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着力改善 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的要求,为持续推进全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切实做好 2013 年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 两个环境 ”改善的工作要求,在 设区市和县级市,分层次、有重点地深入推动城市环境容貌整治工作,全力开展以环境卫生治“脏 ”、容貌秩序治 “乱”、工地管理治 “差”和推行数字化城管的管理精细化、程序标准化、处置人性化为主要内容的“三治一推” 整治活 动,进 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和城市环境持续改善。二、工
2、作目标设区市继续巩固“脏 乱差” 整治效果,建立完善的数字化城管平台运行机制,重点综合治理一批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施工工地等。到 2013 年底,设区市难点问题的整治取得实效,新创建不少于 6 条环境卫生管理示范街道,数字化城管平台规范、高效运行,实现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县级城市全面开展“脏乱差” 综合整治,大力推 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到 2013 年底,县级城市综合整治效果明显,基本达到环境清洁、整齐有序的目标,新创建不少于 3 条环境卫生管理示范街道,县级市、环首都各县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并与省、设2 区市平台互联互通。三、重点工作(一)环境卫生治“脏 ”1、加强清扫保洁。发挥
3、各级环卫队伍主力军作用,完善清扫保洁标准和巡查考核标准,推行垃圾落地限时清理制和“一扫全保” 责 任制,提高清扫质量,适当延长保 洁时间,城市重点地段和部位全面落实 18 小时保洁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强化门前三包管理,落实沿街门店环境卫生星级达标评比制度。2、完善环卫设施。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力度,按国家和省有关标准配备果皮箱、垃圾桶、运输车、中转站等。没有实行机械化清扫的县级城市,尽快购置有关设备;其他城市机械化清扫作业由城市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向小街巷延伸,机械化清扫比例比上年提高 2%。强化公厕管理,新建、改造一批公厕,所有县级城市逐步将旱厕改造为水冲式。3、治理裸土河道。全面清理城市裸
4、土部位,依照裸露地块数量和面积排查统计,制定整治计划,按照“ 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能绿化的绿化,不能绿化的硬化。加强城市内河河道水系及两岸护坡的管理,对河管理范围内的水面漂浮物、积存垃圾、乱搭乱盖、排放污水等行为进行整治和纠正。4、整治难点顽症。针对影响城市环境的难点顽症进行大力度综合整治。治理无物业住宅小区环境,摸排城区内无物业小区数量,按照协商、自愿的原则,采取有偿服务的办法,实行环卫队伍专业管理。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工作纳入环卫专3 业管理范围,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强化小街巷、各类市场、车站周边的环境卫生,提高保洁标准,延长保洁时间。5、强化垃圾收运。继续落实和完善沿街门店垃
5、圾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制度。针对围城垃圾、积存垃圾,明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制定清运时间表和奖惩措施,限时予以清理。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优先选用新能源运输汽车。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城市全面实行渣土运输车 GPS 定位管理,整合各类电子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二)容貌秩序治“乱 ”1、整治牌匾广告。按照省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导则,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加大户外广告查处力度,对版面破旧、残缺不全、设置不当的牌匾广告,限期更换、维修或拆除。清理以各种名义私拉乱扯的软体条幅、布幅。加大小广告治理力度,及时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小广告进行清理、覆盖和整饰。2、规范摊点市场。对方便人民群众生活
6、的必要摊点,实施统一规划、布点和审批,尽量减少露天经营摊点。对未经审批的流动摊点,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取缔依法处罚。对固定占路市场,完善管理标准和卫生标准,杜绝市场外溢、环境脏乱。调整和完善退路进厅计划,加快室内市场建设步伐。3、严格破路管理。加大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力度,强化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落实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围挡和公示牌,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优选施工方案,道路路口和主干道破路施工采用顶管或暗挖4 法施工。严格控制工期和破路恢复质量,不得出现破路后长期不能恢复或恢复质量不达标产生沉陷等现象,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交通、市民出行和路面质量的影响。4、修整
7、市政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的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和规程,建立和完善市政设施技术档案,定期对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特别是城市支路和小街巷,对于轻微破损及病害,及时养护维修;对于影响正常通行、设施破损严重、完好率低于 70%的,要纳入年度建设改造计划,年底前全部修整完毕。5、强化交通秩序。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机制,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引导择时、择路出行。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和必要的道路设施建设停车场和施划停车泊位,提高停车效率,规范车辆停放。查处大货车超载及遗撒飘散载运物、其他车辆违法停车、不按规定排队等候、违法变道和占道等行为。(三)工地管
8、理治“差 ”1、规范施工围挡。所有施工工地围挡封闭施工,围挡符合安全、牢固、美观、样式统一的要求。围挡外立面采用标语、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彩绘、灯光亮化等方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公益广告比例不得低于 20%,突出景观效果。施工现场大门干净整洁、美观规范,按规定设立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和工程名称等标识。2、硬化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5 盖。施工现场土方、沙石堆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覆盖,其他裸露地面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扬尘。3、冲洗出入车辆。建筑工程或毗邻主干道的其他项目的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
9、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底盘和车轮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洒水措施,建筑渣土弃放到指定场地。4、严格工地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建筑材料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系统,严禁污水未经处理溢流到临街路面或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完善文明工地标准体系,定期开展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现场推广规范达标管理的工地经验。(四)推行“三化” 管理数字化城管是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人性化的有效手段。推进“ 三化” 管理,必 须加快数字化城管平台建 设和推进平
10、台高效运行。1、加快平台建设。尚未建设数字化城管平台的城市,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保障必要的软硬件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平台建设优先选用“以市带县” 模式,充分利用 设区市软、硬件资源, 节约建设资金。通过平台运行,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满足及时发现、处置与解决6 问题的功能需求,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人性化。2、完善平台运行。已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的城市,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完善运行机制。针对各类城市管理“事件” 和“部件”,完善标准,及时更新数据,达到管理精细化、程序标准化、处置人性化,确保平台高
