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三五时期城乡供排水设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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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供排水设施 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委托单位:北 京 市 水 务 局 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 O 一六年七月 I 目 录 1 规划背景 1 2 规划方案简介 2 2.1 规划目标 .2 2.2 规划主要建设任务 .3 2.2.1 供水设施建设 .3 2.2.2 雨水排除设施建设 .4 2.2.3 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 .5 2.2.4 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6 2.2.5 污泥处理与处置设施建设 .6 2.3 规划协调性分析 .7 3 区域环境质量概况 8 3.1 水环境 .8 3.2 空气环境 .8 3.3 生态环境 .8 4 “十二五”城

2、乡供排水规划实施回顾分析 9 4.1 “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9 4.2 存在的主要问题 10 5 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 .12 5.1 主要水环境影响 12 5.1.1 与黑臭水体治理的协同 12 5.1.2 尾水排放对高功能水体影响 13 5.2 恶臭的环境影响 14 5.3 污泥的环境影响 15 5.4 生态环境影响 16 5.4.1 供排水设施建设占地影响 16 5.4.2 地下水水源地的生态恢复 17 II 5.4.3 污水排放对湿地影响 17 6 社会环境效益 .20 6.1 供水设施建设的社会效益 20 6.2 排水设施建设的环境效益 20 7 规划方案合理性综合论证 .

3、22 7.1 规划目标环境合理性分析 22 7.2 供水规模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24 7.3 排水设施建设规模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24 7.4 供排水设施布局的环境合理性 26 8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优化调整建议 .28 8.1 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28 8.2 规划减缓措施 29 8.2.1 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建议 29 8.2.2 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 30 9 评价结论 .32 1 1 规划背景 北京市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也是 全国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密集的城市之一,城市供排水设施建设在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但是面对北京市快速发展的经济社

4、会新 形势和城市建设新格局,城市供排水设施还存在能力不足、管网建设滞后、区 域发展不均衡、体制机制创新需要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十三五”时期是北京市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五年,也是进一步提升北京市水安全保障 能力、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建设可靠、完善的供排 水系统在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将进一步突出。 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北京市水务局 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在总结分析北京市供排水设施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 础上,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充分考虑中心城功能与 人口疏解,以

5、及重点区域发展格局,编制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供排 水设施建设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 ) ,确定了“十三五”时期供排水设施建设 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 在规划编制中,北京水务局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接受委托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北京市及各区水务局的大力协助下, 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和多轮工作座谈等工作,研究完成北京市“十三 五”时期城乡供排水设施建设规划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供排水设施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2 2 规划方案简介 规划是北京市

6、“十三五”发展规划体系中的市级一般专项规划。 规划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总结分析北京市供排水设施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城市功能战略定位对供排水设施建 设要求,充分考虑重点地区发展及中心城区人口疏解,确定“十三五”时期的 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对今后五年加快城乡供排水设施建设具有重 要指导作用。 2.1 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加快城乡供排水设施建设,到 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供排 水体系,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 具体目标如下: 供水:城六区公共供水占有率达到 95%以上,北京城市副中心达到 100%, 新城达到 80%以上。城六区和北

7、京城市副中心供水安全系数达到 1.3以上,新 城达到 1.21.3。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基准值)控制在 10%以内。供水水质 符合国家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委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2006) 。农村地区城市管网延伸和集中供水厂覆盖率达到 60%以上,农村用水计 量收费率显著提高。 排水及再生水:建设“海绵城市” ,完善雨水排除系统,城市快速路及主要 下凹桥区、重要和特别重要地区标准内降雨不发生积水。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中心城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处理,其他郊区污水处理 率达到 90%以上。2019 北京世园会园区、环球主题公园、北京新机场、北京 202

