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析休谟哲学的现象学意味在近代哲学史上,休谟可谓是一位彻底的“解构主义者” ,他不仅解构了理性主义者的哲学追求,而且从经验主义内部解构经验作为知识基础的绝对可靠性。就此而言,休谟既不是“反理性”主义者,也不是“盲崇经验”主义者。而他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又与其所要建立的“真正的形而上学” (truemetaphysics )具有现象学意味密不可分。本文尝试对休谟哲学的现象学意味作出分析。首先,一般性地分析休谟哲学观的现象学意味,其次,以他对事实推理及其必然性的分析为例说明这种现象学意味在其哲学思想中的具体体现。最后指出,尽管休谟哲学具有现象学意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休谟哲学就是完全现象学化的,
2、相反,它只是走在通向胡塞尔意义上的现象学的途中。一、休谟的哲学观及其心灵地理学在人类理解力研究(AnEnquiryConcerningHumanUnderstanding)中,休谟在真正的形而上学和虚假的形而上学之间做出划分。他说, “为了摧毁虚假而不纯的形而上学,我们必须用心培育真正的形而上学” 。由于从广义上讲形而上学乃是哲学的代名词,所以,休谟的这种划分也是在虚假的哲学和真正的哲学之间所做的划分。在休谟这里,虚假的形而上学就是大部分已经存在的、旧的或传统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之所以是虚假的,其根源就在于:一是不了解人类理解力(understanding )的局限性,对完全超出人类理解力
3、范围的问题进行探求,并因此无果而终-充其量,也只能对问题提供一些似是而非、没有任何确定性可言并因此值得怀疑的结论。二是被流俗的迷信蒙蔽双眼而看不清事情本身,或者,出于宗教性的恐惧或偏见,不敢对超出人类理解力范围的宗教教义作出反驳,只能在其影响下从事哲学思考。与之相反的形而上学则是休谟要建立的真正的形而上学。对休谟而言,要克服虚假的形而上学,建立真正的形而上学,就需要哲学家运用其哲学理性。休谟说:“精确而恰当的说理(accurateandjustreasoning)是唯一的灵丹妙药(catholicremedy) ,它适用于所有人和所有的性情(dispositions) ,独自就能推翻那种深奥的
4、哲学和形而上学的胡言乱语。 ”哲学要求哲学家说理,而说理不仅意味着哲学家应合乎逻辑地思考,而且也应实事求是地思考。具体到形而上学思考上,其作用就体现在:首先,使我们能懂得反思自己,认清我们理解力的性质、局限性或范围,并把自己的思考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不再盲目自大或受虚荣心驱使去做力所不及或逻辑上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其次,使我们能敢于怀疑、勇于克服自身的偏见与恐惧,认清自身或他人的逻辑缺陷,在任何时候都通过说理说服他人也说服自己。这第二点在人类理解力研究的第十一章“论不寻常的神佑和未来状态”中就体现得非常明显。在其中,在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每个步骤上,理性都在自身的动态运作中不断反思性地批判或发现说理
5、的逻辑缺陷,并及时地予以调整或修正,哪怕最终没有任何确定性答案。休谟意识到,哲学思考要获得自身的确定性,就只能以意识领域为限,因为让意识去认识超出意识领域的东西,这本身就是不合逻辑的;如果有人非要这么做,那么,他所得出的相关结论就只能是不确定的、值得怀疑的和武断的,并在此意义上是“虚假”的。大部分传统形而上学之所以是“虚假”的,就是因为它们所思考的问题或研究的课题超出了人类理解力的范围。为此,真正的形而上学或哲学首先要做的就是为思想划界,也就是说,只就呈现给意识的东西进行思考,而对超越于意识领域的东西保持沉默或采取不可知论的态度。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还原,即让思想从对超越于意识领
