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与分析管理类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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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 大学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与分析教 学 点: 专 业: 会计学(本)入学时间:二XX 年 XX 月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二XX 年 X 月1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与分析目 录内容提要2一、 所得税会计准则概述 3(一)所得税会计准则产生和发展的根源3(二)所得税会计的本质与目标31.所得税会计的本质 32.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目标 3二、 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3(一)损益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比较 31.两种方法的内涵 32.两种方法的区别 3(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相关运用51.计税基础52.暂时性差异的产生63.所得税金额的计量7(三)列报与披露8三、

2、 对我国上市公司执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务分析9(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的分析9(二)新准则对上市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分析10四、 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11五、 完善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建议12参考文献 132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与分析内 容 提 要所得税在我国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的重要税种,所得税会计作为现代税务会计的核心,已突显日益重要的地位。随着会计与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也在不断的进行着改革。1994 年6 月29 日,我国财政部颁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在2000年12月财政部又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

3、度中对所得税的处理又作了一些规定。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执行。本文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为例,比较分析了我国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在制定中所依据的基本观念、所得税会计差异的分类、会计处理方法、财务报表列报与披露等方面的主要变化, 并简要评价了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优势,提出了可能会遇到的挑战。关键词:所得税会计准则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损益表债务法 暂时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3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与分析随着当前世界范围内经济业务的日益复杂与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相关性要求的日益提高,传统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

4、法的局限性也越来越趋于明显。而我国新颁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采用了与国际接轨的方法,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引入了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等概念,符合了世界税制发展的潮流。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还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同时也使资产负债表上的信息披露更加完整。但新准则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所以本论文在借鉴前人对于所得税会计发展研究的基础上,详细分析新旧所得税会计在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差异,以及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本身存在的优劣,并就上市公司在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下,对财务报表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以期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和会计实

5、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指导意义。一、所得税会计准则概述(一)所得税会计准则产生和发展的根源所得税会计产生的历史根源是会计规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会计规则与税法之间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目标与税法目标的分离。在我国早期实行的会计制度中,对所得税会计的处理原则上是服从于税法的。之后,我国的所得税会计研究伴随着税收制度的变化和发展而逐步深入。199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 ,这标志着所得税会计核算与税法适度分离的开始,同时也意味着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产生。到 2006年 2月 15日,财政部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 ,并将于 2007年 1月 1日

6、起率先在上市公司执行。从那一刻开始,新所得税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正式接轨,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二)所得税会计的本质与目标1.所得税会计的本质首先,所得税是一项费用。再者,所得税还是一项特殊的费用。2.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目标我国新颁布的所得税会计准则,秉持资产负债观,以暂时性差异取代时间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首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进而由其4变动来确定当期所得税费用,认为只要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核算符合真实公允原则,所得税费用会计信息自然真实可靠。二、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一)损益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比较新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指出所得税会

7、计是指从资产负债表出发, 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帐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 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这个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此可见,在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是围绕着资产负债表展开的。而会计处理方法的改变就是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最大的变革。它由原来的以损益表为重心转向了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上, 旧会计准则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其中,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以进一步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 而债务法主要是采用损益表债务

8、法。在实际工作中, 大多数企业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所得税, 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确认所得税费用,即采用应付税款法。但这样计算出来的所得税费用不是本期会计利润所应该负担的所得税费用,计算出来的净利润,也不是企业本期真正可供分配的利润,没有很好地贯彻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无法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就是指把本期由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期间予以注销,当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按新的税率对资产负债表中递延税款余额进行调整,客观反映税率变动而引起的企

9、业所得税付款义务或收款权利。其依据“ 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 强调资产负债表是最可能提供决策相关的会计报表, 认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还可以提高企业在财务会计报表中对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恰当的评价和预测的能力, 以反映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采用,为会计与税法的真正分离奠定了制度基础。1、两种方法的内涵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依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 注重于暂时性差异, 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出发, 分析暂时性差异的内容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话,首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进而由其变动来确定当期所得税费用,认为只要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核算符合真实公允原

10、则,所得税费用会计信息自然真实可靠。其计算公式为:首先确定资产负债表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然后倒挤出损益表项目当期所得税费用。其计算5公式表示如下:本期所得税费用= 本期应交所得税+ (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而损益表债务法依据“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 侧重时间性差异, 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视作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这种方法下的所得税费用计算过程是首先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 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所得税费用= 会计收益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税率变动对以前递延税款的调整数, 然后根据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纳税款之

11、差额, 倒算出本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新的所得税准则规定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体现了其站在未来现金流量净增加额的角度,遵照资产负债观,旨在真实体现资产和负债的未来可收回金额,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和负债未来能为企业带来的实际的现金流。2、两种方法的区别(1)所得税费用的计算程序不同。损益表债务法从损益表出发,着眼于损益表中的费用和收入项目, 在这种方法下处理所得税的顺序是从损益表项目得出资产负债表项目。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为着眼点, 该方法处理所得税的顺序正好与损益表债务法相反,是从资产负债表项目倒推出损益表项目。(2)两种方法的核

12、算结果不同。在新准则中的“暂时性差异”除包括时间性差异外, 还包括因对资产和负债的金额进行直接调整而导致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异。对于这部分差异的税收结果,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其产生的当期就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并在以后各期转回。但由于这部分差异并不是时间性差异, 因而按损益表债务法核算, 反映不出这部分差异对未来税收影响, 只作为永久性差异, 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而不影响以后会计期间。这样,两种方法核算下的本期及以后各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均不相等。(3)核算“ 递延税款” 的起始点不同。损益表债务法注重的是时间性差异,