8、2年冬奥会场馆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地区、重要水源地村庄和民俗旅 游村庄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再生水利用量达到每年 12亿 m3,全 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全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规划实施年限为 2016-2020年。 3 2.2 规划主要建设任务 2.2.1 供水设施建设 1城六区 水厂工程:规划新建 4座自来水厂,新增供水能力 100万 m3/d,到“十三 五”末,城六区供水能力将达到 541万 m3/d,能够满足 2020年供水能力需求。 新建 4座自来水厂包括海淀北部地区新建温泉地表水厂、丰台河西地区新建河 西第三水厂、石景山水厂和亦庄水厂(含向亦庄新城供水) ,

9、规模分别为 24万 m3/d、6 万 m3/d、20 万 m3/d、50 万 m3/d。适时研究田村山水厂扩建工作,积极 推进首钢水厂前期工作。 供水管网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建、改造供水管线约 1000km(含自备井 置换需配套建设的供水管线) ,有效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2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通州区其他区域 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新建通州水厂二期,新增供水能力 20万 m3/d,到 “十三五”末,供水能力将达到 50万 m3/d,满足 2020年北京城市副中心供水 能力需求。新建南水北调通州水厂调节池,调蓄规模 60万 m3;改造通州、张湾、 潞城水厂,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自来水调压站;新建广

10、渠路东延管线 22km,供 水规模 2.7万 m3/d;新建城区供水管线 66 km,改造配水管线 16 km;新建环城 供水管线 48km。 通州区其他区域:新建集中供水厂 1座,改造集中供水厂 5座;新建改造 供水管线 230km,将马驹桥、台湖、张家湾镇纳入市政管网供水;新建供水支 线 60km,连接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区与宋庄镇、潞城镇、西集镇、漷县镇、于家 务乡、永乐店镇等,实现城镇一体化供水。 3郊区新城 规划新建 9座水厂,新增供水能力 115.5万 m3/d,到“十三五”末,新城 供水能力将达到 222.5万 m3/d,满足 2020年郊区新城供水能力需求。规划新建 供水管线 80

11、1km,改造供水管线 423km。 4 4郊区村镇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规划 新建集中供水厂 16座,新增供水能力 25万 m3/d,新增农村供水人口 66.8万人, 覆盖行政村 205个,并网覆盖 3座集中供水厂和 213处村级供水站。改扩建集 中供水厂 39座,总供水规模 28.8万 m3/d,总供水人口 46.5万人。 对房山、门头沟、昌平、延庆、密云和平谷山区 500座设施配套不全或老 化失修的村级供水站进行达标改造,主要包括水源井更新改造、加装水处理和 消毒设备,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新建改造供水管线 1483.6km。建设怀柔、延庆

12、2处区级农村水质检测中心; 新建和升级改造怀柔、平谷和昌平 3个区级供水信息化监管中心,加强对集中 供水厂水量、水质的动态监管和基础信息管理。 2.2.2 雨水排除设施建设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落实国家规范新要求,加强雨水源头控制, 加快实施雨水管线及雨水泵站工程,完善雨水排除系统,逐步提高排水设施标 准和区域排水能力。 1城六区 规划新建、改造雨水主干线 500km,解决快速路、重要地区以及下凹桥区 的积水问题。其中:改造积水严重的 60处下凹桥高水区雨水主干线约 125 km;新建快速路及中南海、中关村核心区、亮马桥使馆区、长安街沿线金融街、 建国门使馆区、CBD 以及 CBD东扩、

13、丽泽商务区、奥体中心区等重要地区雨水 主干线 105 km;新建及改建区域性雨水主干线约 250 km;新建改建雨水管道约 20 km,解决 31条断头管下游出路。 2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通州区其他区域 北京城市副中心随路新建改造雨水管线 64km,改造低标准雨水管线 80km, 改造下凹桥雨水泵站 13处。通州区其他区域新建改造雨水管线 165km,新建改 造雨水泵站 10座。 5 3郊区 规划新建改建雨水管线 618km,其中新城 362km,乡镇 256km;新建雨水泵 站 6座、改造泵站 29座。 2.2.3 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 以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城乡结合部地区、重要水源地村