6、域的东西的关注向对内在于意识领域的东西的关注还原。可以说,这恰恰是胡塞尔现象学所要求的那种现象学还原或意识还原。在现象学观念中,胡塞尔以天生的聋子为例指出,由于他听不到声音,或者说,由于声音对于他而言是非直观的、超越于其意识的,说声音存在并会构成美妙的音乐对他就毫无意义;正因如此,对于现象学家来说, “所有超越的存在物,不论我是否相信它们实际存在,它们都与我无关” 。由于认识到自己的现象学与休谟哲学之间的相关性,所以,胡塞尔也明确指出:“ 对超越之物的认识是不可能的,声称认识超越之物,这只是一种偏见。于是,问题就不再是超越的是如何可能的,而是如何对能够实现对超越之物的认识这种偏见作出解释。而这
7、就是休谟所采取的方式。 ”对超越之物采取不可知论态度的休谟通过还原所回到的领域就是内在于意识的知觉领域,也就是我们的感觉和经验的领域。因为在休谟这里,知觉到的东西也就是被我们的心灵所意识或体验到的东西,或者说,就是呈现给心灵(mind)或意识、与意识直接相关、能被意识所切中并因此内在于意识的东西。他把心灵的所有知觉(perceptions) (内容)分为两类,即观念(ideas 或 thoughts,思想)和印象(impressions) ,认为前者是由后者派生的,通过对后者的反思或映射(reflecton)获得的,而后者则是原初的、非派生的、直观地呈现给意识的“天赋”对象。休谟说:“用印象这
8、个术语,我意指的是我们所有更为鲜活(lively)的知觉,当我们在听、在看、在感受、在爱、在恨、在渴望、在意欲时。 ”由于“印象”和“观念”都只是我们的知觉,所以,两者之间的差别就只是力度(force)或活泼性(vivacity )上的程度差别,换句话说,它们都只不过是我们的心理体验或呈现给意识的现象。休谟让哲学认识仅仅停留在知觉领域或者说仅仅以知觉领域为出发点,这在某种意义上非常契合胡塞尔的现象学。胡塞尔说:“因此,通过现象学还原,每一种心理体验都有一种纯粹现象与之相符;纯粹现象(个别地看)把其内在本质显示为绝对的被给予性(absolutegivenness) 。所有对非内在的实在、不包含在
9、现象中并因此没有在第二种意义上(即内在的实在)被给予的实在-即使它在现象中被意指(intended)-的设定都被排除(shutoff ) ,也就是说,都被悬置(suspended) 。 ”至于休谟与胡塞尔之间的差别,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说明。如果说印象或观念是通过我们的感知活动(包括内知觉和外知觉)或我们的意识活动被给予的,那么,作为它们被给予的条件,感知活动或意识活动,比如知觉、记忆、想象等本身也会被我们反思性地体验到。不仅如此,对于休谟来说,这些感知活动和意识活动还关系到知觉内容之显现方式,并因此需要加以认真研究。休谟说:“因此,仅仅认识心灵的不同活动(operations) 、把它们相互区分
10、、用恰当的名称对它们进行分类、纠正它们在被作为反思和研究对象时所卷入的所有表面上的混乱,就已经变成科学绝非无足轻重的组成部分即使除了这种心灵地理学(mentalgeography) ,或者说,除了对心灵各不相同的部分和权能(powers )作出描述外,我们不能走得更远,能走这么远也至少是令人满意的。 ”心灵活动本身就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或内在于意识的,我们对它的认知和描述也因此会拥有不容怀疑的确定性, “不可能再有对这门科学是不确定的和妄想的之怀疑,除非我们会抱有一种把所有思考、甚至行动都完全推翻的怀疑主义。我们不可能怀疑:心灵天生就具有不同的权能和官能(faculties ) ;这些权能彼此有别
