不得在企事业单位中兼任领取薪酬职务时,又会使用广义的兼任概念。因此,在人事管理中广义的兼任概念与狭义的兼任概念同样重要。在本文中,专门研究领导人职务和正部级职务之间的兼职情况,因此如无特别说明,都是选取狭义的兼任概念。(2)临时兼任和固定兼任兼任依据其需要,又分为临时兼任和固定兼任。所谓临时兼任,就是临时性质的,不是长期固定的,可能仅仅某一个时间或某一个人选刚好需要安排兼任才出现的。而固定兼任就是相对来说比较固定,形

11、成了一种制度或惯例,一般担任甲职务就必会安排其兼任乙职务,这就是固定兼任。对临时兼任来说,临时的时间可长可短,只要是属于一人一时之选,就是临时兼任。可能仅仅兼任一天,也可能一个人兼任某个职务几十年,只要换一个人、换一个时间,可能就不安排同样的兼任,则仍应该视为临时兼任。像贺龙担任副总理兼体委主任十几年,而此后没有一位体委主任能由副总理来兼任,我们就只能够将此视为临时兼任,而不能视为形成了副总理兼任体委主任的惯例。而固定兼任的时间也是可长可短的,在某一个时期内是固定兼任,换了一个时期可能制度发生变化,不再安排固定兼任了,这都是有可能的。或者说大部分时候都是固定兼任,但对某个时间、某个人选来说刚好

12、不适合安排兼任,我们仍要抓住大局,以固定兼任为常态,而将一人一时的不兼任作为特例处理。例如在 1987 年前,北京市委书记都仅是正部级官员,并不安排兼任政治局委员,而 1987 年后,历任北京市委书记都安排了政治局委员的兼职,我们就可以说从 1987 年后北京市委书记兼任政治局委员是一种固定的兼任。三、兼职种类辨析兼职的情况比较复杂,尽管这里已经将兼代和跨领域兼任的情况排除出了研究范畴。为便于理解,我们先看谷牧同志的一段简历:a)1977 年 8 月 21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闭幕,谷牧在会上当选为第十一届中央委员;b)1977 年 12 月 14 日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13、议闭幕,谷牧在会上被选为山东省出席第五届全国人大的人大代表。c)1978 年 3 月 5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谷牧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同时,继续担任中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d)1979 年 3 月,谷牧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政治委员,并担任基建工程兵临时党委委员、常委、第一书记。e)1979 年 7 月 1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并任命谷牧为委员。f)1979 年 7 月 30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设立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和进出口管理委员会

14、,两个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会议同时任命谷牧担任这两个委员会的主任。同时,中共中央任命谷牧担任这两个委员会党组书记的职务。g)1980 年 2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中共中央书记处,谷牧被任命为书记处书记。h)1980 年 3 月,谷牧任中国共产党中央财政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在这段简历中,包含了大部分的兼职情况。我们可以看到,仅仅是粗略的统计,在1980 年 3 月时,谷牧同志就同时担任了中共中央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副总理、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财经委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和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三个国务院部委的主任

15、和党组书记,解放军基建工程兵政委及临时党委委员、常委、第一书记等 16 个职务,这个兼职是够多的了。在这些兼职中,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1) 以上级机构官员兼任下级机构负责人,例如以国务院副总理兼任国家基建委主任,国家基建委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谷牧作为分管领导兼任分管部门的负责人。(2) 同时担任一个部门下几个相对独立的平行机构的负责人,例如以国家基建委主任兼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主任,这两个委员会同时隶属于国务院,二者之间在职能、机构上都相互独立,但业务上又有一定联系。(3) 同时担任两块牌子机构的职务,例如同时担任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外资管理委员会的主任,这两个机构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际上只有一