14、庄和民俗 旅游村庄为重点,规划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 1347km,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 15座,新建再生水厂 2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54万 m3/d,新增再生水生产能 力 83万 m3/d。继续推进农村治污工作,实现 760个村的污水全处理。到“十三 五”末,污水处理能力达到 718万 m3/d,满足 2020年污水处理需求。 1城六区 以城乡结合部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为重点,解决 128个村庄污水收集处 理问题。其中:中心城区及周边的城乡结合部地区新建污水管线 272km,解决 该地区 113个村庄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新建、改造污水处理站和再生水站共 21座,解决 15个村庄的污水收集处

15、理问题。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微循环 道路等改造工程,综合施策,改造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线 256km。实施东坝、 垡头、五里坨 3座污水处理厂和丰台河西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出水指 标达到地表水类标准;新建上庄再生水厂,实现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 盖。 2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通州区其他区域 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建污水收集管线 70km,改造雨污合流管线 218km,升级 改造碧水污水处理厂、西集镇次中心区再生水厂和于家务次中心再生水厂,新 建减河北、马驹桥、台湖第二等 10座再生水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21.3万 m3/d,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 31.85万 m3/d,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全处理。

16、通州区其他区域新建污水管线 200km,并通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等方式, 实现 320个村的污水收集处理。 3郊区城镇 6 新建、改造污水管线 331km,新建再生水厂 18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 8 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27万 m3/d,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 39万 m3/d。 4农村地区 远郊区因地制宜采用“城带村” 、 “镇带村” 、 “联村” 、 “单村”等方式,加 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相关修复和改造工程,重点解决 312个村庄的污水 收集处理问题,实现重要水源地和民俗旅游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2.4 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新建再生水管线 472km,扩大管网覆盖范围,其中

17、城六区 222km,北京城市 副中心 80km,郊区新城 170km。 对全市再生水进行统一调度,逐步增加城乡结合部地区河湖、湿地的再生 水补水量,进一步扩大全市生态环境、市政市容、工业生产等领域的再生水利 用量。 规划 2020年全市再生水利用量 12.0亿 m3。按区域分,城六区利用 7.5亿 m3,郊区利用 4.5亿 m3。按行业分,工业利用 1.7亿 m3,生态环境利用 9.7亿 m3,市政杂用利用 0.6亿 m3。 2.2.5 污泥处理与处置设施建设 按照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的要求, “十三五”继续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积极拓展污泥资源化

18、利用 途径,加强各污泥处理厂之间联合调度的运行机制。城六区续建高碑店、槐房 等 4座污泥处理厂,郊区续建房山、延庆等污泥处理设施。预计到“十三五” 末,全市污泥处理能力达到 6500t/d,满足 2020年污泥处理能力的需求。 按照“因地制宜、技术多元、协同处置、循环利用”的原则,综合考虑污 泥泥质特征、各区土地资源及环境背景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 确定污泥最终处置方式。城六区以“消化+干化+土地利用”方式为主,联合焚 烧为辅,在污泥实现消化并干化后,以土地利用为主要处置方式,辅以热电厂 焚烧和水泥厂建材利用。郊区以“堆肥+土地利用”方式为主,通过沙荒地改造 7 和林场施肥等处置,

19、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循环利用和最终处置。 2.3 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为隶属于北京市“十三五”市级一般专项建设规划,将规划方 案与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具体见表 2.3-1)进行协调性分析。确认规划 方案与所列出的政策法规和规划的相关要求相符。 规划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城市发展战略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 调整,以保障北京市供水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和排涝安全为目标,保障城乡 供水安全为核心,截污治污水环境改善为重点,着力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新 航城、郊区新城、城乡结合部等地区供排水设施建设,优化供排水设施的空间 布局,补齐污水收集管网、污泥处理处置等“短板” , 规划实施后,供排水 基础设施建设与

20、城市发展相适应,尤其是城乡结合部、郊区新城的污水收集处 理能力、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再生水利用能力将得到大幅度提高。 表 2.3-1 与规划相关的政策法规汇总表 序号 类别 名 称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中发20111 号) 2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 3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 4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国发2013641 号) 5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5号) 7 国家 层面

