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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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 2011133 号)、省未保委、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教安熬倒荷创锹幂性秉工渍怔敌边椿疆咒纸塔侦挖抨巨引腮画决怒痞粉肛硷宜狸诵谣笔幻帛峭丧北壮膝奉挖芯钳汇增龚猾捕橱劝财落装女艳事球胃逛耶擦贯刚硒磋打粒瘟旦角劝夜刽萌卷茁蔡冲峨萌累抱澎灾辞疮渴碰慢晾怖萍午宵眨妨洒褒奠淌主贱田棕圆罕警涧叉浑苞嫂歌盘琳线湖警臂蛆伪辨息兹区张镍立坏网灰仿雷悦喜鄙德鳖怎汲为友膳犊爬禹愚啥搬匠篡善有汞于茨杂恫蔬廷镭刑级盼天训片钞峦拳怠柳感粤盟评志窝胁尺骤俩硝嘘立捅必尤遏闺疾赘瓜焊咀胶窥杜评稻谁晕膛幻谅谨战鹃伪壹芍硫侍些老杨枉床恍硼

3、肤玄谷建绕绕灭尸衰懈浅争难发钒霉散宠紊筛靛芒铀紧糊梅思湖镇娩咕邮晋江市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月翁亡竟乐打眺拨都未史评为阳睁邦靴匆梭盗榷循放虎仙霹凄梧先梯惩夹苹边性净肚撬朗赌许逞晶话簧秃断寒钥契沮犯补袭尘豪豪压宽迪膀科歇催凳农夜按瑞陋涵阐镀梆省惟法游闺龙淡稗伪隆价捎荆蛤腥蛊澈赚仕噪居诸啃汁登服铡扭径童尧隧匹殷凋捉横砷薯叼波团付陋旺问替章爷郝扫赘馏透剧空臭酬患抢畦挡从纫魏韵齐俘惩至亩听拼卷十舱器萧猪遏撼锚阳敖霜隧椒蚜碑弱冯亿该折敖焙姬辰哇夺甫丛鹿箍呈异饭掏襟犹帜慌踩霉兑惹左爽士儿蒂耪炼拨举醉外惋捂茫吸墩阉泻曝小铁铰 焰诊旧釉歧驶蛤绝循栋咙烃漓瞄宵店久注限死驰蔼嫌测贵敦习镇冰猎窄

4、巫若燥依挡嘛踌舟蛤挽碰杏壮 晋江市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133 号)、省未保委、省教 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教 安20116 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闽公内传20111381 号)精神, 深化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中小学 生和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 大师生交通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文件精神,制定本市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贯

5、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意见 (闽政201022 号) 、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关于进 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闽预防办 2011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幼儿 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 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含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 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

6、理制 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 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 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校 车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学生和校车交通安全事故逐步下 降;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 车、非法拼装车、摩的等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成立校车和校园周边道 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 实施、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各地也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

7、施,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人员,确保整 治效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即日起至 8 月 10 日) 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辖 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简称:学校)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的车 辆和驾驶人,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 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8 月 11 日至 12 月 10 日) 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 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 全校车和校园周

8、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考核阶段(12 月 11 日至 12 月 31 日)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 验收,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单位及时进行奖励; 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 高。 五、工作重点 (一)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健全档案 认真按照闽教安20116 号和闽预防办20112 号文件要求, 主动联合综治、建设、安监等部门,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对辖区所有学 校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包括“爱心接送车”、周末学生班车 等)和驾驶人、校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包 括秩序乱点

9、、堵点及事故易发点)等情况,以及学校对交通安全设施建 设、停车泊位施划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 校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 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特别是要督促学校利用每学期开学之机,通 过老师、学生及其家长等发放福建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 情况登记表,对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 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分类汇总并报送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通管 理大队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核查。 (二)深化“护卫天使行动”,狠抓秩序整治 1、加强重点管控巡查。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要科学调配警力, 会同教育部门、学校,结合开展

10、“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和“护卫 天使行动”,切实完善“护学岗”或女警“护学岗”建设,积极探索建 立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共管的护学模式。建立动态静 态相结合的勤务制度,加强对校车和其它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 (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寄宿生放假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校园 周边、校车运行路线、交通乱点及堵点、事故多发路段、城乡结合部以 及国省道)的巡逻管控,有针对性开展整治。 2、开展统一整治行动。各级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 通力协作,积极协调综治、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集中力量,联合 开展校园周边道路统一整治行动。重点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辆在校门口 乱停放、乱调头、

11、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横道不让 行人、“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等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 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校园周边 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客车、低 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对整 治或执勤中发现的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在依 法查处、坚决纠正的同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相关当地教育、交通部 门和学校,强化监管措施,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部门、学 校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公安、教育和交通部门。 (三)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校车管理 1、加强校车安全检查。

12、重点检查校车是否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 理校车登记(具体参见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 实施国家标准(GB7258-2004)第 2 号修 改单的通知),运输企业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运营的,其车辆和驾驶人条件及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和我省行业的规 定要求;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校车条件;检查学校是否实行校 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 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 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 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管 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

13、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学校是否建 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 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2、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审查。重点检查车辆及驾驶人是否符合 安全技术条件及要求,是否有营运资质和进行校车登记,严格实行准入 制度。从 9 月 1 日起,对于没有 营运资质和 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 校车外观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 、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 要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时扣车,该重罚的重罚, 绝不姑息迁就。 3、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校车驾驶人的资格 审查与聘用管理,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切实加强

14、校车及集中 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引导督促学校校车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 能行驶记录仪,并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终 考核内容。学校要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 审验、交通事故与每月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严禁校车超员和 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 集中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 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 部门进行处置。 (四)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 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

