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制度五大问题-劳动合同法日前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于明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劳动合同,自然成了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然而,据市总工会的一份调查,随着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劳动合同制度在实施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其中五大问题尤其值得关注。短期性:八成以上职工签订 1 至 3 年合同市总工会近期抽样调查了 60 家企业 36671 名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结果表明,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劳动合同的有 18323 名职工,占总数的 49.9%;签订 2 年的为 4951 人,占总数的 13.5%;签订 3 年的有 7486 人,占总数的 20.4%;签订 4 年、5 年
2、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各为 366 人,仅占总数的 1%;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为 906 人,只占总数的 2.5%.排除性:大量民工游离于劳动合同之外据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布的数据,至去年底,全市已有 6.63 万家用人单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139.2 万名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尽管,根据全市的 154.66 万名城镇就业人员计算,签订率已达 90%,但要是加上近 300 万名农民工,签订率就不算高了。据市总工会的调查分析,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大量农民工游离于劳动合同之外。部分用人单位只与本地职工签订合同,把农民工排除在外。而一些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欠缺,加之流动性大,对签订劳动合同抱无所
3、谓态度。单向性:经过双方协商的合同只占 18.2%调查发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大多数职工未与用人单位进行过协商,用人单位单方面确定合同文本,交职工签字。在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只有 18.2%的劳动合同是经过双方协商确定的。由于劳动合同只反映用人单位一方的意志,因而往往会成为单方面制约职工的“不平等条约” 。替代性:用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与招收工人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以取代本应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这就使得企业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和履行法定义务产生了位移,形成了用人单位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其目的在于规避企业对职工应履行的义务,
4、如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应对性:劳动合同是应付检查的工具有些企业虽然也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主要是用于应付检查而做的表面文章。有的外贸出口企业为了拿到订单或通过社会责任认证,不但与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标准还高出不少。但这些劳动合同却是为了拿给外商看的,实质是一纸空文。另有一些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为了应对有关部门检查,平时只躺在档案箱里“睡大觉” ,检查时拿出来应付一下,至于职工根本拿不到本该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劳动合同。针对上述问题,市总工会有关法律人士指出,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倾向导致了劳动关系的变动频繁,不仅使职工普遍感到缺乏职业安全感,同时也缺乏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缺少平等协商的劳动合同,无疑为今后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留下了隐患;而利用劳动合同来钻法律的空子,更是背离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必须依法订立。出处:中国宁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