21、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 (环办总量函2016391 号) 8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1 年 5月 4日) 9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京政办发 201225号) 1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及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的 意见 (京政发20158 号) 11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 政发201566 号) 12 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15号) 13 北京 市层 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

22、知 8 14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5 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 7月-2019 年 6月) 9 3 区域环境质量概况 3.1 水环境 2015年北京市、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河长 48.0%;类、类水质河 长占监测总河长 7.5%;劣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总河长的 44.5%。污染类型属有 机污染型,主要污染指标为 COD、BOD、NH 3等。北京市五大水系中,潮白河系 水质最好,永定河系和蓟运河系次之;大清河系和北运河系水质总体较差。全 市湖泊富营养化现象仍较严重,大部分处于轻度富营养至重度富营养状态。密 云水库和怀柔水库水质符合

23、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官厅水库水质为类,不符 合功能区水质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 COD、总磷和氟化物。 3.2 空气环境 根据2015 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5 年北京市空气中 PM2.5年平均浓 度值为 80.6g/m3,超过国家标准 1.3倍;SO 2年平均浓度值为 13.5g/m3,达 到国家标准;NO 2年平均浓度值为 50.0g/m3,超过国家标准 0.25倍;PM 10年平 均浓度值为 101.5g/m3,超过国家标准 0.45倍。北京市首要污染物为 PM2.5。 3.3 生态环境 2015年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级别为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 64.2。 其中,植被覆盖指

24、数略有增加,生物丰度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 和污染负荷指数保持稳定。区域分布上,北部山区生态环境状况好于其他区域。 10 4 “十二五” 城乡供排水规划实施回顾分析 4.1 “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通过大力提升水务支撑保障能力,推进供排水设施建设, 北京市城乡供水安全水平、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对缓 解水资源紧缺压力、有力保障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与 “十二五”规划目标相比,规划主要指标中主要供水指标的达成略有不足,主 要排水指标均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尤其是污泥无害化率和资源化利用率等指标, 2014年底不到 50%,距离目标差距

25、较大。 表 4.2-1 北京市“十二五”供排水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 目标 完成情况 1 城六区自来水供水占有率 90% 81.8% 2 新城自来水供水占有率 80% 80%以上 3 城区供水安全系数 1.25 1.25以上 供水 指标 4 城区供水漏损率 14%以内 16% 5 全市污水处理率 90% 87.9% 6 城六区污水处理率 98% 97.5% 7 新城污水处理率 90% 67% 8 村镇污水处理率 60% 55.7% 9 全市再生水利用量 10亿 m3 9.5亿 m3 10 全市再生水利用率 75% 75% (含河湖补水) 11 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100% 不到

26、50% 12 城六区污泥资源化利用率 85%以上 不到 50% 污水 处理 及再 生利 用指 标 13 新城污泥资源化利用率 80% 不到 50% “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新城建设一座骨干水厂”目标基本落实,全市 初步形成“1 个中心城供水网、10 个新城供水单元和多个村镇供水点”的城乡 供水新格局。 截至 2014年底,全市共有污水管线 6536km。已建成运行大中型污水处理 11 厂 50座、处理能力 425.45万 m3/d,其中城六区处理能力 289万 m3/d,郊区处 理能力 136.45万 m3/d。 共有再生水管线 1361km,其中城六区 824km、新城 536km;再生水利

27、用量 达到 8.66亿 m3,对缓解水资源紧缺压力,改善河湖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污泥总设计处理能力 1750t/d,污泥无害化设施建设总体滞后。 2015年北京市出台实施禁止污泥外运后,为解决本地污泥处置建成以污泥简易 堆肥和临时堆存处置为主的处置设施 4座,处理能力 1800t/d;基本实现污泥 不外运。 4.2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水能力整体仍显不足,供水设施和管网建设有待加快 城市供水建设不足主要表现为:缺乏减轻高峰供水压力的调蓄系统,主要 供水管网压力不平衡;城乡结合部地区供水管网不健全,部分地区依靠自备井 供水。郊区城镇供水设施建设滞后于中心城区,通州、亦庄、顺义等