13、 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侧重于暂时性差异。(4)两者对收益的理解不同。损益表债务法侧重于损益表,用“ 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 强调收益是收人与费用的配比。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侧重于资产负债表,用 “ 资产负债观 ”来定义收益, 从而提出了“ 全面收益” 的概念。由于损益表债务法是对时间性差异的核算, 是从损益表出发的难免会忽略一些可能产生未来应纳税和可抵减所得税的项目, 从这个意义上讲, 损益表债务法不是一种完全的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 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 确认所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使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税软”项目更具

14、有实际6意义, 也更为科学。(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相关运用1、计税基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会计重心,引人了“计税基础”的概念, 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出发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从而改变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税基础。同时在此基础上还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并按照其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 将其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所得税会计的关键就是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经确定,即可计算出暂时性差异,并在此基础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费用。这些则体现了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在基本理论上的差别。而旧准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是以利

15、润表为核心, 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在金额和时间上的不一致, 来确认计税差异, 并将此差异按照在未来期间能否转回区分为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在旧准则下,所得税会计的关键就是确定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之间所存在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计税基础是指税法规定的资产或负债的价值,是会计和税法差异比较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与会计上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相对应,有“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两种。(1)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简单的来说就是,该项

16、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税前列支不需要缴税的总金额,即未来不需要缴税的资产价值。如果该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不需纳税,那么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即为其账面价值。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2)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未来不可以扣税的负债价值。对于预收款项产生的负债,其计税基础为该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其未来期间可以税前列支的金额。一般情况下,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交款等负债的

17、清偿不会影响到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其账面价值即为计税基础。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到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产生差额。2、暂时性差异的产生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同过去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相关法规制度的最大差异之处就在于提出了“暂时性差异”这个概念, 它取代了原来的“时间性差异”, 标7志着我国的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方法由原来的“损益表债务法”向“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转变。因此,正确地掌握与理解“暂时性差异”以及它与“时间性差异”之间的关系, 是非常重要的。(1)暂时性差异的相关概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暂时性差异是指一项资产或

18、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而对于某些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由此可见,暂时性差异既可能是一种从未来较长时间上看可以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又可能是一种无法在未来转会的永久性差异。由于该项差异在以后年度资产收回或负债清偿时,会产生应税利润或可抵扣金额,因此又将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两种。应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为了收回或清偿该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的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就会产生应纳税暂

19、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形成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为了收回或清偿该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的未来期间的应税所得额时,将导致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是,就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的规定,允许递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形成,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在新准则下,暂时性差异则被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中。(2)与时间性差异之间的比较。在暂时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关系上,暂时性差异采用的确认方法是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税基与以资产负债表上的账面金

20、额之间的差异来确认,强调的是差异的内容;而时间性差异是采用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额来确认,注重的是差异的形成与差异的转回。由于暂时性差异强调的是以资产负债表上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税基之间的差异,这就包括了因收人或费用项目在税法与会计上归属于不同期间而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税基与其账面价值之差和非上述原因导致的税基与账面价值之差,前者就是时间性差异。由此可见,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之间属于一种包含关系。也就是说,所有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 但有些暂时性差异则不是时间性差异。而那些所谓的非时间性暂时性差异是在对资产和负债进行直接调整中造成的。例如:在购买法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成本,将所取得

21、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而在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初始确认时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不同于其初始账面价值;重估资产而在计税时不予调整,等等。83、所得税金额的计量(1)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旧的会计准则的处理下,期末是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而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中规定了这两个词的定义。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不同来确认,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

22、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期间的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将导致在使用资产或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内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因此,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期间的税率。(2)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在新旧会计准则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计算程序有所不同。在旧准则的损益表债务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当期所得税率+税率变动对以前递延税款的调整数。然后根据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交所得税之差额,倒挤出本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该法处理所得税顺序是从损益表中项目推出资产负债表中项目。而在新所得税

23、会计准则下,通过已经确认得知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来推算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本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纳所得税款+(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3)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在旧准则下,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收益。对于亏损的处理是不确认为递延资产的。大多数的做法是直接将亏损计入下期损益中,不设立“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而新准则要求企业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会计处理上采用当期确认法,即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

24、向后递延弥补五年。而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是由于新准则采用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该方法下,除有限的特例外。要求企业确认所有符合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这里应该说明一下,可抵扣亏损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的亏损。在确定可抵扣亏损时,一般应以适当方式与税务部门沟通,取得税务部门的认可。企业在确认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到期前,企业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9税所得额的估计基础。在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时,并不包括下列这些情况下所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

25、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三)列报与披露新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核算企业由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按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税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企业由于应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项目。同时所得税费用应当在损益表中单独列示,而在损益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还包括递延所得税费用。这样,不仅增加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有助于企业财务决策效能的提高,也有利

26、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准确判断和理解。此外,企业还应当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以下信息:对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所得税费用(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每一类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列报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如果存在到期日,还应披露到期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这些披露要求虽然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但是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旧准则要求企业在负债类科目中设置“递延税款”科目,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

27、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其并在“递延税款”下设“递延税款借项”和“递延税款贷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或贷方余额。而企业在损益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只反映企业本期所得税费用。因此,相对而言,新准则披露的企业所得税信息更加的充分、完整。三、对我国上市公司执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务分析(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的分析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与我国企业原先执行的旧准则相比,在方法和理念上存在着很重大的变化。根据数据表明,从笔者所调查出来的近百家上市公司,其中绝大多数都进行了所得税调整,影响非常的广泛。具体来说,有三类调整项目在核算基础和会计处理上与原有的会计制度和准则之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在企业核算所得税时,新准则采用了新的方法-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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