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新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体现着不同的经济主体关系,存在着很多的矛盾和差异,对于一些事项业务的处理往往也不同,本文主要分析讨论新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并着重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方面应用分析,并试着通过实例解决为了协调这些差异而作的会计处理的问题,以为了此后工作中能够予以借鉴,从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果。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企业所得税法 差异 协调Abstract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embodi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
2、ifferent economic subject, there are many conflicts and differences, some items for business processing is often different, this article mainly analys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and focus on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and accounting standa
3、rds application analysis, and try to solve through an example in order to coordinate the differences of accounting problems, to later work can be for reference, so a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accounting work and effect.Key words: the new law on corporate income tax accounting standards differences
4、coordination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目录一、引言 .1二、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的差异表现 .2(一)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相关概念认定 .2(二)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表现 .5三、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成因分析 .8四、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的差异协调 .9(一)协调必要性 .9(二) 所得税会计协调处理原则 .9参考文献 .13结论 .14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0一、引言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从旧时的统一到现今的差别经历了多个变化过程,这些差别也将会更加扩大,如若不作出协调处理,将会很容易引起纠纷。导致这些差异的原因和情况很多,需要从事这方面会计工作的人
5、员予以注意和研究,以为工作上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制定的目的和初衷是不同的,尤其是在一些收益的确认、相关营业外利得损失利益的确认和计量以及一些特殊费用的计提原则方法方面。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严格遵循会计制度的规定来进行会计处理。而在申报纳税时,应该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处理,所得税会计应当就税法的要求进行调整处理,然而会计人员不能通过直接参考会计账簿来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也不能通过修改账簿来使它们达到一致,故而只能采用专业的会计协调方法来协调这些金额。企业在核算所得税的时候,是根据企业财务报表的结果(即利润表的利润总额) ,加上或减去因会计准则和税法因在收入、费用
6、、利得、损失的差异的调整额,计算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的金额大小。在国际上,也是根据这种方法来协调他们之间的差异的。二、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的差异表现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收益利得的确认与费用损失的扣除方面。从利润表上看,会计上核算的利润与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可以分为暂时性差异和非暂时性差异。 会计核算原则也会造成它们之间的差异,会计准则的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这是为了要使各个企业实际的盈利状况得到如实的反映,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可靠,故而就会有已发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1货而未收款但已经确认为当期收入的应收账款以及已经确认为支出,以及尚列入当
7、期的费用的损失或未摊的费用。会计上遵循谨慎性原则,这是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时,即不去高估收益利得大小或资产计价的大小,也不低估负债或损失损耗,这些方面正成为企业为节省成本而故意从中改变收益或者费用的确认,从而减少所得税额的计算。税法则是从反避税的角度考虑而制定的。会计准则规定会计人员在选择会计计量和确认方法,要考虑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以及对企业管理决策的影响,来选择适当的会计方法。而税法否定了上述的重要性原则,无论是金额大小,都应如实核算。(一)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相关概念认定1. 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根据所得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可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8、暂时性差异。对于应纳会暂时性差异,它是指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从而产生递延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是相反,产生递延资产。2.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它是根据利润表上的相关金额加上或减去调整额得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率得出。3.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由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额,那么就可以相应的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若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2未来不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额利益,那么就不能够去全部确认这些递延资产,应当以未来实际能够产生的为限。相反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造成
9、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它将会是未来增加应纳税额,同时也应在利润表中将递延负债与资产的差额列入其中。(二)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表现(1).收入、成本确认。企业的新会计制度规定上,企业的收入表现在它们在经营期间的利得,它几乎涵盖了企业经营期间的各种收入。在税法上,有些被企业列入费用的项目为税法所不允许,它们必须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之中,而有些费用摊销项目是在税法上允许扣除甚至加计扣除,对于一些收入,税法上确定为不征税的收入,或者对该种收入项目予以免税在会计上仍然会计入期间的收入,这就需要在其中就是否需要纳税予以调整。(2).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多种不同的折旧方法如年限平均法
10、、年数总和法等,企业不得随意更改折旧方法。在税法上,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就不同,一般情况下只准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得使用其他方法。对于一些国家鼓励支持的设备,经过相关部门的申请后才可以采用其他方法计提折旧。(3). 借款费用。在利率大小方面,税法规定若企业使用的贷款利率高于税法规定的标准,就应当进行纳税,应当做补纳税调整,这与会计准则上企业选择会计上的借款利率无限制不同。对于在建工程的建造期间,相关的借款费用在达到正常经营的时候一次计入其中,在税法上可以采用分期摊销,也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4).债务重组中的差异。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如作为债务人,通过债务重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3组所
11、偿付的代价与重组账面价值的差额(正差)计入企业其他资本公积金。关联方企业如母公司,可以利用债权人的重组账面价值入账,从而损失相关差额来操纵利润的大小,新会计准则能够防止这一点。因为会计准则规定差额纳入资本公积的金额是不需要纳税的,但是,在税法规定上是不同意这项处理的,因为债务人通过债务重组明显是活的经济利益的,就应该缴纳税收,这正是两者的相互矛盾之处。因此应当根据债务重组收益与否的实际情况及应纳税所得额的正负来判断是否转入应交税费。(5).资产减值的政策。会计制度准则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金和减值跌价准备金,但是税法规定,企业不得扣除任何形式在会计上允许的准备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应当根据