16、套人马,所以这一套人马都要同时挂两个机构的职务,谷牧同时担任两个委员会的党组书记也是如此。(4) 同时担任相互关联的党政军职务,例如同时担任国家基建委主任、中共国家基建委党组书记、解放军基建工程兵政委、中共基建工程兵临时党委第一书记,这四个职务是相互关联的,通常都会安排固定兼职。国务院部委负责人同时兼任部委党组书记、解放军部门政委同时兼任部门党委书记(第一书记)的例子很多,部队和政府之间相互兼职虽然没有那么多,但也是比较普遍。这类例子还有公安部长兼武警第一政委、西藏党委书记兼西藏军区第一政委等。(5) 同时担任并不相互关联的党政军职务,例如同时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和中央书记处书记。一般来说,中央书

17、记处作为中共中央的办事机构,与国务院是相对独立的,而且二者完全属于不同系统,这一点与第(2)点颇有不同。在我国,党内职务也可以参照公务员管理,区别还不是特别明显,但国外政党职务就和政府职务完全不同了。兼任人民团体的职务也属于这一类。(6) 担任某一方面责人,同时担任另一综合性委员会或议事协调机构成员,例如以国家基建委主任兼任国务院财经委委员、以副总理兼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等。这类综合性委员会或者议事协调机构,通常其成员都是各成员单位或者分管方面的负责人组成,主要目的是起议事协调的作用。(7) 担任某一委员会委员,同时又担任委员会常委,例如担任中共基建工程兵临时党委委员、常委、书记,由于这类职

18、务要求后者必须从前者中产生,所以想要当党委书记就肯定必须同时是党委委员和党委常委。(8) 担任非专职的职务,同时又担任其他专职职务,例如同时担任副总理和全国人大代表。在我国,各级人大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各级人大代表大部分都是非专职的,仅有少数人大常委属于专职。而且尽管宪法规定人大常委不能在政府和两院兼职,实际上大部分的人大常委仍然沿用了原来的行政级别,甚至行政关系也留在原单位。全国政协委员的兼职也与此类似。(9) 另外还有一种,是上面引用的简历中没有涉及到的,但实际上谷牧同志也有过这样的兼职经历,就是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类非专职的职务,同时又担任同样非专职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谷牧

19、是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主任。像这类专门委员会成员,本身是非专职的职务,也是没有行政级别的,在国外议会中也有许多类似的委员会或小组会议。更重要的是,尽管这些委员会是非专职的,却又不是非正式的机构,这些机构大都在宪法或法律中有正式规定,国外有的议会委员会还有专门的组织法。所以这又是一类。四、本职和兼职辨析既然凡是兼职,就必定先有本职,那么在一个人同时担任的两个以上职务中,就存在何为本职、何为兼职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又有名义上的本兼职和实际上的本兼职之区别。1、名义上的本兼职所谓名义上的本兼职,就是指从表面上来看,各职务间的本职和兼职关系。因为这层关系仅仅是名义上的,所以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各职

20、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从名义上看,一般认为排列在前面的是本职,后面的是兼职,本职和兼职之间通常会放一个“兼”字。在中国大陆,官员的职务排列是有一定规则的。通用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几条:(1)不同系统的各职务之间按照党政军群顺序排列,而且往往中间不会带“兼”字,例如常听到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三个职务即是严格按照党政军的顺序排列的。(2)同一系统职务按照职务高低顺序排列,较高的职务在前面、较低的职务在后面,不同职务之间往往带有“兼”字。例如“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 ”,因为两个职务同属国务院系统,而且国务委员职务高于国防部部长,而不会反过来说“国防部部长兼国务委员” 。(3)如果各

21、职务属于不同系统,排在前一系统的职务低于排在后一系统的职务时,有时候会略去前一系统的职务不说。例如杨尚昆是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并在七届全国人大上当选为国家主席,按说其职务应该表述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 ”,可是正式的报道中都只提“国家主席” ,而略去较低的“中央政治局委员 ”职务不表。但某些场合却同样会表述,最常见的就是“省委副书记、省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 ”的表述,后者是正省级职务,而前者是副省级职务,但表述时仍然将两个职务同时表述,并且较低的职务排在了较高的职务之前。(4)如果存在第三章所说各兼职种类中的第七类兼职,即担任某一委员会委员,同时又担任委员会常委的,通常

