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常州市“十三五” 国土资源综合 规划 2 目 录 前 言 ( 7)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 9) 一、“ 十二五” 期间发展成效 ( 9) 二、“ 十二五” 期间存在不足 ( 14) 三、“ 十三五” 国土资源管理宏观环境 ( 16) 四、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20)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 24)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24) 二、主要目标 ( 25) 第三章 推进国土资源保护,坚持国土资源绿色发展 ( 28) 一、切实保护耕地 ( 28) 二、严格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 ( 29) 三、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 29) 四、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 30) 五、
2、加强地质环境保护 ( 31) 第四章 强化 国土资源节约利用,坚持国土资源高效发展 ( 33) 一、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 33) 二、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 ( 34) 三、强化土地储备效能 ( 35) 3 四、推进建设用地更新 ( 36) 五、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 36) 第五章 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开发布局,坚持国土资源协调发展 ( 38)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 ( 38) 二、合理布局基本农田 ( 39) 三、统筹各类建设用地 ( 40) 四、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41) 五、开展城市综合地质调查 ( 41) 第六章 深化国土资源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国土资源创新发展 ( 42
3、) 一、优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 42) 二、创新土地供应机制 ( 43)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44) 四、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 ( 45) 五、推进地质矿产管理深化改革 ( 47) 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47) 第七章 加强国土资源基础建设,提高国土资源发展后劲 ( 49) 一、加强法治国土建设 ( 49) 二、强化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 50) 三、增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 51) 四、提升 基础测绘能力 ( 52) 4 第八章 “ 十三五” 国土资源重大工程 ( 55) 一、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 55)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程 ( 56) 三、国
4、土资源调查工程 ( 57) 四、地理信息建设工程 ( 59) 五、国土资源动态监测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工程 ( 59)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60) 一、加强组织领导 ( 60)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61) 三、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 61) 四、加强国土资源宣传 ( 62) 五、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 62) 5 前 言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战略机遇期内涵发生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 “十三五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动 “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 ”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更 是常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基本实现区域现代化
5、,建成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的决胜阶段,是推动常州市加快创新驱动、加速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 常州市国土资源工作深刻认识到 “十三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准确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加快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势而为、主动作为,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开创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 “十三五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 2016 8号)的精神,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编制常州市 “十三五 ”国土资源综合规划。本规划是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规划系统总结了
6、“十二五 ”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围绕常州市 “十三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分析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国土资源管理的战略、 6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本规划是落实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部署,是 “十三五 ”期间国土资源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是未来五年国土资源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主要遵循。 规划范围为常州市行政 管辖范围,包括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和天宁区,总面积 4372.15平方公里。规划基期为 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年,规划期限为 2016-2020年。 7 第一章 发展基
7、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发展成效 “十二五 ”时期,常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开展节约集约“双提升 ”行动的要求,积极回应 “经济强、环境美、百姓富、社会文明程度高 ”的新江苏、新常州建设,大力践行 “六个突出、六个新作为 ”。坚持改革创新、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国土资 源的基础保障作用和宏观调控功能,统筹保发展与保红线、稳增长与调结构、优服务与严监管、惠民生与促和谐的关系,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资源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 1)切实保护了国土资源 突出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计
8、划管控,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引导和控制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积极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强化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责任目标考核和执法监管力度,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各项保护措施,通过本地土地复垦整 理开发和易地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开展了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年度更新。大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 8 设。 “十二五 ”期间,完成省级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12个,新增耕地 355.47公顷( 5332亩);占补平衡项目 710个,新增耕地 3255.29公顷( 4.88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 5
9、9993.00公顷( 89.99万亩),是 “十二五 ”规划目标 59073.00( 88.61万亩)的 101%。截止 2015年,全市实有耕地 150196.71公顷( 225.30万亩),为 “十二 五 ”规划目标 148422.00公顷( 222.63万亩)的 101%。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148600公顷( 222.9万亩),比规划目标多划 393.27公顷( 0.59万亩),全面落实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保障了粮食安全。 提升了矿政管理成效。开展矿产 “六打六治 ”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非法采矿行动。认真做好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及废弃矿山整治
10、工作。全市先后完成了金坛连山、大石门,武进四顶山、鹤山、黄婆岭、芳茂山等一批废弃采石宕口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累计综合治理面积 64公顷, 累计投资 4370万元。矿山企业数量较 “十一五 ”减少了66.5%,矿产资源年度开发总量增加了 320万吨,增加了 8%,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高。全覆盖完成了中心城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制定关闭计划,实行限期关闭并退出。 ( 2)有效提升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效 稳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对于用地面积较大的项目开展节地评价,对不符合用地标准的建设项 9 目核减用地规模,从严控制项目用地,
11、提高建设用地的节地水平。合理开发地下空间资源,深入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提 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扎实做好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等工作。开展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开展新北区、金坛区、溧阳市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开展武进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试点,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和建设用地“ 减量化” 。探索推动钟楼区工业出让方式改革试点,促进工业用地供地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十二五 ”期间,全市单位 GDP建设用地面积由543.46亩 /亿元下降到 343.88亩 /亿元,降幅达
12、36.72%,完成了江苏省下达的常州市 “十二五 ”单位 GDP建设用地面积 29.04%下降目标考核任务。建设用地地均 GDP产出增长了 58.04%,完成了江苏省下达的常州市“ 十二五” 建设用地地均 GDP增长 54%目标考核任务。全市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近 4000公顷( 6万亩),自 2015年开展的闲置土地处置,涉及 48宗,处置土地面积 128.13公顷( 1922.00亩),收回土地 42.27公顷( 634.00亩)。 有效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实行征地报批前规划审核、报批中规划校验、报批后跟踪监管,对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 施用地进行规划分类管控,确保各行各业各类用地均
1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有效促进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集约 10 节约利用。 ( 3)有力增强了国土资源保障力度 强化建设用地供应效能。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执行省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积极争取省重大产业用地计划、独立选址计划、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计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全力保障各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十大产业链 ”项目等各类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高成本、高能耗、高污染建设项目用地。有效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有序
14、发展。“ 十二五” 期间,全市共争取各类用地计划 9366.93公顷( 14.05万亩)。全市共批准建设用地 14025.74公顷( 21.04万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9340.79公顷( 14.01万亩),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 8690.66公顷( 13.03万亩)。 提高国土资源配置效率。以市场为主导的国土资源配置体系已经建立,市场配置国土资源机制不断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和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土地资产化进程 ,为城乡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在土地供应中,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部实行熟地交易,并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和城市土地价格动态监测,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十二五” 期间,全市供应土地 15901.74公顷( 23.85万亩)。其中挂牌出让11343.21公顷( 17.01万亩),协议出让 457.00公顷( 0.69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