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银行业监管部门非现场监管有效性问题研究作者单位:三门峡银监分局作者姓名:马国梁 董社义张小光 王万军基 层 银 行 业 监 管 部 门 非 现 场 监 管 有 效 性 问 题研 究三门峡银监分局 马国梁 董社义 张小光 王万军目 录一、基层非现场监管工作的现状及取得的成效1(一)非现场监管体系逐步完善1(二)风险早期预警进一步强化1(三) “精确制导”作用有效发挥 2(四)促进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2二、基层非现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一)数据平台的运用还不充分3(二)综合分析能力较弱,考核有待完善4(三)信息渠道狭窄,信息共享不畅通4(四)与其他监管工作的联动有待提高4(五)缺
2、乏实用有效的培训机制4三、提高非现场监管有效性的思考与建议5(一)完善信息系统运行机制5(二)进一步完善非现场监管体系5(三)加大信息交流,增强监管合力6(四)强化“四个手段” ,提升后续监管的有效性6参考文献 61基层银行业监管部门非现场监管有效性问题研究内容摘要:非现场监管工作是基层银行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近几年来,银监会坚持科学规划,不断创新非现场监管的模式、工具和方法,非现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在此背景下,基层监管部门立足当地实际,不断强化风险早期预警,积极发挥非现场监管“精确制导”作用,推动了辖内银行业的稳健发展。与此同时在监管工作中,基层监管部门也发现当前非现场监管工作中存在
3、一些问题,主要包括: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平台的运用不充分,综合分析能力较弱、对非现场监管的质量考核有待完善,信息渠道来源较为狭窄、监管信息共享不够畅通,与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联动效应还有待提高,对非现场监管人员缺乏实用有效的培训机制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基层监管部门非现场监管的工作成效,亟需认真对待和解决。本文结合银监会对非现场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基层监管部门在非现场监管工作中的实践,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完善非现场监管体系、加大信息交流、增强监管合力、充分运用监管质询、约见谈话等方式和监管工具,强化风险预警提示,强化持续跟踪监测手段等方面的建议,力求达到切实提高非现场监管工作有效性的目的。关
4、键词:非现场监管 有效性 研究一、基层非现场监管工作的现状及取得的成效三门峡银监分局自成立以来,围绕银监会和河南银监局监管中心工作,结合三门峡市经济金融实际,突出风险监管,坚持监管风险和促进发展并举的原则,不断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效。(一)逐步形成系统、完善的非现场监管体系,为非现场监管工作奠定有效基础。为提高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有效性,三门峡银监分局根据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指引 ,于 2006 年形成了三门峡银监分局监管工作规划 ,对分局非现场监管工作提出了全面的监管思路,形成了各监管部门的“非现场监管规程” ,包括确定主监管员和非现场监管人员,界定非现场监管工作岗位
5、和职责,明确非现场监管工作的报告路线等,2008 年结合银监会“精确制导” 的非现场监管工作新要求,制定了三门峡银监分局非现场监管工作意见 ,进一步完善非现场监管工作整体框架,形成了相互协作、整体作战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分局非现场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二)强化风险早期预警工作,实现监管工作关口前移。一是及时把银监会、河南银监局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判断和风险分析传达贯彻辖2内银行业机构,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导,不断增强监管政策的传导渗透力。二是利用多种形式,加强与宏观经济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交流与沟通,建立稳定的信息共享渠道。主动加强与重点行业、主要企业的联系,建立经常化的联系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沟通
6、平台) ,及时掌握准确、可靠的市场动态和产业信息。通过及时收集整理相关经济金融信息资源,结合宏观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国际经济环境等因素,实现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的全面、持续、动态跟踪监测分析。为保证事前、预警监管,三门峡银监分局通过定期对辖内银行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对当地银行业机构的风险做出明确判断,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将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三是重点实施专项监管,有效发挥非现场监管的决策支持功能。非现场监管部门“坐得稳” 、 “走得出”。既利用系统内部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客户风险预警系统、早期风险预警系统等平台提供的大量信息,认真分析银行业机构运营
