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在河长制暨“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王军(2017 年 6 月 20 日)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副省长方春明等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5 月 15 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全省上下把全面开展河长制作为工作重点,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一、加快构建河长组织体系。一是制定工作方案。2017 年 3 月 6 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加快本级工作方案出
2、台进度。全省 16 个省辖市、108 个县(市、区)以及 10 个县级经济开发区已全部出台工作方案。淮南市 4 月 1 日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工作方案,淮北市 4 月底前出台了市、县级工作方案,5 月份出台了乡级工作方案,是全省第一个全面完成三级工作方案的市,除马鞍山市花山区、芜湖市镜湖区和弋江区(6 月 2 日出台)、合肥市 2 庐江县(6 月 10 日出台)未能按期出台工作方案外,其余各市县均于 5 月底出台了工作方案。全省 1505 个乡镇(街道)中,共有 256 个出台了工作方案,已出台的占 17%。二是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河长工作体系。根据省级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县两级总河长,由市(县)
3、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市(县)长或分管市(县)长担任。各市、县按照行政区域内河湖的重要性,分级分段设置河长,河长均由市、县负责同志担任。经初步统计,全省已设置市级总河长 28 名、副总河长 22 名,市级河长 122名,涉及河流 125 条(含渠道)、湖泊 42 个(含水库)。县级总河长 200 名、副总河长 201 名。县级河长 1063 名,涉及河流 1083 条(含渠道)、湖泊 365 个(含水库)。三是设置河长办公室。省水利厅成立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 12 人具体承担省河长办日常工作。各市河长办均设置在水利部门,已抽调 101 人从事具体工作。县
4、级河长办,除砀山县设置在环保部门外,其他县级河长办均设置在水利部门。大部分市、县河长办,由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由水利、环保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也有部分市、县,由党委副书记或分管水利的政府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县级已抽调 439 人从事河长办具体工作。第二、扎实推进基础工作。一是加强调研。今年 4 月,成立了由省委书记李锦斌同志 3 亲自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唐承沛、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为副组长的联合调研组,4 月 8 日14 日,由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带队,省国土厅、省农委、省林业厅参加,分别赴江苏省、浙江省及合肥市、黄山市、芜湖县,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调研,形成的关于全面推
5、行河长制工作调研报告,为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二是建立工作制度。4 月份,印发了信息报送制度,6 月3 日,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省级河长会议制度、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2017 年度省级考核验收办法经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合肥、亳州、马鞍山、宣城等4 个市,以及 18 个县(市、区)出台了相应的工作制度。三是推进“一河一策”制定。充分发挥省水利设计院、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的技术优势,由两院具体承担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流和巢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省河长办多次召开编制工作大纲研讨会,在充分征求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6、和各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水规总院、太湖流域管理局的编制指南,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印发了工作大纲。从全省来看,16 个市中,基本完成编制大纲或完成部分河流方案的有淮南、亳州和黄山市,淮北市完成了老濉河、龙岱河方案的初稿,安庆市基本完成了皖河干流方案初稿。各县区中,芜湖县完成了 14 条河流方案编制,琅琊、天长、歙县、 4 屯溪、潜山、黄山区及黄山风景区等县(区)完成了部分河流方案编制,其他大部分市都在 5 月底、6 月初进行了工作布置,明确了编制单位,正在收集资料、抓紧编制。第三、强化各项推进措施。一是强化督察指导。省河长办组成 5 个督察组,分别于 4月中旬和 5 月中旬,对全省工作进展情况
7、开展了两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按“一市一单”、下达了督察意见书,并跟踪督促整改,有力地促进了阶段目标的实现。二是开展了专题培训。4 月 14 日,省水利厅举办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班,各市、省直管县 90 余名负责人或管理骨干参加培训,通报了国家部委第一次督查反馈意见,系统地解读了省级工作方案及有关制度草案,统一了认识,把准了方向,部署了工作。三是建立了信息平台。建立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和工作通报制度,除及时向水利部、环保部报送各类信息外,还印发了10 期河长制工作简报;5 月 3 日,在省水利门户网站“安徽水利信息网”增设专版,积极宣传报道河长制工作动态。新闻媒体也多次宣传报道我省河长制工作开展情
8、况和做法。四是加强部门联动。省级 13 个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协调联动,省环保厅牵头开展了以水环境为主要内容之一的省级环保督查;省发改委、国土厅等部门与水利厅共同推进长江岸线保护规划制定;省水利厅、住建厅和环保厅协同作战,开展了入河排污 5 口全面排查。省农委、交通厅开展了以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省卫计委出台文件细化了本行业的河长制工作方案。通过努力,目前,省、市、县已全面出台工作方案,基本实现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 5 月底前出台三级工作方案的阶段性目标,比省工作方案要求提前了一个月,三级河长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从上级督导检查、基层反馈和舆情监测情况看,我省各地群众对推进河长制
9、工作、加强河湖管理保护都表示拥护支持,全社会河湖保护意识明显提高,芜湖县等部分地区河长制工作已初见成效。6 月 12 日,叶建春副部长在水利部第二次河长制专题培训班上通报全国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我省进度仍在第一方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通力协作的结果,是省、市、县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结果,也是在座各位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的结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每一项制度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才刚刚起步,与中央及省委“全面建立河长制”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大部分乡级工作方案尚未出台,“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进展不快,大部分地区工作制度尚