11、;对当下知觉真正清楚分明的东西也可以通过反思被分辨出来。因此,与此研究相关的所有命题都有真假之分,并且,这种真假之分并不超出人类理解力的范围” 。休谟在此所说的心灵地理学类似于胡塞尔后来对意识活动所做的现象学研究,而这种研究之所以不容怀疑,用现象学的术语来说,那是因为它建立在明证性的基础上。由此可见,休谟并非极端的怀疑论者和不可知论者。也就是说,他对有关意识之外的超越之物的认识保持怀疑,并因此而拒斥超出人类理解力范围的传统形而上学,但是,他对局限于意识领域或人类理解力范围内的认识的确定性却毫不怀疑;即使存在怀疑,这种怀疑也只是最终可被消除的相对怀疑,毕竟,认识有其过程,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二、
12、“必然性”的变奏与意识的综合构造在休谟那里,还原是双重的,因为他不仅把哲学研究的范围从超越的非意识领域还原到内在的意识领域,而且认为在意识领域内部所有观念都可还原为印象。这种还原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在休谟看来,所有观念最终都根源于印象,或者说,都是印象的派生物,而这种还原之所以必要,是因为通过把观念还原到印象,模糊不清的观念就会变得清楚明白。休谟说:“当我们怀疑某个哲学术语没有任何意义(meaning) 、不承载任何观念( idea) (但这种情况是太常见了)时,我们只需追问,那个被信以为真的观念源出于什么印象?如果给它指派任何印象都是不可能的,那么,这将足以证实我们对它的怀疑。通过对观念作出如
13、此清楚的澄清,我们就可以有理由指望消除可能出现的有关观念的性质和实在性的所有论争。 ”正是在把观念还原到印象的过程中,休谟发现了在观念的形成过程中意识所起的综合构造作用,他所发现的这种综合构造作用也颇具现象学意味。也就是说,他不是把观念当成超越于意识的实在之物的自在本质,而是把观念当成我们对观念的意识。正因如此,分析观念就是分析有关观念的意识,就是分析观念是如何在意识中形成的,或者说,就是分析观念是如何被意识通过综合各种印象而构造出来的。由于对事实推理是否具有必然性的分析构成了休谟认识论思想的核心,也耗费了他大量的笔墨,所以,下面我们将以此为例说明其哲学思想的这种现象学意味。我们把休谟有关事实
14、推理的论述作为一种文本现象来看待,于是就可以对事实推理作出如下的现象学描述:1.事实推理具有超越性,它是从被经验到的已知事实的存在出发推断未被经验的超越事态的存在,并因此与已知事实和超越事态同时存在意向性关联。2.超越事态有两种。一种是绝对超越的事态(简称为 A),即虽然被意识所意指但却永远不可能被意识所经验到,并因此对意识来说是绝对缺席和不在场的事态;另一种是相对超越的事态(简称为R) ,即原则上可被他人或自我的意识所经验到,并因此对意识来说是相对缺席和不在场的事态。其中,相对超越的事态从空间上讲可能当下存在于别处,从时间上讲可能存在于过去或未来,并因此分别为“当下的别在” 、 “曾在”或“
15、将在” 。3.已知事实也有两种。一种是当下被感知到的某个事实(简称N) ,另一种是过去经验中与当下被感知到的某个事实(N )相似或相同的某种事实(简称为 P1)以及与之相联结或相伴随的其他某种事实(简称为 P2) 。4.事实推理的过程是这样的:首先是基于经验过的两种事实之间(即 P1 和 P2 之间)的、对于意识来说的、从而是现象上的同时并存或前后相随关系,推出它们之间存在超越于意识的、从而是自在的同时并存或前后相随的必然关系(A) ;其次是当当下某个事实(N)与过去经验中的某种事实(P1)具有相似性时,根据第一步的推理结果,即这种事实与其他某种事实之间本身就存在着自在的必然联系(A) ,而推