22、略去较低层次的职务。例如省委书记必定是省委常委和省委委员,但通常就只表述“省委书记” ,而不会说“省委书记、常委、委员 ”,除了免去职务的时候才会这样表述。这类情况还适用于许多固定兼任的场合,像国务院各部委的部长兼党组书记,一般就仅表述其部长职务,而不表述党组书记职务。(5)有些职务一般不表述,只在特定场合才表述。这类职务通常是虚职、非专职的职务或议事协调性机构的职务,例如中央委员、人大代表等职务,这些职务即便在正式场合也不一定表述。在上述的几种情况中,同一系统的各职务中,排在前面的为本职,排在后面的为兼职;在大多数场合都予以表述的职务为本职,而一般不予表述的职务为兼职。对于不同系统的各职务而

23、言,则比较难判断其名义上的本职和兼职。这里要注意的是,同一系统的各职务中,前一个职务肯定是本职,不管各职务之间实际的内在关系如何。尽管如此,这种名义上的本兼职却很重要,例如在任命案中可以直接说“免除兼职 ”,这就意味着“兼”字以后的职务被免去了。2、实际上的本兼职所谓实际上的本兼职,就是指根据各职务之间内部联系得出的真正的本职和兼职的关系。由于这种关系着重于各职务之间的内部联系,因此不像名义上的本兼职那么容易得出,而是需要经过分析。判别实际上的本兼职关系,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分析:(1)如果各职务中有实职也有虚职或非专职职务,则实职为本职,虚职为兼职。例如人大代表、中央委员等就属于明显的非

24、专职职务,这类职务通常都是作为兼职存在的。(2)如果属于固定兼职的情况,则通常本职的曝光率比较高,而兼职有时候会被略去不表。例如部长兼党组书记,通常我们说的都是部长,只有非常正式的情况下会完整地表述成“部长兼党组书记” 。(3)如果属于明显的临时或过渡性质的兼任,则临时职务或过渡职务为兼职,经常担任的职务为本职。例如朱镕基曾以副总理兼任央行行长,吴仪曾以副总理兼任卫生部部长,这都是明显的非常时期的临时性兼任。陈希同、陈良宇都有同时担任市委书记兼市长的经历,其中兼任的市长职务虽然是本来长期担任的职务,但在当时属于已经转任市委书记、因程序问题尚未卸任市长的一个过渡性安排。像这类比较明显的情况,就比

25、较容易判别实际上的本兼职关系。举一个例子,陈希同曾经同时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国务委员、北京市市长四个职务。从名义上的本兼职关系来分析,则中央政治局委员为本职,北京市委书记为兼职,国务委员为本职,北京市市长为兼职。但从实际上的本兼职关系来分析,可知陈希同之所以任政治局委员,乃是因为其担任了北京市委书记职务,倘若卸任北京市委书记则也往往要同时卸去政治局委员的职务,如李锡铭即是一例,所以北京市委书记才是本职,而政治局委员为兼职;同样,安排其担任国务委员主要是为了便于国务院和北京市关系协调,在当时的分工中,陈也仅负责协调北京市和国务院的关系,所以北京市市长才是本职,而国务委员为兼职。名义

26、上的本兼职和实际上的本兼职之差异,主要存在于同一系统各职务中。在同一系统各职务中,一般都是较高的职务为本职,因为这些职务一般排在前面,而实际上却有可能存在较低职务为本职、较高职务为兼职的情况。即名义上的本兼职仅有以上兼下或平行关系的兼职;而实际上的本兼职关系中,不但有以上兼下、平行兼职,还有以下兼上的情况。出现以下兼上的情况,主要是出于较低职务的特点,出于统战、工作方便等需要,只要担任了这一较低的职务就肯定要安排同时担任另一个较高的职务,类似于一种较为固定的兼职。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以下兼上是出于较低职务的需要,在政治实践中既存在因为担任了较低职务而跻身于较高职务行列的情况,也存在为了解决某些