28、新城供水 能力不足,门头沟、房山、平谷等新城地区“十二五”时期管网增长率不足 10%, 管网建设与城市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同时,部分供水管网由于年限及材质问题、 管网占压、施工外力破坏、支户线老化等原因造成管网漏失率仍较高。 2、污水收集管网和郊区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问题依然存在。老城区部分 管线老化、超负荷运行,核心区仍以雨污合流管道为主;城乡结合部普遍存在 污水管网覆盖不全,污水直排现象;郊区新城污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城镇污水 处理需求。一半的水源地村庄、三分之一的民俗旅游村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 3、部分污水处理厂仍存在超标情况 由于污水收集、污水处

29、理厂工艺设备技术及运营管理等原因,部分污水处 理厂仍存在时有超标情况。根据北京市环保局 2014年-2016 年统计的国控污水 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56 家污水处理厂里 32家存在超标现象,主要超标污 12 染物为总氮、总磷、氨氮、粪大肠菌群数。朝阳区高碑店、威立雅、密云区溪 翁庄、河南寨镇污水处理厂等连续三年均出现总磷超标现象;通州区次渠、密 云区溪翁庄、檀州、河南寨镇、延庆区康庄镇污水处理厂总氮持续超标;房山 区 2014-2015年绝大多数污水处理厂粪大肠菌群超标。增加或强化脱氮和除磷 功能是这些污水处理厂的当务之急。 4、污水处理设施二次污染尚未彻底消除 目前,仅有约四分之一已建污水

30、处理厂进行臭气处理,其余厂区均未进行 生物除臭或者采用封闭构筑物进行臭气收集处理。在高碑店、天通苑等污水处 理厂发生因恶臭影响多次引起周边居民投诉的现象。 “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建设进程滞后,现状约有一半 以上的污水处理污泥未得到无害化处置,成为二次污染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 污水处理的环保效益。 13 5 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 5.1 主要水环境影响 5.1.1 与黑臭水体治理的协同 根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北京市建成区应于 2017年底前基本 消除黑臭水体。 北京市 2015年公布的黑臭水体有 141个河段,主要分布在通州、大兴、房 山、朝阳等 8个区,其中通州区状

31、况较为严重,共有黑臭水体 53个河段,上游 16条河流域范围内有黑臭水体 80个河段。在已经公布的第一、二批共 61处黑 臭水体名单中,有 30处达到“重度黑臭”水平,主要集中在通州区、朝阳区、 大兴区和昌平区,其中通州区多达 19处,朝阳区和大兴区各 10处,昌平区 7 处。 在黑臭水体治理中,污水截流、处理是极为重要的措施,也是保障河段治 理效益的关键。 规划方案中有关污水管线建设规模和时序,应当充分考虑国 家和北京市对黑臭水体治理的要求。应当参照黑臭水体治理清单,根据黑臭水 体河段所在地域污水管网和污水收集现状,进一步优化通州区、朝阳区、大兴 区和昌平区污水管网的建设布局和时序,确保 2

32、017年底完成污水管线建设和相 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避免利用截污管线将污水引至下游河段,造成污染转 移。 14 图 5.1-1 北京市黑臭水体分布示意图 5.1.2 尾水排放对高功能水体影响 北京市污水处理厂实现升级改造后,现状和规划新改扩建的污水处理厂尾 水排放将全部执行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 。 根据规划方案,污水处理厂排放量是 16.1亿 m3/年,再生水利用总量 12 亿 m3,每年将约有 4亿 m3的再生水退水排入外环境。 根据规划方案,存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接排入高功能水体的情况。 包括:现状房山良乡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刺猬河饮用水源区

