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类风湿关节炎(RA),治疗目标,治疗的首要目标是达到病情缓解,而对于病程较长的RA患者,达到疾病低活动度(LDA)可作为一条替代目标2。通过控制症状,防止躯体结构损害,并保证正常的机体功能和社会角色,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患者的远期生活质量。在诱导缓解阶段应密切监测病情,每1-3个月评估病情,根据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治疗对象,患者应符合1987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颁布的成人RA分类标准, 或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与ACR联合制订的新版(2010年)成人RA分类标准3,同时患者还应符合下述条件中的1条: (1)初治的早期RA: 对于疾病高活动度伴有不良预后因素的早期RA(美国风
2、湿病学会2012 RA治疗建议把早期RA的病程界定为6个月),初始治疗可以直接使用依那西普(单药或联合甲氨蝶呤)4。早期使用依那西普可有效控制病情,延缓影像学进展,改善预后。,治疗对象,(2)经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DMARDs)治疗失败的RA:低疾病活动度伴预后不良因素或中高疾病活动度的确诊RA(病程6个月)患者,经过至少一种传统DMARDs充分治疗3个月疗效不佳,可以使用依那西普。充分治疗的定义:传统DMARDs以标准目标剂量(standard target dose)治疗至少3个月, 起始剂量因人而异。如不能耐受标准目标剂量, 则以治疗剂量(therapeutic dose)持续治疗至少3
3、个月。(3)其他生物制剂治疗疗效不佳的患者:其他生物制剂(TNF拮抗剂或非TNF拮抗剂)治疗疗效不佳或发生非严重不良反应或不耐受的RA患者,可以使用依那西普。,不良预后因素,病程早期有影像学证实的骨侵蚀、高滴度(3倍正常值)的抗环瓜氨酸肽(CCP)抗体和(或)类风湿因子阳性关节外表现躯体功能差(健康评估问卷HAQ或类似评估工具证实)受累关节数目多等。,高疾病活动度,28 个关节的疾病活动度评分(DAS28)简化的疾病活动度指标(SDAI)临床疾病活动度指标(CDAI),评估疗效,在常规诊疗条件下评估病情时,定期检查项目包括肿胀关节数、压痛关节数、医生和患者对疾病总体评估。辅助检查包括ESR、C
4、RP、血常规、肝肾功能, 以及联用传统DMARDs时所需的检查项目;双手、双腕及其它有症状关节的影像学检查(X线、MRI和超声等)。还应尽可能采用多种复合型评估指标,如DAS28、SDAI、CDAI等。,缓解标准,SDAI=3.3注:SDAI=TJC(28个关节中的肿胀关节数)+SJC(28个关节中的压痛关节数)+PGA(患者的总体评价0-10)+MDGA(医生的总体评价0-10)+CRP(mg/dl) CDAI布尔式定义(四个一标准) 在任何时间点,患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判为缓解:压痛关节数;肿胀关节数;CRP(mg/dL)1;患者总体评分1(010)。,疗程,按依那西普标准剂量(50
5、mg/周)持续治疗3-6个月,直至达到临床缓解或病情低活动度, 随后再巩固维持治疗至少6个月,之后有经济条件者可继续用标准剂量治疗, 亦可逐渐减量直至停用依那西普并改用传统DMARDs维持治疗。,疗程,临床研究数据6, 7显示:起始标准剂量依那西普连续治疗一年,较起始低剂量依那西普组取得更好的放射学疗效,并且依那西普联合MTX治疗6个月较治疗3个月,能获得更显著疗效。,疗程,据已发表的多个随机对照临床试验8-11显示, 依那西普单用或联合传统DMARDs, 大多数患者可在36个月实现临床缓解或低活动度。如3个月内未达临床缓解或低活动度, 但已经获得其它改变(如可减少糖皮质激素用量, 或DAS2
6、8评分自治疗基线降幅大于0.6等), 可再延长依那西普标准剂量(50mg/周)治疗3个月。连续治疗6个月仍未实现临床缓解或低活动度, 则可判为治疗无效而改用其他治疗方案。,减量维持治疗,近期随机对照临床研究12显示:达到并维持6个月疾病低活动度后,继续足量或减半量使用依那西普,继续维持治疗一年时,较停用依那西普组可获得更好的临床疗效及放射学疗效。,停药标准,(1)出现药物相关严重不良反应, 如包括活动性结核病在内的严重感染、狼疮样综合征、心力衰竭、肿瘤、脱髓鞘综合征等不良反应;(2)妊娠;(3)治疗失败(参见“疗程”所述)。,随访频率,尚未达到临床缓解或病情低度活动之前, 每月至少随访1次病情