27、同志的级别问题而安排他担任这些固定兼职的较低职务的情况,而且后者更为常见。第二部分 正部级职务兼任领导人职务的情况研究 这里说的正部级职务,基本上都是实职,包括党政系统正部级机构和正部级人民团体的长官;而领导人职务则既有实职,也有所谓的“二线”职务,像中顾委常委等。这里选出来研究的正部级职务,主要是兼任领导人频率较高、时间较长的职务,一些昙花一现的短暂兼职,没有再列出来研究。 正部级职务兼任领导人职务的情况,按照兼任的频率划分成四类,分别加以研究。 一、基本上都由安排兼任领导人职务这类情况指基本上都安排正部级职务兼任领导人职务,即便其中有个别没有兼任,也是极端特例,如未发生这些特殊情况的话,可

28、能一样会安排兼任。例如中央统战部的李大章、丁关根便是,在具体内容中还将分析到。 1、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严格来说,中央政法委书记并不能算正部级职务,因为它的副书记是由副国级兼任,而秘书长才是正部级。但是,由于政法委书记并不包含在领导人列表中,此处特别列出来。1980 年以来的中央政法委的历任书记全部都是由领导人兼任。从 1980 年至 2007 年的27 年中,有 2 年由政治局委员兼任,有 8 年由书记处书记兼任,有 7 年由同时是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兼任,有 10 年由政治局常委兼任。可见,兼任的级别非常高,大部分年份是由政治局常委兼任。 尽管如此,但其由常委兼任并不能就说是一个趋势。因

29、为十三大时由当时的常委乔石兼任书记,但十四大时又转而由书记处书记任建新来兼任。个人认为,一般来说以政治局委员或书记处书记兼任的,本职应当是政法委书记,是因其政法委书记而安排担任政治局委员或书记处书记的;而以政治局常委兼任政法委书记的,则政治局常委是本职,政法委书记是兼职,是否兼任政法委书记并不影响安排其为政治局常委。 2、中央办公厅主任 建国以来,中央办公厅共有十位主任,全部都在主任任职期内安排兼任了领导人职务。建国以来的 59 年中,兼任中共中央副主席、政治局常委的有 1 年,兼任政治局委员的有 5年,兼任政治局候补委员的有 9 年,兼任书记处书记的有 6 年,兼任政治局候补委员兼书记处书记

30、的有 8 年,兼任书记处候补书记的有 16 年。 十位中办主任中,只有乔石是先被选举为书记处候补书记再兼任中办主任的,令计划是一当上中办主任即跻身领导人行列的,其余都是担任中办主任一段时间后才被安排为领导人的。另外,从职务上分析,除了汪东兴因为特殊情况担任了政治局委员乃至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以外,其他中办主任在任内都只能当到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以及候补书记。自十三大后,中办主任的兼职更为常态化,而且这种常态化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十四大以前,中办主任主要被安排为书记处候补书记。建国以来第一任中办主任杨尚昆便被安排为这一职务,其后有两届不设中央书记处,到 1980 年恢复设立中央书记处

31、后,中办主任的任职都比较短暂,安排也在书记处书记和候补书记中徘徊,到十三大确定为书记处候补书记。第二个阶段是十四大至十六大,这一阶段中办主任主要被安排为政治局候补委员兼书记处书记。十四大后中央不再设书记处候补书记,而由于历史原因,十四大并没有安排中办主任担任领导人。到了十五大,曾庆红被安排为政治局候补委员兼书记处书记,并延续两届,这意味着中办主任已经由书记处候补书记上升到了政治局候补委员和书记处书记的地位。第三个阶段是十七大以后,这一阶段中办主任被安排为书记处书记。十七大上,政治局自建国以来首次不设候补委员,中办主任也不再安排兼任政治局候补委员,这意味着中办主任以后将更主要被安排到书记处这样的