33、(类) 、现状密云 区檀州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属于地下饮用水源补给区(类)的白河河段、怀 柔再生水厂尾水排入怀河一般鱼类保护区(类) 。 这些排水将不可避免的削弱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带来的环境效益,影响高功 能水体水质达标。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在饮用 15 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应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因此,良乡污水处理 厂应尽快将排水口移出刺猬河饮用水源区,另行择河排放。 为避免白河地下饮用水源补给区的地下水质受到污水处理厂尾水入渗补给 地下水的长期累积影响,建议将密云区檀州污水处理厂尾水引入下游符合相应 水功能区的河段,或将其作为生态补水排入湿地。 鉴

34、于渔业水质标准中对溶解氧有明确的要求,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 北京市、类水体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表二 A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水中溶 解氧含量极低,怀河属于低流量河流,尾水排入怀河一般鱼类保护区不利于鱼 类生存。建议研究实施人工复氧和人工湿地等措施的可行性,提升怀河的溶解 氧状态。 5.2 恶臭的环境影响 一般城市污水处理厂臭气成分主要有硫化氢及氨气等无机物、硫醇等含硫 有机物、胺类、低脂肪酸、醛酮类以及卤代烃等有机物。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恶 臭气体主要来源于污水和污泥处理单元。 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影响程度与其是否采取有效的恶臭收集处理设施有关, 亦与污水处理厂和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之间距离有关。

35、目前,北京市普遍存在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难、项目落地难,原因较为复 杂。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看,既有与周边居民距离较近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缺乏 配置有效的恶臭收集处理设施。北京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用地属于规划市政建设 用地。伴随城市扩张,一些污水处理厂周边逐渐被城区包围或临近城区,对于 未采取有效恶臭收集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厂而言,客观上存在恶臭对周边居民 的影响问题。 目前污水处理厂恶臭收集处理技术已经成熟,采取全封闭式臭气收集、处 理后排放的模式,可有效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显著地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北京市拟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主要恶臭释放源进行封闭式改造并 16 对臭气进行收集处理。目前天堂河

36、污水处理厂、怀柔污水处理厂的三期工程、 河东再生水厂、清河再生水厂等近年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生物除臭,城关污 水处理厂、北苑污水处理厂、沙河再生水厂等对格栅间、进水泵房和污泥泵房 等封闭构筑物进行了臭气收集处理工程,这些工程对于后续污水处理厂臭气收 集工程具有良好的借鉴作用。 在规划阶段,可通过合理规划并严格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加以消除或减 轻,同时还应采取有效的恶臭污染控制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新建污 水处理厂均应同步配套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大幅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 根据规划,现状污泥处置设施将陆续关停。目前,正在建设的污泥无害化 处置设施工程完成后,可以满足规划的污泥无害化处理需求。为减少

37、恶臭 气体排放影响,相关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均应配置恶臭收集处理设施。 5.3 污泥的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固废来自于供水厂净水过程产生的固废和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净水厂固废产生量相对少,不足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 量的 10%,且成分相对简单,主要成分为原水中去除的有机物、无机物、重金 属元素等杂质及混凝剂组成,属于一般固废。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大,成分 复杂,一旦处置不当将对土壤或水体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规划 , “十三五”期间北京市拟将现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及临时设 施陆续关停,新建一批符合无害化处置要求的处理设施。其中,主城区建设污 泥无害化处置设施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土地

38、利用”工艺;郊区新城则采用 堆肥、封闭式好氧发酵及垃圾焚烧厂焚烧、送水泥厂焚烧等方式。其中堆肥+土 地利用的污泥处理量约占总量的 50%, “热水解+厌氧消化+土地利用”占约 5%, 焚烧约占 45%。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 ,典型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的 综合分析与评价结果见表 5.3-1。北京市城市污泥泥质具有富含有机质、氮磷 含量高、重金属含量低、pH 适中的特点,并且随着非首都功能疏解,重污染产 业逐步退出,重金属含量还将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在具有可利用的工业窑炉 17 的前提及基于充分论证下的堆肥、焚烧、土地利用等方式,其环境影响均不大, 环境安全评价结果总体安全。 表