7、稳定后, 至少每3个月随访1次放射学摄片建议每半年1次。,二、类风湿关节炎,治疗目标,AS总的治疗目标是尽早、最大程度地控制症状、改善功能、减少畸形。AS的治疗应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临床治疗方案可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当前症状水平、临床发现,预后指标结合患者愿望不断作出调整。,治疗对象,患者应符合1984年纽约修订版AS诊断标准, 或国际脊柱关节炎评估协会(ASAS)制订的中轴型脊柱关节炎分类标准(中轴型SpA)或外周型脊柱关节炎分类标准(外周型SpA)14, 15, 且病情活动,并同时符合下述条件中的一种:(1)患者首先顺序尝试过至少2种非甾体消炎药(NSAIDs)充分治疗, 即4周内尝试2种
8、NASIDs充分治疗, 但无效或疗效欠佳的中轴型SpA,可以直接使用依那西普治疗;,治疗对象,(2)有髋关节受累者, 或持续外周关节炎为主要表现的外周型SpA者,经传统DMARDs充分治疗但疗效欠佳者, 可选择依那西普与传统DMARDs联用;(3)常规治疗无效的有肌腱端炎症状的患者;(4)其它TNF拮抗剂疗效欠佳或不能耐受者。,疗程,依那西普治疗AS起效迅速, 通常在2周内就有明显疗效16, 17, 足量治疗12周依那西普可达疗效平台期,亦可有效的消退骨髓水肿18,长期用药24年时能很好维持疗效19, 20。,评估疗效,AS及其他SpA评估包括单个指标如枕壁距、扩胸度、指地距等的评价, 同时可
9、参考ASAS制订的核心指标, 包括患者整体功能状态、疼痛、患者对疾病活动度的全部评估、脊柱活动度、脊柱僵硬感以及疲劳等。,评估疗效,2009年ASAS制定的用于评价AS及其他SpA病情活动性的指标AS病情活动度评分(ASDAS)。判定治疗有效的标准为BASDAI相对变化50%,或BASDAI绝对变化20mm(100mm视觉模拟尺), 及脊柱痛视觉模拟评分(100mm视觉模拟尺)下降20mm,持续至少1周。疗效评价也可参考ASDAS的评价标准,ASDAS1.3提示疾病稳定,1.3ASDAS2.1提示疾病中度活动,2.1ASDAS3.5提示疾病高度活动,ASDAS3.5提示疾病极高度活动。ASDA
10、S1.1提示临床重要改善;ASDAS2.0提示主要改善。21,评估时间和停药标准,治疗12周后进行疗效评估。如果治疗满12周而患者而未达到BASDAI相对变化50%,或BASDAI绝对变化20mm(100mm视觉模拟尺), 可改为其他治疗方案。,减量维持治疗,12周后, 对达到有效治疗的AS患者, 可考虑依那西普减量(即每周25mg), 或逐渐延长给药间隔的治疗方案,临床试验证实这两种减量维持方案均能很好的维持患者的疾病活动度22-24。在减量过程中应每12周评估1次疗效, 如疾病复发, 可恢复依那西普标准剂量(50mg/周)治疗。再次使用依那西普治疗仍然有效。,三、依那西普的治疗剂量及合并用
11、药,依那西普治疗成年人RA和AS的标准剂量为25mg/次, 皮下注射, 每周2次。根据国内外已发表的文献, 亦可采用每周一次50mg皮下注射25-27。治疗RA时, 推荐依那西普与MTX联合应用, 当MTX有禁忌或二者联合疗效欠佳, 也可以选用其它传统DMARDs。治疗AS时, 可以与非甾体类消炎药(NSAIDSs)联合应用。,四、禁忌症,1活动性感染(包括活动性结核病、肝炎病毒感染高度活动期、其它病毒感染的活动期、细菌感染等)及结核潜伏感染。2纽约心功能分级(NYHA)为III级或IV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3恶性肿瘤, 除外已经治疗且至少有5年缓解期的肿瘤。4既往脱髓鞘综合征病史或多发性硬化症
12、病史。,五、注意事项,(一)注射部位反应 是依那西普最常见的不良反应, 发生率约为1637%。平均持续3-5天,通常发生在注射依那西普的第1个月内。表现为轻至中度红斑、搔痒、疼痛和肿胀等,大多为轻中度,无需特殊处理。极个别患者可能需要停药并对症处理,首选抗组胺药物。,注意事项,(二)结核感染1、筛查 总体而言,使用依那西普治疗后结核发生率较低,与自然人群发生率相似,并且启动依那西普治疗后结核病发作的时间较TNF单抗更晚28-30。胸片、病史、家族史、近期与结核病人接触史肺部CT PPD试剂 T-SPOT检查,注意事项,尽管PPD皮试有较多局限性, 但对强阳性(伴有肺部活动病灶)及新近转阳的患者
13、, 应提高警惕。PPD阳性的标准多采用PPD硬结直径10mm, 强阳性为PPD硬结直径20mm或虽20mm但局部出现水泡和淋巴管炎。,注意事项,T-spot检查的敏感性与特异性很高, 且不受卡介苗接种的影响, 阳性结果支持活动性结核病或结核潜伏感染, 但阴性结果亦不能排除结核感染。T-spot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应高度怀疑为潜伏结核感染, 应先行预防性抗结核治疗。,防治结核的建议,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应首先接受标准抗结核治疗方案充分治疗后,根据结核病情控制情况与结核病专科医生的评估意见, 并结合风湿病病情的需要, 仔细权衡利弊, 谨慎使用依那西普。如临床急需治疗, 应在结核标准治疗或预防性治疗启动
