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治典型模式比较,期末感谢大家的支持!,主要国家的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现状,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德国,劳动法律体系比较健全,从联邦到各州、劳工立法涉及到了劳工领域的各个方面,且法律条文明确具体,有很强的操作性。美国现行劳动法规为数众多,比较重要的约有近140项,其中对劳动关系、劳动标准、就业与培训、职业安全与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劳动法律制度,美国,完善的法律体系 :法律规定、劳资协议、单独约定三者结合,合理维护雇主与雇员的利益。强制性法律规定为数众多,由此实现对雇员的保护。,日本,没有专门的雇佣合同法,调整雇用合同关系的法律主要是判例法。惯例在英国雇佣法中起着重要
2、的作用,在劳资关系实践中,英国一向强调依“习惯和惯例”的原则。,劳动法律制度,英国,以工会法、劳动关系调整法、劳动基准法等劳动三法为基本法及从属于基本法的作为特别法的其他诸法构成一个相对完善的劳动法体系。,劳动关系调整类型和模式划分的依据,类型和模式的概念及分析框架,概念:劳动关系的类型:劳动关系的不同类型劳动关系的模式:劳动关系的不同运行方式,劳动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美国:自由多元化劳动关系调整模式,德国:劳资协议自治式劳动关系调整模式,英国:自由多元化劳动关系调整模,日本:家族式劳动关系调整模式,区分劳动关系模式的基本因素,经济理念,政治理念,劳资关系理念,政府的基本理念及导向,经济自由主义
3、是一种支持个人财产和契约自由权利的意识形态。经济自由主义主张限制政府在经济事务中的操控,让市场机制发挥调节资源的作用。,法团主义(corporatism)也被译为“社团主义”、“统合主义”、“工团主义”以及“阶级合作主义”等。法团主义试图提供关于社会结构的若干理想型,用来描述国家和社会不同部分的体制化关系,它的重心在功能单位和体制的合法化关系。,一元论1强调权威和忠诚的单一核心价值取向。认为每一个工作场所都是一个完整、和谐的整体,不同的 员工为了共同目的走到一起,作为一个团队工作,以实现管理方制定的组织目标。2无论是在劳动者、所有者还是管理者之间,也无论是在提供技术、知识、还是经验的工人之间,
4、 都没有利益冲突。3管理方和被管理方都是整个“团队”的一部分,管理者制定目标,其他人执行目标。在此环境下, 企业将成功实现其目标,雇员也将成功地保留其工作和收入。4就业组织被视为一个相互合作的利益共同体。一般而言,管理者普遍持一元观点,人力资源管理哲学强调奉献和相互依存,其基础是雇员关系的一元观。,多元论 1多元论观点则承认冲突,甚至认为在工作场所冲突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2认为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存在着不同利益和信念的群体,因此,组织必须要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 寻求持续的妥协,组织面对的是“一个关系复杂、紧张,必须对不同要求和主张进行控制的联合体。”3多元论将组织视为一个多元社会,包含了许多不同的
5、利益和目标,而这些利益和目标必须保持在 某种均衡的状态。,多元论的观点:,工会是法律承认的在工作场所有权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合法组织,工会不仅是劳资冲突的发起者,而且也被看作是争议的调整者,对于调整雇员与雇主之间因确定工资产生的争议,以及就业合同的谈判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共同确立的程序性规则可以使劳资冲突制度化,促使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从而降低潜在冲 突可能引发的破坏性。 集体谈判被认为是规范和调整劳资之间利益关系的最好形式。,传统计划经济国家,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制度规则,区分劳动关系模式的基本因素,劳资政之间的关系及其它,区分劳动关系模式的基本因素,16,美国劳资关系,美国劳资关系
6、调整的基本特征是在法律规范下的劳资双方自我调整,前提是法律体系健全,核心是自我调整为主。 美国在劳资关系方面的立法可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有关劳资关系的各种标准的立法,另一类是有关劳资关系调整的机制或方法的立法。法律体系的出发点是均衡和制约。这样的立法适应劳资关系调整的需要,给劳资关系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劳资关系提供了广阔的活动余地。,17,德国,1)实行劳资自治,在不受国家干预的情况下签订劳资协定; 工会、雇主协会势均力敌产业级的集体谈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很大的自治权。 德国最具影响力的工会联盟和雇主组织联盟:德国工会联合会(DGB)、德国雇主协会联邦联合会(BDA)。2)具有强大的法制性