32、执行部门,而不再参加到政治局这样的决策部门了。 3、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 建国以来,中央统战部共有十一位部长,他们几乎全部都安排了领导人职务。第一任部长李维汉在 1954 年被同时安排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到了 1962 年,统战部长不再兼任人大副委员长,仅保留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兼职,并成为传统,保留至今。但其中有两人例外:一位是李大章,他在 1975 年担任统战部长,但当时全国政协尚未恢复活动,全国人大中也仅有少数几位党外人士,统战工作并没有完全恢复,他在 1976 年逝世,成为建国以来惟一一位没能跻身领导人行列的中央统战部长;另一位是丁关根,他担任统战部长时间很短,并且有历史

33、原因,其间没有遇上两会换届,也就成为一个特例。统战部长的兼职,毫无疑问应当属于兼任领导人的方式,统战部长是本职,政协副主席是兼职。倘若不再担任统战部长,则一般来说也就不会再担任政协副主席。前任部长刘延东即是同时卸任统战部长和政协副主席的职务,而前面谈到的丁关根也是因为不再担任统战部长所以就没有安排政协副主席的兼职。4、国防部部长建国以来,我国共有 10 位国防部部长,他们由领导人兼任。而且,其中有三位正国级领导人,四位元帅。在他们的兼职中,有四位国务委员,五位副总理,六位军委副主席。除现任的梁光烈外,全部都是政治局委员。 由于在我国,国防部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此这种兼任很难说清楚是以上兼

34、下还是以下兼上。有一点却是确定的,即便本届梁光烈的兼职较之前稍低一些,兼任领导人的惯例却仍将延续。 5、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 严格来说,通常说起的隶属于国务院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历史仅仅从 1954 年到 1998年,而如果把国家计委的前世今生都算在一起,则从和政务院平级的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开始,直到今天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都可以算进去。 国家计委到今天为止共有 10 位主任(主席) ,其中兼任领导人的有 6 位,除现任主任张平外全部跻身领导人。从这个比例也可以看出当年被称为“ 小国务院”的重要地位。 国家计委的重要地位与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密不可分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凡事皆有计划,所以

35、必然要求负责编制计划的国家计委要有足够地位。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即便在文革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国家计委仍能够保持运作,其主任余秋里在 1975 年人大换届时当选为副总理。1993 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渐深入,计划经济的绝对地位已经不再,遂安排陈锦华出任正部级计委主任,5 年后使用了 40 余年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名称被更改,到 2003年“计划”二字彻底走入了历史。尽管如此,陈锦华、曾培炎和马凯在卸任后都被安排了领导人职务,这也显示这一机构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仍不可小视。有人说,十二届人大时张平将不会再像他的前任一样安排领导人职务,但未来情况如何目前尚难下定论,只有拭目以待。 6、中国科学院院长建

36、国以来,中科院共有五位院长,他们全部是领导人。五人之中,郭沫若是同时担任领导人和中科院院长;方毅则是先担任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而后才担任中科院院长。另外,卢嘉锡和周光召是卸任中科院院长后,在接着的两会换届中当选为领导人的。路甬祥是先担任了几年的院长、之后兼任副委员长的。五人之中,郭沫若是以无党派民主人士的身份出任国家领导人的,兼任中科院院长不过是锦上添花。方毅虽然在郭沫若逝世后才担任院长,但文革后就一直以中共党员的身份实际主持中科院工作,他是文革中少数没有倒向林彪、四人帮而还能工作的干部之一,所以文革结束后进入政治局担当重任也是情理之中。卢嘉锡跻身领导人行列则和中科院院长并无直接联系,他