14、12个月后, 并征得结核病专科医生的同意与建议, 才可考虑应用依那西普治疗。既往有结核病史, 已接受过标准抗结核治疗, 目前无结核活动的风湿病患者, 无需再进行预防性抗结核治疗, 可应用依那西普, 但需临床密切随访。既往结核未经足量治疗或临床高度怀疑结核潜伏感染或低度活动的患者, 建议行预防性抗结核治疗。,防治结核的建议,结核标准治疗方案和预防性治疗方案应遵循当地结核病专科医生的建议。潜伏感染的治疗主要针对高危人群, 即青少年、有密切结核病接触史、新近PPD转阳及HIV患者、T-spot检查阳性者, 而不是所有PPD皮试强阳性者均需预防性治疗。以往预防性化疗方案是单用异烟肼, 由于耐药菌株的增
15、多及避免诱导产生耐药, 目前采用两联或三联治疗(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 。在给予抗结核药物治疗前, 应查肝肾功能、血尿常规, 用药后2周、4周各查1次, 以后每4周复查一次。对未行预防性化疗的结核感染高危人群, 应定期随访(每36个月查1次X线胸片)。,防治结核的建议,依那西普使用过程中发生结核病, 应立即停用依那西普并启动抗结核标准治疗。抗结核标准治疗结束后,并且结核专科医生认为结核已经治愈者,可以重新使用依那西普。依那西普治疗过程及停用后的612个月内, 应每3个月随访1次, 随访时需询问结核特征性症状, 建议定期行X线胸片检查。,注意事项,(三)肝炎病毒感染 尽管已有小型临床研究显示
16、对RA或AS同时伴有HBV、HCV慢性感染患者,应用依那西普较为安全31,但目前尚无长期安全性数据。已有观察性研究提示,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禁用依那西普;对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及隐匿性HBV携带者, 应用依那西普前或在应用过程中, 加用抗HBV治疗能有效预防HBV复制和再激活32;RA或AS合并HCV感染患者接受依那西普相对于RA或AS合并HBV感染者要安全些, 且能协同IFN抗病毒。,肝炎病毒感染建议,(1)应用依那西普前应明确HBV、HCV的感染状态和肝功能, 对肝炎病毒携带者, 还应检查外周血病毒负荷水平;(2)急性病毒性肝炎患者禁用依那西普;(3)HBsAg阳性, 且HBV高度
17、复制或肝功能异常(ALT或AST水平升高超过正常上限2倍)的患者, 不宜使用依那西普;(4)HBsAg阳性、肝功能正常但HBV轻度复制(104拷贝数/ml)者, 应用依那西普的同时应加用抗HBV治疗;(5)HBsAg阳性、HBV无复制且肝功能正常者, 可应用依那西普;(6)HBsAg阳性患者应用依那西普时, 应每13个月监测肝功能和外周血HBV DNA拷贝数。,注意事项,依那西普禁用于活动性感染患者。对发生严重细菌感染及机会性感染的患者, 应立即停用依那西普, 抗感染治疗成功后可继续使用。有淋巴瘤既往史患者禁用TNF拮抗剂, 有肿瘤前期病变者慎用。对有肿瘤发生高风险及有实体瘤既往史患者, 在使
18、用依那西普治疗过程中, 应密切监查恶性肿瘤的相关临床征象。,注意事项,妊娠 正使用依那西普的女性患者应避孕, 也不宜哺乳。准备怀孕者, 应停用依那西普至少5个半衰期, 即停用依那西普15天30天。使用依那西普过程中意外怀孕, 建议立即停用依那西普。对于男性患者,接受依那西普治疗期间,无需避孕。心血管疾病 心功能分级或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患者禁用依那西普。对心功能或级的CHF患者, 应用依那西普之前应权衡利益与风险。,注意事项,血液学 有个别病例发生全血细胞减少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告34。建议: 如出现血液系统的不良反应, 应停用依那西普, 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自身免疫样综合征如在依那西普治疗过程中出现狼疮样综合征症状, 应停用依那西普, 并对出现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进行适当的治疗。,注意事项,神经系统疾病有明确脱髓鞘样综合征或多发性硬化既往史者禁用依那西普。依那西普使用中如出现上述神经系统不良反应, 应立即停用并对症治疗。外科手术 在围手术前24周, 应停用依那西普。如术后未发生感染, 且伤口愈合良好,可重新使用依那西普。也有学者提出48:关节置换术围手术期应用益赛普是相对安全的,与传统DMARDs组相比,炎症期时间、伤口愈合时间无明显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