11、效运行。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引进或培养 2 名以上具备实际操作和解决疑难问题能力的人才。设区市要规范、统一县级城市平台运行过程中的工作流程。3、保障平台安全。建成运行的数字化城管平台或在建平台,要加强信息安全监督,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要聘请专门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对应用系统、网络、数据等进行测评,需要整改的及时整改。省厅在年内对 23 个市级平台进行抽查,动态监管平台运行情况。新建平台要将系统安全管理要求与平台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4、搭建全省网络。建成数字化城管省级平台,搭建省、市、县三级数字城管网络。县级城市与设区市、设区市
12、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时上传“事件” 信息,定期更新 “部件”信息。建立完善城市运行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分析城市管理运行情况,为城市管理评价考核提供数据支撑。四、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2013 年 3 月 20 日前,各设区市整治工作牵头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详细整治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提出推进县级城市整治工作7 举措,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各县级城市于 3 月 31 日前,完成相应动员部署工作。各设区市具体实施方案于 3 月 31 日前报省厅城市建设处。(二)集中整治。2013 年 4 月至 11 月,各市、县主管部门根据既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集中
13、精力强力开展整治工作,同时采取各种方式在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期间各设区市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及时督导、巡查、调度本市及县级城市的具体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取得整治实效。(三)评估总结。2013 年 12 月,各市、县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对全年工作进行评估考核,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工作总结于 12 月 15 日前报省厅城市建设处。省厅集中组织对设区市整治工作的评估。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继续发挥政府领导挂帅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定期调研具体工作,充分调动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确保整治
14、工作落到实处,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工作牵头、检查督导、协调落实、考核奖惩的工作职责。(二)保障资金投入。政府要建立健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 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等有关标准,按时足额核拨作业经费。要加大对数字化城管的投入,保证数字化信息平台的有效8 运行。有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任务的城市,要优选建设方案,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三)大力宣传发动。各市、县要以着力改善“两个环境” 为切入点,将“ 三治一推 ”工作纳入其中, 进行整体策划、系列报道,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具体举措、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
15、,做到报刊上有专栏、广播电视上有专题、网络上有互动,形成强大宣传攻势。要在省确定的 4 月、9 月“ 环境卫 生清洁月” 期间,集中开展大 规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掀起全民参与整治工作的热潮。(四)全面排查整治。各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按照省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和整治内容,以全年不少于两次的频率,组织专人对城区范围内的“脏乱差” 点位进 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点,都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标准和整改期限,制成排查整治任务书下达给有关部门。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促使城市环境“脏乱差 ”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实行工作月报。 “三治一推” 综合整治
16、 实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各设区市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附件的要求,从 2013 年 4 月份开始,于每月 25 日前将当月本市和所辖县级城市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厅城市建设处。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月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整治工作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对于特点突出、工作成效大、具有典型和推广意义的信息,省厅将刊登在河北建设网工作专栏内。9 (六)强化督导调度。省厅根据各设区市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调研活动,对整治工作进行通报,四个月组织一次现场调度推进会议。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要继续完善暗访巡查、曝光整改、调度推进等工作举措和工作机制,采取树立典型引路、约谈通报后进等措施,确保县
17、级城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按照不少于两月一次的频率,针对县级城市开展“鲶鱼行动” ,对发现的问题在市级媒体曝光,并监督整改。(七)组织评估考核。省厅于 4 月底前出台 2013 年度“三治一推”工作量化 评 估办法。年底对各 设区市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设区市针对县级城市工作督导和工作成效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人居环境改善” 、省人居环境奖评选、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指标体系,在园林城市创建中实行“ 一票否决” 。各设区市也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针对本市城区和所属县级城市,进行年终评估考核,实施奖惩措施。附件:1.城市环境容貌整治专项行动
18、月报制度2.城市环境容貌整治专项行动月报表格10 附件 1城市环境容貌整治专项行动月报制度一、报告形式:采取随时报和定时报两种形式。二、报告内容:随时报报告当月各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开展“三治一推”整治工作的亮点,主要突出综合或单项整治工作的举措、成效和社会反响。定时报报告当月各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开展“三治一推” 整治工作主要内容的简要总结,重点突出当月开展的工作及成效,字数不超过 2000 字,同时报告当月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工作量完成情况表(表格详见附件 2)。三、报告时间和方式月报告制度从 2013 年 4 月份开始执行。随时报每月各设区市报送信息一般不少于 5 条,当月随时上报。定时报于每月 25日前上报。月报告统一采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专用邮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月报联系人:武凡,联系电话:0311-87908863、13582151225。四、报告信息的应用随时报和定时报的信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后在河北建设网工作专栏予以刊登。各设区市月报信息的报送和刊登情况,将纳入年底进行的“三治一推” 整治工作 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