7、; 政府保持中立、不直接介入,但通过劳动立法和劳动法院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工会和雇主组织间集体谈判的规范和效力。 3)二元体系的劳资关系。两个渠道的共决: A、工厂委员会(工会的扩展)享有一系列法律规定的知情、 协调和共决权利。 B、通过在监事会中的代表在企业一级进行共决。,18,德国:劳资共决,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在处理劳资关系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劳资矛盾相对缓和,结成了较为稳定的“社会伙伴关系”,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调整劳资双方矛盾的社会运行机制主要是两大社会平衡系统。一是经济利益平衡系统。联邦政府通过累进税缩小资本拥有者和劳动者之间极为悬殊的收入差距,同时利用行政
8、和立法手段实行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再分配缓和劳资关系。二是经济权利平衡系统。依据联邦立法确定的结社自由原则,工人成立工会,雇主成立雇主协会,分别代表劳资双方利益,通过协商谈判,达成对各行各业的业主和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的、以劳动者工资待遇和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劳资协议。,19,日本家族式劳动关系,日本在战后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虽然也经历了劳动关系紧张的不稳定时期,但最终劳动关系渐趋平稳,特别是自70年代以来,劳资关系一直稳定,这与日本建立的一套适应国情的劳动用人制度和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是密不可分的。 日本的劳动关系调整模式将资本主义的生存竞争与东方传统的家族式关系结合在一起的劳动关系的基本精神是
9、劳资利益一体论!日本劳动关系调节机制溶入了不少具有东方传统文化色彩的手段强调和谐的人际关系宣传以”和”为贵的传统价值观,倡导集体主义的合作精神和感情投资.因此,劳动关系的和谐得到社会各方的重视,劳资矛盾和争议多以企业为单位予以解决,企业精神和企业利益成为维系劳资双方关系的基石! 日本人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企业如同一个大家庭,资本家是父亲,工会是母亲,工人则是孩子!,20,日本劳动关系的三大支柱,一、终身雇佣制。所谓终身雇佣制是指工人从参加工作到退休的全部职业生涯中,只受雇于一个企业,在企业内接受教育训练,并伴随着工种的调动、工龄的增加,晋级提薪。退休之前,企业不单方面辞退工人。 二、年功序列工资
10、制。它是指企业在录用工人时,以被录用工人的学历、年龄、经历等资历条件为基础来确定其基本工资标准。年功序列工资制与终身雇佣有着内在的联系。 三、企业工会。在日本,工资水平决定机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通过企业工会与企业经营者采取“春斗”方式,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围绕企业劳动生产率、企业利润、物价及国家宏观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协商谈判,在企业范围内自主决定。,21,日本,“春斗”文化 日本企业在确定工资体系时,一般要体现三项原则:一是稳定性;二是公平性;三是社会性。日本企业一般都实行定期提薪制度,每年定期提薪增长部分为2%左右,其他部分由“春斗”确定。 春斗一般在每年24月进行,春目标是加强工会集体谈
11、判的力量,使全国工资水平均衡。其内容主要是工资、奖金、工作时间和退职金等,主要在企业进行,有的产业工会也拥有谈判权。全国工会中央组织和产业工会的作用是制定基本方针、具体要求标准,对企业工会进行调整和指导。目前春斗的特点,是工会把斗争重点放在确保实际工资上,目的是促进政府从稳定物价、保障雇佣、充实社会保障的角度调整劳动政策和制度。因此,纯经济斗争的倾向越来越明显。,22,英国具有深厚的自愿主义的传统,自愿主义是英国劳资关系体系中一个非常独特的方面。英国劳资双方在解决它们之间的纠纷时,反对任何外界的介入,主要靠自愿的原则来解决。在自愿主义原则下,英国发展了非正式谈判及考察性会议的形式来解决纠纷。
12、英国对工会代表权、集体谈判或罢工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虽然法律规定工人有权组织工会,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会有权利得到雇主的承认,工会处于不利地位,这就意味着如果雇主不承认工会的合法性,工会就没有办法进行谈判。集体谈判也缺乏法律的保护,无论是谈判本身还是在集体协议的实施方面都是如此。,23,英国社会伙伴关系结构,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的劳资关系有了较大的变化,而变化的主要因素来自于工会自身的变化。英国职工大会在1992年的年会上提出了争取实现“社会伙伴关系”的目标。这种“新合作主义”倾向在经济政策方面的具体反映是,工会希望实现高工资的同时,也为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努力,并积极支持提高工人的
13、技能水平。为顺应这种趋势,工会也开始进行了合并活动。通过合并,工会组织结构随之发生的根本性变化是以几个大工会为主的格局渐渐形成,最后形成有英国特点的走向“社会伙伴关系”的工会结构。,工会,概况,美国:,美国工会的产生比较自由,只要有 3 %以上符合条件的成员同意签署授权卡,全国各地的劳动关系委员会就可筹备进行工会选举,只要有 50% 成员投票公决同意即可成立。,德国:,德国工会是工人自愿结合的无政治属性的独立社会组织,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不允许工会与政党产生任何依附关系。,英国:,日本:,以相同或相类似行业为组建工会的依据或条件。大企业中往往有两到三个大的行业工会存在,既相互联
