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综合性交叉学习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根据浙江大学青年教师交叉学习培养计划的总体要求,教师综合性交叉学习培养计划的实施细则如下: 1培养计划 根据学校青年教师交叉学习培养计划,学校决定在全校教师尤其是 45 岁以下的教师中开展综合性交叉课程的学习。学科综合性课程由各学院视学科情况有选择地为全校教师开设。今后还将逐步开设学院之间或学科之间的若干专项交叉课程,以满足教师开展交叉研究的专门需要。 2开课要求 (1) 各学院应专门为全校教 师先开出 1-2 门学科 综合性课程(理学院、生命科学院、医学院、人文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等学院可有所增加)。要求以学科某一课程为主,结合该学科其他专业课程相关内容
2、,构建出能体现其基础性、综合性、交叉性和前瞻性的 课程。 (2) 任课教师的选择:考虑课程具有综合性、交叉性和前瞻性的特点,应选择具有相当资质和学术水平、教学经验丰富的几位教师作为课程的教学组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每门课程 应确定一位课程负责人。 3前期准备 (1)各学院根据开课要求进行课程内容的调整组合,确定拟开设课程的名称、课程内容和任课教师组合名单(授课过程中可根据需求,聘请院士或名师开设 1-2 次讲座),在规定的时间 内上报学校人事处。 (2)人事处汇总各学院拟开设的课程,提交学校青年教师交叉学习协调工作小组讨论后,确定要开设的 课程,分期开 课计划和 2006 年春季首期开课的门数
3、。同时与相关学院落实开课准备工作(如授课计划分工、教材选用、授课地点和教学管理等)。 (3)人事处将 2006 年春季即将开设的交叉课程上网, 各学院或教师根据上网课程及其内容介绍,提出 对开设课程的相关建议或要求。 (4)人事处收集并反馈教师的建议与要求,各学院对本院所开设课程的内容进行调整与补充,最后确定全部课程的内容设置和教学任务的分工。 (5)学校对综合性交叉课程实行网上选课,并视选课人数确定班次。 4培养要求 各学院为全校开设的综合性交叉课程应较好地体现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并对不同学科间的交叉情况、研究的前沿和热点问题等都有相应的介绍,突出交叉综合的特点。根据教 师不同年龄段
4、工作学习的特点和需求,学校要求参加学习的教师主修 3 门课程,其中 2 门须为跨学科门类的综合性课程,对学有余力者鼓励多选,学校视学习 情况发给综合性交叉学习的优秀证书。 5授课时间安排 (1)初定每年春、秋两季开课,每 门课程安排在一个小学期内完成,共授 课(连同考试和学习总结) 12-14 次,每周 1 次或隔周 2 次,每次授课 2 小时,总计36-42 学 时。 课 程学习以业余方式为主,一般放在双休日或晚上进行。(2)每门课程视课程内容和授课课时拟计 1-1.2 个授课业绩点。如聘请院士、名师讲课,可另付相应报酬。 (3)每门课程结束时应进行考试,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指定。考试成绩由各
5、门课程指定教师进行网上登录,并交人事处留学与培训办公室备案。 (4)进修教师要根据本人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听课时间,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6免修条件 (1)已列入学校“ 青年骨干教 师专业性交叉学习计划” 者。 (2)教师学习经历中,有一个学历层次属于跨学科门类的。 (3)已参加跨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的学习,并取得 3 门及以上必修课合格成绩的。 (4)在职攻读跨学科门类硕士或博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已取得 3 门及以上专业课合格成绩的。 7建立交叉学习、交叉研究的沟通平台 各门交叉学习课程在授课结束时,承担开课的学院应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总结交流活动,给不同学科的教师提供互相沟通的机会,并不断完善该课程的教学方法,也为日后各学院不同学科间的交叉合作研究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