12、利润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新会计准则的制定,使企业在计提减值跌价准备上扩大的它们的范围,另外还有对于企业的选择减值的方法对象方面,给予企业更多的自主选择性,这在税务的计算上是绝对不允许的。(6)资产计价。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为了更好地反映主体的经济关系,它们需要对资产负债的价值进行检查分析。若预计未来它能够带来的经济利益小于或大于目前的账面价值,就应当确认相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同时调整相关的账面价值。但是税法却严格采用历史成本原则,不允许任意的费用在税前扣除。 (出税法规定允许外)三、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成因分析会计与税法代表着各自不同的关系和目的,所以对于
13、同一经济事项,它们的处理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会计与税法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经济对象。会计制度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能够如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4状况,而税法则是为了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的稳定获得。1.目的和规范内容不同 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使之能够提供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而税法是为了保证国家能够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税收收入,防止企业故意弄虚作假,或者做出错误的处理而导致税源的流失。2.对会计要素的确认不同 会计准则要求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它要求企业在经济事项的初始发生时的确认和计量方法原则以及会计报告的编制原则进行详细的规定。而税法规
14、定不仅有权责发生制,也有收付实现制的内容,它主要就征收税种、征收企业、征收经济业务类型、以及通过何种方式平台交税进行的规定。3.国际通行程度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必然要考虑其科学有效性,故而在全球范围内的各个国家的会计准则都有大量的相似之处,因为他们国家的企业经济业务类型都有很大的相似之处。相对于税法,体现着不同国家的发展状况、经济实力、人民贫富水平、企业发展水平的不同,国家机关对企业征税要求也会不同。4.会计计量属性上 在会计计量属性上,会计可以采用很多方法如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等。而税法上,除了有特殊规定外,一般都只承认历史成本的原则,因为计量方法的改变会引起税务的变动,从而导致水源的
15、流失,税法对其中的成本计价变动有着较多苛刻的规定。四、所得税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的差异协调(一)协调必要性企业的会计人员应当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账簿报表的编制,又要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5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申报纳税。由于它们之间的差异需要我们去进行调整。纳税调整的要求复杂而具体,一些财务人员便不能准确理解纳税调整的要求和方法,造成无意识违反规定的现象,迫使纳税成本增加,对国家税收造成了一定影响。这样就可以减少税收管理部门与企业的摩擦争端,统一企业要遵循不同管辖机构制定的制度法规。进行协调的工作也有助于这两个机构通过沟通来使这些机构沟通交流,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会计工作的进行。会
16、计人员通过熟悉这些业务差异的协调,也有助于税务申报的准确和会计账务的处理,提高业务水准。由于需要协调上述的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是必要的,从而企业确定差异如何核算就成了所得税会计的工作。(二) 所得税会计协调处理原则1.所得税会计的核算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就是为了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从而确定各期实现的净利润。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就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而最终确认不同会计期间所得税费。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两方面构成。其中当期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由于各种企业的所得税率不尽相同,它们的应纳税所得额由税后会计利润加上或减去纳税调整额得出的
17、。对于所得税费用,首先是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来确定它们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从而得出暂时性差异,通过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最后得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2. 常见的重要业务事项处理原则及方法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6(1) 固定资产企业无论是以外购和自产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有特别的规定外,初始确认时入账价值被税法所承认,即认为其计税基础与之相等。企业的固定资产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如土地使用权或一些金融资产通常都是按照成本模式也即账面价值减去规定的折旧费进行后续计量。会计准则与税法的矛盾或差异之处,在于所采用的折旧方法与年限(通常为加速折旧与平均年限折旧)
18、 ,以及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允许与否。(2)无形资产除了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他的无形资产在税法上计税基础与企业的账面金额是一致。对于研究阶段的支出应作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在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的条件可以进行资本化。税法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在计入当期损益,可以多扣除 50%,而在形成无形资产之后的期间,可以多摊销 50%作为成本费用。它们在后续计量时的主要差别在于实际成本和账面价值的摊销额,以及是否允许减值准备的确认。(3) 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公允价值,随着公允价值变动,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而计税基础为初始取得实际的成本。例如 B
19、 公司通过证券交易市场取得 C 公司的 400000 股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实际支付 15 元,另支付的手续费等共 18000 元。该项期末的实际公允价值为 8000000 元。在取得该项金融资产时,企业支付给证券公司的交易中介费用计入投资损益,初始实际支付交易成本为6000000 元。计税基础资产的实际成本也即 6000000 元。随着期末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得升高,会计上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会调整至 8000000 元,但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并不会增加,所以计税基础仍为 6000000 元。资产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7的账面价值 8000000 元与其计税基础 600000
20、 元之间的差额为 2000000 元,代表企业在将来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负债。(4)预计负债大部分的负债在会计核算期间,不会影响企业将来的会计账面计价与应纳所得税额确认,应收票据,应付、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故而在未来期间申报所得税计算时,计税基础就等于账面价值。若 B 公司由于侵权,估计很可能赔偿对方企业 1000000 元的损失,从而讲1000000 元 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故而在确认预计负债时,增加了营业外支出金额,减少了当期睡前会计利润,但税法规定这一金额不得在税前扣除,故而应当作为进行所得税调整。(5) 不产生暂时性差异的特殊业务 国债 若 B
21、 企业购入一批五年期国库券,票面利率 5%,金额 10000000元。该国库券按单利到期一次偿还本息,每年年底确认提取利息 500000元。无论是折价还是溢价购买,应收利息均为 500000 元,使得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加 500000 元。税法规定企业国库券利息收入为不征收收入。每年年底已经将它作为纳税调整从利润表项目中予以扣除,以后一次收到国债本金利息时,不会影响到以后的应交所得税,账面价值=计税基础=500000 元。预收账款 若某公司与 12 月 30 日预收某公司 500000 元贷款,合同规定 B 公司在收到货款后,3 天之内发出商品并且确认为销售收入。某公司预收的 500000元贷款,会计上并不能将它确认为收入,而列入预收账款。该项负债能够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在将来不得在税前扣除金额,该项负债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