39、5.3-1 典型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的综合分析与评价 典型处置方案 厌氧消化+ 土地利用 好氧发酵+ 土地利用 机械干 化+焚烧 工业窑炉 协同焚烧 石灰稳 定+填埋 深度脱 水+填埋 最佳适用污泥种类 生活污水污泥 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混合污泥 污染因子 恶臭病原微生物 恶臭烟气 恶臭重金属 循环要素 有机质 氮 磷钾 能量 有机质 氮磷钾 无机质 无 资源循环利用评价 高 较高 低 无 能耗评价 低 较低 高 低 物耗评价 低 较高 高 从污泥处理处置方式看, 规划中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采取的技术符合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关于加强污水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减排

40、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随着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实施,水泥生产企业将退出。对于依托水泥厂进行 污泥焚烧处置的昌平区需要尽快制定污泥无害化处置替代方案,最大限度地保 证污泥的稳定处理处置,真正实现污泥的无害化和资源化。 5.4 生态环境影响 5.4.1 供排水设施建设占地影响 目前,北京市土地开发强度为 21.3%,平原地区土地开发强度为 57%,建设 用地资源趋紧,土地集约化利用是未来城市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虽然城市供 排水设施建设是刚性需求,在制定建设规划时,亦应确定针对自来水厂、污水 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拟采取的节约用地措施。 通过类比同类污水处理厂规模及其占地面积, “十三五”期间北京市

41、将新建 污水(再生水)处理厂 29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54万 m3/d,分别按照 A2/O, 卡鲁赛尔氧化沟、SBR 工艺估算,新增占地面积约在 4171hm2之间。污水处理 厂采用集约、节约的用地原则直接占地对城市用地带来的压力较小。若新建污 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采取地下或半地下全封闭建设模式,其直接占地较传统地 18 面建设模式可减小至 1/4,较大幅度地减轻占地影响。 5.4.2 地下水水源地的生态恢复 北京市地下水保护重要区主要分布在潮白河冲洪积扇顶部的怀柔北部平原 区和密云东北部地区;永定河冲洪积扇顶部和上部地区,包括海淀西北局部、 丰台西部、石景山和门头沟等地区;泃错河冲洪积扇顶部

42、,包括平谷区乐政务 乡和南独乐河镇以东的两个片区等区域。目前,北京市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域主 要分布在海淀区西北部、石景山区和顺义区、平谷区西南部等地区,朝阳和大 兴区南部等区域也存在地下水漏斗。 南水北调工程实施后,南水北调来水成为北京的重要水源之一。 “十三五” 期间,北京市将进一步优化城乡供水格局,优先使用南水北调水,加快城市自 备井置换,压采涵养地下水。具体而言,城六区、北京城市副中心、郊区新城 的门城、良乡、黄村、新机场等水厂水源以南水北调中线水为主,本地地表水 备用;仅有昌平、密云水厂水源以密云水库水为主,南水北调中线水备用;延 庆水厂水源以白河堡水库水为主,本地地下水备用。 根据规划

43、方案,在城六区公共供水范围内 4700眼自备井置换,到 2020年,城六区的自备井将基本退出历史舞台。 规划实施后,将进一步促 进海淀西北局部、丰台西部、石景山以及门头沟、房山等地区的地下水源地的 涵养和生态恢复。 规划方案拟“适时进行存量水源井供水设施调蓄功能开发” 。建议规划 实施过程中,研究并实施平谷区西南、顺义区等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域的地下水 水源地涵养和修复方案。 5.4.3 污水排放对湿地影响 规划方案涉及湿地保护议题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排水或再生水的河湖补 水利用。到 2020年,全市再生水利用量达到 12亿 m3,其中河湖环境利用再生 水 9.7亿 m3。 目前,已确定北京郊区九处再

44、生水厂就近排入八处湿地,该八处湿地处于 19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构建的“一 核、三横、四纵”湿地总体布局的湿地带(见图 5.4-1) , 规划实施将有利 于湿地带的水源补充。 图 5.4-1 北京市再生水厂布局与湿地带总体布局关系图 就再生水河湖环境补水利用而言,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出水依然存在氮、 磷含量相对较高的问题。在执行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890-2012)表一标准的情况下,其总氮、总磷指标仍超过国际公认的富 营养化临界值(总氮 0.2mg/L、总磷 0.2mg/L) (表 5.4-1) 。将再生水补入河湖 水体后,河湖水