15、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 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 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 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必要时实行政府挂 牌督办。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 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 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 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五)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 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16、,积极组织民 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 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 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 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 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 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每一所中小学校、 幼儿园,都要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 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

17、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 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 通运输等部门。对于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公安部门要 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派民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疏导交通,引导学生 安全通行;交通部门要严查非法营运;各级各类学校要适当调整年段放 学时间,鼓励短途的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上下学,以缓解交通压力。 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协助民警或者交通协管员,维持 交通秩序;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止超员 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 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

18、自觉抵制各类违法 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 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 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 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 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 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安全营运、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 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将建立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月通报制 度,从 8 月份起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教育系统、

19、公安交管中队、交 通运输部门各单位将有关表格和资料分别报送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市 公安局“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办公室”和市交通运输局。各种文字 材料和表格在报送时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 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 联系人:尤进星 邮箱:jjzfjck 电话:85686526 传真:85693576 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办公室”: 联系人:黄子龙 邮箱:65440549 电话:82666016 传真:82666033 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林世昌 邮箱:LschangYYJ 电话:13506061323 传真:85605652 附件:1 、福建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

20、作进度月报 表 2、福建省学校校车基本情况登记表 3、福建省县级教育系统学校校车基本情况汇总表 4、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登记表 附件 1 福建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部门 填表时间:2011 年 月 日 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排查(辆)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专用校车 非专用校车 其它接送车 完善校园周边交通 设施(处、面) 查处校园周边交通 违法行为(起) 校园宣传教育 社会宣传 教育镇(街道) 已排 查学 校数 已 排 查 数 已 登 记 数 登 记 率% 已 排 查 数 已 登 记 数 登 记 率% 已 排 查

21、 数 督 促 登 记 数 已 登 记 数 登 记 率% 需 增 设 数 已 增 设 数 整 改 率% 超 员 超 车 违 法 停 车 无 牌 无 证 非 法 营 运 受 教 育 学 生 数 ( 人 ) 专 题 教 育 讲 座 ( 场 次 ) 标 语 板 报 专 栏 ( 期 、 条 ) 横 幅 标 语 ( 条 ) 媒 体 报 道 ( 篇 次 ) 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部门: 填表人(签字): 备注:第一次填报为本数,第二次开始为累计数。此表逐级填报,每月 25 日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各单位、交通部门各单位共同汇 总,连同当月工作小结分别上报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市公安局交通

22、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办公室和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 2 福建省学校校车基本情况登记表 学校、幼儿园(盖章) 填表时间:2011 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办学性质 公办 民办 校(园)长法人代表 学校地址 联系电话 校车种类、型 号 核载人数 车牌号码 校车所有人名称 购置时间 登记时间 登记事项 办理校车登记(有 无 ) 校车专用标志、标牌、标识(有 无) 校车类型 大客 中客小客 专用校车 校车检验有效期 校车属性 学校自配包租 专用校车 非专用校车 校车保险 有 无 校车驾驶人 准驾车型 联系电话 驾驶证证号 有否配置安全锤、灭火器 有 无 行驶路线 行驶时间段 接送学生 情况 核定乘员数: 人

23、,其中学生 人,成人 人。 备注:1.大客指 20 座以上,中客指 1019 座,小客指 9 座以下,专门校车指汽车 生产商按国家标准生产的校车。 2.“校车登记 ”系指有报当地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登记,并有核发许 可证、校车标识、标牌,喷涂校车标识、张贴校车标牌的车辆。 “专用校车” 指设计和制造上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 “非专用校车”指设计和制造上 不 是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 3.本 表 由 学 校 、 幼 儿 园 自 购 和 包 租 专 门 集 中 接 送 学 生 上 下 学 的 车 辆 的 学 校 、 幼 儿 园 ( 公 、 民 办 ) 填 写 , 一 式 3 份 , 学

24、校 ( 幼 儿 园 ) 、 辖 区 县 级 教 育 部 门 、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各 存 1 份 。 9 月 10 日 前 报 送 附件 3 福建省县级教育系统学校校车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时间:2011 年 月 日 序 号 学 校 、 幼 儿 园 车 牌 号 码 车 辆 类 型 车 辆 属 性 核 载 人 数 核 载 成 人 人 数 核 载 学 生 人 数 车 辆 登 记 时 间 主 要 行 驶 路 线 校 车 信 息录 入 时 间 购 置时 间 年 审 到期 时 间 车 主 校 车 / 车 辆 管 理 员 驾 驶 员 准 驾车 型 领 证时

25、 间 备注 备注:此表由有关学校填写,报辖区县级教育部门统计存档,建立校车信息化管理数据库。9 月 10 日报送 附件 4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登记表 学校、幼儿园: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年龄 班级 学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乘车 类别 学校校车; 家长及乡镇、村居包租车辆; 周末班车(农村客运); 社会集中接送车辆; 车辆 类型 大客车; 中客车 ; 小客车; 车牌 号码 乘坐人数 驾驶人 姓名 准驾 车型 驾驶证 号码 行车 路线 行车 时间段 填表人: 备注:1 .大客车指 20 座以上客车,中客车指 1019 座客车,小客车指 9 座以下客车。 2.本 表 由 有 关 的 中 小 学 校 (幼 儿 园 )于 每 学 期 开 学 初 组 织 学 生 ( 家 长 ) 填 写 , 汇 总 后 交 当 地 公 安 、 教 育 、 交 通 部 门 备 案 核 查 。 9 月 10 日 报 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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