7、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风险苗头,又迈开双腿走出去,深入辖内主要产业、行业和企业,对贷款增长、主要投向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等进行重点监测与调研,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情况与辖内经济金融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敏感性、洞察力。(三)充分发挥了非现场监管“精确制导”作用。面对监管资源有限、监管任务重的现状,三门峡银监分局始终注意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将监管重点确定于风险较大的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尤其是农村中小银行业机构, “锁定目标,持续跟进” ,实施“紧盯型”监管。 一是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的监管。自 2005 年以来,三门峡市农村金融机构票据贴现业务增势迅猛,规模不
8、断扩大。三门峡银监分局及时组成由局长牵头调研小组,对其票据业务开展调研。通过对其票据贴现业务的新特点、业务大增的内在原因、存在的主要风险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对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业务进行长期持续性的重点监测。在此基础上,三门峡银监分局采取约见高管谈话、监管通报、风险提示、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要求农村中小银行业机构完善内控体制、严防票据业务操作风险、大力压缩票据业务总量。在三门峡银监分局的重点监测下,辖内农村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总量不断下降,且未发生一例票据案件。二是督促银行做好对大额不良贷款的清收、化解和核销工作。三门峡银监分局结合当地实际通过科学确定各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 双降”
9、 工作目标,利用监管通报会、不良贷款“双降”推进会等方式,共同分析目标任务完成过程存在困难和问题,交流不良贷款清收盘活经验做法,提高不良贷款清收盘活效果。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的汇报与沟通,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营造了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良好环境。加强与上级监管部门和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推动辖内银行业机构及时抓住股份制改造的机遇,积极核销不良贷款。在银行监管部门的有效督导下,近年来,银行业机构对惠能、中迈、义马移民电厂等企业实施大力度清收,使得三门峡市银行业不良贷款大幅度下降,2010 年末,辖内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余额 21.16 亿元,较年初减少 5.36 亿元;不良贷款占比 6.22%,
10、较年初下降 3.79 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居全省第 4 位,信贷风险隐患得到有效化解。3(四)通过非现场监管促进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一是强化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同质同类的分析。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情况的纵向、横向对比分析,包括同质同类对比、与全国平均水平对比、与全省平均发展水平对比、与全省同类机构发展水平对比,与全省同类地区的对比,发现问题、寻找差距,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查找原因,改善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水平,迎送赶上。二是通过银行监管部门的“ 建设性监管” ,使银行认识到到银行监管部门的最终目标与其相同,对银行监管工作增强了认同感。对监管的态度也由被动接受监管变为主动要求监管
11、,由粉饰业绩、掩盖问题到坦率反映问题,认真听取银行监管部门的指导,共同解决问题。通过有效的非现场监管,真正起到了监督银行商业银行防控风险、理顺经营理念,端正发展思想的目的,形成了良性互动机制,推动了全辖银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二、基层非现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等数据平台的运用还不充分。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作为各级监管部门重要数据平台,在采集分析银行业机构的经营数据,实施精确制导,有效实施非现场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监管人员对该系统强大的分析制导功能认识还不够深入,对该系统的运用还不够充分,该系统部分环节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1. 对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数据运用不
12、科学。一是关注时点数据的情况较多,关注时段或几个时期某项业务的发展趋势较少;二是关注信贷风险的较多,关注其他银行资产风险的较少,如在国有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方面,上级只要求报送不良资产分析报告,而对负债业务、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利润构成情况等方面关注较少,导致非现场监管人员对相关银行业不良资产以外业务变化情况重视不够。三是在信贷资产管控方面,关注总体不良贷款的监测与管控,忽视不良贷款具体的行业分布、不良贷款的变化趋势及银行业新增贷款的管控情况。2. 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分析功能应用不充分。应用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分析功能的人员较少,在少数应用者当中只侧重于单家机构的分析,应用多家机构比较分析或结合全