37、是凭藉农工党主席当选政协副主席的。周光召则是卸任后随即在第二年的换届大会上当选为副委员长的,并且当时还兼任着中国科协主席。这一点在后面还将提到。从上述四人的经历来分析,可见中科院院长并不是他们兼任领导人主要因素。 然而,路甬祥的经历却又明白地告诉我们,中科院院长的确和领导人是有关系的。路甬祥 1997 年任中科院院长,五年后即在两会换届中当选为副委员长,并且在 2008 年连任。从这一点来看,很符合一些必定安排兼任领导人的正部级职务的特点,即先担任几年正部级职务,有一定资历后在两会换届时安排为领导人。 尽管到目前为止,五位中科院院长中有四人可以说取得领导人职务与中科院院长的身份没有必然联系,但

38、无论如何,到目前还没有一位中科院院长没有当上领导人。从路甬祥的经历来看,这可能会是一个规律,即如果不能从其他途径安排领导人职务的话,那中科院院长也是一条路。 7、中国工程院院长 中国工程院比起中科院来说,历史要短许多,到目前为止仅产生了三位院长,但他们也都是领导人。与中科院的院长类似,这三位院长中也只有现任的徐匡迪可以很明白地看出是凭藉工程院院长的身份跻身领导人行列的。另外两位,朱光亚和宋健则没有这么明显。朱光亚在 1993 年就当选了政协副主席,那时候他凭藉的是中国科协主席的身份,因为彼时中国工程院还没有诞生。1998 年再次当选为政协副主席时,应该说是和工程院院长有些关系了,因为早在两年前

39、他已经卸去科协主席一职,而新任科协主席周光召也在同时当选为副委员长。但 3 月连任政协副主席后,6 月份又随即卸任,让位与退居二线的宋健。这就又给我们探寻其两个职务之间的联系制造了障碍。 而宋健就更是如此。他本是国务委员,而退居二线后安排到两会任职本是惯例,6 月才接任工程院院长。而到了 02 年换届前夕,又让位给徐匡迪,使得徐顺利地凭藉此职跻身领导人。可以说,宋健兼任工程院院长是属于典型的以上兼下。 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徐匡迪在担任一届领导人后,在 2008 年的两会换届中,没有继续被选为领导人,但仍然继续担任工程院院长。这可能反映出来的是,这个职位并不要求必须由领导人兼任,而更多的是解

40、决领导人的身份问题。就像徐匡迪即便现在不再兼任领导人,他也仍然保留有领导人的待遇。 8、全国妇联主席建国以来,全国妇联一共产生了六位主席,另外还有三位没有担任过主席的名誉主席,她们无一例外,全部是国家领导人。第一位主席蔡畅是在连续担任了三届主席后,在 1975年被安排为副委员长的。她是九人中从妇联主席到领导人花了最长时间的一位,也是六位主席中唯一一位先担任妇联主席、而后才被安排为领导人。联系到同时期担任全国总工会主席的赖若愚,可以发现在文革之前,全国妇联主席和全总主席一样,并没有固定被安排为领导人。 而自康克清开始,历届妇联主席都是先担任副委员长或政协副主席,而后再在妇联的换届大会上当选为妇联

41、主席的。也就是说,从 1978 年开始,逐渐形成了妇联主席安排为领导人的惯例。但由于康克清的特殊身份,我们并不能肯定地说这一惯例就是从五届人大政协换届开始,有一点却可以肯定,即到 1988 年交棒给陈慕华时,这种惯例就基本上定下来了,即妇联主席一般安排为副委员长。 六位妇联主席中,有一半的主席是先担任过其他领导人职务,年龄到限后才转到全国人大、同时安排妇联主席职务。蔡畅、康克清两位主席虽没有先担任过领导人职务,但她们的资历和身份却比较特殊,担任领导人也是情理之中。顾秀莲则是唯一的例外,也成为以下兼上的典型案例。 9、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协自建国至今共产生了六位主席,他们全部是领导人。其实早