14、系、合作,也相互竞争,关系复杂。,以企业为单位组建工会,工会享有组织和活动的自主权。除企业课长以上的行政管理干部、人事和治安干部、机关人员、厂长秘书等不得参加工会外,凡企业正式职工都可成为工会会员。,工会,作用,美国:,主要目标是关注会员的经济利益。美国工会的影响力体现在对加入美国工会的企业雇员在工资 、养老、保险 、医疗福利等方面的保护。,德国:,法律监护者:积极参与法律框架和社会体系的构建, 维护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维护德国劳动市场的集体谈判模式, 切实保护工人的实际利益;法律弊端的反对者:努力完善法律体系和改善社会制度, 将现行制度对工人利益的损害减少到最低程度。,英国:,日本:,与政
15、府谈判(主要是工资集体谈判)是英国工会的主要工作和手段,也是英国工会赢得会员的主要“魅力”。,企业工会不仅在组织运营或工会活动中享有极大自由权,而且在财政上也采取独立结算的原则。在协调劳资关系过程中,企业工会发挥着基础性的重要作用,而全国性工会组织则起着指导协调性的作用。,政府,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政府在劳动关系中保持中立并不直接介入, 但通过强势的劳动立法和劳动法院来实施宏观调控, 确保工会和雇主组织之间的基本平衡及双方集体谈判的规范和效力。,对个别的劳动关系雇佣条件方面制定法律法规;对于集团性的劳动关系起规定劳资当事人关系的作用;也扮演劳动力使用者的角色。,除了对集体谈判和雇佣条件进行
16、法律约束、制定各项宏观政策外,还作为公共服务业部门的劳动力使用者在劳动关系中起直接的核心作用。,日本政府注重通过立法来规范劳资关系,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日本政府还注重监督劳动法律的实施。日本政府对人才市场的调节管理是比较严格的。,政府,德国,工会组织具有自发性,入会率很不平衡,但工会影响力较大谈判结构中以产业谈判为主谈判过程中主要是工会占据优势地位工资自治政策:资水平与工资结构受劳动力供求双方力量对比的影响,完全由劳资双方自主商定,政府不予干涉。国家、政府对集体谈判主要采取间接控制的方式,拥有深厚的法律基础:国家劳动关系法规定了工会与企业 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及其要件,集体谈判的特点,谈
17、判主体结构分散:美国工会是自由的工会,工会组织程度不高,结构分散而复杂。美国没有中央级别的雇主组织,雇主仅是产业与地方一级组织团体,它们在谈判中所起作用不大,劳动关系问题一般都由企业自行处理。,谈判形式独特:由于劳资双方组织结构都比较分散,主要采用单一工会与单一雇主进行谈判的方式。,美国,日本,集体谈判主要在企业内部进行谈判结构中以产业谈判为主集体春季工资谈判。谈判内容涉及面相当广泛工会除了享有集体谈判权之外,还存在着广泛的、没有立法强制规定的劳资合作协商制度。罢工的情况罕见,企业级别的集体谈判居于主导地位,集体谈判的特点,集体谈判更强调自愿性,集体协议不具有法定约束力,工会拥有免责权集体谈判
18、和集体合同的覆盖面较小,英国,美国,德国,英国,日本,在劳动争议中强调调解,调解是基层劳动法院审理纠纷案件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较少,强制仲裁更少。,联邦仲裁调解局,基层劳动法院劳工法庭,劳动咨询调解仲裁委员会,三方调停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劳资双方发生利益争议可由劳资双方或政府制定的第三者出面进行调解。如争议调节不成,则可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有自动、自愿、强制三种方式,对于个人劳资纠纷,由调解员与劳资双方单独商谈,以中间人身份斡旋,不参与意见。调节不成,可向就业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有斡旋、调停、仲裁。斡旋方案没有强制性,调停由三方调停委员会进行,仲裁具有强制约束力。,劳动争议处理,发展中国家
19、的劳动关系,政府主导充满冲突和斗争,32,启示,从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可以发现,发达国家的经济能够持续发展,与一定的稳定的劳动关系和合理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相适应。,文化传统对一国劳动关系有很大的影响,在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建立的和谐劳动关系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稳定发展,能够促进生产力的进步。德国的劳动关系模式能够充分发挥企业监事会、董事会、职工委员会三层组织的共同作用,合理地协调劳资双方和政府的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日本建立在终身雇佣制度、年功序列的工资制度、考核评分制度、调和的工会组织、职工持股的利益共享制度基础上的劳动关系模式能够很好地协调企业的劳动关系,不过这与其民族特点和文化传统有很大的联系。 这两个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模式对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因为其能够节约大量的社会成本,有利于经济稳定发展。从制度创新上人手,根据我国的文化特点,建立中国特色的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大方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