13、辖银行业机构整体经营状况进行对比分析较少。3. 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运用单一,综合功效发挥不充分。一是监管部门对法人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要多于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主要原因是法人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运行比较稳定,数据量较大,非现场监管人员运用系统可以掌握大量的监管信息。而分支机构的数据多数为自身总行反馈,数据提取较为复杂滞后,且存在与原始数据的差异性。二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应用者过于依赖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而忽视其他监管信息的收集与运用。例如:仅注重“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 或“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而对“ 客户预警”信息系统、 “银行信贷风险监测系统 ”等
14、系统的数据分析与综合应用运用不够,后两个系统可以说是前两个系统的延伸,对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具有更强的指导性。44. 系统的部分环节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监管指标多注重对传统业务如存贷款业务的监管,对表外业务和新业务的监管相对弱化,如目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网上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理财等业务发展较快,在系统中却缺少全面的指标监管体系。在资产分析方面,注重对信贷资产的监管分析,对债券投资、抵债资产和递延资产等非信贷资产监管分析较少。二是与高管、机构等市场准入信息系统还未实现无缝对接。三是现场检查信息目前还没有录入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银行业机构现场检查信息无法在系统中查找应用。(二)非现场监管综合分
15、析能力较弱,非现场监管报告的质量考核体系有待完善。一是在监管工作中,由于上级部门对基层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数据上报在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有着刚性要求,使得部分非现场监管部门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更多地放在系统数据的审核、上报方面,非现场监管工作很大程度上“蜕化” 成为简单的数据统计和报表说明工作。此外,非现场报表数据量大,指标多,数据反馈滞后,导致部分监管部门的监管分析仅仅停留于表面,在数据分析和业务分析方面相对弱势。二是基层银行监管部门对非现场监管报告尚未形成系统的质量考核体系,激励多于约束,削弱了非现场监管报告深度分析。三是部分监管分析只关注系统报表的常规数据,忽视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预
16、测分析判断,未能透过数字的变化来分析隐含的问题和预测变化的趋势。加上分析报告撰写人能力的差别,使部分监管部门难以形成稳定、高质量的非现场监管分析报告。(三)信息渠道来源较为狭窄,监管信息共享不够畅通。一是银行监管部门的主要经济金融信息来源获取自被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而从统计部门、发改委、税务等经济管理部门、新闻舆论等渠道获取信息较少,对非现场监管工作有所制约。二是监管检查信息共享不畅。各银行业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等相关部门存在重复劳动现象,监管部门掌握的信息未有效实现全面共享。部分监管需要的统计指标没有统一的口径,如涉农贷款、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等。(四)与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联动效应还
17、有待提高。一是非现场监管成果与现场检查立项衔接还不够充分,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未能及时、充分地融入非现场监管工作,监管合力有待提高。二是部分非现场监管成果如监管评级结果未能与机构经营管理战略、高管薪酬和机构高管准入有效挂钩,对评级结果低或进步度小的机构没有有效的惩罚措施,没有引起高管层对监管评级结果的重视。(五)对非现场监管人员缺乏实用有效的培训机制。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金融市场和技术的发展,也带来了大量新知识、新的管理技术和新产品,要求非现场监管人员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更需要有一支结构合理的专业监管人员队伍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因此监管人员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银行业的发展和实施有效监
18、管,目前尚没有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监管人员制定系统全面持续的培训计划,也没有建立分等级的监管人员资格考核标5准,相当部分监管人员的知识难以跟上市场发展的需要,对银行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银行业风险监管形成巨大障碍。现有的大量培训多停留在理论层面,而非现场监管人员真正需要的是如何提高分析能力,更多掌握分析技巧和软件等操作层面的知识体系,监管培训的有效性、实用性亟待提高。三、提高非现场监管有效性的思考与建议(一)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科学的运行管理机制,提高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使用功能。一是进一步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增加或完善对银行业机构和监管部门考核机制,确保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各阶
