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乐 山 市 打 赢 蓝 天 保 卫 战 等 九 个实施方案 2 目 录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8二、工作目标 8三、重点任务 8四、保障措施 24乐山市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29二、工作目标 29三、重点任务 30四、保障措施 40乐山市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43二、工作目标 43三、重点任务 44四、保障措施 57 3 乐山市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58二、工作目标 58三、重点任务 58四、保障措施 61乐山市打好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63二、工作目标 63三、重点任务 64四、保障措
2、施 68乐山市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69二、工作目标 69三、重点任务 70四、保障措施 74乐山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76二、工作目标 76 4 三、重点任务 77四、保障措施 82乐山市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84二、工作目标 84三、重点任务 84四、保障措施 88乐山市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99二、工作目标 99三、重点任务 99四、保障措施 105 5 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细颗粒物(PM 2.5)治理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质量导向,联防联治,系统
3、防治,分级管理,社会共治,确保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二、工作目标到 2020 年,确保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 2.5)年均浓度比2015 年下降 19%以上,力争优良天数率达到 8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 2015 年下降 25%以上。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 X)分别比 2015年削减 28.9%、19.2%,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少于 7300 吨、9400 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 3100 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 )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5 年下
4、降 19.5%。三、重点任务(一)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把产业准入关。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分区管控要求,积极推行战略、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优化产业布局。 市发展改革 6 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涉及各地具体工作任务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单独列出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
5、施一批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转型升级。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按要求分阶段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控“两高 ”行业产能。提高 环境空气质 量未达标县(市、区)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项目及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
6、的建设项目应优化运输结构,原则上不采用公路运输。强化“散乱污” 企业整治,实现动态“ 清零” 。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适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 7 范围,逐年分解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目标。2020 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不超过 707.5 万吨,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 30%以下。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新增耗煤项目实行当年煤炭消耗减量倍量替代。五通桥区、犍为县行政区域内现有多台在用燃煤锅炉的,可按照运行锅炉总容量和耗煤量减量替代原则,在新基地建设园区集中供热设施,但必须稳定达到超
7、低排放标准,并以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大气环境质量按期稳定达标为前提,自行承担秋冬季错峰和今后淘汰责任。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加大检查力度,杜绝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全市未实现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前,禁止新建、扩建燃煤锅炉。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使用煤炭的工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禁止新建燃油锅炉以及其他以煤炭、油为燃料的热电联产装置。新建燃气锅炉同步建设低氮燃烧设施,现有燃气锅炉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城市和县城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
8、造。 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散煤使用专项整治。在用散煤全部使用优质煤,保留煤矿 2020 年前全部建成配套洗选设施,全市原煤入选率达 90%以上。按照先平坝、再山区逐步推进的原则,以“煤改电” 为主,因地制宜推进重点区域农村地区村庄“煤改 电、煤改天然气” 工作。全 8 面禁止劣质煤流通与使用,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2020 年,主城区周边 30 公里范围内县城和乡镇集镇范围基本无散煤使用。 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国网乐山供电
9、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合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实施“气化全市、电能替代、清洁替代”工程,对改电锅炉给予补贴。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38%以上。研究制定新能源货车路权通行、可持续运营的鼓励性政策,新增和更换的公交、出租、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采用电动车。到 2020 年,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基本为电动车,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基本为电动车,中心城区使用的公交车辆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并实施乐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市发展改
10、革委负责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 100%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场所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 15%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制定全市车辆改造总体方案,扩大 LNG 货运车辆比例。 市 9 交通运输局负责2019 年 12 月前,完成五通桥工业新基地天然气、供电和犍为工业新基地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2020 年完成犍为工业新基地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入驻企业清洁能源需求。 市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加快推进“煤改电” 农 村地区电网升级, 纳入“无煤化”改造范围内的乡镇、农村,电力等设施建设要提前规划、优先实施,相关电力企业不断加
11、强电力设施建设和保障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国网乐山供电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合(三)深度治理工业污染。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禁新增钢铁、电力、水泥、玻璃、砖瓦、陶瓷、焦化、电解铝、有色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对问题严重、经整治仍无法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对重大问题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管理确保稳定正常运行,定期更新更换除尘袋、脱硝催化剂等,确保稳定达到相应排放
12、标准要求。依法查处稀释排放、偷排、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排放等行为。 市生 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开展工业炉窑污染整治。各县(市、区)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落实国家工业炉窑行业规范和环保、能耗等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热。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重点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实施钢铁行业深度整治。2019 年,完成钢铁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2020 年 4 月前,完成在用烧
13、结工序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 9 月前完成在用球团工序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稳定低于 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稳定低于3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低于 50mg/m3。2020 年 12 月前,基本完成在产钢铁生产企业全厂各产污环节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 境局、市 经济信息化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实施水泥行业深度整治。开展全市在产水泥生产线低氮排放深度治理,2019 年 9 月前,按照破碎、均化、煤磨、生料磨、熟料磨工艺粉尘排放浓度稳定低于 10 mg/m3,水泥回转窑和窑外分解窑粉尘排放浓度低于 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5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 150mg/m3核发、更换排污许可证。加快水泥生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020 年 12 月前实现粉尘排放浓度低于 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 3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 50mg/m3。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