45、体的总磷、总氮浓度升高,以再生水水量为主的景观水体比天 然径流河流、湖泊更易发生富营养化。 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发展战略的实施,保障流经通州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 的河道生态流量和恢复其水功能是基本要求。排水设施建设需要优先安排北运 河流域、潮白河流域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序,再生水利用以优化置换本流域内 现有清水用水和河湖环境需水为主。 单纯依靠再生水补充河道来维持景观,加上河道闸坝的蓄水作用,容易发 生因水体缺乏溶解氧而导致水体黑臭的现象,需要因地制宜地采用综合措施来 20 改善和保持河流水质。尤其是在凉水河、北运河和潮白河,实施再生水河道补 水,应研究制定包括雨水蓄滞、河道复氧、河道湿地、河流与湖

46、泊和湿地的水 力连通等综合措施。 表 5.4-1 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水体富营养化临界值对比 A标准 B标准 静止水体富营养化临界值 总氮(以 N计) 10 15 0.2 氨氮(以 N计) 1.0(1.5) 1.5(2.5) - 总磷(以 P计) 0.2 0.3 0.2 规划实施后,由于上游山区径流受水库控制,城市建成区暴雨径流将 成为下游河道径流的重要组成,城六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城市暴雨径流携带 的城市地面水污染物将成为河流的主要水污染源,直接受影响的河流包括城六 区水系,以及凉水河水系和北运河水系等,在一定程度上将抵消城市污水处理 厂(主要出水指标达到地表水类)的水环境

47、改善效应,暴雨径流期(6-8 月) 将可能导致河流水质短期内明显低于枯水、平水期,并存在水质严重超标的风 险。 规划方案拟在城六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源头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建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进一步研究并实施以控制城市暴雨径流面源污染 主要目标的项目,将海绵城市建设计划纳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总体规划。 21 6 社会环境效益 6.1 供水设施建设的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后,将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供排水体系,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和水环境安全。北京市供水水源格局中南水北调水、再生水的比例将进一步提 高。其中城六区、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及房山、丰台、门头沟、大兴、亦庄等 新城供水将以南水北调来水为主,改

48、变现有配水系统西水北调、北水南调的供 水方式,缩小水厂供水半径。顺义、密云、怀柔、昌平、平谷等区也将减少向 中心城区供水量,大大减少区域地下水开采规模,有利于地下水水源涵养和水 位恢复。 规划实施后,城六区新建、改造供水管网约 1000km,城市副中心新建、 改造供水管网 442km,其他郊区新城新建、改造供水管网约 1224km,北京市配 水管网将进一步完善,公共供水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满足城乡人口的用水 需求。对现有老旧及易漏水、爆管事故的部分管线改造,不仅可以消除配水管 网二次污染和安全隐患,消除配水过程中带来的供水不安全,还可以降低供水 管网漏失率,起到节约水资源的作用。 规划供水设

49、施建设的目标将北京市公 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到 10%以内,达到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中城市供水企业管网基本漏损率不大于 12%的要求,每年可节约水资源 0.2亿 m3以上。 6.2 排水设施建设的环境效益 由于水资源严重短缺,作为北京城市饮用水源的密云、怀柔等水库已不再 向下游河流补水,部分下游河道天然径流断流。河湖水环境处于不安全状态, 现状地表水污染属耗氧性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指标包括 BOD、COD、氨氮、总磷。 劣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河流的 45.8%,类水质以上的湖泊水面仅占 6.4%,劣 类水质湖面占 40%。水环境现状与“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定位不相符, 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十分迫切。加快污水收集与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以及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最重要举措。 规划实施后,将 22 污水处理率由 2015年的 87.9%提高至 2020年 95%,其中城六区和北京城市副中 心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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