16、出也存在着与过去经验中的其他某种事实(P2)相类似的其他某个事实(R)与当下的某个事实(N)会同时并存或前后相随,或者说,断定和 P2 类似或相同的其他某个事实(R)的必然存在。在另一种情况下,事实推理则是:基于过去经验到的某种事实(P)的存在,推出任何时候类似的或同样的事实都必然存在(A) ,并由此推出类似的或同样的某个事实(R )在将来也必然会存在或发生。虽然休谟认为“所有事实推理似乎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上的,仅仅凭借这种关系,我们就能超乎我们的记忆和感官的证据之外”,而他也把主要精力放在心灵如何获得因果关系的知识这一点上,但是,从他所举的各种事例看,事实推理并非仅仅局限于因果推理,而是至少
17、还包含以下几方面的推理:1.性质推理,即看到相似的对象就觉得它们具有相似的性质,或者,看到类似对象的某些性质相似,就觉得它们在其他性质上也相似。2.空间关系推理。比如,凭借过去的经验,我知道我家离河边有一公里的距离,那么,一旦我走到河边,我就可以断定,在前方一公里的地方就是我的家,虽然我还没有看见它。3.能力或品质推理。比如,我们凭经验会相信有经验的船长、将军,而不愿意相信初学者。4.存在信念推理,即由于过去经常知觉到某类东西或事实,哪怕当前没有知觉到,也会认为它是存在的或将会再次出现。比如,经常看到太阳升起,就会认为太阳明天将会升起。反过来说,由于过去从未见过某类东西,对这类对象的存在就会抱
18、有怀疑。在休谟看来,上述事实推理只是不自觉作出的推理,而并非是基于理性认可的推理,因为对他来说,这种推理其实是成问题的,即它并不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于是,摆在休谟面前的任务就是双重的:一是证明事实推理并不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或者说,对人们通常所认为的事实推理的必然性进行解构;二是解释人们为什么会把事实推理看成是必然的,或者说,解释人们有关事实推理具有必然性的意识是如何形成的。上述两个任务都与必然性有关。因此,有必要对必然性在休谟这里的含义作一番澄清。在休谟这里,必然性并非是单义的,而是存在着多重变奏。首先是数学和逻辑推理的必然性。他说:“即使自然界中根本不存在圆或三角形,由欧几里德证明的真理都
19、将永远拥有其确定性(certainty)和明证性(evidence) 。”虽然休谟在此并未直接提及“必然性”一词,但从他后来对事实推理不具有必然性的反驳中可以看出,他是以数学逻辑推理和证明的必然性为参照系的。其次是与事实或事实推理有关的必然性。休谟从不同角度把与事实或事实推理有关的必然性理解为自在的必然性、超感决定可感的必然性、先天的必然性以及由心灵的习惯性联想综合构成的事实推理的必然性。就休谟的第一个任务而言,他一方面要解构作为绝对超越事态(A)的事实的可知性,而这里的绝对超越事态即必然联系之存在。另一方面则要在此基础上解构事实推理的必然性。下面,就让我们对休谟的解构思路同样作一番重构式的现
20、象学描述:1.从单一的已知事实(N)出发是无法推出相对超越事态(R )的必然存在的。比如,初次看到白色的糖(N) ,我们是无法由此仅凭理性分析就推断出它必然会让我们尝到是甜的(R) 。休谟说:“任何对象都不曾凭借它呈现给感官的性质就显示出引起它的原因或它所导致的结果,而理性不借助于经验也不能就实存(realexistence)或事实(matteroffact)作出任何推断(inference) 。 ”在此情况下,心灵就只能凭借自己的想象去创制(invent)相对超越的事态,但这样一来, “这种创制就必定是完全任意的”,没有任何必然性可言。2.因此,事实推理有赖于我们过去经验到的事实( P) ,而不仅仅是当下的已知事实(N) 。比如,看到白色的糖(N)就推断它是甜的( R) ,是因为我们在过去曾看到过白色的糖(P1) ,也尝到过它的甜味(P2) 。3.但是,仅凭这种经验,理性依然无法从中合乎逻辑地推出相对超越事态的必然存在。因为,只有过去经验中某种事实的持续存在具有必然性,或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