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 ( 试行 )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制定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在分析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项目构成及主要工艺、废物产生环节与规律的基础 上,明确该行业环境监督管理的要点和方法,指导企业规范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管理与监
2、督检查时参考使用。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和监督检查。 2 监管依据 2.1 法律、法规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修订) 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修订) 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修订) 2.1.5国家危险废物 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令第 39 号 , 2016 年) 2.1.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号, 1999年) 2.1.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
3、院令第 408号, 2004年) 2.1.8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 2007年修正本)(陕西2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8号, 2007年) 2.1.9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9号, 2015年) 2.2 政策 2.2.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 2001199号) 2.2.2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 号) 2.2.3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 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 18号) 2.2.4关于进一步规范油泥、泥浆等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陕
4、环函 2010766 号) 2.2.5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2144 号) 2.2.6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 201599 号) 2.3 标准、规范 2.3.1危险 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2007) 2.3.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2.3.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2.3.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 2.3.5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及其修改单) 2.3.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14554-93) 2.3.7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 DB61/T1025-2016) 2.3.8危险废物 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2.3.9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 HJ2042-2014) 3 术语 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 3.1 含油污泥 含油污泥是 指在石油生产(加工)或含油污水处理过程中,沉积于 原油 储罐罐底、含油污水处理过程、石油作业时原油落入土壤形成的 可能造成污染的多种形态的混合物。 3.2 含油污泥 减量化 含油污泥减量化 主要指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通过对含油污泥调质、脱水等,减小含油污泥含水率及体积的措施。
6、3.3 含油污泥资源化 含油污泥资源化是指 将含油污泥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含油污泥进行再生处理,实现再利用的技术。 3.4 含油污泥无害化 含油污泥无害化是指 通过处理,彻底消除含油 污泥中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影响的方法。 3.5 含油污泥调质处理 含油污泥调质处理是指 通过加热、加入药剂,改变含油污泥中水的存在状态,实现 液、固 快速分离的方法。 3.6 含油污泥热洗 含油污泥热洗是指 在一定的固液比下,通过加热,使含油污泥在表面活性剂(洗油剂)的作用下,去除吸附在颗粒表面的原油,在静置、三相分离后,实现含油污泥处理的方法。 3.7 含油污泥热解 含油污泥热解又 叫热解吸、催化热解,是含油
7、污泥在缺氧条件下加热分解,使原油中的轻质组分挥发出来并回收再利用的过程。含油污泥在热解过程中转变为三相物质,即有机液体 (轻组分油)、水及无机矿物质与残炭组成的固相物质。 3.8 含油污泥焚烧 含油污泥焚烧是指在高温( 500-1200)下,污泥中的固形物质在缺氧或者低氧条件下,分解成气体、焦油及固相物质的过程。 4 3.9 含油污泥高温热氧化 含油污泥高温热氧化是指在高温气体( 700-1200)作用下,污泥中的固形物质与高温气体中的氧作用,形成气体及固相物质的过程。 3.10 含油污泥基浮选剂 含油污泥基浮选剂是指以含油污泥为原料,经过一定加工方式形成的可用于矿物、煤等浮选用药剂,以替代浮
8、选剂中的柴油等。 3.11 含油 污泥的生物处 理 含油污泥的生物处理是指含油污泥与适当的微生物菌种混合,通过微生物的降解作用实现含油污泥中油组分的分解。根据处理方法不同,生物处理技术可分为:厌氧处理、好氧处理、堆肥处理等。 3.12 处理后产生的污泥 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是指经过相应处理工艺处理后最终的油泥水混合物。 4 现场检查要点 4.1 资料检查 需要收集的基础资料见表 1。 表 1需要收集的基础资料目录 序号 资料名称 必备 辅助 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批复材料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发生重大 变动的应有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文件) 3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4
9、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台账 6 年度经营报告 7 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 /合同 8 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9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5 10 含油污泥及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分析检测报告单 11 污染源及环境监测报告(监测频次和因子按环评、 验收、监测计划及相关标准等要求执行) 12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情况 13 处理处置企业人员配备情况表 14 各级环保 部门监督检查、环境违法问题处理记录和 整改情况 15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无环境违法行为的 证明 4.2 现场检查 4.2.1 危险废物信息一致性检查 ( 1)检查各项贮存设施、生产工艺、规模、污染治理措施
