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 城市环卫设施系统工程规划第一节 城市环卫工程系统规划的内容与深度一、总规内容深度1主要内容(含分区规划)( 1)测算城市固体、废弃物产量,分析其组成和发展趋势,提出污染控制目标。( 2)确定固体、废弃物的收运方案;( 3)选择处理和处置方法;( 4)布局各类环卫设施,确定服务范围、设置规模、标准、运作方式、用地指标等。( 5)进行可能的技术经济方案比较。2图纸( 1)现状图:反映主要环卫设施布局( 2)规划图:表示环卫设施和管理机构的位置、规模、服务范围等。二、详规内容有深度1主要内容( 1)估算固体废物产量;( 2)提出环卫控制要求;( 3)确定垃圾运送方式;( 4)布局废物箱、垃圾
2、箱、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点、公厕、环卫管理机构等,确定其位置、服务半径、用地、防护隔离措施等。 2图纸表示各种环卫设施的位置、用地及规模。第二节 城市固体废物系统规划一、种类( 1)城市生活垃圾( 2)城市建筑垃圾(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危险固体废物二、城市固体废物量预测1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1)人均指标法(我国 0.81.8kg/ 人日)( 2)增长率法2工业固体废物产量( 1)单位产品法( 2)万元产值法( 0.040.1t/ 万元)( 3)增长率法( 2%5% )三、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1建筑垃圾2工业固体废物3生活垃圾的收集(混合收集和分类收集) 分类 (根据垃圾的处理利用
3、方式)1有机垃圾(厨房垃圾) 地肥无机垃圾(炉灰、灰土) 填埋2可燃烧 焚烧不可燃烧 填埋3厨房垃圾 堆肥灰土垃圾 填埋纸(玻璃、金属) 回收4有机垃圾 焚烧或堆肥灰土垃圾 填埋纸(玻璃、金属) 资源回收电池、灯管等有害垃圾 单独处理 垃圾收集过程的方式1垃圾箱(桶)收集(最常用)2垃圾管道收集(多层或高层)3袋装化上门收集(定点、定时,需居民和单位配合)4厨房垃圾自行处理(粉碎或微生物分解送入排水系统)5垃圾气动系统收集(利用压缩管道或真空作动力送入管道系统,我国目前没有) 生活垃圾的运输1垃圾清运车辆:小型( 0.5t左右)、中型( 2 3t)、大型( 4t) 超大型( 8t)2中转站 单
4、一:更换车型 综合:压缩打包、分选分类、破碎等一种或几种功能。3垃圾清运路线的设计(优化)a收集路线的出发点尽可能接近停放车辆场(垃圾产量大和交通拥挤地区的收集点要在开始工作时清运)b线路的开始与结束应邻近城市主要道路,并尽可能利用地形和自然疆界作为线路疆界。c在陡峭地区,应空车上坡、下坡收集d线路应使每日清运的垃圾量、运输路程、花费时间尽可能相同。四、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技术1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处置方法 自然堆存(初期方式) 土地填埋 卫生地填埋(生活垃圾)安全土地填埋(工业废物等) 堆肥法 焚烧(各国主要方式,我国此方式比例不断增大) 热解(起前阶段,较有前途)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
5、用 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我国目前基本暂时贮存)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1海洋倾倒 2海洋焚烧 3深井灌注 4土地填埋 5工程库贮存等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选择我国目前填埋 70% ,堆肥 20% ,焚烧及其他处理 10%第三节 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第三节 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一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 废物箱:街道两侧和路口、居住区或人流密集地区。商业大街设置 25 50m,交通干道 50 80m,一般道路 80 100m,居住区内主要道路 100m左右。 垃圾管道低层和多层不宜设置,中高层和高层可设置,有效断面不少于 0.60.6m。 垃圾容器及垃圾容器间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 70
6、m,新建住宅区(未设管道住宅)每四幢设一个收集点。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须单独存放。 垃圾压缩站(存储和转运站的功能)服务半径 500m左右,其四周距住宅至少 8 10m。 垃圾转运站小型每 0.7 1.0km2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 100m2,与周围间距不少于 5m,服务范围为 10 15km2或垃圾运输距离超过 20km,需设大、中型转运站。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的小型收集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大于 200m,占地面积不小于 40m2。 垃圾码头 垃圾堆肥、焚烧处理厂。 布局要求: 距离城市较近,在环保措施得力时甚至可以位于城市内部,布局要求与热电厂类似。用地条件: 一般大小为 50100 亩
7、,处理能力为 5001500 吨 /日,发电量 1224 兆瓦。 卫生填埋场(厂)( 5、 2、 0.5、 100)布局要求: 远离城市可能发展地区以外的地区,远离村镇,远离地上和地下水源保护区。用地条件: 可以使用较长时间( 1520 年),易于排水的沟壑谷地,易于取土,地质条件好,交通便利。 (地形、水文、地质、土壤、气象、交通、区位、土地、基础设施)广州垃圾焚烧厂二、公共厕所规划1布局要求: 广场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商业区、市场、车站、码头、体育文化场馆、游乐场所、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风景名胜古迹浏览区、公园、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附近及其他公共场所;新建住宅及老居民区。其他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2设置数量 主要繁华街道距离宜为 300 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 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以 750 1000m为宜。新建居民为 300 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 100 150m。 旧区或改造地区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 3座。 城市公共厕所一般按常住人口 2500 3000人设置一座。 街巷内建造的供没有卫生设施住宅的居民使用的厕所,按服务半径 70 100m设置 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