19、段工作相互衔接,减轻基层监管部门负担和金融机构负担,促进非现场监管人员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更多地用在系统数据分析上,推进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高效应用,把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着力点”转向数据分析应用、精确制导现场检查方面,提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性。二是尽快实现机构高管系统和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完全对接,减少应用人员的频繁登陆,充实完善现场检查信息,丰富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查询内容。三是尽快建立与商业银行业务运行系统、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咨询系统、税务部门征税系统联网机制,要求商业银行适时报送每天业务运行的重大情况,同时关注人民银行、税务等部门有关企业信贷、经营信息,为银行业机构信贷风险防范及稳健经营、
20、提高非现场监管的针对性及有效性提供依据。(二)进一步完善非现场监管体系,促进非现场监管质量不断改进。一是深入研究非现场监管质量控制方法,构建激励约束平衡的质量考核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科学评价非现场监管工作业绩,制定明晰的质量考核标准和程序,有效促进监管质量的提高。二是构建系统信息交流体系。充分借助监管工作信息等载体和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组织监管科室对非现场监管的良好做法、良好报告进行总结分析,促进经验交流,提升整体监管部门非现场监管水平。三是建立银行监管部门监管日志和监管“成果库” 促进非现场监管工作。经过大量艰苦工作而得来的分析成果要及时予以运用才能发挥其有效性,因
21、此监管部门应对每个银行机构建立监管日志,把每期涉及该银行机构的各类情况整理成库,然后充分运用监管成果对银行进行持续性监管,追踪被监管机构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视监管对象的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在制定下一监管周期的监管计划时有所选择、有所侧重,以巩固“治疗效果 ”,防止“复发”,实现持续监管。四是完善非现场监管分析机制,做好“三结合” ,提高分析针对性。首先做好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市场准入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分析结果对风险点进行提示和建议,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灵活性和计划性。同时借助现场检查第一手资料验证非现场分析结果,提升分析的准确性,修正非现场监管分析重点。其次做
22、好全面监测与重点监测的结合。探索建立非现场监管重点与检查立项制度,在全面监测的同时,把握形势变化,有针对性的对重点机构、重点风险进行监测和防御。再者做好非现场监管成果与监管反馈、后续监管的结合。针对非现场监管发6现的问题,及时、动态与被监管对象沟通,督促提出相应的风险化解或整改要求,并将其作为制定后续监管措施的重要参考。五是完善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如监管部门选取同时牵涉多家行的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将牵涉重点客户的每笔较大业务都予以关注,加强对相关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对存在风险的集团客户,及时向商业银行发出预警或风险提示,避免贷款“垒大户” 和交叉违约,共同防范大客户风险。(三)加大信息交流
23、,增强监管合力。一是增强统计部门与监管部门的日常信息交流。及时发现被监管银行业机构业务异常或风险情况,突出监管重点。二是完善信息收集机制。明确监管信息划分标准和内容,明确非现场监管人员信息收集渠道、时限及信息记录要求。加强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以及外部审计、信用评级等机构的信息沟通,利用专项走访、约见会谈、专题会议、三方会谈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积极主动地收集信息。三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的采集、处理、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市场准入、非现场和现场检查等各类监管信息,保证顺畅的监管信息流,实现充分的监管信息交流与共享,提升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四)强化“四个手段”,提升后
24、续监管的有效性。一是充分运用监管质询、约见谈话、监管通报等方式和“提示单” 、 “警告单”等工具,强化风险预警提示。二是强化持续跟踪监测手段。建立非现场监管问题整改台账,组织开展后续动态监测,准确及时掌握被监管机构的整改情况,督促其整改落实,切实提高非现场风险纠正效力。三是强化问题通报警示手段。对非现场监测发现问题,视其性质,在保密条件下采取向同业通报、向上级行或董事会通报等方式,督促银行机构及时、有效整改问题,强化警示威慑作用。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手段。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及其高管人员,依法运用准入政策和行政处罚手段,强化问责,杜绝屡管屡犯现象的发生,使风险得以及时、到位纠正。参考文献1. 银监会,2006 年:非现场监管指引 。2. 简金泉,2010 年:制约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因素剖析与建议 ,银监会监管工作信息 2010 年第 526 期。3. 江苏银监局,2010 年:统筹引领开拓创新着力提升大型银行非现场监管效能 ,银监会监管工作信息 2010 年第 513 期。4. 安徽银监局,2010 年:对进一步提高现场监管工作质量的思考与建议 ,银监会监管工作信息 2010 年第 345 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