42、在中国科协成立之前,其前身之一全国科联主席李四光即在 1954 年当选了全国政协副主席,随后李四光当选为中国科协主席,并一直连任政协副主席和科协主席直至逝世。李四光当选为领导人,应该说和科协主席并无太大关系,相反,他能在科联和科普合并时当选为主席,应该与其领导人身份有些关系。毕竟,在 1949 年时,李四光在科技界人士中排名都要逊于全国科普主席梁希。 周培源 1980 年 3 月接任中国科协主席后,即在同年 9 月被增补为政协副主席。周培源在 1986 年卸去科协主席一职,但他凭藉九三学社主席的身份继续当选为领导人。而 1986年 6 月接任科协主席的钱学森,在两个月前已经被补选为政协副主席。

43、1991 年,钱学森卸去科协主席职务,并在两会换届时同样卸去了领导人职务;而接任科协主席的朱光亚则同样接任了政协副主席一职。这种近于完美的衔接,传递出来的信息是,科协主席以下兼上担任领导人几乎成为了一种规律。 但随后连任第六届科协主席的周光召,并没有在 2003 年同样连任领导人职务,使得第十届两会副职中实际上没有科协主席作代表。而 05 年选举的第七届科协主席,由本来就是领导人身份的九三学社的主席韩启德兼任。这表明,在领导人中已经有中科院、工程院、九三学社等多个单位的代表是科学家,则科学家领导人的本职已经逐渐由中国科协这样的社团单位转移到了中科院这样的实体单位。有一点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没有合

44、适的人选兼任科协主席的话,那还是会出现科协主席兼任领导人的情况的。 10、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共有三位书记,全部都是由领导人兼任。而且更有意思的是,他们同时还有一个职务,即中央办公厅主任。也就是说,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由中办主任兼任的,而中办主任肯定要安排领导人职务,所以直属机关工委书记也就顺理成章地安排了领导人职务。在这种情况下,尽管领导人职务是兼职,但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同样是兼职,本职始终是中办主任。另外,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前身中央直属机关委员会的书记,也几乎是由中办主任杨尚昆兼任的,只是在文革前后一段时期内没有中办主任兼任。 就在我们几乎要以为直属

45、机关工委书记肯定要由中办主任兼任的时候,令计划却并没有按规律兼任直属机关工委书记。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导致令计划没有兼任直属机关工委书记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也不清楚这个职务日后将如何安排兼职,但基本清晰的是这个职务仍旧会由领导人来兼任。 11、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和国家行政学院院长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与国家行政学院的情况与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类似,这两个职务实际上是与国务院秘书长一职挂钩的,即通常安排由国务院秘书长来兼任。在 1983 年后,国务院秘书长就一直安排兼任领导人职务,这两个机构都是此后才设立,所以其负责人也就都安排了兼任领导人职务。而且,这一惯例直到今天仍然在沿用。 中央国家机关工

46、委的前身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的七任书记中,仅有陈俊生一人兼任了领导人职务,另外周荣鑫也曾经以国务院秘书长身份兼任该职,但周本身就没有安排兼任领导人职务,所以在 1986 年之前,就没有领导人兼任该职。二、绝大多数时间都安排兼任领导人职务 这一类是指除了历史上某些时期例外,其他时间基本上都有安排兼任领导人职务,并且形成了一种惯例。1、中央宣传部部长 自建国以来,中宣部共有十一位部长,兼任领导人的共有八位。没有兼任领导人的部长分为两类,一类是受党代会召开时间的影响,尤其是刚建国的几年很长时间才召开党代会,没有兼任领导人职务,包括陆定一的第一个任期、习仲勋以及张平化;第二类是虽然经过换届,但并没有被安排为领导人的,包括朱厚泽和王忍之。尽管如此,自丁关根以来,中宣部部长就一直安排兼任领导人,一般是政治局委员,并且有成为固定化的趋势。 历任中宣部部长中,有两位官至正国级领导人,即陶铸和胡耀邦。更重要的是,他们都在中宣部部长的任上兼任了正国级领导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安排,与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有很大关系,中宣部部长这样一个重要岗位一时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员出任,才由正国级领导人亲自兼任,甚至出现了由党内一把手兼任的现象。这仅仅是一段历史时期出现的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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