10、是否与环评及批复、验收文件中一致,发生重大变动时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检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应急预案、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以及 企业在试运行期间的运营报告 、市县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的备案情况 等相关资料是否完备并与企业实际运行情况一致,是否超范围、超能 力经营。 ( 3)检查各资料中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 污油 的信息(产生量、贮存量 、转移量 、利用处置量、委托接收单位等)是否一致, 经检查发现信息不一致的,应要求企业负责人解释说明,做好记录。 4.2.2 危险废物贮存、处理处置场所(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 ( 1)结合环评、
11、验收等相关文件,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现场检查含油污泥贮存场所、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贮存场所、油回收罐区、主要生产设施区、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的建设情况是否满足要求,防腐、防渗及三防等措施是否到位;检 查废水、污油贮存场所是否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 2)检查内部进出库单据,根据含油污泥、污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产生量、转运周期、贮存期限等分析、判断贮存场所(设施)的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 3)检查危险废物贮存、处理处置场所(设施)规范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图形符号6 两种,图形符号的设置按环境保
12、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执行。 ( 4)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且监测频次和因子符合 环评、验收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监测结果是否出现超标并及时进行整改。如环评、验收文件未明确监测因子及频次的,污染物监测及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内容可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执行。 4.2.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检查 (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量检查 调阅检查时间段内含油污泥、废水、污油等转移记录,并填写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信息汇总表(附表 1)和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检查结果信息汇总表(附表 2)。 依据附表 1 计算出处理
13、后产生的污泥总量 C,计算公式如下: C=W(1 -X1%-Y1%)/( 1-X2%-Y2%) 公 式中: W 含油污泥进料总量 , t; X1% 进料含油污泥含油率 ; Y1% 进料含油污泥含水率 ; X2% 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含油率 ; Y2% 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含水率 。 计算出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总量如与企业实际产生量相差较大时,应要求企业负责人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做好有关记录。 依据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总量及附表 2,核算企业利用处置量(利用处置量 = 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总量 C-贮存量 -转移总量)。 ( 2)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去向检查 检查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检测记录,企业应依据含油污泥处置利用
14、 控制限值( DB61/T1025-2016)中规定的方法对原料含油污泥每批次入库前、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每批次出库前进行检测。 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达到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要求的用于铺设油田井场、等级公路或用作工业生产原料。 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未达到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要求的需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 视情况检查最终处理处置单位 7 5 现场检查信息汇总与反馈 5.1 存在问题的反馈与处理 现场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与处理处置信息不符、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达不到相关控制指标、处理量与申报量不符等问题应责令整改并 提出建议与整改要求;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 5.2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信息汇总
15、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和信息汇总并填写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信息汇总表(附表 1)、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检查结果信息汇总表(附表 2)、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检查表(附表 3) 和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试运行日常监管信息表(附表 4) 。 5.3 归档 检查结束后,对现场检查过程中的影像资料、企业提交的材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并输入企业监管档案。 本指南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8 9 附表 1 含油污 泥处理处置信息汇总表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编号 委托单位 含油污泥进厂日期 含油污泥 污油 废水 /油水混合物 处理后产生的污泥
16、( W) 进料总量( t) 含油率 ( X1%) 含水率 ( Y1%) ( A) 总量 ( t) ( B) 总量 ( t) ( C) 总量 ( t) 含油率 ( X2%) 含水率 ( Y2%) 1 2 3 合计 W X1% Y1% C X2% Y2% 说明: C=W (1-X1%-Y1%)/( 1-X2%-Y2%)10 附表 2 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检查结果信息汇总表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遍号 检查 时间段 C 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总量( t) 贮存情况 转移情况 利用处置情况 贮存量 ( t) 存在的 问题 转移总量 ( t) 接收单位 存在的 问题 利用处置量 ( t) 存在的 问题 1 2 3 合计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