10、未建立,工作机制尚不健全,河湖管护治理成效尚不明显。作为全国第一批推行河长制的省份,面临的压力很大。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头并进,切实抓好下半年河长制各项工作。 6 二、全力抓好 “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一河(湖)一策”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抓手和技术支撑,也是各级河长部署、调度、考核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关键依据。我省地跨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河流湖泊众多,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 901 条,常年水面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 128 个,编制“一河(湖)一策”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没有范本可参照,没有现成模板可复制,完全是
11、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认真研究、把握重点、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第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河湖管理面临的问题。在“一河(湖)一策”编制过程中,要按照习总书记关于国家水安全战略重要讲话的要求,从河湖自身特点、现状、问题出发,围绕工作方案六大任务,抓住河湖管护的主要矛盾,认真梳理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找准河湖各类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河湖问题清单,系统研究对策措施。一要着力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我省淮北地区、丘陵山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水质性缺水时有发生。伴随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水资源短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将更加凸显。一方面,工程性、资源性、水质性缺水并存,另一方面,用水
12、粗放的现象仍十分严重,用水效率尚有较大提升空间。因此,“一河(湖)一策”编制中要深入研究加快推进转变用水方式、大幅度提高用水效率的重大举措, 7 提出综合性对策措施。二要着力解决水生态损害问题。当前,我省河湖管理和保护仍然面临诸多严峻挑战,不少河湖开发已经接近或超出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河道侵占、湖泊萎缩、生态退化等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一河(湖)一策”编制中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研究并提出保证河湖生态环境用水,保护地下水,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的对策措施。三要着力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全省水污染问题日趋严峻,污染物排放强度仍然较
13、高,河湖水质超标严重,地表水水体污染加剧,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主要水质指标达标率为73.8%,湖泊富营养化、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等水环境问题屡有发生。水污染问题不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问题也难于解决。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深入研究水环境、水生态的承载能力问题,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从严提出水功能区达标目标,切实强化水资源保护,着力改善水生态环境。第二、要认真分析,科学确定治理保护目标任务。目标是实施方案的核心。目标设置要重点把握好几个方面:一要依据现有各类规划和方案成果。要充分利用现有规划和方案确定的河湖治理保护目标与任务,避免大量基础性分析 8 工作。在上位规划和方案的目
14、标和控制性指标要求基础上,分解落实河湖以及河段、支流治理保护目标和控制性指标;缺乏上位规划和方案成果的,可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和现状问题分析,以及流域、区域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治理与保护的相关要求,结合上级河流管控目标分解协调成果,针对六大任务所涉及的相关指标,进行整体研究和分析,确定本河湖“一河(湖)一策”治理保护目标的各项指标值。二要体现针对性。要围绕河湖自身治理保护要求和功能定位,深入分析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尊重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目标指标。在目标指标体系中,要既有方向性、指导性的面上目标,更要突出能检查、易评估、具有约束性的本级河湖的量化指标。既要有针对上游的指标,也要有
15、约束下游的指标,既要考虑远期阶段性指标,也要结合当前突出问题,提出近期应重点达到可量化、可考核的刚性约束性指标。方案的编制年限可采用 35 年,现状为 2017 年。三要体现区域发展的差别化。实施方案目标与指标要突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差别化制定不同地区河湖治理保护的重点和目标,既要立足现有基础,又要着眼长远发展,突出反映不同区域河湖治理保护的阶段性特征。四要与工作方案相衔接。目标与指标的选取应与河湖所在市、县级工作方案内容保持衔接,重点把工作方案中已明确的 9 目标和各项指标要求、细化落实到相应的河湖。五要处理好上下游及干支流关系。干支流要逐级制定“一河一策”,
16、上下游要分段界定管控目标,重点把控跨界断面、取水口、入河排污口、支流入河(湖)口水环境质量,一级控制一级、一级保证一级。第三、要科学研判,分析确定重点任务。要针对主要问题,分析河湖治理保护现状与目标要求的差距,明确分阶段治理与保护的主要任务,制定任务、措施清单。一要突出治理保护的六大任务。中央实施意见及我省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即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直接威胁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各地要结合实际,将任务目标化、措施化,作为贯穿“一河一策”方案的主线,实化具体管控要求和项目措施,
17、细化推进图。二要突出流域区域特点。全省三大流域河湖水情不同,发展水平不一,必须因河施策,着力解决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对生态良好的皖南山区及大别山区河流,要突出预防和保护,聚焦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对沿淮淮北等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要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强水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 10 对城市河湖,要重点瞄准黑臭水体、岸线侵占、水面漂浮物,水系不畅通、管护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对农村河湖,要突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狠抓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三要突出长江、淮河、新安江和巢湖的治理保护。要按照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在长江
18、干流治理保护上,要准确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把制定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优先选项,着力打造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先行区。在淮河干流治理保护上,要围绕重点城市河段和淮北重要支流,狠抓重点支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守纳污总量。在新安江干流治理上,要着眼打造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沿江生态廊道修复力度,着力建设人水和谐、岸清水绿的新安画廊。在巢湖治理保护上,要围绕治理、保护、发展三大任务,强化减排、净化、扩容三大环节,实施治污、复苏、养生三大步骤,系统做好控制增量、减少存量、扩大容量“三量”文章,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巢湖。第四、全力抓好省级“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省级实施方案的编制是省河长办和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重要职责,是今年我省河长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求,要力争 2017 年 6 月底前,汇总形成“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